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在明朝有位母亲,告发女儿与人长期通奸,锦衣卫主审官大笔一挥,定为凌迟的酷刑,从来没有人能够从锦衣卫的大牢中全身而出,仍保持处子之身含冤入狱的女儿能否逃出生天呢?请看《锦衣卫烈女奇冤案》。
1、
嘉靖帝稀里糊涂就从堂兄正德帝手里拣了个皇位坐。
正德帝拥有庞大的后宫,偏偏没留下一子半女,内阁首辅杨廷和只好根据“皇明祖训”找继承人。
正德帝唯一的弟弟已经死了,那只能从正德帝的父辈中找,符合条件还能喘气的人就排到了兴王朱祐杬的次子朱厚熜身上,这便是明世宗嘉靖帝。
嘉靖帝登基,便封生身父亲朱祜杭为“皇考”,也就是“先皇”的意思。
杨廷和等大臣们却一致反对,你继承的正德帝的位置,当然该尊正德帝的父亲明孝宗为皇考,你的生父该称为“皇叔考”。
嘉靖帝怒了,世道怪了,还不准儿子认老子,偏要叫成叔的道理?
双方争执不下,一闹就是三年。
嘉靖帝叫亲信张璁等人攻击杨廷和一派的人,这遭到了杨廷和的强力反击,率领二百二十九名朝廷命官,跪在左顺门前又哭又喊叫嘉靖守礼制认明孝宗为皇考。
嘉靖大怒,把劝谏官员一锅端了,廷杖了一百八十余人,当场打死十七名大臣,首辅杨廷和被逼退隐归乡,八名声望朝官充军边疆,其余人锒铛入狱。
朝廷大臣吓坏了,不满之下个个想撂挑子,要么出工不出力,嘉靖帝为了安抚人心,出台了很多谕旨来改变被动的局面,其中一条是复查锦衣卫监狱冤案。
是个人都知道,只要入了锦衣卫的大狱,就算亲王不死也得掉层皮才能出来,锦衣卫大狱不知制造了多少冤死之魂,所以大臣们对这举措很是支持。
文臣有时天真到可爱!
锦衣卫直属皇帝管辖,嘉靖叫绵衣卫查锦衣卫大狱的冤案,等于叫自己人打自己的脸,摆明了这神操作就是走走过场而已。
锦衣卫都指挥使陈寅心领神会,选派颇有口碑的五品副千户陆炳出任审理专员:大臣们可以放心了,陆炳的屁股很干净!
陆炳办案一向公正,从不制造冤假错案,也敢于替一些被冤枉的官员发声,因此被喻为锦衣卫中的一股清流,很受朝中官员信任和称赞。
只是,一个五品官员真的敢去对抗整个锦衣卫,触怒高高在上的皇帝吗?
2
陆炳到任,立即将嘉靖的圣旨印成文告刊发全狱,并严厉警告不得私自阻挠犯人上诉,如果发现威吓犯人以及隐匿圣谕者,立斩不赦。
这份公告就落在了死囚李玉英的手里。
李玉英,如今正是个16岁妙龄少女,即便备受酷刑,面容枯槁,步履艰难,仍难掩婀娜身姿,秀丽外貌,只是眼中的泪水,才里示出对窗外明月的渴望。
她,曾是父母亲手心的宝,和大姐桂英、三妹桃英、小弟承祖过着快乐无忧的日子。
父亲李雄世袭锦衣卫百户,任邱王爷贴心护卫之职,多年来忠心耿耿,做事小心谨慎,深得邱王爷的信任和器重,于是保荐李雄升到了千户,家境颇丰。
父亲虽是武臣,却酷爱读书,熟知名家典籍,因此对四子女很是开明,喜欢刺绣便刺绣,喜欢读书便读书,从不勉强。
在父亲的熏陶下,李玉英知书达礼、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加上乖巧可人,大门不迈二门不出,乡邻父老虽不识其人也知其名,李家有个秀丽慧中的大才女。
母亲却在小弟承祖两岁时不幸去世了。
三姊妹痛哭着,抱着还不懂事的小弟,看着父亲哆嗦着的脸,泪水流得更快了,怎么也抹不掉,怎么也抹不净,伴着父亲口中不停的叹息声,夜黑沉沉地如同张开大嘴的野兽。
李雄奉令西征,实在放心不下几个儿女,待孝期满后,便在媒人的撮合下,草草娶了焦氏,希望她能宽慰掉孩子们的悲痛,让他们重新找回快乐的样子。
一切都很好,三个女儿很听话,从来没听到焦氏有过半句怨言,这让李雄放心了。
焦氏这个后娘难做,更难做的是他,他一直怕母子之间不和,让孩子们的心灵更添悲伤,如今看来是自己多虑了,只是小儿承祖一直瘦弱,有些奇怪。
李雄在出征前便叫玉英监督承祖多吃饭,一个男子汉长的瘦不拉几的,将来怎么继承李家世袭的锦衣卫一职?
当焦氏生下一个男孩时,李雄为之取名亚奴,强调庶出的身份,李承祖才是李家的接班人。
李雄放心地出征,几个儿女挥手告别,却没料到这却是一场死别。
李雄战死在沙场。
3、
李雄待人一向和蔼,乡邻得知李雄战死,不胜唏嘘,一件更让人吃惊的事发生了。
长子承祖被继母焦氏派往战场独自寻找李雄的遗骨!
“你是李家长子,扶送父亲遗骨归乡是你的责任,如果找不到,就不要回来了。”
李府的大门轰然一声合上,掩去了焦氏的身影,留下一个茫然的十岁少年在门前。
千里之遥的战场,一个十岁的孩子独自前往,先不说风餐露宿的辛苦,就是沿途出个什么意外,那就丢掉了性命,更不要说在纷乱的战场上找回一个人的尸骨,这对一个大人来说都显得残忍,谁能坦然面对满地的尸首?
在乡邻有些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那个孩子捏着空拳出发了,身子骨虽很瘦弱,眼神却异常坚定。
一年后,那孩子回来了,穿得破破烂烂,背上背着个包裹,用衣服紧紧地束着。
乡邻真的吓住了,一个十岁的孩子,就这么从战场上背出了父亲的遗骨?
