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走人行道被车撞了,机动车全责,但司机玩起“三不一没有”,如何维权?
︶➙我一个朋友走人行道被车撞了,机动车全责,但司机玩起“三不一没有”,如何维权?
所谓的“三不一没有”,是指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司机不探望、不垫付、不认责和没有钱。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原因在于机动车都买了保险,肇事车主只想着让保险公司赔钱,而某些伤者在索要车主的垫付款后,事后竟然会矢口否认,这也让很多车主有所忌惮,不敢再轻易垫付。
如题所述,甲正常行走,在某人行道过马路的过程中,被乙驾驶的飞驰而来的机动车给撞上了。甲因此深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为,乙负全责而甲没责任。但是,甲在住院治疗期间,乙一直没有来探望过,也没有垫付过医疗费用,也没有承认自己全责。更为甚者,当甲联系乙要求他给钱治伤时,乙竟然一口回绝道自己没钱,把甲直接给气得七窍生烟。
显然,甲是典型的肇事以后“三不一没有”,那么,乙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乙作为肇事车主且负全责,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有保险公司给他的赔偿责任买单,但他对甲的人身伤害的道德责任,是没有别人为他买单的。所以,我认为身而为人慰问一下甲是很有必要的。其次,既然乙买了保险,那乙可以要求甲协助自己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只要不是太过分,保险公司都会垫付的。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案件来说,尤其是对于肇事车辆买了保险的情况下,甲是不必过于担心的。毕竟,最后甲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自己的合理损失都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所以,对于甲来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应得的赔偿迟早会到来的。
≙≆我一个朋友走人行道被车撞了,机动车全责,但司机玩起“三不一没有”,如何维权?
出了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主不探望,不垫付,不调解这都是被逼出来的,或许会有很多人觉得这样做太不人道,其实错了,那仅仅是他没有经历过,完全不了解这其中的“利与害”。
以前没亲眼见过,总觉得肇事车主这样做很没有人情味,自从和同事从伤者病房出来后,突然发觉“三不一没有”绝对字字金句,因为当你遇到那些蛮不讲理,贪婪无度的伤者,你才能真正体会到。
有一次同事开车正常行驶经过绿灯路口,突然一辆电动车撞在他车左侧,他赶紧停车打开双闪下车查看,看到电动车主摔到地上一动不动,他说当时被吓傻了,完全不知所措,好在一会车主缓缓坐起来。
他赶紧询问严不严重,但看着电动车主很难受,没说话,同事赶紧拨打了120,接着拨打了122,接着就是救护车拉走了伤者,这时候交警骑着摩托也来了,详细了解了经过,后面保险公司现场也看了。
交警收了行驶证,扣了车,对同事说,可以回去了,15日内,会有通知,并简单说了下接下来事宜,等医院伤情鉴定,然后双方找时间到交警队进行责任划分,还顺便提了句可以到医院看看伤者.....
这本身也是人之常情,当天晚上,同事叫了我一起去的医院,我们买了水果和一些营养品, 刚到病床,同事才说出自己就是那个司机,有两个家属直接开骂,有多难听就骂多难听,事实上,当时是电动车主骑车闯红灯,根本不管不顾我们说的实际情况。
紧接着就是哭穷,医院让交住院押金5000,他们没钱交,让同事垫付,虽然被骂得气不打一处来,还是忍了,想着反正后面保险公司也会赔付,就先垫付了5000,同事把发票收着,
临走时候,一个家属居然拉着同事不让走,说要找护工,他们也没钱,让同事再拿5000,同事肯定不愿意,也不能拿,就这样在那里僵持争吵了半个小时之久,最后我说,报警处理吧,这时候伤者才慢慢吞吞说了一句,让他们家属不要吵了,我们才出了医院,
当时我们问了主治医生伤者情况,说就是轻微脑震荡,手臂、膝盖轻微擦伤,问题都不大,但需要再观察2天,听了后同事也放心了。
这中间同事就不敢再去医院了,默默等他们出院,然后约了时间到交警队进行责任划分,同事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内存卡也一并带了去,交警队对整个事情经过做了详细讲述,然后大家也看了行车记录仪。
最后做出划分,电动车主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同事负次要责任,当时电动车那边家属又较劲,要求划同等责任......交警队不予理睬直接打出了责任认定书,让双方签字,确认。
之后就是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事宜,赔付了医院的各项费用,伤者在医院前后用了5000多一点点,调解时候要求同事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堆,大概近2万块,这事怎么处理?肯定不能同意啊。
第一轮双方调解失败,之后就是一直拖着,同事自己垫付了钱,这事也需要有个处理结果,才能拿到这个钱,折腾很久,最后只退了1000给同事......
