刚出生的时候,因是女孩,被亲生父母嫌弃,他们就把我抱给了我现在的养父母收养,我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吗?
刚出生的时候,因是女孩,被亲生父母嫌弃,他们就把我抱给了我现在的养父母收养,我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吗?
网友解答: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当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时,我用义无反顾的选择告诉他们,我对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事隔多年,我并不后悔!
从我记事起,我就感觉我的家庭和普通家庭不一样。我爸个子矮小长得又丑,我妈成年体弱多病,干不了什么重活,家里生活全靠爷爷奶奶帮衬。
我从邻居们的议论里隐隐约约感觉我的身世与众不同。
慢慢的我听说,我之前的家庭是因为要生儿子把我抛弃的。当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孩,计划生育就开始了。他们偷偷怀了我,东躲西藏生下来发现又是丫头,就准备把我扔垃圾桶里,但是邻居奶奶心疼我是条人命,就找人联系了我的养父母收养了我。当时他们就想尽快的解决我这个累赘,所以也没有挑选人家,就把我送出来没留任何的联系方式!
原生家庭到最后也没有生出儿子传宗接代,家里留下的还是两个傻女儿,当然他们当时不知道是这种结局,所以义无反顾抛弃我的时候,他们抱着生儿子过好日子的想法。哪里还管我什么下场,他们只知道没有我,他们前方的路一片光明灿烂。谁不想过好日子,但是凡事老天早有安排。
俄国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有同样的幸福,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
童年的记忆一直伴随我的一生,挥之不去更不能忘却。
亲生父母对于我来说毫无印象,我出生三天被送给养父养母。当时我还不会吃东西,奶奶用米汤喂了三天,怕喂不活,就让爷爷买了一头奶羊,我是喝着羊奶长大的。小时候我只觉得养父身材矮小,长大了才懂那是一种病,叫侏儒症。我养母身体也特别弱,所以他们结婚十年也没有孩子,我成了他们唯一的孩子。
养父基本上对我没起到什么养育的责任,因为他从小有病,爷爷奶奶对他娇生惯养。养父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是家里的大少爷。养母虽然对我不错,但是她身体不好,对我的照顾也不应时。我从小就要做家务来帮衬养母。
好在当时爷爷奶奶身强体壮,我经常在爷爷奶奶家住,奶奶给我洗衣服,做好吃的。有外面的人骂我是野孩子,奶奶就出面护着我,经常带着我去找那些坏孩子的家长。奶奶怕我在外面被人看不起,经常给我零花钱,不让我在同学们面前丢脸。
爷爷一共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我养父,还有一个女儿,我叫她姑姑。姑姑看我家生活的苦,经常回来给我买吃的,做新衣服。放暑假的时候姑姑接我到她们家去住,姑父为人随和,姑姑家里的哥哥姐姐有好吃的都让着我,她们出去玩的时候也愿意带着我。所以每个学期放假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姑姑看不上养父的做派,经常劝他要力所能及的挣些钱,将来我长大了还需要嫁妆钱,可是养父并不放在心上,还抢白姑姑:“收养孩子是你和妈的想法,那么你们就应该养。”
这是我无意中听到的,当时还小我也不太懂什么意思,就是感觉养父可能不喜欢我,我也很少跟他说心里话。
我养母对我的看法跟养父截然相反,她总是尽力的满足我的要求,那时候家里穷,养母会从邻里借大米给我蒸大米饭,她自己吃高粱米饭或者吃玉米面粥,家里养的鸡,养母一个鸡蛋也不舍得吃,留着卖给城里人,但是她会天天给我煮一个,说让我补充营养,不能像她一样体弱多病。
童年微弱的温存,被意外打击的所剩无几,我的命运一波三折。想不到的事情一步步接近我。
在我小学六年级,养母身体越来越不好,从开始的不吃早餐,到后来完全没有食欲。养母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她自己却丝毫不在意,依然天天去地里干农活。直到有一天养母晕倒在农田里,被邻居王叔背回家里。养父也吓坏了,赶紧找到爷爷奶奶,在爷爷奶奶的坚持下将养母送到医院。养父依然不作为,他不去医院照顾养母,只能爷爷奶奶在医院陪着养母,养母这医院住了一个月,病情并没有得到缓解,家里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在养母的一再坚持下,出了院!
半年后,养母去世了。养父痛哭流涕,没有一点精神。当时我也怕极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没办法,奶奶担当起家庭的责任,她在院子里种各种各样的菜,夏天的时候拿到菜市场去买,我有时间也会帮忙照顾生意。平时有做零工的机会,奶奶还要出去打工赚钱,奶奶毕竟年纪大,没有几年也去世了,爷爷没过半年也随奶奶而去。剩下我和养父相依为命,他一个人整天闷闷不乐,天天研究我的学业问题,当然他不是让我继续读书。他想的是,我已经读初中了,一个女孩子念那么多书干嘛,最后还不是嫁人生孩子 有什么前途!
养父不仅天天宣传读书无用,还将我的课本藏起来,不让我学习。
这回我真成了孤儿,对我好的人纷纷离开我,下一步我要怎么办?
这时候,姑姑来到我家,看着冰凉的炕,又找到被养父藏在破烂堆的课本。姑姑训了养父一顿,坚决反对我辍学回家,姑姑要供养我。
从此姑姑接我回到她们家,姑姑家的哥哥姐姐帮我补习功课,一个假期就赶上了落下的课程。姑父学奶奶的样子,在市场上卖青菜。姑父为人正直,从来不缺斤少两,附近的村民都喜欢去姑父那里买菜,慢慢的姑父的菜摊变成了水果店,从一个人干,变成了雇工人干。
日子过好了,我又迎来了人生转机,为什么我的人生如此跌宕起伏呢!我的身世,我的生活,连同我的梦想,都在改变。
我就这样寒暑假在姑姑家,开学就回养父家读书。当然,读书的钱也姑姑出的。养父当时连自己都勉强度日,那有精力管我!在养父家,屋子是冬冷夏热,冬天没有柴火,夏天炕冒烟,我就在这种煎熬中度过初中三年的生活。
初中毕业我没有考高中,因为我知道,考上高中将来学业也是问题。
不读书,我又回到养父家!养父依然是浑浑噩噩的状态。
我认认真真的把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每天给养父做饭洗衣。
十九岁的时候,姑姑看我生活的苦,给我找了婆家,但是我的家庭状况,和我的身世十里八村的乡亲都知道,人家怕以后的麻烦多。一般见面说的挺好,但是回家没几天,男方就提分手,他们是嫌弃我的家庭状况。
后来,有一个比我大四岁的男孩娶了我。他也没有妈妈,家里四个姐姐!也是远近闻名的穷人,姑姑说他们虽然穷,但是男孩是聪明人,家里人和睦,将来会好起的!