将门出虎子啊!李雄后继有人了。
承祖见过焦氏,再恭敬地将父亲遗骨供在堂中,等待焦氏做主择日安葬。
三姊妹抱着弟弟大哭一场,反倒是承祖调过来安慰了姐姐们半天,最后还是承祖借口饿了才让三个姐姐收住了泪水。
一旁的焦氏牵着有些想去见哥哥又不敢的亚奴,眼神有点冷,吩咐下人做饭。
在等待吃饭的空闲,弟弟来到了姐姐玉英的闺房,与三个姐姐说会儿话,顺带瞅瞅二姐写的新诗。
看到《送春》一诗,承祖情不自禁吟出道:“柴门寂寂锁残春,满地榆钱不疗贫。云鬓霞裳伴泥土,野花何似一愁人。姐,果然又进步了,比我那三脚猫功夫高多了。”
玉英拍了拍弟弟的肩膀笑了笑。
“新巢泥满旧巢敲,春满疏帘欲掩迟。愁对呢喃终一别,画堂依旧主人非”,承祖读完有些黯然,觉得《别燕》似语还休,眼角不禁有些湿了道:“姐,我想爹娘了。”
这时仆人刚好来叫去吃饭了,于是姐弟便牵着手到了饭厅。
大家闷头吃饭,焦氏亲手给承祖盛了一碗汤,说他有功,让老爷回家了,以汤代酒谢他。
承祖接过汤,三口两口喝了下去,本想说两句话,但看到焦氏板着的脸也就算了。
饭后,承祖又去姐姐房里聊了一会儿,却被焦氏打断了,叫承祖早些歇息,于是人散了。
就在这晚,承祖失踪了。
不久,大姐李桂英被卖给了一家权贵做下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以李家的门面,完全可以择一门好亲事,想不到焦氏却把女儿给卖了,乡邻只能叹息李雄死早了。
大姐的事情还没平息,李家三女桃英又出事了。桃英疯跑着出了李府,李强儿率着一群凶恶的家丁就追了出来,像抓小鸡一样把桃英捉了回去。
半夜,那惨厉的哭声让很多人没睡着觉。
4、
才过端午,老天就开始下雨,一直就没停息过,其间还间杂着大暴雨,把个田里灌满了水,水沟也都是满满地。
张保夜间上厕所,发现李府大门虚掩着,不禁有些奇怪。
自从李雄死后,李府就剩下一堆孤儿寡母,一般早早地就关闭了大门,从不见客,这三更半夜地开门做什么?不久就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手里抱着一包东西,鬼鬼祟祟地走了,一连来回了好几趟。
农村人就是爱看热闹,直到那男人再没回来,张保才躺回到床上,想了半天也琢磨不出个味来,这才熄灯睡觉。
李栓发现自家的狗似乎疯了,一天到晚不见影儿,后来留了心,跟着狗追,发现它跑到李府,那儿还有几只狗,正围着棵大槐树转来转去,用爪子刨着树下的泥土。
李府是大户人家,估计是吃不了的剩菜埋在树下做肥料了吧,李栓也没多想,驱赶着自家的狗回去了。
过了一两日,李府半夜突然闹开了,周围狗叫声此起彼伏,乡邻们都被吵醒了。
张保从家里跑到李府听墙角,听了一会儿动静,大概听了个明白,焦氏领着弟弟抓奸,而主角居然是很有才气、听说长得如花似玉的二小姐李玉英!
李府内,灯火通明。
玉英绣了大半夜丝缎百鸟朝凤五彩图,刚刚脱衣躺下准备休息,门外突然吵嚷着“捉拿奸夫婬妇“,玉英连忙拿来外衣穿上,还没整理妥当,房门就被一脚踢开了。
继母焦氏铁青着脸,带着弟弟焦榕和丫环闯了进来。
舅父焦榕死命地盯着玉英,贪婪的眼光活像看到猎物的狼。
玉英往身上一瞅,原来外衣未系好,一抹雪白的酥胸露了出来,不禁大惊大羞,赶忙匆匆拉了拉衣襟,掩住了那外泄的春色。
焦氏打量周围无人,大怒道:“给我搜!”
焦榕带着两个丫环在屋内翻箱倒柜,眼角一直留在玉英身上,嘴角挂着邪笑。
久久未果,焦氏有些不耐烦了,亲手走到玉英的书台前,从抽屉里翻出了玉英的诗作,眼光一闪,有了光亮。
“愁对呢喃终一别,不知道我女儿看上的是哪位公子哥?柴门寂寂锁残春,等不急了?所以瞒着我这个母亲,不管什么媒聘之言,直接找了男人解你相思,做出这等不要脸的勾当?”
焦榕从装饰盒里拿出一支银簪,递给姐姐焦氏。
“哟,矢志不移?真是我的好女儿啊,奸夫送的吧?还是还未来得及送给奸夫的?说!奸夫是谁?”
家丁李强儿提着一只男人鞋走了进来,说在院墙外几十丈处的小树林里找到的,一定是奸夫听到事败,越墙逃跑,匆忙之时跑掉了鞋子夜不自知。
焦氏闻言大怒,当场要执行家法,让李强儿用棍子打死玉英。
焦榕连忙劝解姐姐,追查奸夫应该交给锦衣卫来办,何必知法犯法,连累了自己,也坏了姐夫李雄的名声。
焦氏怒哼了一声,命焦榕连夜将玉英送到了锦衣卫,一旁的三妹桃英吓得直哆嗦,眼泪流个不停,却不敢上前,也不敢去求焦氏。
李玉英被锦衣卫指挥使陈寅亲审。
焦氏检举状列举了玉英时怠慢母亲和勾搭奸夫的事实,再有李强儿的证词,以及搜索出奸夫的鞋子、所赠银簪为证,可谓铁证如山,哪知李玉英竟敢一言不发抵制,陈寅大怒动用各种酷刑逼供。
李玉英受刑昏死,再用冷水泼醒,再审再上刑,始终不吐一字,这磨去了陈寅的耐心,趁李玉英昏迷时用她手按下血手印,草草结案,宣判如下:“李玉英私觅奸夫,长期通奸,欲置继母于死地,大逆不道,拟处剐罪,秋后行刑。”
5、
夜深了,拿着昭告文书的李玉英难以入睡。
在锦衣卫这块肮脏的大牢里,她还是看到了人心至善。
看守们没有去为难这个坚强到似铁一般的女子,他们在牢里虽然看不见太阳,但并不会就遮埋了心中的晴天,凭他们的阅历,这个单纯无知、美丽的女犯人一定是无辜的。
可是,他们不敢说。
牢里也有杀人不眨眼的死囚,但他们嗜血的眼睛却在李玉英的身上得到了平静,有些人天生就如天山雪莲一样洁净,让他们想起了小时也曾快乐无忧的欢乐时光。
他们默默地用眼神鼓励着她,就像鼓励自家的小妹。
校尉们奉命勘察狱情,排查到即便衣衫褴褛也带着优雅气质的李玉英时,心中就有了怀疑,一个死囚如此镇定,非大奸大恶之人难以做到,17岁,怎么可能?
