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欠我钱,并且我已经胜诉,但是在执行环节无果,请问后续有什么解决方案?
✎㉿被告欠我钱,并且我已经胜诉,但是在执行环节无果,请问后续有什么解决方案?
作为一个专做执行的法律人,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打官司,胜诉,按理说应该高兴,大呼欧耶的时候,
但是在我国现在的司法环境下,作为经济纠纷案件,往往原告高兴不起来,因为在大陆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终本裁定。
通俗的解释就是法院认为经过他的排查,被告并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这个案子搁置起来。
卷宗虽不会扔掉,但也只能放在法院封存,仅此而已,法院不会为这个案子继续付出精力,
也就是网友经常说的,怎么感觉法院放弃了对这个案件的追查。没人管了。。。
通常终本裁定发出之前法院会给原告打电话,告知法院对这个案件不予继续追查的决定,如果原告对这种结案方式不满意,就自己化身私家侦探,自己去追查自己,寻找线索。
找到了法院愿意帮原告判回来,
但如果原告没精力没时间没经验没权限去化身私家侦探神探柯南,那就只能接受案件无限期搁置的结果。。。
作为经济纠纷的案件,所有的原告之所以会去找律师,会去写起诉状,根本的诉求只有一个,把钱拿回来。也就是百姓所谓的落袋为安。
从心底讲,
所有的原告都知道这个事情是自己错了,自己马虎大意了,自己贪图利息了,自己认为这一单生意有利润,又担心客户被别的企业抢走就放松了警惕,结果就是被忽悠了,对方不讲武德没有诚信,有钱不还转移资产甚至假离婚,公司法人和股东都变更成傀儡,公账一分钱不留,总之自己除了活着,任何资产都没有,目的就是为了做老赖。
妄想着反正民事不入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欠钱,自己又不欠,自己顶多每年接几个原告电话之后再回复几句自己没钱就好了,老赖的基本如意算盘就是这样了,大家同意吗?
但是原告起诉的目的不是这样!!!
起诉就是希望国家能够帮自己伸张正义,帮自己把本属于自己钱拿回来。那么一分钱都是血汗钱!
有的甚至是抵押房产拿回来的贷款,是自己一生的积蓄。或者说是棺材本。如果这个钱真的没了人生的希望没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没有了,动力也就没有了。。。
为了拿回来钱,很多原告甚至愿意跟被告和解,
不仅不要利息,本金也可以打折。
只要被告可以还钱,怎么都可以商量,被告已经成了恩人,成了上帝,成了那个能救自己水火的英雄,
这是多么讽刺的角色错位,原告的身份在经济纠纷案件中是多么的悲哀,无奈!!!
但是作为原告真的就无计可施了吗?或者说就像楼主说的,被告真的没有任何资产吗????
任何一个生活的社会上的自然人,你觉得他会一分钱没有吗?
他怎么生存?他老婆孩子怎么养?他如何让父母过年?他没有社交吗?平时出门全靠走路,连公车都不坐吗?
如果这些问题他的回答全都是否定,那就说明他有资产,只是没查到!!!!
很多人对法院的执行法官有误解。对法院执行相关的资产清查系统的权限有误解。应该是美国电影看多了。
觉得法官只要打开电脑啪啦啪啦往里面输入被告的姓名,就能查到被告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他转移的资产,隐匿的资产,他老婆孩子,父母兄弟姐妹甚至是丈母娘老丈人的资产都一目了然。
而事实不是这样的。目前国内法院的资产清单系统是不动产清查不跨市的原则。也就是如果你在广州起诉,广州法院只能查到被告个人在广州的房产。就算被告在深圳有大把的房子,广州法院也看不见,所以只能终本了事。
就算是查银行的存款,也只能查到国有四大银行和八大商业银行,而大量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与地方性银行都是无从查询的,因为没有联网。
而这些地方才是这些职业老赖真正隐匿资产的地方。
而大家最关心的也就是经常说到的被告已经将所有的资产转移了,转移到老婆孩子父母名下,甚至是已经离婚的配偶名下。
由于这些人没有被追加进来成为被告,法院是没有权限查询的。
所以法院出中文裁定认为被告个人没有任何资产,这样一个结果就理所应当了,也是有情可原的。
总结上一句话就是,被告并不是没有资产,只是法院没有权限查。
有需求就有供给,
通常这类转移资产隐匿资产,被告的人财物的彻底详细地毯式排查,往往是由市场上的第三方机构完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专业的执行团队。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免费的。
通常专业团队会和原告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负责跟踪这个案件直到结案为止。
所谓的结案通常只有两个结果。
第一,要么对方还钱或分期还款。
第二,被告洗干净屁股准备坐牢。为自己藐视法律付出代价。
专业的执行团队只要开始插手案件,正式接受了委托,
就会把对方隐匿资产,转移资产,有钱不还等所有线索整理成为完整确实充分有效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被告会以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罪,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拒执罪起诉。判处1~7年有期徒刑。坐牢回家后继续还钱,债务并未抵消。
而且三代政审留有案底,意味着其子女孙辈孩子未来留学,未来上大学,未来当兵,做公务员等所有事情都成为不可能,后代人生会被留下污点,三代人都将承担由于被告藐视法律成为劳改犯的结果。。。
但拒执罪并不是惩戒老赖,逼迫老赖还钱的唯一手段。
现在法律的救济渠道非常多。有大把的法律方法可以给老赖全方位施压。让他主动还钱。
民法典的颁布更是让老赖无处遁形!!!
这是司法的进步,
是司法界的王炸,
是老赖悲催的开始。
从1月1日民法典颁布的那一刻起,大家应该注意到这样一句话。那就是一切以民法典为主!!!!
这句话含金量太大了。有了这句话,所有的原告真正可以欢呼雀跃,大呼欧耶了。
具体的原因就不在这里一一赘述了。关于惩治老赖的方式,在我的头条号里面会有大量的文章,大家可以自己看。
不多说了,年底案子很多,大家有事可以给我留言,或者关注我的头条号,给我发私信。
我是淇哥,一名专做执行的法律人,我们一直在路上!!!
不负韶华这句话有点大,
但愿继续不负众望,帮所有原告收回债权,让原告释怀。
2021年已经过去了4天,新的一年步入正轨。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原告也应该轻装上阵一起加油,对吗?
那就一起加油吧。
就写到这,大家不用憋着了,该转发转发,该点赞点赞,该关注关注,该发私信就给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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