嫁过去之后,爱人对我很好,姐姐们对我特别关心。经常帮我解决家庭矛盾,给我们提供赚钱的机会,我们在三姐的帮助下,进城打工!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后来我和爱人在城里早市摆了一个早餐摊,虽然比打工辛苦,但是钱赚的多,两年后在城里买了房。
二十三岁那年,大姐带着一个陌生女人来到我家。我当时就有一种预感,这个女人和我长得太像了!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这个女人是我的生母。原来,生母把我送给养父母家以后,又生了两个女孩!这两个女孩智商都不足,小学都没上完就辍学回家!大女儿虽然正常,但是婚后因为家庭琐事自sa离开了人世!除了坏消息,生母还带来200000元,要弥补她们之前犯的错误。当时我百感交集,恨她们狠心抛弃我!
在大姐的支持下,生母住在我家,每天为我洗衣做饭,收拾房间做家务。我知道她就是想培养感情,让我认回她。可是我就是转不过弯来,后来大姐劝我,说生母不容易,又说我养父根本指望不上,现在认下生母,将来也有个靠山。就这样,我认了生母,从此生母一家跟我的联系越来越频繁。
刚开始我非常讨厌生母,要不是她们把我送人,我怎么能经历那么多苦!但是随着我们的接触变得频繁,特别是我生了女儿之后,忽然明白了做母亲的心。如果是我将女儿送人,我一定会一辈子牵挂。
所以我最后原谅了母亲,开始叫她妈妈!有了女儿之后,妈妈住在我家帮我照顾孩子照顾家,我和爱人全力以赴的经营早餐店,从小摊位变成能容纳四十同时就餐的店面,另外雇了三个员工!总之在妈妈的支持下,我的日子越来越好!
再看我养父,他年轻的时候不能好好养育我,现在更不能帮我做什么。他年纪越来越大,就找上门来让我照顾他!
我为了弥补他从前的一点点恩情,不断的给他钱,但是他又说只有钱,自己太孤独!没办法我把他送进养老院,那里有服务员还有很多老伙伴陪着他,我想他也不会孤独的!
这个故事,有可能挑战了大家的认知,但这是真实的现实,养父根本没有尽到他的责任。等到老了,养女能给钱送到养老院也算是对养父的回报吧!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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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从法律上讲,你确实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这和他们有没有尽抚养你的责任没有关联的(当然你可以追究其弃养的责任,但我不建议,因为并不会抵消你的赡养责任)。提到法律,大家不要忽略一点:法律是需要证据的!
所以,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办法(合法合情的),那就是:当你的亲生父母找上门要求你赡养他们,你可以干脆的拒绝赡养,不用担心。他们没法强迫你赡养,那最后的可能,就是他们到法院起诉你,你记住只要坚持一句:他们不是你父母!法院会明确的要求他们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是你亲生父母的证据!因为他们曾经弃养,所以其他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采信,一般能证明血缘关系的就只有亲子鉴定。于是他们会找你并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要求,但是因为这不是刑事,法律上,你有同意配合或拒绝配合其亲子鉴定要求的权利,所以你只要拒绝配合就可以了。最终法院会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对方的诉求不成立。
因此简单的说,你只要不承认他们,就OK了。至于可能有人说这不是撒谎么?别管这些圣母婊,撒个慌的罪过和他们曾经弃养你的罪过相比,那是微不足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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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阿姨生了三个男孩,因为一场车祸,把老三过继给了叔叔的大哥。花了500000元,也没能换回老三认她这个亲娘,更别提赡养她了。所以,我认为你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但要对养父母好。
35年前,我叔做建材生意,那时候阿姨生了老三,又是个带把儿的,除了阿姨,家里没人喜欢。因为我叔也是弟兄仨,弟兄仨也都生的男孩,我叔和老娘都盼着能要个女孩。
对于老三的到来,家里人失望透顶。连满月酒都没办,虽然村里人羡慕的不行,但我叔从来都不抱老三。阿姨却很喜欢,毕竟是自己身上的一块肉,我叔听见老三哭就心烦,让阿姨抱走,俩人晚上分房睡。
我叔的生意要经常送货,那是个拖拉机横行的年代,我叔也买了一辆崭新的拖拉机。他大哥有个9岁左右的独子,特别顽皮,就喜欢坐他的车。
有一年,我叔开拖拉机,车厢里坐着大儿和他大哥的儿子,到了下陡坡的时候,我叔喊道:你俩坐好,下坡了。结果他大哥的儿子就是不听,站在车厢里,扒着车厢,嘴里还喊着:冲呀!
突然斜插进来一辆小车,我叔一个急刹,他大哥的儿子,直接翻出来掉车轱辘下面了,没来得及喊疼就一命呜呼了。
回家后,他大哥连扇了他18个巴掌。我叔说你打死我也没办法,你看这事咋解决,我闯的祸,我承担。
他大哥也没辙,冷静了几天,让他娘给我叔捎话,说按咱农村的习俗,陪50万元,再把我叔的小儿子过继给他。
我叔心里窃喜,他大哥离了婚,剩个独苗被他伤了,但是自家的老三,本来自己就不喜欢,给就给吧,至于50万元,他也想过了,把自己的店面转让了,拖拉机卖了。再加上做生意挣的,能凑个30万,毕竟是他大哥,也不会逼死他。
那时候老三才一岁半,还不记事。我叔跟老娘商量了一下,一致同意把三娃给大哥。唯独阿姨这边过不去,我叔好话说尽,加之他大哥威胁说,不给我就去告状,法办你。阿姨才勉强答应了。
一并给的,还有30万元赔偿款。他大哥倒也没计较,说这30万元是保证金,保证他们母子不相认,剩下的20万,给他打个欠条,如果母子相认,他就要这20万元,给他自己养老。
自从给了老三,我叔就不做生意了,老老实实在家务农,也不开车了,谁的车再新再好,他碰都不会碰一下。
阿姨晚上是睡不着了,以前我家有安眠药,她每次来拿一两片,这东西谁也不敢多给她。因为他们都在一个村,阿姨想老三了,就远远看着老三,手里拿着东西不敢给老三,怕坏了规矩,也怕村里人说闲话。毕竟他大哥一直在看着,谁都不防,就防她。
自从送走了老三,阿姨就跟叔叔不说话了。阿姨恨叔叔把儿子送人,她心里总是惦记着老三。
到老三上初中的时候,也隐约听到了自己不是亲生的传闻,后来一打听也就知道了。
老三18岁的时候,有一回,阿姨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给老三说她自己是老三的亲妈,老三说,我早就知道了,然后呢?你还想说啥?