他们询问得不到结果,只好找女牢头去开解李玉英,让她说出冤屈,自有陆大人替她做主。
原本同情李玉英的女牢头,自然尽心尽力劝解,久违的母爱般的温暖终于打动了李玉英的心,她决定替自己申冤,写鸣冤状纸!
陆炳拿到李玉英上书的鸣冤状,震惊了,于是调来李玉英的案卷,匆匆一看,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几首烂漫的诗歌,一条来历不明的银簪,一只不知何人的鞋,一个家丁的猜测,一位继母的举状,就让一个不发一言的少女因通奸罪判了死刑?
在李玉英的鸣冤状中,陆炳发现了几条线索。
李家是世袭的锦衣卫百户,如今已升为千户。
失踪的承祖乃是继母焦氏毒死后肢解埋弃。
李玉英还是清白之身。
银簪乃是李雄旧主邱王爷所赐。
陆炳升堂,经女仵作检验,李玉英果然还是处子之身,于是宣判去了李玉英的刑具,从死囚牢中改拘女监,等官司查明再来发落。
“既然李玉英没有私通,那么焦氏的用意是什么呢?以至于不惜杀子丧女?”陆炳退堂后在屋内踱步,一时思绪万千。“李雄一死,千户便该由嫡子李承祖继承,如果李承祖也死了呢?那就轮到焦氏的儿子亚奴了,果然是好算计。”
陆炳感觉有点奇怪,既然李玉英发现了焦氏杀害弟弟承祖的真相,为何不揭发呢?
陆炳再细看鸣冤状,“不敢逆继母之命,以重不孝之罪也”,“臣母之罪,臣不敢言”,“臣之死固不足惜,恐天下之为继母者,得以肆其妒忌之心,凡为儿女者,得以指臣之过也。是以一生而污风俗,以一身而亵纲常也”,原来这丫头是个至孝之人,一怕己行不孝,被千夫所指,二担心举报继母杀子之罪牵连幼弟断了李家香火,所以不敢言,三怕天下继母借此风压主干出不法之事,乱了伦理,背了纲常。
果然是个有情有义有眼光的奇女子!
但是,查案容易伸冤难,因为主审官乃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陈寅。
锦衣卫,最忌讳的就是以下犯上,而且主掌锦衣卫的陈寅,从来不在乎案情曲直,他只看皇帝的脸色行事,何况这次清查冤案本就是走走过场,自己如果较真,惹怒了陈寅,不但自己官位难保,更可能为李玉英带来各种严刑拷打的报复。
查还是不查?
陆炳最终面见陈寅,据理力争,赢得了两天的查案时间,咽不下这口气的陈寅则派出锦衣卫佥事朱化南陪同缉查,名为协助,实为牵制。
留给陆炳的时间不多了。
6、
次日,陆炳到李府实地巡查,朱化南坐轿一同前往,两个衙役悄悄离开了。
与主人焦氏简单寒暄过后,陆炳开始传唤证人家丁李强儿,李强儿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事情经过。
出事那天的后半夜,他到后院拿东西时正好看见了一个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玉英小姐的卧房,紧接着灯就熄了,于是他就去禀报了舅爷焦榕。焦榕告知了主母焦氏,两人又带着两个丫环一同前去查房。李强儿一脚踢开小姐房门后,估计奸夫已经翻墙逃走了,于是他追了出去,在几十丈外的小树林内发现了奸夫慌乱跑掉了的鞋子。
陆炳便带着众人前往李强儿所说的翻墙点,发现墙体颇高,以李强儿的身材,很难攀爬得上去。李强儿解释说这原来堆着假山,利用山石可以轻易翻墙出去,出事后焦氏便雇人把假山石移走了,以防再出意外。
朱化南闻言点了点头,对陆炳说道:“情理之中,李强儿的话可信。”
陆炳派人拿来梯子架上,爬到墙头往外看,墙外是一条干涸了的水沟,约四、五十丈远处确有小树林一座。
陆炳下梯后,朱化南随之登到墙头,看了下周围道:“墙下的确没有藏身之处,李强儿又在追赶,那么奸夫只能逃向小树林,跑丢鞋子实属正常。”
“你亲眼看见了奸夫入屋,那人身材怎样?”陆炳转头问李强儿。
李强儿回答看到的是背影,是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陆炳扫视了下周围的下人,点了点头。
衙役这时请来了乡邻,陆炳便笑呵呵地与众人拉起了家常。
村里人说这两年年景都不太好,去年大涝,连绵阴雨,田水倒灌,沟渠都是满的,今年又逢大旱,庄稼干死不少,糊口都成问题。陆炳点了点头,示意大家别担心,会上奏减免大家赋税。
随口又问起了李府小姐的事,张保就得意地说出了当初半夜看到有男人进出李府的事,李栓也说了自家狗发疯的怪事。
陆炳看时间差不多了,见朱化南也没询问的问题,便吩咐焦氏明日到锦衣卫衙门听取判决,率领众人打道回府。
6、
回到镇抚司府衙,陆炳叫来两名亲随校尉,轻声吩咐了两句,两人匆匆而去。
朱化南随口叹了下陆炳的口气,见没什么疑点也就告辞而去,这时消失的两名衙役才被叫了上来,一番诉说后,陆炳眼神亮了。
天亮了,听说要宣判李玉英私通案件,乡邻一大早就排在府衙大门外了,小心翼翼地交谈着,有的替李玉英可惜,也有人说是罪有应得的,站在门口的衙役睁了睁眼,四下就安静了不少。
伴随着一声“升堂”,陆炳面无表情坐主案,旁边朱化南陪审,焦氏等一干证人均已到齐,李玉英才被带上了堂,居然没带镣铐,这让朱化南皱了皱眉头,正想呵斥,陆炳却把惊堂木一拍,首先发话了。
“李玉英,听判!”