这算是遇到了一个极端,完全不讲道理的人,但往往这类人只要遇到一次,就让车主怕了,从法理上来说,垫付、探望、调解这些都不是肇事一方的法律义务,完全可以不用管,只是站在人道层面,还是有必要的,毕竟谁也不想躺医院受罪,还要自己出钱。
对于伤者来说
对于交通事故,针对无责、讲理、理性的伤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经济上,留存好各项费用票据,住院证明、伤情鉴定等资料,
2、根据情况,针对残疾鉴定、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可提出合理要求,提供个人的收入、支出等材料,具体标准可咨询相应的律所专业人员。
3、双方先进行协商调解,只要合情理,肇事者一般都都会负责赔付,如果遇到肇事者拒绝赔偿,协商无果,那就可以走诉讼程序,可以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保险公司,最后根据法院裁决,自然保险公司会赔付。
这种途径是对双方均有一定保障的方式,大家遇到交通事故,在双方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果,直接走诉讼或许更省心。
对于肇事者来说
1、发生事故后,只要车子买了三者险100万以上,即便有人员受伤,也不必过于慌张,保持冷静,车辆打开双闪,下车查看人员伤情,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拨打120,然后赶紧车后方恰当距离摆放三脚架,接着拨打122交警电话,再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总之人员安全是最重要的。
2、关于探望和垫付
如果有人受伤需要住院的,无论是不是自己责任,还是有必要到医院探望一下,但是涉及到垫付费用,就需要谨慎了,对于医院来说,家用车都有交强险,基本也都买三者险,他们其实不担心伤者住院费用的,但按照流程住院押金、各项费用还是都需要先出,
如果是你自己主责,手里宽裕,如果伤者一方提出让你垫付一部分,那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垫付比较好,至于其他不合理的要求直接拒绝,或者让伤者联系保险公司。
如果不是你的主责,或者责任划分未出来之前,自己又不富裕,那最好不要垫付或者不要超过1万,这也是交强险报的最高费用,即使到时候伤者不给,也有交强险来报。
关于垫付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很头疼的事,一旦垫付最后绝大部分都会出现各种不必要的争议,所以还是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关于调解
调解主要就是针对伤者一方各种补贴赔偿纠纷时最多的,如果己方是主责,对方次要责任,比如在误工费、营养费这些方面,在保额范围内的金额是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的,车主无需承担,超出保额范围需要由车主承担,
具体来说,需要根据责任划分来定,双方均有过错,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机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当然也是由保险公司来。
写在最后
常在河边走,偶尔湿鞋很正常,不必惊慌,只要你不是有违法行为,那一切都还有保险公司在后面的,而以往就是很多车主遇到难缠的伤者,原本出于好心前去探望,不仅不领情,还差点大打出手,最后吃了大亏,慢慢大家就形成了“三不一没有”的处理方式,
而对于伤者来说,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工作等都会受到影响,到医院还需要自己掏钱,这样的情况下,肇事者倒成了完全没事的人一样,一不探望,二不垫付,想想就气愤,其实也都可以理解,这种情况下,就要多学点相关处理经验和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免双重吃亏。
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好调解的,无论对伤者还是肇事者而言,最好的方式就是走诉讼流程,让法院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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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典型做法。
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不意味着车主不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伤者的正确处理方式为:
1、保存好治疗费收据和各种与本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发票。