阿姨说,你要是生活上有困难了,可以跟妈说。老三说,我用不到你,我自己会赚钱,你还是忙你的去吧。
阿姨很伤心,来我家诉苦,说后悔把老三送人。我妈也没说啥,毕竟给出去的儿子,没有要回的道理。
后来,我叔的大儿成人后,也做建材。而且在当地有一定的实力,也搞工程,每年收入上百万。就是脾气暴,说不通就动手,有点江湖味儿。老二务农,当了农民混个温饱。
那时候,阿姨还是偷偷找老三,但老三不领情。老三说,你要是真想帮我,给我拿20万元,我想做建材生意。
阿姨就背着叔叔,给老三拿了20万元。老三为人也比较狠,第一笔生意,就撬了老大的大客户,老大那脾气,上去就是一顿暴揍。
这可苦了阿姨,两边说好话。老大说,你这么护犊子,你以后让他养老去。
阿姨去医院看望老三,老三说,等我病好了,我就报复他,别看我打不过他,我找偏僻地方堵他。阿姨说,你们这是何苦呢,都是亲兄弟,闹这么别扭。阿姨给了老三50000元赔偿金,说这是你大哥给的。你俩别斗了,我回去跟他说说。
其实这钱都是阿姨自己出的,我叔叔他大哥那会儿也不盯阿姨了,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糖尿病、高血压折磨得不行了,拄着拐杖也不愿意出门见人。
经过阿姨多方周旋,大儿愿意把一部分业务给老三,但有个要求,将来阿姨老了,让老三养。当然,阿姨没敢跟老三这么说,只说是你大哥愿意照顾你的生意,你俩以后不要争了。
后来,老三的生意也做的越来越大,但没多久,他养父去世了。他自己也成家了。阿姨也老了,老大说,去跟你三娃过去吧,你帮他那么多,他也该回报你。
这事,阿姨不是没想过,多年来她跟我叔叔生闷气,叔叔帮老大照看生意,她如果住老三家,也挺好。但是,她不知道老三怎么想?毕竟,老三没叫过她一句妈!
阿姨来我家说这事,我妈说你可以试试,毕竟你们血脉相连,他是你亲生的。
阿姨说她这辈子没求过人,居然要求她亲儿子。但也没办法,老二家里穷,媳妇还是个不讲理的婆娘,她没法在那呆。
她最终还是给老三说了自己的想法,老三说,你虽然是我亲妈,可你没养过我几天,我不能答应你,让我媳妇知道我突然多出个妈,她也接受不了。这样,当年你借我开店的20万元,我还给你,咱们也算两清了,以后你也别说是我妈,我也不是你儿子。
最后,阿姨没辙,把老三还的20万给了老二媳妇。在老二家也不是白吃白住,那得干活,洗衣做饭务农活,好在阿姨身子硬朗,干了三年,老大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在农村给阿姨盖了新房,让她自己单过。
叔叔老了之后,一直在给大儿工地看大门,吃住都在工地。自从家里盖了新房,回去的次数也多了。虽然老三的态度是决绝的,但是,阿姨也尽力了,想开了,原谅了叔叔,俩人重归就好。
现在,叔叔也不去工地了,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经常会拉着阿姨到城里来玩,来我家坐坐。俩人当着我们的面,很少提老三。
通过身边案例,奉劝那些把子女送人的家庭,子女是你的福报,送出去后,你的福报也就没了
小时候送人,等子女长大了,再过来找他抚养。没有这样的道理。
当你送人的时候,就已经跟子女划清了界限。从道德上来讲,就是个不称职的父母。我觉得这样的父母都羞于见子女,还有脸要求赡养。
自己的自私,却想要子女无私的回报。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爱都是相互的,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回报越多,但你没有付出,你凭什么要得到回报?
亲情是人世间最珍贵的感情,却不是用来绑架子女的工具。既然弃养,就不要把自己的养老问题强加到别人头上。
你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因为他们生你但没养你
我认为,从亲情、血脉上来说,你赡养亲生父母是应该的。
但是,他们没有抚养你长大成人。所以,从情份上来说,你没有抚养他们的义务。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他们没有养你,防老也就说不过去了。
当初他们因为嫌弃你,而不是养不起你。如果是因为穷,养不起你。那你也可以选择原谅。但是,他们是嫌弃你,现在你长大成人,他们却希望你来抚养,这就说不过去了。
题主问这样的问题,说明题主是个很善良的女孩。但是善良,不能作为别人利用你的工具。
你可以选择给他们一定的物质补偿,毕竟是他们生了你,为你操心过,受罪过
这取决于你的经济能力,和你愿意为这份亲情付出多少。如果他们真的生活困难,可以给予一定的帮助。
人都是感情动物,看着亲生父母食不果腹,衣不遮体,那也不是为人子女所为。
但如果说到赡养,我觉得没有必要。毕竟你还有养父母,他们才是供你吃穿用住,培养你长大成人的父母。
所以,你应该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养父母的赡养问题上。
结语:
不要把孩子送人,新时代,大家都不愁吃穿,没有饿死人一说。
既然送人就不要想着得到回报。因为你要回报的话,是对子女和养父母极大的伤害。
谁养娃都不容易,你凭什么夺取别人的成果?朋友们,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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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出生当天被父母遗弃在公共厕所,成年后亲生父母找上门认亲,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行使赡养义务。她硬杠到底,一番呈辞和举证,让在场所有人为之动容,生父羞愧不已!
