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事业编会参公吗?
公益一类事业编会参公吗?
网友解答:
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指党群机关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待遇、职能、岗位设置、人员交流和政府部门一般无二。另一种是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虽然是参公,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如果想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会有许多额外的限制条件。
事业单位参公,其依据就是“承担行政职能”。因而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是不可能参公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为三种模式: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从改革方向来看,行政类是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生产经营类改企,公益一类保留,公益二类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企、公益职能整合到保留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今后将不再设立承担生产经营职能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参公有三种模式:一种是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文化稽查大队、农业执法大队、路政大队等;一种是县区基层由于受党政机构数额限制,将行政部门设置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个地方设立的政府直属“事业局”,大多都是参公管理;还有一种就是主要或者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社保、就业、水保等单位。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市县不允许成立事业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又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也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因此,今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以前登记为参公的人员,如果随改革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公身份和待遇依然保留。
唯一的例外,就是行政执法机构。按照综合执法改革方案要求,县区为主设立的行政执法机构,依然保留了事业单位性质。而新《公务员法》依然保留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也明确规定“承担公共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就给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依然参公,指明了改革方向,也提供了政策、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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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肯定不行!都已经被划到公益一类了,还怎么可能参公!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到2020年底前,承担行政执法功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过渡为参公或行政机构;承担生产经营的,逐步改为企业;而承担公益服务的,将逐渐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按照这个要求,已经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说明其原有的行政执法职能已经被剥离,转为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不再具有行政职能,更多的是体现公益服务属性。既然行政职能都没有了,显然已不具备转参公和行政的条件。比如,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部委办局除综合执法类以外的二层机构,大多数都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它们基本上都不可能转为参公单位,否则,事业单位改革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就别做公益一类转参公的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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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会不会参公?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理解。
在当前事业单位分类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实也就是以前所说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是由行政单位主管,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能。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也会有参公的情况,但机会应该不大。按照当前的事业单位设置与管理情况,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该参公的还没有参公。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能够参公的单位主要是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比如:食药稽查大队、工商执法大队、城管大队等。
如果说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该单位的行政职能比较突出,承担的任务比较多,参公的可能性就较大,这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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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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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能!不仅一类,还有二类三类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行为和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终究会被一些拥护党中央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人物去改变!我始终坚信我到死那天一定能实现!我希望我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哪怕遍体鳞伤在所不惜!目前从事的体育工作虽然能让人健康快乐,但是让全国人员更进一步幸福和安居乐业,让广大劳动人民能在劳动中得到应该有的公平和公正!我发现这也许是当代有识之士的使命!比起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些许困难算不了什么!历史的巨轮会证明勤劳的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终究能重回昔日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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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新的事业单位改革后,根本不存在参公单位了,改革思路已经很明白,试点省市也已在全国全面推广!工会、妇联等原参公组织全部纳入行政编制;原具有全部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整体纳入行政机关;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部分人员进去行政机关,剩余人员分流或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区市只保留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就试点情况看,已明确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暂时保留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待遇,新进人员按事业单位待遇!具有盈利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均在此次改革范围,具体情况很复杂,就不一一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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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基本不可能!事业单位改革一共分四类,一类是拥有行政权利的事业单位,这种是最有可能参公的,但是很多地方还是采取单位参公人员保留事业身份的做法,当然也有人员随单位集体参公的,然后就是分公益去、公益二类和三类。
公益一类,一般就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一般是政府或部门的辅助机构,比如机关事务局、惠民中心等也有乡镇公办卫生院、学校,科研单位(中科院、社科院这类)这类事业单位要剥离行政色彩更多突出公益属性。这种事业单位一般分事业管理人员和事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可以走职称还是不错,但是事业管理人员相对悲剧一点,特别在基层很多事业单位就是股级很多人一辈子都是九级管理一辈子这估计是事业管理人员最想不通和最希望借机构改革转变为参公的地方;但是随着改革深入个人估计事业管理也会走类似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路。
公益二类事业,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这类事业单位一般是有一定收入但是需要财政支持,例如县级以上医院,科研单位,高校这些。
第三类就是企业了,例如盐业公司、烟草公司、国企等,他们就要全部推向市场,完全凭本事吃饭自收自支,当然这类里面有很多是具备事业编制身份的,改革的时候一般会征求他们意见,如果愿意保留事业身份那都要分流去事业单位,如果不想离开现在单位那就要剥离事业身份!
据我了解就知道这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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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如果你所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能的话,在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还是又机会转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如果不是,一切照旧。
参公事业单位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编制仍在事业编制序列,但按照公务员办法进行管理。但在此次改革中,按目前各地出台的方案,参公事业单位将迎来较大改革,行政执法类一般会保留,少数会逐渐成为行政机构,大部分会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所以公益一类事业编想参公可能性还是比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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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社保费必须缴纳多少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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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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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还是事业编制,只是待遇、考核、录用、晋升等方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不是行政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
如果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原则上按照事业单位待遇执行。不过有些地方,人员待遇还是参照公务员
,如重庆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具体还是要根据地区来定!
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发表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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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乡镇最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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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以前乡镇有些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后来有的都全员转为公务员了,所以嘛,谁也说不清,政策不是一承不变的,一切皆有可能,就看你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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