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国会大厦
首选告诉大家的是:在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合起来就称为国会了。根据美国人的宪法规定: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共同享有立法权。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以及不断的完善,参议院和众议院之间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其实从一开始的时候,参议院的设立是为了阻止多数人的暴政;众议院的设立是为了阻止少数人的暴政。不得不说,老美把互相制衡这一套思路发挥的淋漓尽致,例如:内部的三权分立、联邦与州之间权力的制衡等等。
参议院开会
美国联邦参议院的构成非常的简单、直接:每个州选两名代表,目前50个州那么就有100名参议员了。
众议院是根据每个州的人数多少来决定代表人数的。目前大概有众议员435人,其中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拥有53名众议员名额,人口最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1名众议员名额。
美国人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主要是在1787年的费城立宪会议上整出来的。
1776年的时候,以前作为英国人殖民地的美国人在华盛顿的带领下打跑了英国人,宣布事实上的独立了。
可是往后美国人并没有建立一个统一性质的国家,最先独立的那十三个州基本上属于:各回各家、谁也不甩谁的局面了。
可是在这种松散的模式下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万一外敌入侵的话,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军事力量进行反抗;二是,别国过来建交、来进行贸易的话,连个统一的话事人都没有。
于是乎,华盛顿以及美国人的开国先贤们在1787年发起了一场费城立宪会议。这次会议的核心目的就是讨论:建立起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以及如何分配权力的问题。
当时的现状是:各个州对建立联邦是极度不信任的,各州代表们非常害怕一个问题——联邦会不会剥夺各州的自主权问题。当时的美国联邦其实跟现在的联合国差不多,各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各州都有自己的权益需要维护。
于是乎,经过几个月艰苦卓绝的谈判、妥协、协商外加上华盛顿本人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作用。最终还是谈成了,也就是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形成了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模式、明确规定了各州与联邦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可是既然国会是一个立法机构,那么各州必然需要有自己的代表进入了,要不然岂不是剥夺了各州的立法权了。不过,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在立法机构里面州与州之间的平等问题。
如果按照每州平均划分国会议员,那么人口多的州会反对;如果按照人口数量来划分国会议员,那么人口少的州会反对。
最终,美国创始时的13州代表们达成了妥协,将美国国会分为参议院与众议院。参议院议员按照州的数量,每州2名;众议院议员的数量按照人口比例划分,但是保证即使一个州人口再少,也要拥有一名众议员名额。
说到底,国会之所以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根本上还是为了保证各州的平等、不会出现少数人或者多数人的暴政。
我们下面来直接分析一下:老美的参议院和众议院有啥根本区别呢?
其实这个问题肯定有很多人是搞不明白的,既然大家都是立法机关为啥还要整出来两个院呢?这不是没事找事来降低办事效率、增加扯皮的机会、增加工作成本吗?
其实我想说的是:历史已经告诉我们答案了,有时候互相扯皮也是很有必要的,要不然出了事就不是这点成本的问题了。
下面我们就来研究一下: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参议院议员
第一个区别:构成人员是不一样的
前面已经分析过了,参议院里面的议员是每个州平均分配的:一般每个州两名议员,一共加起来100名。
可是众议院里面议员是按照各州人数来分配的,大的州代表多、小的州代表少,目前一共有435人。
顺便说一句,众议院里面是有独立的议长的,现在这个议长估计大家都很熟悉就是:老太太佩洛西了。