“犯女在。”
“本官已经查清你的冤情,今日当堂宣判你无罪,还你清白。且候在一边,待本官惩治完杀人凶手以及一干从犯之后,便可回家与妹妹团聚。”
“谢大人。”李玉英下跪谢恩时已经泪满双颊,起身后走到一旁,地上点点泪痕。
朱化南闻言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陆炳,张口却难以启齿,手指哆哆嗦嗦抬不起来。
陆炳再拍惊堂木,对着下跪的焦氏姐弟呵斥道:“焦氏、焦榕,尔等还不速速认罪,讲出鸠杀李承祖、诬陷李玉英的实情,本官酌情可不动大刑,若是冥顽不灵,大刑伺候。”
“冤枉啊,大人,民妇何曾害人?实是民妇之女私通外人,证据确凿,大人不追究其过,反而来为难民妇?”
堂下一片哗然,看看陆炳,又望望李玉英俏丽的面容,眼神变了。
“且吧,本官就让你心服口服。传证人张强儿。”
“大人,小的冤枉。”
陆炳拿出证鞋,得到张强儿的确认后,冷笑一声反问道:“你说说奸夫是个魁梧之人,此鞋如此瘦小,如何着得?”张强儿汗如雨下,不敢再争辩。
“案发之时,正是大涝时期,田水四溢,沟渠漫漫,你家西墙外的水沟难道是干得不成?即便如此,沾在鞋底的也该是淤泥而不是点点灰尘。若是从外面爬墙而入,以墙高的距离常人根本攀爬不上,唯有借助工具一途,那奸夫逃走时鞋都顾不上,居然不慌不忙扛走了竹竿、木梯之类的工具?既然你巧言搪塞本官,不动刑是不成了,来啊,立枷侍候!”
张强儿一下子瘫倒在地,连磕几个头求饶,这才说出被焦氏用二百两银子收买,诬陷李玉英的事实。
“焦氏、焦榕,尔等可知罪?”
两人皆呼冤枉,焦氏一口咬定是女儿私通外人,证据确凿,要陆炳惩治李玉英以及血口喷人的张强儿,并且提示张强儿一定拿了什么人的好处,故意污蔑自己。
陆炳看了一眼焦氏,指了指那几页小诗,又拿起银簪道:“这两件物品可是你说的证据确凿?”
焦氏点头称是,陆炳冷笑道:“本官已经从邱王爷处确认,此簪乃王爷赐于你夫刘雄之物,何来的奸情信物一说?至于诗歌,更不足为凭。”
“民妇冤枉!”焦氏磕头不止,但仍然不认罪。
“取血衣来!”
两名校尉走上堂来,把几片已经变质的血衣残片抛在堂前,焦氏认出血衣乃是承祖回家时所穿,而焦榕也认出是自己亲手掩埋之物,两人不禁大惊,再也支撑不住,瘫倒在地,很快招认了一切。
焦榕从药店买来砒霜,由焦氏下在碗里,盛汤装给了回家的刘承祖喝。等刘承祖毒发后,焦氏亲手肢解了刘承祖的身体,再由焦榕背出门外扔到水里冲走。由于血衣和头颅比较轻,焦榕就将其埋在了大槐树底下。
案件就此真相大白。
7、
陆炳确定李玉英是冤枉之后,办案方向便变得简单了,他只要根据案情破绽找到杀害刘承祖的真凶,就能揭破藏在通奸案背后的凶杀案,以案破案。
当听张保说有人抱着大包从虚掩的李府大门来回了几趟,陆炳下意识就认定此人乃是凶手而不是奸夫,奸夫能从大门出入还爬什么墙呢?可想而知,此人与李府的关系一定很亲密,才可以半夜打开府门自由出入,否则值夜的家丁不可能那么长时间没发觉,所以他很快锁定了目标——焦氏的弟弟焦榕。
李栓又说了自家狗发疯,跑到李府大槐树下伙同几只狗刨土的怪事,陆炳已经有了决断,大槐树下一定掩埋了沾染了刘承祖鲜血的物品,导致血腥气招来了野狗。
陆炳不动声色地观察焦氏、焦榕的神情,两人显得非常紧张,因此心中更加笃定,大槐树下一定有自己要的证据,于是回府后便吩咐心腹校尉严密监视李府。
如果焦氏挖开大槐树下的泥土取物,就当场缉拿;如果没有动静,就趁焦氏上堂时取出大槐树下之物,然后迅速赶到堂前。
当陆炳看到两人归来,以目光询问,两人点头指了指衣服,从而心情大定,拿出血衣当场让焦氏兄妹服罪。
陆炳办完了案子,得知原委的朱化南心服口服走了,眼神中却有一丝忧色。
陆炳知道朱化南的忧色从何而来,他即将面对被扫了面子的顶头上司,锦衣卫指挥使陈寅的怒火,祸福难测,不,只有祸,没有福!
