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解说以及二次混剪和盘点类视频如何避免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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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蜜蜂。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小蜜蜂是做视频二次剪辑和电影解说的比较多。前段时间作品,频繁被下架,不是侵权就是,查重过多。经过小蜜蜂的不断尝试终于知道啦,怎样才不侵权,不会被下架。
1,下面是小蜜蜂通知被下架作品的截图。
作品被通知侵权下架,是因为小蜜蜂这些视频都是单独去水印,别的声音和字幕都没有处理。查重也比较严重,看了通知有人比咱们先发表这些视频。
2,小蜜蜂就把音频去掉加上自己的声音。还是告诉我查重过不了。
小蜜蜂就把原本视频的字幕去掉,自己加字幕。然后发表,这次过了两个,还有一个没有审核通过,小蜜蜂就去申请(退回来查重的作品可以申请人工查重的)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之后就审核通过啦。
3,标题,特别是出现频率高的视频,不注意标题就可能重复。发表的时候可以搜一下相关标题,如果已经有了建议更换。
4,总结要想不侵权,去水印,去原音(可以少量保留),去字幕(可以水印遮盖)加字幕,标题重复,这样制作的视频,一般都可以审核通过的,过不了,就去申诉,申诉结果都是通过。
☣☞影视解说以及二次混剪和盘点类视频如何避免版权问题?
这个问题是头条很常见的问题,也是很好解决的,只要在选择素材之前注意几点,几乎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首先是视频素材版权
在你选择的素材之前,你最好是自己下载的,不要去其他自媒体网站搬运或者下载,因为这有可能是别人原创的作品,并且在头条也发布了的。
选择一部电影素材之前,你打开头条app,直接搜索这部电影的名字,如果在头条app平台你可以看到别人发了部电影的片段,那么这部电影就是可以用,不存在版权问题。
如果是别人发的,别人标记了“原创”标签,那么你千万别跟他有大量的重复片段,不然也是判断你重复度高,不给流量的。
1.我们要注意的是,别人原创的视频和我们发布的相同,如何避免版权和重复度。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出现原声带bgm,重新找一个bgm和配字幕,另外你自己的解说配音是最好的啦。单个片段的市场不超过10%,比如1分钟视频,每个片段不要超过10秒。把控在10%的每个素材时长,那么几乎不会出现版权和重复度高。
2.封面很重要,封面也是判断侵权的一个要素,你在网上找了图片做方面,但是这些图片是由版权的,不可乱用,找的时候最好是不要带有版权,图标都会标记的自己留意。
可以找电影中的精彩片段,然后加字幕,加点花字效果那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3.还有标题,你的标题和别人的标题重复度高也是危险。10个字的标题,重复8个字几乎凉凉。最好写满25-30个字,这样系统判断你的标题是清晰的,也不会侵权,也不会和别人的原创相撞,出现版权问题。这点也是非常有效。
4.片头片尾加上去,这样就是你个人的作品了。即便素材大家都差不多,但是你是由自己的归属权的,是新的二次作品,系统不会判断你侵权或者版权,因为别人也发,说明版权没问题。
总结,先搜索你的素材是不是在头条app平台出现过,如果出现了几乎不会有版权问题。重复度不要超过15秒,10秒之内的几乎不会有问题,图片封面,标题不要重复。
片头片头尾加上去,ok 你的作品是合格了啦。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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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解说,二次混剪,盘点怎么避难版权问题?我说说自己的看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版权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剪辑的影视版权方维权。二是剪辑的视频和别的作者作品高度相似作者维权。
1,影视的选择,我们尽量选择西瓜放映厅里有版权的电影,尽量别用那些在别的平台独播的剧。
2,剪辑密度,剪辑时密度要大,尽量保持20秒内就有转场。高密度剪辑情况下视频也要保持故事线清晰。
3,素材的添加,视频要有明显的剪辑痕迹添加自己个性的东西进去,比如片头片尾、转场特效、BGM、自己的水印等。
其实影视解说一般版权问题相对少点,混剪我们尽量做到高密度,盘点要多部剧一起盘避免盘点单部影视。我也是在学习中,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一起进步哈,风里雨里,头条等你[耶][耶][耶][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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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混合剪辑?