但是参议院是没有独立的议长的,一般由副总统兼任,平时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变成50对50的情况下,副总统才会参与投票。
第二个区别:两院的具体工作职责不太相同
两院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基本上属于互相并立、互不干涉、互相互补的状态。任何一个法律的通过必须要两院一起同意才行。
按照费城立宪会议的想法来说的话:参议院代表的是各州的利益、众议院代表的是广大普通群众的利益。可是两院的具体分工上又是不太一样的。我来简单地举几个例子:
1、关于征税这个问题那是众议院的特权,参议院不得提出任何有关征税的法案。这样设计的目的是因为:征税事关的是每个人的利益,所以由众议院来提出。参议院只能对众议院提出的征税法案进行审议或者修正。
2、参议院拥有对外条约以及总统人事任免方面的权力,可是众议院并没有这方面的权力。往往众议院只能通过拨款来影响对外政策和人事任免。
有时候我们见到的联邦关门事件,这就是众议院没有通过财政预算造成的。当然了双方还有很多不同的具体职责,总体上是按照各自代表的利益来划分的。
第三个区别:议员的任期是不一样、服务对象是不一样的
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期满全部改选,由选民直选,保障选他的选民的利益,是投票给他的选民的利益代表。
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参议员每两年改选1/3,由选民直选,但参议员不仅要对选民负责,还要对州负责,要保障选民和州的双重利益。是投票给他的选民和全州人民的共同利益代表。
第四个区别:议员的身份是不一样的
几乎大部分众议员都不是职业政客,很多众议员往往都是兼职而已:开会的时候来不开会的时候干别的。这也很好理解:众议院是代表每个群众的,所以很多人都是从各行各业直接选出来的。
反观参议员的话,基本上都是职业政客,很多都是大家族出身的精英贵族人士。很多美国总统都是当过参议员的,例如:奥巴马就是参议员出身。很多众议员的追求也是当参议员,总体上参议员属于精英阶层。
另外就是要想当选为参议员和众议院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参议员的资格是在就职时必须年满30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9年、选举时必须是某州的居民;
众议员在就职时必须年满25周岁,具有美国国籍必须超过7年,而选举时也必须是选举州的居民。
总之一句话,之所以美国国会搞出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机构,说白了还是为了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而已。最核心的目的还是害怕出现:一院独大的事情。
最后我想说,这种搞法有时候确实办事效率低下、扯皮太多,可是有时候确实也能够避免犯根本性的错误。大家到底怎么看:美国人这种极其复杂的两院制模式呢?请大家发表一下各自的看法呗!
﹀✗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参议院防止“多数人暴政”,保护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众议院防止“少数人暴政”,保护人口多的州的利益。
美国的国会承袭自英国的议会制度,参、众两院对应的英国的上议院和下议院。不过现在英国的上议院议员已经变成了一个荣誉称号,没有任何实权,所有的决策都取决于下议院。也就是说,英国的政党只要掌控了下议院,自然而然的成为执政党,掌控英国的行政权和立法权。
英国的这种制度在美国人看来,显然是不够合理的。因为美国建国之初,美国也只有一个众议院,什么事情都由众议院决策。但很快就有人发现了问题:众议院的每次投票都偏向于人口大州。人口较少的州,利益得不到保障。
为此,美国开国先贤杰斐逊认为:人民自己选出的代表,一般都不够智慧,偏民粹。如果让众议院独揽大权,会导致人民暴政。所以应该设立一个完全独立于民意之外,具有更大智慧的参议院,以防止多数人暴政的问题。(看现在的台湾就知道了)
于是,当时在全世界还没有先例的参、众两院相互制衡的国会体系由此诞生。
后来为了体现两的区别,美国多次修宪,从制度上对参议院和众议院进行了区分。
这种不同大致上可以归纳为四点:
第一、两院的权限职责不同。
众议院是美国的立法机构。因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活动就是税收,这是与老百姓有切身相关利益的。所以,美国不管是加税还是减税,都只能由众议院首先发起。(参议院不能首先提出议案)
参议院是负责审核议案的机构。由于老百姓往往没有大局观,所以众议院的很多议案都是无脑议案,或是根本没有什么代表性的议案。对于众议院的这些无脑议案的复核,就是参议院的工作。
因此,参议员的素质要求比众议员高。诸如美国联邦事务、外交、各大委员会,都是参议院为主导。
第二、议员名额的分配不同。