她是我的一个朋友,林玲。
林玲出生当天,被父母遗弃在公共厕所,后来辗转了派出所和孤儿院,又被养父母抱养,给了她一个家。过了几年温情日子,4岁时,迎来了弟弟,自此好日子结束,被养母锻炼地挑起了家务的大梁,小小年纪,既会做饭,又能洗衣,还帮父母带弟弟。
1、再次被遗弃的童年记忆
六岁那年,弟弟两岁,妈妈说带她一起回外婆家。
在河南信阳的火车站,妈妈让她待在原地不动,独自抱着弟弟去打听班车的发车时间,那时候年幼,没能理解妈妈抱着弟弟和行李一起离开,意味着什么。
她在那里等了六天五夜,都没能等到妈妈和弟弟返回。后来才知道,为了避开自己,妈妈回程特意选了另一条线路。
开始,车站的工作人员会给一点吃的,晚上就让她睡在站内,小卖部的好心人给了她一床破毯子保暖。后来就把她当小乞丐对待,不再让她住候车厅,以免影响站内的卫生评比。
爸爸找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跟街边的乞丐们混熟了,身上和脸上脏的都没有认出来。离开家的时候,妈妈给她穿了一身新衣服,是爸爸过年赶集时亲自选的布料,爸爸是凭她的衣服才认出来的。
回家后妈妈给自己道歉,说自己粗心大意,没注意车站人多,弄丢了她。
可自那以后,她特别害怕犯错,怕看见妈妈的眼睛,那里面,有数不清的厌恶和凶厉。
爸爸为了生计,很少在家,即使有奶奶的庇护,也没能少了打骂。乡邻们都说自己是“福星”,是自己来到这个家,才带来了弟弟,因为之前妈妈被诊断为不孕。但关起门来,妈妈对她可一点儿都不手软,弟弟所有的哭闹,都被妈妈认为“罪魁祸首”是她。
弟弟摔跤了,妈妈要打她;弟弟不好好吃饭,妈妈要打她;弟弟调皮欺负她,妈妈还是会打她。
通常是抄起身边顺手的东西,就朝她身上招呼,有扁担、树枝、鞋子、棒槌······
“他那么点的小手,能打多重,你让他打几下怎么了?”
“懒得屙猪屎!光吃饭不干活,你说说你跟猪有什么区别?”
“死远点,不要站在我旁边,看见你就来气。”
两次被遗弃,加上妈妈日常灌输的一些理念,让林玲学会了自省,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才让人不喜,性格中养成了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品质。旁人只要对她一丁点好,她能掏心掏肺、拿命回报的那种。
2、出嫁时,用18W彩礼,买断了养父母亲情
往事不堪回首,并不意味着前程也晦暗无光,过往的不幸,越发迫的人想要寻找阳光。
林玲在工厂做工时,认识了现在的老公。细心、真诚,虽然一穷二白,却给了林玲安全感。
她想找的人,从来无关乎经济和学识,只希望能有家的温暖,足矣。
为了结婚,婆家借债凑足了彩礼18W。这个数目,是林玲妈妈拿着账本算出来的。一个农村妇女,为了在彩礼上圆过去,甚至还用上了“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等词语,也不知道私下里合计了多久。
陪嫁是四床棉絮,一毛钱都没有给林玲带回去,包括这些年打工时汇往家里的钱,妈妈总说帮她存着当嫁妆,最后就存了这几床棉絮。
结亲前三天,妈妈又狮子大开口,让林玲跟女婿提,结亲当天,要给父母和弟弟一人一个大红包,好在亲友面前壮面子。林玲小心地问道:“多少才算大?”
“至少要8000才能把红包装得鼓鼓的吧!”
林玲冷笑了一下没说话,如果说前面22年,自己一直小心翼翼地维系着的亲情,不论妈妈怎么羞辱打骂,都从未能动摇分毫,在这一刻,看着妈妈贪婪的嘴脸,坍塌的一丝不剩。就像被人闷头打了一棍子,终于醒来,发现自己以前所有的小心和讨好,在对方心里,只剩下了金钱和算计。
老公为了凑足18W的彩礼,家里已经举债,自己万不能再开口,于是拒绝了妈妈的要求。被妈妈堵在家里整整骂了三天。
林玲哭得两眼肿得像鱼泡,内心已经做好决定:
走出这道门,自此一边两宽、互不打扰。
结亲当天,妈妈和弟弟拦着房门,羞辱新郎拿不出两个大红包。
林玲自己走了出来,拉着老公的手,对着父母跪了下去。在亲友诧异的眼神和哄闹声中,流着泪朗声说道:
“您养了我14年,一共花了16752元(妈妈有账本),向我婆家要了18W的彩礼,算作我的‘卖身钱’。以后我不会再回这个家了,养育之恩已经结清,下半辈子,咱们就互不叨扰。”
说完,磕了三个响头,在妈妈怒骂声中,牵着呆愣中的老公,自己迈出了家门。
母亲红着眼睛,追着车子骂了几百米:“白眼狼啊,你亲生父母不要你,把你扔厕所,我们抱回来,养你一场,现在翅膀硬了,敢给我难堪,我告诉你,门都没有,你永远摆脱不了我······”
3、亲生父亲找上门,要求被赡养
结婚后,林玲真的做到了不跟娘家来往,用心地经营着自己的小家,把公婆当父母一样孝顺,跟老公一起赚钱还债。毕竟,为了“买她”,公婆借了十多万的外债。
婚后没几年,生了一儿一女,由公婆帮忙带着。一切向好而生,虽然养母时不时来打秋风,都被她冷漠地打发走了,就连弟弟结婚,她也只是微信转了个红包,没有出席。
顶着养母四处宣扬的“白眼狼”骂名,虽然耳根不太清净,
但小家的日子却越过越好,还在城里买了房子。
儿子4岁那年,养母带着一个满头花白头发的瘸子找上门,称是林玲的亲生父亲。看着陌生的老人,林玲心里一点儿波澜都没有,就像看着马路上的甲乙丙一般,实在与自己联系不起来。
现在,她只有一个父亲,就是老公的父亲,自己的公爹。
生父哆嗦着诉说当年如何贫困,如果不把她送出去,就不能继续生儿子,家里就断了根。归根结底,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林玲投错了胎,不该托生在他家。
那现在找上门又为哪般?原来,儿子娶了媳妇不认爹,他没有生活来源了。
儿子纵有万般不是,也是传宗接代的根苗,不能为难,所以,打上了寻亲的念头,一来,求自己良心上的宽恕,二来,多一个闺女赡养自己,一点儿也不亏。
林玲拒绝了,一如几年前出嫁时,朗声宣布买断亲情般干脆。亲生父亲软的行不通,一纸诉状把林玲告上了法庭,要求林玲行使为人子女的义务。
林玲翻出了养母甩给自己的领养手续,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法律文件,连律师都没请,在法官协调的时候,自己去做了呈述。
初中毕业的她,说的一番话,连调解的法官和公职人员都摇头叹息,非常干脆地告诉生父,林玲对他没有赡养义务,如果继续纠缠,很可能被反告“遗弃罪”,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陈述很朴实也很长,平静地叙说了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和遭遇,以及,寄人篱下,没有归属感的心路历程。生父在旁听得潸然泪下,羞愧难当。
出门后,站在高高的台阶上,看着瘸一拐远去的生父,林玲的心,冰冷的没有丝毫温度。转过头去,看见抱着儿子等在一旁的老公,鼻子一酸,落下泪来。
养父前几年在工地出事了,去世时,林玲回家守灵,送了养父最后一程。养父虽然懦弱糊涂,但在她六岁那年,再次把自己领回了家,这份情,她一直记在心里。
我问过林玲,如果以后养母没有行动能力了,真的不管不顾吗?她淡笑着回答:“哪儿能呢?不管怎么说,她养大了我,给了我避风挡雨的一角;如果不是她,我很可能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真有那一天,出力我肯定不干,心结难驱,我不能像孝敬公婆那样孝敬她,钱还是要出的,养育一场,哪儿能用钱买断?”