不过,让一个好女子恢复清白,李府觉得值了。
李府灯火通明。
李玉英为陆炳供上了长生牌位,染上一炷香,恭恭敬敬福了三福才转身离去。
大姐李桂英看着三岁熟睡的弟弟李亚奴,发现他有些抽搐,赶紧拍了拍他的后背,眼中满是怜爱。
三妹轻轻为弟弟拉拉被子,手上尽是被继母打得累累疤痕。
两人看见李玉英进来,齐齐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这不禁让李玉英笑了,有些欣慰,也有些心酸,他无声对着李亚奴说道:“小弟,快快长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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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明嘉靖四年,一个名叫李玉英的女子向嘉靖上疏鸣冤引起了一桩奇案。
案情几经反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真相大白。此案牵扯到皇帝和锦衣卫,成为明代中叶的一大奇案。
李玉英是被“私通奸夫,欲置继母于死地,大逆不道”的罪名抓到锦衣卫大牢的。
据原告、李玉英的继母焦氏称:其与李玉英的舅父焦榕得到禀报,李玉英私通情夫,于是便一起来捉奸夫淫妇。
嘉靖:
但奸夫在他们进门之时翻窗逃跑了,只搜出一只银簪和李玉英写的几首情诗。家丁李强儿在窗外捡到一只男人鞋,显然是奸夫丢下的。
于是焦氏把玉英捆了起来,送到了锦衣卫。 李玉英的父亲原是锦衣卫千户,常年带兵在外,为了使玉英姐弟有人照料,在原配去世后,续娶了焦氏。焦氏第二年又生下了一个男孩李亚奴。
继母为了能使亲生儿子承袭千户官爵,便开始了对李玉英大弟李承祖的陷害,恨不得李承祖早点死。
这时恰好李父在陕西阵亡。焦氏怕李承祖承袭职位,诱骗李承祖饮了放有砒霜的菜汤。焦氏,在李承祖死后,将其尸体抛进了护城河。
锦衣卫:
为怕李玉英知道真相后告发,设下这一局,以奸淫的罪名把玉英送进了锦衣卫监狱。
锦衣卫指挥使陈寅轻信了原告的一面之词,不容玉英分辩,只管要她招供。
李玉英当然一句口供也没有。案件拖了一年多。陈寅便趁玉英受刑昏厥之机,强按了手印。结案以后,玉英被打入死牢,只待秋后凌迟。
李玉英:
就在玉英入狱不久,嘉靖皇帝与大臣之爆发了大议礼之争。杨缜居然带着百官在左顺门前哭门,嘉靖大怒,下令逮捕了二百二十人,廷杖了其中的一百八十余人,有十七名大臣当场被打死,首辅杨廷和也被逼退隐回乡。
此时朝廷内人心不稳,嘉靖为了稳定人心,下旨复核昭狱冤案,凡有冤者可以上奏皇帝。并且委派陆炳作为审理大员,全权处理复审事宜。
陆炳办事干练,断案公道,他在狱中巡视几天,发现李玉英与其他犯人不同,似乎有冤情。
李玉英也接到了圣旨,但她担心如果自己平反,继母会被下狱,继母生的弟弟无人抚养,李氏香火就断绝了。这会愧对死去的父亲。因此,被判凌迟后,她对继母焦氏只有愤恨,但却没有萌发过鸣冤的念头。
看守玉英的女牢子,十分同情玉英,她和玉英说,只要确实冤枉,一定可以得到昭雪。玉英想起了小弟的惨死,想起了焦氏对自己姐弟的百般摧残,终于下定决心,上疏鸣冤。
剧照:
李玉英的状纸很快送到了陆炳的手中,陆炳下令,将李玉英的全部案卷调来,由他亲自审理。
李玉英的案卷很简单,只有一张原告人焦氏的检举状,列举了玉英平时怠慢母亲和勾引奸夫的事实,又有一张李府家丁李强儿的证明口供,说抓住玉英那天晚上,他看见有一个男人从西面越墙进来,钻进了玉英的卧室,后来又是他在追拿奸夫时,捡到一只男鞋。
李玉英与人通奸的物证也很简单,只有玉英亲笔写的二首小诗,一只男鞋和一只刻着矢志不移字样的银簪。
从证据看,似乎不足以证明李玉英确有奸淫之罪。而怠慢母亲罪名也没有一点旁证,这样轻易地把一个青春少女拟成凌迟处死,未免过重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全部案卷中,竟没有一句犯人口供。而且结案文书是别人代写的,李玉英并没有签字,只有一枚手印,说明犯人是被胁迫按的手印。
陆炳见李玉英身材娇小,体态婀娜,不像是个不守妇道之人。便命女作杵检验,结果是李玉英居然是处女。
陆炳:
陆炳再传李玉英,把焦氏鸩杀李承祖及玉英珍存的银簪来历都问了个一清二楚。
亲自到焦氏家中,缉访实情。 陆炳到了李家后,立即传李强儿来问话,据李强儿说,出事那天的后半夜里,他到后院拿东西,看到一个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玉英小姐的卧房,不一会儿,小姐就吹熄了灯火。
他急忙禀报给焦榕,然后一同前往捉奸,等到踢开小姐房门,奸夫已经逃走。
李强儿估计他是越墙而下的,就翻墙追了出去,结果在几十丈外的小树林内,发现了奸夫遗失的鞋子,奸夫却不知去向了。
李强儿:
陆炳仔细检查了现场后决定第二天再审此案。 第二天陆炳在北镇抚司大堂升堂问案,将焦氏、焦榕和李强儿带到堂上,陆炳问道:
李强儿,你受焦氏之贿,诬陷李玉英,还不从实招来?
李强儿偷觑了焦氏一眼说:
小人所说的都是实情,不知大人为何说小人是诬陷?
陆炳随手把李强儿捡来的那只鞋子掷下堂去说:
你说奸夫是个魁梧之人,这只鞋子尺码却小得可怜,试问一个八尺大汉能穿下去吗?李强儿被问得一愣,不敢再出声。
陆炳接着说道:昨日在李家勘察,乡邻都说去年大涝,沟渠之间全被溢满,你家西墙外的旧水沟,地处洼地,若有雨水,必首先集中于其内,奸夫越墙跨沟逃走,必定要涉水跋泥,那鞋子上岂能没有泥污?你这鞋子,只有鞋底有点泥土,鞋帮鞋面一尘不染,难道奸夫是飞过水沟去的吗?
李强儿冷汗满面,无以对答,陆炳喝声:你还不肯招供,来人,立枷侍候!