美国众议院现在共有435名议员,这个数字是基于各州的人口划分的。也就是说,人口越多的州,议员数量就越多,发声的分量就越重。
美国参议院现在共有100名议员,每个州都有2个席位。也就是说,不管是人口大州还是人口小州,它们在参议院的发声分量是一样重的。
第三、议员的服务对象不同。
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期满全部改选,由选民直选,保障选他的选民的利益,是投票给他的选民的利益代表。
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参议员每两年改选1/3,由选民直选,但参议员不仅要对选民负责,还要对州负责,要保障选民和州的双重利益。是投票给他的选民和全州人民的共同利益代表。
第四、议员的出身背景不同。
众议员一般都不是职业政客,除了众议员身份外,还有兼职。很多众议员的政治追求是跻身为参议员。
参议员一般都是职业政客,还多是大家族出身的精英人士。很多众议员的政治追求是竞选并当选总统。
总的来说,参议院和众议院就是一个相互制约的关系。众议院体现民主性,掌握联邦政府的钱袋子,负责监督联邦政府;参议院体现平等性,对众议院通过的法案有二次复核权,负责给众议院刹车。并且参议员还有重要行政官员提名、国际条约、宣战权和媾和权的审批权。
♦⇖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采取两院制,负责行使立法权,多数法案都可在两院中提出,并需经另一院审核。但与税收、财政相关的法案必须由众议院提出,再经参议院审议。此外,参议院具有批准人事任命和国际条约的权力,众议院则拥有提出弹劾总统的权力。
众议院类似英国的下议院,主要是代表民意的,能管钱还能弹劾总统(需通过参议院审议);参议院可以看做长老院,德高望重的那种,可以干预总统签署的文件和任命什么的。众议院可以防止少数人暴政,参议院可以防止多数人暴政。非要比较的话,参议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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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西方国家的时候,经常都能听到“议会”或者“议院”,像是什么英国的上议院与下议院,美国有参议院与众议院,而以色列之类的国家往往只有一个议会而已。
美国的国会,分成两个议院,也就是参议院与众议院。
美国施行的是所谓三权分立,国会是最高的立法机构,是行驶立法权的地方,而总统也就是白宫方面行使的是行政权,联邦最高法院执掌的则是司法权。
美国当年是由英国的十三个北美殖民地起家,所以很多制度方面都受到了英国的影响,美国的国会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参议院又称作上院,众议院称作下院。
参议院共有一百个席位,来自于全国五十个州,每个州都有固定的两个席位,任期六年。
这就好像英国的上议院,席位是世袭且固定的,美国的参议院席位,并不是说哪个州的人口多面积大经济发达,就能够有更多的席位。
众议院类似于英国的下议院,有435个席位还有6个没有投票权的代表席位,参议员都是每个州固定两个席位,而众议院的席位,是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来分配的。
美国除了本土之外,还有不少海外领地,像是美属萨摩亚、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等,但是它们的代表,都没有投票的权力,只是在旁边象征性打酱油。
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众议员只有两年,每两年就需要来一次换届选举,而这也是为啥美国四年一次的大选,当中都有一次中期选举的原因所在。
参议员的任期比较长,所以通常都是大选或者中期选举的时候,改选三分之一。
在国会当中,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地位是平等的,两者共同构成了国会,双方分工明确而且互不统属,参议院的议长通常由副总统兼职,紧急情况可代替总统,其次就是众议院议长。
参议院的主要职责是,确认总统任命的联邦高级人员、驻外大使与法官,还有批准各种国际条约、审理弹劾案件做出裁断,几乎可以提出大部分的任何议案。
众议院有些方面与参议院一样,比方说提出议案,而像是税法之类的立案,则完全属于众议院才可以提出,但是参议院可以进行否决。
参众两院可以互相投票反对对方的法案,彼此之间牵制平衡。
国会当中参议员各州都一样是两人,但是在众议院,大州具有很大的优势,之所以如此分配权责也是为了更多选民的利益,如果议案在两院都通过,就可以直接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要说参议院与众议院的不同,首先就是席位名额还有产生方式、任期不同,参议院代表的是各州之间的平等,而众议员则代表的是大多数的选民的利益。
在国会当中,众议院往往在立法方面更有实力,也是美国选民与党派角逐的战场,不过也因此不如参议院稳定,参议院拥有的某些裁断权力是众议院没有的。