回到题主的问题:被遗弃,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吗?
有合法领养手续,或者在法庭上,能举证,你是被养父母养大的。那么,对生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因为他们已经跟路人甲没有任何区别了;
如果没有合法领养手续,也不能举证,法律是赋予他们被赡养的权力的,金额不会很高,勇敢而积极地应对,只当资助孤寡老人,可能会好想一点儿。
写在最后:
林玲是我见过最坚强的姑娘,常常自嘲是天定孤星,命里带刹。虽然想不通亲生父母为何生而不养、养父母养而不亲,但有了自己的家庭后,她越发懂得要好好爱,怀着感恩的心,经营着自己的小家。婆婆煮面条时给她多添了一个荷包蛋,她就感动得涕泪横流,抱着婆婆直喊妈。
事实证明:所有打不倒我们的,必将让我们成长,感谢磨难,感恩身边支持我们的人,让我们拥有强大的精神力,坦然面对一切生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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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刚出生就被亲爹嫌弃,医生把我抱出来,我爹一看又是个女娃,回到病房就跟我妈说:孩子脚跛的,残疾的,送人了吧。我妈一听当场懵圈,然后哇哇大哭。医生看到后问:干啥玩意? 我妈:孩子脚跛的,这可咋办啊!医生:胡说什么?你孩子健康着呢!没看清楚就瞎哭!我妈:????!!我爹:啊,那我看错了。
是的,我一出生就被嫌弃,后来还是难逃被送人的命运,在那个年代,我父亲心里只想要一个男娃,好继承他的“巨额家产”。
而我母亲唯唯诺诺,虽然对我很不舍,但因为连续生了两个女儿,她在家里没有一点地位。我父亲想要把我送人,让我母亲再为他生个儿子,母亲不敢不答应,她根本不敢顶撞父亲为我请求。
我爸想把我送人的消息被村里一个教书的老师听见了,他们就是我后来的养父母。因为他们没有生育的能力,一心盼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所以来我家给我爸1000块钱的红包,把我抱回家收养。
90年代的1000块钱还是非常值钱的,听我养父说我爸当时拿着这钱很乐呵,可能他只有这一次觉得生这个女儿还是值钱的吧!
当时我还未满一个月,养父养母把我抱回家细心照顾,每餐每顿都给我喂奶粉,很快他们就把我养得白白胖胖,对我宝贝的很。按我养父的话说,就是抱在手里怕坏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是的,作为他们的女儿我很幸福,都说上天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养父养母对我付出了全部的爱,我从小到大没有感受到一丝的委屈,他们给了我一个温馨的家庭。
养父养母为了让我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怕我长大以后知道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在我上小学之前他们搬离了那个村,养父选择来到了县城教书,而我因为养父是个教师,从小也受到了一个良好的教育。
受到养父的熏陶,我的成绩一直很好,而且因为他们的保护,在我亲生父母找过来之前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他们抱养的,因为他们对我太好了。
当然我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我考上了清华大学,后来又攻读了硕士,毕业以后被一家企业高薪聘请,现在我的年薪有30来万左右。
可有一天正在上班的,我突然接到养父的电话。在电话里他很急切的对我说:“你父亲要死了,你赶紧回家一趟。”当时我听到这消息还以为养父糊涂了,他这明明跟我通着电话,怎么会说自己要死了?
父亲听后觉得我疑惑,于是他又多说了一句:“你回家我跟你说,我不是你的亲生父亲。”我听父亲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赶紧收拾包开车往家里赶。
我刚回到家里,就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50多岁的女人,我看到她的脸就感觉很面熟,但她看起来显得很沧桑,眼角似乎还带着泪水。
那女人看到我显得很激动,控制不住自己,上前把我拥入了怀里,我不知所措的看着我的养父。这时候养父开口对我说:“她是你的亲生母亲,你叫她妈妈吧。”
养父的话让我非常的震惊,我听后觉得不可思议,虽然心里不想相信,但是看到那女人的面貌我已经相信养父说的话是真的了,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时养父开口对我说了抱养我的事情,这个秘密在他们心里埋藏了20多年,如果不是我亲生母亲找了过来,他们会一直把这秘密埋藏在心里。。
听完养父的话,我心里就像波涛一样汹涌,原来我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一个孩子。可遇到养父养母以后他们给了我这么好的生活,亲生父母把我当成草,养父养母把我当成宝,多么讽刺啊……
抱着我的女人哭着跟我说对不起,而让我一开口就叫她妈,我实在喊不出口。于是我问她这次过来到底是为什么?既然当初选择把我丢下,今日何必再过来相认呢?