1.1混合剪辑的定义和特点
混合短视频的英文名称是“mushup video”(也称为视频mash-up ),是基于剪辑功能的二次短视频类型,最初来自有名的YouTube视频网站。 Wikipedia将“mushup video”定义为“基于明显关系将多个现有视频文本合并为完整视频的类型”[1]混合视频的流行与互联网的片断视听文化不相容,在表现形式上,通常具有以下特征:首先, 混合视频主题鲜明,作者根据一个预设的主题组直接拍摄镜头和素材,然后混合短视频的结构相对简单,由一些具有并行或递归关系的小段落构成,再次,混合视频具有独特的美学风格。 例如,非常高的剪辑效率,简单的台词,动态音乐,快的过渡结束时,混合视频通常具有高级的结构性,并且作者广泛使用一个或多个不同的视频文本中的镜头来创作其作品。
从形式上看,混获的创造性思想不是被动水,而主要来源于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其奥秘是通过与远离现实的故事情节的画面要素组合,创造视觉冲击力和表现性的明确的电影文本来表现作者的思想观念。 [2]“杂耍”是一个特殊的时刻,其间的一切因素都是为了把导演打算告诉观众的思想灌输进去,使观众产生这种思想的精神状况和心理状态。 [3]在传播效果方面,混合短视频不重视讲述某个故事,而是更喜欢刺激观众的感情,致力于“观众思想中不断产生分割效果,观众在理性上失去平衡”[4]。
1.2混合料的生产和传播
混合不是网络媒体的原创内容类型,1990年代,混合艺术在电视剧粉丝中流行。 例如,电视剧《星际迷航》的粉丝制作的同人录像,创造性地剪辑素材的声音和影像,插入歌曲重设新的文脉,在同一个世界,时间和设定的人物剪辑中不能说完全不同的故事,亨利·詹金斯称之为“客厅录像”,法尔 [5]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传播媒体从最初的私人生活场景转向作为“电子客厅”的互联网,混炼成为丰富的互联网文化景观。 在YouTube网站上,混合视频的创作呈现出多种形态,电影的预告片混合( movie trailer remixes )、同人混合( vids )、戏曲混合( YouTube Poop,YTP )、人物反应系统混合( wisefieldreaction ) 相比之下,国内混合影片具有较强的业馀化属性和粉丝创作色彩,美学风格接近日本的ACG (动画公司)传统,最常见的主题是明星混合、电影混合和游戏混合,鬼畜也经常是混合的特殊类型 动画网站的爱奇艺、新电影场、哔声英里等都有关于混音的专栏,有名的媒体账户有“混音领袖”(电影混音)、“混音明星”(游戏混音)等。 从播放量来看,混音也有现象水平较短的录像,比如“混音队长”制作的6分钟“2015年度中文电影混音”在网上大受欢迎,获得了约7万次的传输量。 从国内现状来看,混合视频整体创意水平不高,创作者之间相互模仿,类型比较同质化,缺乏具有鲜明作者风格的作品和多样的创意空间。
2混合和侵犯版权
2.1混合侵犯版权困境的原因
侵犯版权问题是混炼的“原罪”。 在网络视频草根创作尚未开始的时代,在着作权规制的压力下,混剪视频在传播时受到严格限制,流通范围小,呈现出非商业化、作品匿名化三大特征。 以初期的同人电视剧为例,以录像和激光光盘为媒体,以复制形式在粉丝圈的同人展会上小规模流通。 “一般来说,人们必须从艺术家那里得到录像。 以此为前提,消费者首先必须提供空白的录像带来复制”“有些受欢迎的艺术家必须帮助朋友作为地区的复制中心,广泛传播他们的作品”,亨利·詹金斯认为,这种艺术形式与其起源的商业文化形成鲜明对比 因为拒绝获利,想和喜欢这种艺术形式的人分享。 [6]另外,由于技术上的限制,作者不能在作品上留下个人标签,随着视频的流传,作者的身份也消失了,即使发生了侵害问题也不能追溯。 在这种情况下,混切的着作权侵权问题是隐藏的。
随着网络视频共享网站的出现,着作权侵害问题越来越明显。 新媒体技术推进以来,UGC内容产业和风扇经济开始兴起,混音的生存环境与过去大不相同:剪辑软件的普及允许许许多非专家制作和共享短视频,商业化的UGC视频产业链迅速改变广播传输流量,媒体 在现实情况下,以二次创意为基础的作品没有得到原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在数百万的播放量和传输量中侵权问题显现出来。 例如,风靡一世的“x分钟给你看x电影”受到侵害的谴责,有名的媒体账户“谷阿mo”长期被卷入侵害纠纷中。 在网络视频内容的生态系统中,二级创意视频长期在法律灰色地带流动,如果不清楚混淆的版权使用规则问题,创作者将陷入法律诉讼、视频撤销和创造力衰退的困境。