比方说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参议院可以选择拒绝或接受,可众议院不行。
美国的三权分立,总统主掌行政,联邦法院执掌司法,由参众两院构成的国会,则代表的立法领域的权威,双方之间互相平衡牵制,参议院代表各州平等,众议院代表选民。
⇓ℊ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美国是英国清教徒建立的国家,这决定了美国的政治架构永远脱离不了英国政治的窠臼;
所以,我们讨论美国国会的“参、众两院”有什么不同,必须从英国的“两院制”建立说起。
英国上院议的逼格挺高的
理查一世留下一个并不富裕的国家给“约翰一世”
英国现在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早期就是一个封建的农奴制国家,国王主宰一切,下面是国王分封的贵族;贵族拥有土地,生活在贵族土地上的农民就是贵族的农奴。
本来这样的制度没有问题,大家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但从1189年理查一世继位开始,事情发生了变化。
理查一世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国王,是个特别喜欢打仗的国王,自己也骁勇善战,绰号“狮心王”。
他是个天主教徒,在位十年,正好赶上教皇号召基督徒参加“十字军东征”;于是理查一世二话不说,把王室财产抵押给放贷的犹太人,组织一直骑士军队走上东征的道路。
理查一世当国王期间,几乎就没在国内待着,都是在战场上度过;他多次打败穆斯林的萨拉丁,还和萨拉丁惺惺相惜地成为朋友。
狮心王理查一世在英国很有名
打仗是要钱的,英国那个时候本来就不是很富有,国王也穷不拉叽,倒是那些贵族非常有钱,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封地,又不用养军队,所以都很富有。
1199年,理查一世四十几岁就死在战场,他没有后代,仅仅留下一个并不富裕的国家,王位被他的弟弟约翰继承,为“约翰一世”。
从约翰一世开始,王权受到制约
约翰王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能力不大还喜欢穷兵黩武、国家贫穷却又爱财如命。他在位期间,英国不但越来越穷,还不断丢失在欧洲大陆的领土,所以大家都称他为“失地王”。
打仗不行,国家又穷,约翰一世把瞄上富得流油的教会。教会哪里那么好欺负,结果大批有技术、有知识的教士跑到国外,教皇也对约翰王实施“绝罚”,国王在国内一点威信也没有。
想从教会那里搞钱没搞到,还把自己搞得臭名远扬,约翰一世只好妥协。1215年,为了得到教会对自己的支持,约翰一世在贵族与臣民的威逼下,签订了《大宪章》。
这是一部限制国王权力的文件,其实也只是规定:国王不能胡乱征税,不能动不动就收拾别人。总之,国王的权力要受到监督和约制,国王也要守法。
贵族们与约翰签订《大宪章》
1216,约翰一世挂掉了,继位的是亨利三世。其实在约翰王签订“大宪章”的时候,英国贵族们就想夹带私货,提高贵族的政治权利,限制国王对贵族的控制。
但毕竟是空前少有的事,约翰王一口拒绝,贵族们也不好再坚持。
亨利三世被贵族“兵谏”,王权进一步压缩,议会出现
亨利三世是个患得患失的人,缺乏判断力,又容易冲动;怯懦无能,又野心勃勃。唯独据说为人还不错;他当国王以后,喜欢独断专行,对《大宪章》早就有废弃的念头。
虽然经过约翰王的折腾,英国已经疲惫不堪,但亨利三世还是不断对外战争,并且每次都以失败收场。打仗就要花钱,亨利三世就不断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有钱的贵族征税。
终于,被逼急了的贵族们在1258年4月对亨利三世来了一次“兵谏”,要亨利三世:放弃征税要求,严格遵守《大宪章》的要求。
6月,亨利三世应贵族的要求下,在牛津举行会议,接受了一个《牛津条例》。这次会议还组成了一个有15名贵族参加的“委员会”和国王一起施政,这个委员会定期开会,就是所谓的“议会”。
《牛津条例》为了更进一步地限制王权,规定:议会定期召开,每年三次;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任意没收土地及分配土地,国王亦不得擅自决定对外战争。“议会”出现了。
亨利三世签完《牛津条例》后,想想就生气,他又后悔了,坚持要废掉“牛津条例”。但那些得到权力的贵族岂能善罢甘休,1263年,英国爆发了国王与贵族的内战。
亨利三世遭到“兵谏”
1264年5月,亨利三世的军队被贵族们的军队打得分崩离析,他的儿子爱德华王子也被贵族抓住。
爱德华王子是要继承王位的,贵族们利用“太子”被抓的机会,建立了一个九人委员会,召开“西门会议”(所谓“西门”,是贵族们的带头人蒙特福特伯爵的名字)。
“西门会议”也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会,参加者除了贵族、教士之外,还按照比例吸收了一些基础郡县的骑士和市民;
从此,贵族阶层和市民阶层联合了,他们控制力所有的国家机构,代表了所有的阶层,国王一下子被架空了。
爱德华一世之后,议会逐渐扩权,形成“两院制”