我的亲生母亲哭着说:“你亲生爸爸他现在躺在病床上,我们现在走投无路,希望你能够救他一命,帮帮我们吧,他有今天都是被你的弟弟给气的。”
她接着说:“你被人抱养以后我很快就怀孕了,这胎生下的终于是一个儿子,你父亲有了儿子高兴坏了,从小到大就一直惯着你弟弟,可这一惯就把你弟弟给惯坏了。”
小的时候你弟就逃学,可你父亲舍不得打他,一直纵容他,高中你弟就被开除了,缀学以后他就在社会上混,没钱了就开口向我们要钱,让他去工厂上班你弟也不愿意。
你父亲一直说你弟长大了会懂事,可你弟越来越放肆,有一天居然跟人打架,还把人给打伤了,为了取得对方的谅解,你父亲赔偿了10万块钱,你弟这才免了牢狱之灾,但这次赔偿并没有给你弟吸取多少的教训。
你弟瞒着我们说要创业,我和你父亲很高兴,以为浪子回头金不换,就把我们手上的30万给他了,可事后才知道他压根就没有去开什么店,而是把这钱拿过来赌了,等我们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把这30万输个精光 ,还倒欠了30万了。
你父亲知道这消息当场给气的心脏病发作了,现在他被送到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面,但我们身上真的没有多少钱给他看病,我走投无路之下向村里人打听,这才问到你们搬到县城,希望你看在他是你亲生父亲的面子上,帮帮我们一把吧!
听完母亲说的话,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父亲心心念的儿子却败光了他一生的积蓄,还把他气到住进了医院,而当初被他弃养的女儿,母亲今天却要为了他的医药费过来求我,多么讽刺啊?
我面对亲生母亲的请求,不知道要不要答应她?按理说他们对我有生育之恩,可却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把我送给别人,我还有义务救他吗?
可我的养父从小教育我做人要善良,更要知恩图报,养父跟我说过:生而未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对我有生育之恩,而且换个角度来说,如果当初不是他们把我送到养父这里,我估计我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的生活,更不可能考上硕士。
这时候我看了看养父和养母,他们对我点了点头,肯定了我内心的决定。于是我对亲生母亲说:“我可以给你们30万,给他这钱不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而是感谢他当初把我从你们身边送到我养父这里来。”
“我希望你们拿了这钱以后,就再也不要打扰我的生活,从此以后我跟你们没有任何的瓜葛。我用30万买下我对你们赡养的义务,如果你同意就让我爸给我签个字,写完我就把这钱给你们。
在我的心里我的养父养母才是我的亲生父母,这辈子我会陪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养老并赡养他们,而你们没有这个资格,当初是你们不要我的。”我对母亲说。
我的话让母亲无法反驳,但她听到我同意给她30万,很惊喜的擦干了眼泪,点点头转身就走出了我的家门,去医院找我父亲签字去了。
后来我遵守承诺给了我母亲30万,但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去医院看望那个亲生父亲一眼,因为从他嫌弃我开始,他就没有资格让我去看他。
我很感恩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特别感谢我养父母对我的栽培,我决定等他们老了之后带他们去旅行,好好赡养他们,感谢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你们说我这样子做对吗?反正我问心无愧!
总结:被亲生父母弃养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他们?
首先赡养父母是中华的传统美德,这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更是法律上的义务。但对于父母先抛弃子女,再要求子女赡养的行为该支持吗?
我个人认为法律关于子女赡养父母这样的规定有失公平,为此打官司的很多有,但执行很难。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时候不尽抚养义务,自己困难了又想主张受赡养的权利,这太双标了!
父母弃养孩子本身就是违反法律基本原则,法官在做判罚的时候出于社会或者所谓的公序良俗都会偏向于弱势一方,但却不考虑这个现实造成的原因。
如果你经济差,不想管他也无可厚非,如果经济宽裕,一次性给点生活费(记得打收条),自己面就不要出了,免得见了面尴尬,感情上索取安慰是不可能了。
结语:希望每个父母在生育孩子之前一定要做好养育孩子的思想准备,你选择把他生下来就应该把他留在身边抚养长大。
对于自己生的孩子,不应该偏爱,更不应该溺爱,每一个孩子都是你的亲生骨肉,只要你用心栽培他,他都会成长为你的心肝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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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当女儿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想要赡养费时,女儿不仅不认,还做了一件让她亲生父母畏惧和养父母痛心疾首的事。不过后来,她的亲生父母再也不敢找上门来了。
王大爷今年六十多岁的年纪,是一名退休的老教师,在我们小区里很多认识他的人遇到了都会很尊敬地喊他一声“王老师”。因为王大爷一生兢兢业业地教书育人,以前还免费给小区里好几户人家的孩子辅导过学习,不像现在很多老师总是喜欢开补习班,培训班之类的,就为了赚取补课费,这也是王大爷很受大家尊敬的原因。
王大爷的一生,谈起来,是真的让人唏嘘。
王大爷有一个儿子小军,长得帅气又高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大爷喜欢看书和专研的缘故,小军从小就特别喜欢看书,学习特别好,当时小升初的时候考了他们学校的第一名,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我们省重点中学,真的从小到大就是别人口中的孩子。
只是生活的意外无处不在。人人羡慕的王大爷,在他年近四十岁的时候,人生跌落进了谷底,纵观生活满目疮痍。
小军在一次周末回家的时候被一辆大货车撞到,还拖行了好几米,那血肉模糊的让一现在回想起来还很让人后怕,当时还没送医院就直接宣布死亡了。
王大妈亲眼目睹了儿子去世的惨状,接受不了,直接病倒了。后来病好了也是神神叨叨地,还经常精神恍惚,有时候只要见到有关小军的相片,事物或者一些玩耍过的地方,王大妈都会情绪失控。为了安抚王大妈的情绪,王大爷把家里所有有关小军的东西都清除了干净,仿佛这个家里小军没有出现过一样,虽然王大爷自己也难过的无以复加,只是为了安抚王大妈,王大爷不得不这么做。
一两年过去了,王大妈的精神状态总是时好时坏的,看着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刚好那时候有个远房亲戚嫌弃自己生的是女儿,就不想要,当时以5000元为条件。王大爷刚好有领养孩子的想法,所以就抱养了去,还给孩子起名叫一安。王大爷说,这辈子什么都不求,只求孩子一生平安。
一安的到来给王大爷王大妈抹去了不少伤痛,让这个家庭渐渐有了些欢乐。