2、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时,证明误工费金额的相关文件。
3、与交警队联系,要求交警队做出调解。如果对方拒绝调解,获取对方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信息,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诉讼提供依据。
4、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对方存在转账财产倾向时,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不需要诉前保全,法院也不会支持诉前保全申请)。
5、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需要主张的各项费用。
6、法院开庭,一般法院裁定车主赔偿多少,保险公司赔多少。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诉讼之路,一般是伤者处理这次事故最合理的办法,也是最科学的方式。诉讼既能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又是保证车主权益的最佳办法。
从这次事故情况看,车主所作所为也正等待你的起诉。按照一般情况因为有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主体),车主不会拖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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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我爸送我女儿去上学,开电瓶车的。对方汽车实线超车,全责。我女儿就是吓着了,我爸腿骨折,花了10来万。对方在交警队放下5万说没钱了,然后我咨询了当律师的朋友,他说没办法的,只能自己先出钱,然后出院再起诉!保留所有票据。后来出院就起诉了,伤残鉴定,住院补贴,什么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律师会帮你搞定。一般没开庭,法官直接叫来对方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拿出所有票据和律师算好东西,直接赔付。所以你劝你朋友不用急,安心看病,自己先垫钱,保留所有票据,出院直接伤残鉴定然后起诉,律师会帮你搞定。还有不明白你可以私信我。真没必要去闹去打,相信对方也不是故意!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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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车主“不探视,不垫钱,不调解,没有钱”,基本都是被逼的。有人说这是拉偏架,没有考虑弱势群体,实际上当你经历过,就知道“三不一没有”是相对合理的选择,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贪婪。
10年前,我爸驾车左转,时速在30,当时只顾看右边的车况,忽视了左边A柱盲区,结果骑电动车的小伙直接被顶飞,我爸赶紧停车查看,并拨打110、120、和保险公司电话,各方取证后,就去医院看望小伙子。
医生说他拍了CT,就一些皮外伤,静养几天就可以了,当时垫付了2000元,小伙子觉得没事,还让我爸先走。可他家里人闻讯赶来,硬是堵着我爸不让走,还说要转大医院复查,最后没办法只能照办,一顿大折腾,又垫付了10000元,关键也没大碍,医生说可以出院。可他家人非要我爸把赔偿条件定下来,开口就10万。我爸当然不同意,僵持下,直到保险公司出面,他示意我爸先走,这里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原本我爸对小伙子还有愧疚之意,经他家人这么一闹腾,他就采取“三不一没有”的原则,最后全程没出面,事后保险公司解决了,当然12000元的垫付款也打了水漂,因为对方矢口否认是我爸出的钱。
作为车主,谁也不希望撞到人,真正开车的人,绝大部分都是遵守交规的,遇到事故也是第一时间配合救人。
作为行人,谁也不希望被车撞到,真正明事理的人,绝大部分也不会故意去无理取闹讹人钱财。
但太多的现实案例,让肇事车主和受害者产生隔阂,最后“三不一没有”就被逼出来。
先来普及下“三不一没有”!
“三不一没有”,三不,指不探视,不垫钱,不调解;一没有,指没有钱,主体方是肇事者。
不探视:指伤者住院期间,肇事者不露面,不道歉,跟没事人一样。
不垫钱:伤者住院期间的费用由他本人先行承担,肇事方不垫付一块钱。
不调解:事故发生后,交警定责前,肇事方不接受私下调解。
一没有:交警定责后,肇事方说自己没钱,一切交给保险公司打理。
那么“三不一没有”到底合理吗?