1272年,亨利三世去世,英国终于迎来一个果敢勇武的国王:爱德华一世;他结束了金雀花朝的混乱。
这时候的英国政治,也习惯了国王与议会共同处理国事这样的治国方式;实际上国王也觉得这样很好:自己减少了很多麻烦,还不用担责。
国王还可以通过和议会共存,让给议会一定的权利,利用议会来巩固自己的权力的地位。
议会的权力不断扩充、加强,1297年,爱德华一世签署了《重新保障特权令》,明确收税的权力在议会,不在国王;
1311年,议会自己通过决议再次扩权:国王任命任何大臣、对外宣战、媾和,必须经议会同意。
骑士和平民代表还是比较讲道理的
议会开会时,由于参加的人员阶层不一样,所以他们也习惯于找自己阶层的人讨论。
比如贵族,自然要找认识的贵族;教士找教士;法官找法官;骑士和平民也找骑士和平民。他们这样分开,也是为了便于在会议上争取自己这个阶层的利益。
由于骑士和平民代表在人数上比贵族和宗教代表差得多,他们干脆在1349年合并在一起组成了“下院”,即“平民院”。
在下院,骑士和平民推举一人做代表,为他们向国王、贵族通报自己这个集体的看法、要求等。这个人就是后来的“下院议长”。
贵族、教会人员、法官等上流社会的人看到这种情况,他们也合并在一起,组成了“上院”,即“贵族院”,他们一般推举最高大法官作为上院的议长。
由于上院里的人都是贵族、法官、主教这些大人物,他们都掌握着国家机器、宗教、法院等,可想而知,上院的权力远远高于下院。
两院制形成后,就不可能再回到以前君主制了,后来的改变实际更多的是“下院”扩大,这让英国的议会更有代表性,强化了议会的代议制特征。毕竟从数量上来说,贵族是少数,老百姓还是大多数。
至于这些议员怎么产生,这里不详细介绍,他们从一开始就和“先令”挂钩,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私人拥有的财产多少挂钩。一句话:没钱、没实力,想都不要想。
美国下议院经常欢歌笑语,其实没多大权力
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也就这么一回事
搞清楚英国“两院制”的产生,就不难理解美国“参众两院”的区别了。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1787年,美国召开了制宪会议,制定《美国宪法》,在这个会议上,他们先确定:美国要建立一个“联邦制”的合众国。
既然是“联邦制”,那么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立法权”,在国家层面,各州有的大、有的小;有的人口多,有的人口少,怎么平等?这些州在统一之前都是独立的殖民地。
最后,通过不断的协调、谈判,各州达成一致:学者英国“两院制”的样子,也设立美国的“两院”,不过他们没有“贵族”和“平民”之说,而是分“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院议员代表自己所在的“州”,所以每个州平等地拥有“两名参议员”;众议院与人口有关,划分原则是“保证人数最少的州也要拥有至少一名众议员”。
基于这个原则,美国“参议院”人数一直变化不大,每增加一个州,就会增加2名参议院议员。现在,美国有50个州,参议院就有100名参议员。
美国议会一开始也是很简单的
而众议员则变化较多一些,每次人口普查后,根据人口变化,每10年调整一下各州拥有的众议员人数。
比如美国阿拉斯加州一直是人数最少的州,他们的“众议员”人数一直是“一”。现在,美国众议院有435名众议员,由于加利福尼亚州人口最多,所以他们拥有53个众议员名额。
参、众两院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可以看出,参议员代表州,是联邦是否紧密的关键,所以他们的选举办法、任期、权力都和“众议院”不一样。参议院议员每两年改选1/3,议员任期为六年;这样压茬更换,既可以保持稳定性,也可以保证流动性。
参议院的权力既广又大:在人事任命上,美国总统只有任命内阁的权力,其他的都要参议院批准;美国缔结国际条约,必须得到2/3参议院通过才行;美国总统如果遭到弹劾,到底行不行,最后确认弹劾是否有效的权力在参议院。
美国众议院议长
美国众议院的构成非常复杂,选举办法也比较乱,各州不同。一般的,众议员任期只有两年(居民代表任期四年),二年一到,全部更换。
所以我们会看到,美国众议院的议员当上议员后,都喜欢大嘴巴乱讲,因为说不定两年后就没法讲了。搞得美国众议院议长也是大嘴巴,知名度很高,其实他的权力比参议院议长小多了。
现在美国的众议院议长就是手撕特朗普演讲稿的“佩洛西”,她已经当了很多年的众议院议长;而美国参议院议长就低调很多,很少露面。
想想挺有意思的,特朗普一直和这个众议院议长佩洛西不和。特朗普没权解雇她,如果有权,早就把她“解雇”了。
实际上,不管哪个国家,关键的权力都是比较集中的,美国、英国真正把握国家大权的,就是“参议院”、“上议院”。那些花里胡哨的选举、开会,其实重在参与、高兴就好。
特朗普都被这个女的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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