李强儿吓得面如土色,磕头如捣蒜般地哀告:大人饶命,小人愿招! 原来诬陷李玉英是焦氏一手导演的,焦榕还有点良心,不忍下手,是焦氏逼着他将玉英送到锦衣卫。事后李强儿得了二百两银子。
锦衣卫:
不久玉英被判凌迟的消息就传了出来。三人认为此案已天衣无缝,不想被陆炳看出了破绽。
陆炳又向焦氏问道,杀害李承祖之事,你还不招吗?焦氏此时心理已崩溃,便将用砒霜毒死李承祖,陷害李玉英之事一并招供。
陆炳当堂判焦氏死刑,从犯焦榕、李强儿杖八十,发配三千里,李玉英无罪释放。
顺便说一下,这个陆炳后来可不得了,他是明朝三百年中唯一一个三公兼三孤。他后来担任锦衣卫都指挥使,压制得东厂根本不敢在他面前放肆一步。
作者:歪眼小史工作室
文: 冯生
◕△《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这是发生在明朝年间一件真实的冤案,案件曲折离奇,峰回路转。妙龄少女几近含冤屈死,做恶之人差点逍遥法外,堪比一部侦探大片。好在为善之人自有天佑,幸得一位恪尽职守的锦衣卫秉公执法,才得使沉冤得雪,恶人终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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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的名字名叫李玉英,是明朝锦衣卫李雄之女。这个李雄“荫袭百户”,因其骁勇善战,屡立战功,被皇帝升为千户。他生得一表人才,为人正直,又文武全才,深得上司赏识。
李雄娶妻刘氏,夫妻两人恩爱有加,育有四个孩子。李玉英排行老二,姐姐叫做李桂英,还有一个妹妹和弟弟李承祖。
但李雄命运多舛,结发妻子早逝,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四个女儿。官差在身的李雄,为了孩子们的成长,迫不得已续娶了焦氏。焦氏进门后,虽说是半路夫妻,但对李雄前妻的几个儿女倒还疼爱,对李雄也是礼敬有加。不久后,两人又生下了一个儿子,整个家庭似乎又迎来了转机,日子日渐红火。
不过,这样的好日子非常短暂,婚后没几年,李雄在一次外出征战中,殒命沙场。四姐弟失去双亲,瞬间成为了孤儿。
这时,焦氏贪婪恶毒的嘴脸便显露出来。由于李雄的千户可以承袭,焦氏便打定主意,想让自己的儿子来继承。可不是还有一个李承祖吗?他可是李雄的长子,按理应该是李承祖来承袭才对,还轮不到焦氏的儿子。
于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在焦氏的脑海中渐渐成形。
在为李雄守灵七天后,焦氏把李家孩子叫到一起,说道:“你们的父亲战死沙场,尸骨都不知所踪。作为他的子嗣,是不是应该去将他的遗骨找回来呀?”大女儿李桂英满口应承:“那就我去。”
焦氏却不答应,执意要年仅10岁的李承祖去完成这个任务。
李承祖迫于焦氏的淫威,只好收拾行囊独自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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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李承祖前脚刚走,焦氏就迫不及待地将大女儿李桂英卖给了大户人家为婢。一夜之间,李桂英就从官宦千金,沦为任人差遣的奴婢。
接着,焦氏便寻思着对付年仅16岁的李玉英。正当焦氏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将李玉英赶出家门时,不曾想,幼小的李承祖居然携带着父亲的部分遗骨回来了,打了焦氏一个措手不及。
焦氏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和他的哥哥焦榕合计,下毒毒死了李承祖。同时残忍地将他尸解,然后埋在了不同的地方。
害死了李承祖后,焦氏转过头来继续对付李玉英。
一天晚上,李玉英正在卧室小憩,突然被一阵“抓奸夫淫妇”的喊声惊醒。几个人不由分说,粗暴地推开了李玉英的房门,冲进来后将她五花大绑,同时在她的房间里搜出了一根发簪,两页诗笺,还在其房门外找到了一只男士鞋子。
在一番折腾后,焦氏将李玉英送到了锦衣卫,状告她与人通奸。
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是锦衣卫使陈寅,他在收到焦氏的贿赂后,就开堂审理起了这件案子。在“确凿证据”面前,李玉英始终一言不发,这下惹得陈寅恼羞成怒,将刑具给李玉英加上。
可怜李玉英小小年纪,身体柔弱,那吃得消锦衣卫的酷刑。在昏死了几次后,陈寅授意手下拉着李玉英的手指画押,以“通奸罪”将她打入了死牢。
歹毒的焦氏心中窃喜,这李玉英即将成为刀下冤魂,自己霸占李家财产的险恶企图即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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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想,李玉英却奇迹般地绝处逢生。
当时适逢朝廷宽恤之典,差遣太监审录各衙门未经发落之事,凡是认为自己冤枉的案情,都准许具状陈奏。
李玉英得到这个消息后,想起一家骨肉,俱被焦氏陷害,此番若不趁机伸冤,便再无昭雪之日。一时悲从心来,遂提笔写下诉状,将冤案始末,细细陈述。
李玉英的诉状,引起了朝廷的重视,随即差人到锦衣卫重审。负责重审这个案件的,就是日后“势倾天下”,助严嵩扳倒夏言的陆炳。
陆炳在调阅了案件卷宗后,认为此案大有蹊跷,亲自提审了李玉英,随后拘捕了焦氏兄妹。在铁的事实面前,焦氏不得不承认了诬陷玉英的罪行。
原来,李玉英诗笺上的两首诗《送春》和《别燕》,是因思念去世的父亲伤感而作,并非是写给通奸情郎的。
现场发现的一支发簪,也并非奸夫所赠,而是李雄送给女儿的。至于那只男鞋,根本就是焦氏故意栽赃,随便找了一个家丁的鞋子,扔在了李玉英的房门前。
最为直接的证据是,经过仵作的查验,李玉英居然还是处子之身,整个案件至此真相大白。
那么,当时的李玉英为何在酷刑的折磨下,依然一语不发呢?这是因为李玉英担心一旦揭穿焦氏的阴谋,焦氏必定被捕下狱。不但自己年幼的妹妹将无人抚养,而且焦氏所生的李家幼儿,也会承受丧母之痛,于是隐忍不发。
在陆炳抽丝剥茧的审问中,还发现了焦氏兄妹毒杀李承祖的罪行。于是,陆炳最后判处焦氏兄妹死刑,将李桂英赎回,陈寅也被撤职查办,李玉英被无罪释放。
(参考资料:《李玉英狱中讼冤》)
Ⓙ⇓《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明清十大奇案中的“锦衣卫烈女奇冤案”,是一个母亲告发女儿长期与人私通的故事,离奇的是,与人私通的女儿居然还是个处子之身。
明朝嘉靖年间,曾发生过这样一件公案,一名锦衣卫千户的女儿,被其后母告发至官府,称其不仅长期与人私通,并且还试图加害后母,以达到谋夺家产的目的。
而在案件上报后,由于“证据确凿”,这个还是完璧之身的少女,随即便被判为凌迟处死。
但就在少女即将被处死之际,幸得嘉靖皇帝的“奶兄弟”出手,让此案得以重审,最终让这个少女沉冤昭雪。
那么,嘉靖皇帝的“奶兄弟”为何要出手相助呢?此案中的少女是怎么蒙上不白之冤的呢?另外,案件中的真凶,最终下场如何呢?