四十多岁的王大爷夫妻俩把一安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衣食住行包括教育都亲力亲为,甚至因为一些小事情就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他们生怕小军的情况再度发生。所以从幼儿园到初中,高中,一安上学,都是王大爷或者王大妈亲自接送。幼儿园,小学这些时候接送一安还能理解,到初中高中的时候,王大爷或者王大妈还是继续接送她上学,甚至放学的时候,一定要一安自己等着,不许自己一个人回来。也许是爱太重了,或者是刚好是一安到了叛逆期,父母越想把她困在围城了她越想逃出去,所以经常不按照父母的意愿,经常周末一个人跑去玩或者去朋友家,每次都让王大爷王大妈着急万分,好一顿找。心力交瘁下,王大爷王大妈快速地衰老,不知道的人都以为王大爷王大妈是一安的爷爷奶奶而不是爸爸妈妈。
居住在南方的一安读大学的时候为了逃离父母身边还故意填报了北方的大学,就是想逃离父母给她困下的围城,这样的爱真的是太重了,反倒成了困扰。毕业后,一安直接选择在了北京工作,高学历,高收入的她虽然不在父母身边,却经常把大部分工资都打给他们,一安只有放假的时候才会回来陪王大爷王大妈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已经退休了的王大爷带着王大妈,带着家长的特产,东提西扛得跑到北方去看望自己的女儿,这两三年,北京的风景王大爷夫妻两都看遍了。
因为小军的事情大家都没有告诉一安,后来是因为一安有出息了,钱赚得越来越多,大家都夸王大爷王大妈有福气,养了个这么出色的女儿。一安的亲生父母知道后,跑上门来闹,说着想要认回自己的女儿时一安才知道自己不是王大爷他们的亲生女儿,也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哥哥,只是因为车祸去世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一直以来,王大爷他们才把她管得太紧,事无巨细,都亲力亲为,就是不想她受到一点儿伤害,可是她却让他们操碎了心。越想一安越难过,哭得稀里哗啦的地,二话不说,直接订了回家的车票,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就想见见自己的养父母,不,对于一安来说,那就是她的亲生父母。
而王大爷王大妈因为一安的亲生父母现在多次找上门来想认回自己的女儿,让他们患得患失地吃不好睡不好,天天担心自己会不会失去女儿了。
一安回到家的时候,见到父母就是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心疼不已,好一通安慰后才让他们打消了顾虑。
第二天,一安还没起床,就听到了吵闹声,起来才知道原来是她的亲生父母知道一安回来了所以跑上门来闹。
对着王大爷王大妈骂骂咧咧的,说王大爷夫妻俩阻止他们认回女儿,那满嘴的脏话简直无法入耳。一安直接破门而出,她无法想象,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亲生父母。从小把自己的给抛弃了不说,对着帮她们养大女儿的人不知道到感恩不说,现在上门想要钱都要得这么理直气壮地!
他们见一安出来后,顿时变脸超快,一下子委屈起来,痛哭流涕地说着这么多年有多想念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一安站在王大爷王大妈身边就这么冷漠地看着亲生父母在那里上演苦情戏,不发一言。
一安的父母见这招不揍效,立马露出市侩嘴脸,指责一安为人子女不对他们尽效,还说他们要的也不多,50万的养老费就够了。反正这些钱对于一安来说也不多,一安都是他们生的,拿点钱怎么了,不应该吗?
看着他们生而不养却理所当然的样子,那么多年从来没照顾过自己,更别说来看望过自己的人,开口就是50万,还这么有底气!一安真的是一下子气急了,二话不说,直接跑到家里,从厨房里拿了把菜刀出来。一安的父母一看到一安左手提了个黑色袋子,右手拿着把菜刀,直接害怕地闭上了嘴。
一安激动地说:“你们配做我的父母吗?你们凭什么?就凭你们的一张嘴吗?生而不养你们也配?今天我就正式地告诉你们,我的亲爸妈就在里,养了我二十七年,而你们对于我而言,只是陌生人而已”。最后一安当着养父母和亲生父母的面,把黑色袋子往她亲生父母跟前一扔,说这些钱就当你们生我一场。说完仰起右手的菜刀一刀就砍断一只手指,那决绝的样子真狠。王大妈被眼前的情况吓住了,抱着一安就哭,王大爷立马把断指给拿起来,顺手给了一安一巴掌,然后抱起一安就开车往医院赶。自从小军去世后,王大爷特别害怕开车,平时都是步行或者坐公交的多。虽然考了驾照,一安也给他们买了辆车,但是很少开。一安第一次见自己养父开车开得这么飞快,没几分钟就到医院了。
好在去医院去得及时,小手指最后还是接上了,不过因为这事,王大爷好几天没和一安说话。王大爷是真生气,他宁愿一安和她亲生父母生活都不想看到她这样伤害自己。做父母的,只要儿女安好,哪怕她不在自己身边,在哪里自己都能接受。
后来一安冷静下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乖乖地和养父母认错,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这事才告一段落。一安身体养好后第一件事就是辞去了北京的高薪工作,回到了老家和王大爷王大妈一起生活。现在一安的生意在我们当地做得红红火火,还招了个上门女婿,对王大爷王大妈特别孝顺,每天王大爷王大妈在小区楼下带着孙子玩耍,生活其乐融融。
一安的亲生父母不知道是不是拿到了钱,还是被一安拿刀自坎手指的样子吓到了,反正这么久了,没见他们再找来了。
和你分享我楼下王大爷家的故事,是不想你和一安一样冲动,希望你能好好处理亲生父母的事情。你和一安的小时候的情境很类似,都是因为是女孩,所以被父母遗弃,进而被现在得父母抱养。你的问题,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
如果收养家庭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正式认可,女孩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消除。因此从法律角度说,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应当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但与此同时,《婚姻法》第44条明确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因此,被遗弃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遗弃罪”要求法院追究亲生父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如果你有能力,而且你的父母他们是真心悔过,而且心里是真的念着你这个女儿的,那么可以适当的对他们给予力所能及地帮助,毕竟他们生下了你,给了你生命。
如果他们是毫无悔改知心,一心只想从你身上索取钱财,那么还是远离为妙,要不然给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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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觉得这就是封建迷信重男轻女的例子!生女儿就要送人!