从肇事者来看:只要买了足额的保险,且没有酒驾、闯红灯等违规行为,一旦撞人,用“三不一没有”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也没有不妥之处。只是换位思考,对伤者缺乏人文关怀,换谁心里都有口恶气。
从伤者来看:正常行走,被车撞了,这也是够倒霉的,轻则身体留疤痕,中则落下残疾,重则有生命之优。被撞,叫救护车要钱,办住院要钱,手术要钱,等等都要钱,而这些让一个无过错的行人来垫付,逻辑也说不通,毕竟车主是肇事者。关键对方犯错,还不出面探视,想当面调解又没有机会,这换谁都不能接受。
肇事者用”三不一没有”来敷衍伤者,自然会让伤者心里憋着一股恶气。
但在法律上,侵权人没有义务去探望伤者,无论是赔礼道歉,还是垫付医药费,均不是肇事者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道德上的要求。
因此“三不一没有”,从法理上没有毛病,但从情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只能说“合理不和情”。
被车撞伤,机动车是全责,但司机玩起“三不一没有”,既不探视,也不垫钱,更不接受调解,还以没钱为由不赔偿。那伤者如何维权呢?
对于伤者来说,正确的处理方式:
第一步、不要跟车主私下和解,一定要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哪怕当时看着没事,就怕内出血。
第二步、如果肇事者在医院不露面,就委托朋友先办理住院、手术等一切事宜,同时也报警备案。
第三步、安心住院养伤,把身体恢复到最佳状态,准备跟肇事者打持久战。
第四步、出院后,保存好一切费用收据和发票。
第五步、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
第六步、与交警队联系,要求调解。如果肇事方拒绝调解,立马收集肇事车的相关信息,并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七步、申请伤残鉴定,这个一定要做。
第八步、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备注: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就不需要诉前保全)
第九步、如果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均拒绝赔偿和调解,伤者及其家属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步、起诉对方,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一步、在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仍然没有支付赔偿款,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依法诉讼!
依法诉讼!
依法诉讼!
这是伤者处理事故最合理、最科学的方式。
那伤者正常诉讼,能拿到哪些费用?
报销的项目很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等等,都是有标准的。
1、医疗费
包括住院,门诊,检查,挂号,药品,化验,手术,治疗,康复等费用,100%能够拿到,只要有收据和发票。
2、误工费
因受伤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根据伤情轻重和恢复时间,参考工作收入来核算。
如果是个体户老板,就按受伤前一年的总收入,再分摊到天来核算。
3、护理费
可以找亲戚、朋友或者护工来照顾自己,都可以参考他们的工资收入,按误工费来核算。
若伤者生活失去自理,那么护工费最长可以达到20年。
4、营养费
营养费需要医生出具评估证明,属于康复期的合理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
伤者有伙食补助,陪护人员是没有的,一般是50元/天,具体以当地企事业单位伙食标准为参考。
6、交通费
从受伤到出院,一切交通费都可以报销。
总而言之,如果肇事者“三不一没有”,那么伤者自己垫付的钱,都要留收据和发票,哪怕一块钱也要登记。
对于肇事者来说,遇到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伤者,该怎么办?
唯一办法:“三不一没有”,不然就是无底洞。
遇到事故,如果撞到人,只要三者险买的100万以上,基本不要慌,保持冷静,打开双闪,放下警示牌,然后下车观察伤者情况,在救护车没来前,不用触碰伤者。同时拨打110、120和保险电话。
在取证完后,可以去医院探望伤者,从道义上慰问下他,但是一切需要垫资的费用都不要同意。这些都等保险公司去处理。
如果自己是全责,且手头宽裕,可以垫一小部分,金额不要超过1万元,主要是安抚伤者情绪,然后借机脱身。
对方提出私下调解,而且是漫天要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直接拒绝,一切让他们联系保险公司。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要垫钱,特别是遇到不讲道理的人。
结束语!
对于车主来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算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从保护弱者的出发点,车主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对于行人来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在马路上还是要遵守规则,如果人都没了,要赔偿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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