接下来,就让我们简单聊一聊这个在当时引起巨大反响的“锦衣卫烈女奇冤”。
这个案件,还得从大明朝独有的特色“锦衣卫”说起。
大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设置了锦衣卫这个机构,而在设置之初,锦衣卫的主要职责有三大项。
其一,守卫宫禁,其二,侦查缉拿,其三,就是“典诏狱”。
守卫宫禁不必细说,而其他两项职能,说白了就是让锦衣卫成为朱元璋的耳目,为其刺探百官动向,更重要的是,朱元璋还赋予了锦衣卫执法的权力。
这样一来,锦衣卫就可以根据需要随意拿人,其权力也由此变得极大,甚至凌驾于律法之上。
比如在明初的“空印案、”“蓝玉案”等重大案件中,就有锦衣卫的身影,他们奉命四下查探官员犯罪事实,并按照朝廷的旨意,将这些官员缉拿后审问,最终将犯罪官员送上刑场。
不过,由于锦衣卫权势过大,同时具有执法权力,因此不免就出现了滥用职权,甚至是刑讯逼供等情况发生,因此,在朱元璋之后,明朝的皇帝也曾削减过锦衣卫的权力。
并且,随着宦官集团的崛起,曾经在一段时间里,锦衣卫还依附于宦官集团,成为掌权宦官的“打手”。
但到了嘉靖皇帝登基之后,锦衣卫的地位再次被重视起来,其权力也达到了整个明朝历史上,最为巅峰的时期。
之所以能形成这种情况,离不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嘉靖皇帝的“奶兄弟”陆炳。
陆炳的生母,是嘉靖皇帝的乳母,同时,陆炳的父亲,则是嘉靖皇帝还是藩王之子的时候府上的护卫,因此,陆炳得以在幼年时,便跟嘉靖混在一起。
原本,嘉靖是无缘做皇帝的,但由于他的堂哥明武宗朱厚照死得突然,并且没有子嗣,因此经过朝廷重臣商议,后又征得张太后同意,最终由他继承皇位,是为明世宗。
而作为明世宗嘉靖的童年玩伴,陆炳自然就跟随嘉靖入京,继续护卫在嘉靖身边。
之后,陆炳不仅工作表现突出,同时还先后两次在危难中救了嘉靖(一次行宫失火,一次是宫女暗害),因此更令嘉靖对他赏识务必。
所以,陆炳的官位不断晋升,从一个小小的锦衣卫舍人,一路升迁至锦衣卫指挥使,算是成了嘉靖时期的锦衣卫最高长官。
也正是因为嘉靖对陆炳的信任和恩宠,因此赋予陆炳的权力极大,而有了陆炳的领导,锦衣卫在大明朝堂上的地位扶摇直上,达到了自有锦衣卫这个机构以来,权力的最高巅峰。
而前文提到的“锦衣卫烈女奇冤案”,正是发生在陆炳任职锦衣卫指挥使期间。
当时在锦衣卫中,有一个叫做李雄的千户(千户为锦衣卫官职,品阶为正五品),他曾娶过一房妻子,并且妻子也为他生下了三女一男,但可惜的是,在妻子生下小儿子不久,便因病去世,撇下了年幼的儿女和李雄。
妻子去世之后,李雄考虑到儿女尚小,需要人照顾,所以便续弦,又娶了第二任妻子焦氏。
婚后,李雄和焦氏的感情还算不错,没多久,焦氏为李雄生了个儿子,取名为李亚奴,这便是李雄最小的儿子。
由于锦衣卫工作的特殊性,因此李雄大多数时间都在外忙碌,而家里就交给了焦氏,他和前妻的几个儿女自然也由焦氏照顾。
但我们都知道,天底下的后妈偏心是常态,因此焦氏对李雄前妻的几个儿女一直就不待见,但由于李雄还在,所以焦氏也不敢做的太过分。
但不久之后,这个家庭发生了巨大变故,让焦氏开始毫不顾忌地开始虐待起这几个孩子。
什么事情呢?原来,李雄在某次奉命外出公干时,不慎遇袭,由于伤情过重,回来不久后便撒手人寰。
这下,焦氏便没了顾忌,因此在生活上没少虐待李雄前妻的几个孩子。
当然,如果仅仅是生活上虐待还不算什么,但焦氏却盯上了一样东西,为了得到这个东西,她不惜对那几个可怜的孩子痛下毒手。
焦氏盯上了什么呢?很简单,正是李雄锦衣卫之职的继承资格。
按大明律法,锦衣卫是可以世袭的,也就是说,父亲是锦衣卫,儿子也可以是锦衣卫,只不过,儿子继承的时候,需要从低级别做起。
但就算这样也相当不错了,要知道当时锦衣卫就相当于吃皇粮的,并且说不定某天受到皇帝赏识,就会飞黄腾达,因此,不少人都想尽办法好让自己或者家人成为锦衣卫。
而由于李雄生前是锦衣卫千户,因此,按惯例,他的儿子就可以成为锦衣卫的一员。
只不过,按照古代流行的嫡长子继承制,有继承资格的只能是李雄的长子李承祖,也就是李雄和前妻生的那个儿子。
而李雄与焦氏所生的儿子李亚奴,就没有资格继承。
对于这种情况,焦氏自然感到不满,她本就不待见那几个孩子,因此更不愿意接受自己的儿子不能成为锦衣卫。
但朝廷律法她又不敢违背,所以,焦氏就开始想办法,如何在不违反律法的情况下,让自己的儿子李亚奴成为锦衣卫。
期间,她又找来自己的娘家哥哥焦大,两人一番合计之后,最终决定,把李成祖毒死,然后伪造成自尽,这样继承资格就能落到李亚奴身上了。
说干就干,在某天下午,焦氏故作和蔼的把李承祖骗了过来,并骗他吃下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饭菜,而饭菜中由于被焦氏下了毒药,所以,李承祖不出意外的毒发身亡。
干完这件事后,焦氏对外声称,李承祖是因病不治而亡,虽说邻居们也有人怀疑其中有蹊跷,但奈何这是李家的家事,旁人也不好多问,因此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但与此同时,李雄的二女儿李玉英,却对这件事越发怀疑,毕竟自己的亲弟弟李承祖打小身体素质就不错,怎么会说病死就病死了呢?