我们这里就有这样的事情!他家有四个女儿,就让第五个女孩送人!
后来他们家,生了一个男孩,也就是封建迷信害人!女孩长大以后,父母去认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不认她家人!你现在问这个问题,我觉得你心里还是想认的!
这也不能全怪父母,因为当时那种社会不应许多生孩子的!
象我们那个时候只能生两个孩子!多生要发款还要做结扎!
有些躲到外面去生男孩,有的躲一段时间就生了男孩,有的到后来也没有生着男孩!
我的表弟家就是这样子的!生了两个女孩,就把第三个女孩送人!
后来又生了第四个女孩,才没有要生,父母也很辛苦,就为了要一个男孩!
因为在农村,如果没有男孩是被人说得,会被骂绝户的!所以社会的因数!
农村人的观念!倒止非要生一个男孩!他们也不是不想自己的骨肉!
我表弟一家人后来都去认那个女儿!那家人很好让她们认!那家人经济条件不行!
这女儿读书的钱都是我表弟家出,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是表弟家出!
我知道你现在想认又不想认!因为从亲情上你想认父母!
但是你想起他们把您送到现在的父母家,你就很难过,就不想原谅他们!
你在矛盾当中不知道要怎么办?我告诉你亲情是断不了的!
你就把父母当成亲人看,慢慢的去了解他们送走你的原因!也许他们有苦中!
你就会放下对父母的恨!接受父母的爱!要不然将来父母百年之后!
你会后悔的,会后悔一辈子的!所以趁早孝顺父母,将来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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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谢谢悟空邀答!
题主是因父母嫌弃女婴而送给他人领养的(但事出有因),那么你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而无赡养生父母的义务。但从道德方面而言,你亲生父母并没有将你扔掉,而是托养,他们对你的生命是存有责任心的,你应该知恩图报!此乃本人愚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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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假如你与养父母之间已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从你与养父母形成收养关系的那一刻,就自动解除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所以,你没有责任和义务去赡养抚助亲生父母。
但是,若从道义的角度考虑,必竞是亲生父母给了你生命,尽力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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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题主友友,请你耐心地看完这一故事,你再决定瞻不瞻养你的亲生父母,好吗?
说起赡养亲生父母,不禁让我想起当兵时一个战友给我讲的故事。
那是四十多年前,在一个高级干部的家中,有一位保姆,年纪已六十多岁了,这老人年纪大了,干活自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了。
一天她向领导的妹妹说起此事,“我年纪大了,也干不动了,我想回上海,回儿子家去。这么多年了,我也有点想他们。”
领导的妹妹和蔼地说:“阿姨,你在我们家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有感情了,我们从没拿你当外人,就象我们的亲人一样。干不动就不让你干了,我们养着你,给你养老送终。”
老人坚持要走,领导的妹妹劝也劝不住,就给这老人一笔钱,并告诉老人“这钱足够你养老了,你多少年没回去了,现在的年经人会不会有变化,不知道,你回去后,留个心,钱不要全部给他们,看情况再说。实在不行,还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我们一家一定给你养老送终 。\"
这老人离开了领导家,回到了上海自己儿子家。儿子和媳妇都是工厂里上班的工人,看到老人回家来了,并知道老人不干了,回来养老来了。就向老人要钱,老人想起领导妹妹的话,只给他们掏了几百块钱,并告诉他们就这么多钱。
刚开始几个月,儿子俩口子对老人还算可以。后来时间一长,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媳妇在老人面前经常摔碟子摔碗,还不时恶语相向,老人吃个饭都气得难以下咽。
老人这时有点后悔了,想回领导家吧,还怕人家笑话亲生儿子都不管你,有点爱面子。思前想后,想着不如一死了之。一
在一个星期天,老人一个人来到黄浦江边,痛痛快快大哭了一场,哭完后老人纵身就往黄浦江里跳,这时被一对青年夫妇拉住了。这对年轻人劝说了老人一阵,问老人家里还有啥人,老人不好意思说有儿子不管自己,就说孤寡老人一个。
这对年轻夫妇告诉老人,“我们俩人从小就无爹无娘,都是孤儿,上我们家去吧!我们俩人就当亲妈养着你。\",老人说:“我也老了,干不动啥活了,只会给你们添麻烦,将来会拖累你们。”
这俩年轻人说,“我们不要你干啥活,只要我们俩下班回到家,看到家里还有一个妈,比啥都高兴”,就这样老人被这青年夫妇带回了家,当亲妈养着,不是亲人,但相互之间的感情却胜过了亲人,这三口人的家整天充满了幸福,充满了欢乐。
半年之后,老人在一个星期天,吃过早饭后,问这青年夫妇,“你们天天上下班,怎么没见你们俩人戴手表啊”,他们告诉她,我们工资低买不起呀,停几年再说吧。老人说,“你们今天休息了,我想去商场逛一逛”。这对青年人就一同陪老人去了商场。
在商场的手表专柜上,老人让售货员拿出了一块男士手表和一块女士手麦,并掏钱买了下来。三口人在外面吃了个饭,回到了家里,老人把自己的存折交给了这对年轻人。
后来不知这事咋传到老人的儿子和媳妇耳朵里,这俩人就去法院起诉这对青年夫妇,在法庭上,当法官问老人时,老人拉着青年夫妇,对法官说:“这才是我的儿子和媳妇,至于那俩人,我不认识”。
老人的儿子和媳妇本来为钱而起诉别人,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还落了个丢人现眼。
题主友友,十指连心呐,你的亲生父母当初把你抱养给你养父母,也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也可能象你说的那样,嫌弃你是个女孩,但他们毕竟生了你,给了你生命。
你若力所能及,瞻养一下他们又有何妨?象上面这对青年夫妇,一个和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人,他们还一样当亲娘养着哩。若是有困难,瞻养亲生父母也可以降低一下标准。
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养不养亲生父母,你自己拿主意,自己决定。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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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谢邀!这个问答我来回答你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人是我婆家的一个堂兄弟,他共生了四个女孩,老古板的风俗是为了传宗接后,想生个男孩把老四送人了,那时计划生特别严,人没生成,把房子都拆了!
后来这个老四别说给亲生父母养老,长大了跑回来问亲生父母要钱,谁叫他们只生不养,还厌失她是女儿,后来打发她几万元钱把她买断了。现在一直不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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