最重要的是,她的后母焦氏,一直挡着没让李玉英姐妹见李承祖的尸体,并很快将其下葬,这就更让李玉英有所怀疑。
她决定,自己要暗中查明真相,看一看弟弟李承祖到底是怎么死的。
但问题是,当时的李玉英才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让这样的她去查又从何查起呢?况且,她一个待嫁闺中的少女,也不可能出门去找别人来帮忙。
所以,她只能笨拙地在家里暗中查探,而她的小动作,没多久就被后母焦氏发现。
这下可把焦氏给吓坏了,要知道,她毒死李承祖的事情,要是被李玉英知道并告到官府,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因此,说什么也不能让李玉英这么查下去。
但怎么才能让李玉英停止查下去呢?为此焦氏也是相当苦恼。
最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把李玉英也害死,但自打李玉英开始怀疑焦氏害死了弟弟后,就变得十分戒备心极强,因此指望骗她吃东西喝水之类是不可能实现的。
思来想去,焦氏又找来了娘家哥哥焦大,而这次兄妹二人则想出了一个连环毒计。
焦氏和焦大先是偷偷潜入李玉英的闺房中,在角落处放了一双男人的鞋子,之后在某一天,两人大喊大叫地闯进李玉英闺房,拿出这双鞋子后,信誓旦旦的宣称,李玉英偷人了。
并且,他们唯恐证据不足,又在抽屉里翻出来李玉英所写过的一首情诗,而这首情诗,只不过是李玉英少女怀春时偶感所写,但也被焦氏当成了证据之一。
此外,焦氏还暗中从怀里掏出一支银簪,硬是空口白牙说这也是李玉英所谓的“情郎”送给李玉英的定情物。
就这样,一双鞋子,一首情诗,外加一支银簪,李玉英就被扣上了“与人私通”的罪名。
不仅如此,焦氏还故作痛心疾首,声称李玉英与情郎已经商议好,要找机会害死焦氏,好将家产全部夺走。
由于焦氏耍起了撒泼的本领,导致周边前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看到事情已经闹大,焦氏和焦大不由分说,拉着百口难辩的李玉英,就要往衙门去。
不过,到了衙门之后,官老爷却不敢管,为什么呢?很简单,这焦氏是锦衣卫李雄的妻子,而李玉英则是李雄的女儿,因此按律法来说,这得在锦衣卫内部进行处理。
所以,这件案子,就被锦衣卫接受开始进行调查。
对此,焦氏也不担心,毕竟她和哥哥焦大,提前都花重金打点好了一切,所以,经过一番走流程的审问之后,李玉英就被定了罪。
那个时候,锦衣卫收钱改案是常有的事情,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公正无私。
而接下来就是审问李玉英,让她招供以便最终定罪行刑,但李玉英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自己有罪,反而是一言不发,任凭锦衣卫如何逼问均是如此。
到了最后,李玉英依旧没交代所谓的口供,不过,负责此案的锦衣卫也不在乎李玉英招供与否,直接草草结案,宣布李玉英“证据确凿”,将其打入死牢后,等待问斩。
由此,一件“零口供”的冤案就这样产生了,“嫌疑人”在没有承认自己罪名的情况下,就成为待斩之身。
如果按当时的情况来讲,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李玉英必然会含恨而死,顶多会换来旁人的几声叹息,毕竟锦衣卫都已经结案,算是没什么可能会有反转了。
但也许是李玉英命不该死,就在她即将问斩之际,居然有人给她翻案了。
翻案的人,正是前文提到的陆炳,当时他刚好升任锦衣卫指挥使,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因此自然就有心积极表现。
同时,嘉靖皇帝也在他上任之前,也对他多有嘱托,这就更让陆炳想做出来点成绩。
而当时想做出成绩最直接的办法,那就是清理冤狱,而当他例行公事的查阅案宗时,一眼就发现了有关李玉英的案件中,存在不少疑点。
第一,此案属于是零口供案件,犯人既不认罪也不否认,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第二,焦氏状告李玉英与人私通不假,但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及这个与李玉英私通的人到底是谁。
第三,所谓的证物,仅仅是一双男鞋、一首情诗和一支银簪,这显然不足以说明李玉英有私情。
凭着多年担任锦衣卫的直觉,陆炳自然就发现了此案背后有很大问题,因此,他就决定,既然想做出来点成绩,那就从这个案子开始下手。
而为了确定自己心中的判断,陆炳又暗中找来一个老妈子,以检查身体为由,去狱中查看李玉英到底是不是处子之身,而老妈子回来后,十分确定的告诉陆炳,那李玉英如今仍然还是完璧。
这下,陆炳就更加确定,李玉英是蒙冤入狱,因此他二话不说,重新开始审理此案。
而在审理此案的同时,陆炳还特意把消息放了出去,以至于当时不少人都知道堂堂锦衣卫指挥使,要清理冤狱为民伸冤,所以,在陆炳重审之前,这案件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看到宣传发酵的目的已经达到,陆炳挑了个时间,正式对此案开始重审。
而焦氏和焦大这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得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道又开始重审此案,这下他们吓得是魂不附体,而等到他们被带到陆炳前面时,已经瘫软至站不起来了。
接下来的过程就比较简单了,毕竟陆炳干了多年锦衣卫,怎么让犯人开口交代是他的强项,所以,经过他的一番操作,焦氏和焦大就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部交代了实情。
值得一提的是,那双被放进李玉英闺房的男鞋,尺码刚好与焦大一样,而焦大也承认,这双鞋子正是他自己的,他是听了焦氏的吩咐,偷偷放进李玉英闺房的。
这下终于真相大白,而李玉英看到陆炳秉公执法,当堂就提出了弟弟李承祖的突然死亡存在很大问题,希望陆炳能为她做主,查出弟弟究竟是怎么死的。
而陆炳一听,这里面居然还有案中案,显然和焦氏脱不了关系,因此,继续审问之后,焦氏不得不承认,李承祖也是她害死的。
由此,该案件从一个诬告案上升为了人命案,并且死者还是锦衣卫的子女,这就更让陆炳觉得 ,为李玉英翻案真的是值了。
最终,此案的真凶焦大和焦氏被判处问斩,而李玉英自然洗刷了冤屈获得了自由之身。
值得一提的是,李玉英回去之后并未冷落自己同父异母的幼弟李亚奴,反而十分大度地让他继续跟着自己生活,毕竟不管怎么说,李亚奴也算是父亲留下的血脉。
并且,在李玉英的申请下,李亚奴最终还是继承了父亲李雄的锦衣卫资格。
而为李玉英翻案的陆兵,刚一上任就解决了一件影响巨大的冤案,这就让他获得了不少人的称赞,嘉靖皇帝知道后,对他没少褒奖。
综上所述,明清十大奇案中的“锦衣卫烈女奇冤”,主要是说原锦衣卫千户李雄在去世后,其继妻为了谋夺家产,故意害死了李雄的嫡子李承祖,之后担心事情败露,又设计把李雄的次女李玉英送进了大牢,原本此案已经成了铁案,但幸亏嘉靖皇帝的“奶兄弟”陆炳出手重新审理,才为李玉英洗刷了冤屈,而此案的真凶最终也全部伏法受诛。
☆✧《明清十大奇案》之“锦衣卫烈女奇冤”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真凶下场如何?
谢邀:
继母焦氏为私吞家产毒死继子,陷害继女李玉英
私通并送其入狱,被锦衣卫指挥使陈寅私刑结案。
后李玉英申诉,被陸炳查明,判焦氏死刑,
李玉英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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