2.2合理使用原则内的混合视频
根据《美国着作权法》第17条第101款,混音被定义为基于一个或多个现有作品的衍生作品。 [7]衍生品受到合理使用原则( fair use doctrine )的保护,在未经着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有限地使用着作权保护材料。 在英国,根据2014年10月生效的欧盟法(欧盟law ),作者未经着作权人的同意,可以对“模仿、漫画、仿制品”使用“有限数量”的着作权资料,除非作品传达差异性信息,或者与原文形成竞争关系,如果这违反了上述原则 [8]有趣的是,这种收益对YouTube网站无效,着名的视频账户“盒子男孩”的作品在英国是合法的,但在版权问题上经常被YouTube拒绝。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混剪创作原则上必须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第十二条,原作、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其着作权由原作、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在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创作品的着作权。 [9]现实中获得原作着作权者许可的创作者很少,因此混音的合法性也多数被限定为合理的使用原则。 《着作权法》规定的十二种合理使用情况的前提不适用于商业,混炼与利益无关,其一般适用范围为《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个人学习、研究或鉴赏”,作品为“指定作者名、作品名,不得侵害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受的其他权利”。 [10]
在规定的法律框架中,混剪成为链接起来跳舞的创造性形式,其边界常常是用合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美国学者指出合理的使用原则是灵活的,法官根据“合理的原则”( rule of reason )来判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是否合理,所有事实和情况都表明该作品是否产生足够的社会利益或文化利益以抵消版权使用成本 根据“理性原则”,混炼的合法性往往涉及两个重要问题。 1 .未经许可的使用和原材料有完全不同的宗旨吗( a different purpose ),只重复原材料的意图和价值吗? 2 .在考虑原创作品的核心和用途的基础上,提取材料的种类和数量是否合适? [11]这意味着混音的原创性、社会文化价值以及与原作的良性关系是判断合理使用的重要因素。 从世界互联网价值理念的走向来看,混获的生存环境和创造空间是在平衡精神的基础上重建的。
2.3平衡精神下的混剪生存空间
只重视作品的着作权归属,寻找创造性共享与着作权保护的平衡这一微妙的转变,从侧面反映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既定社会规则的冲击,在此过程中原创性的概念发生了变化。 正如paulj.booth指出的那样,在现在的混合文化下,原创性不是来源于“to create”的能力,而是来源于“to use”的能力。 [12]与此相适应的是,互联网视频平台的运营者鼓励次要想法和原创版权保护。 例如,YouTube网站使用智能的视频识别工具处理侵权问题,系统以着作权人提供的视频为母本,将作者上传的副本与母本进行对照,当系统判定用于复印的素材与母本一致时,对复印的处理权限被提供给着作权人 [13]有趣的是,大多数着作权人没有选择禁止拷贝、发行,而是允许他们从视频广告和链接营销中受益,选择禁止,他们将失去新的观众、新的业务和利益来源。 着作权人有时会寻求与混剪作者的友好合作。 例如,澳大利亚的创作者Nick Bertke(Youtube账户“Pogo”)擅长混合迪斯尼动画的音乐作品,迪斯尼公司发现后,邀请他用迪斯尼电影系列来创作。 其中包括《飞屋环游记》[14]。 没有独特的偶像的以色列粉丝( Youtube账户“Radiohead”)混合了不正确的乐队曲“paranoid Android”( 15 )。 之后,这个乐队在自己的网页上播放了这个视频。 随着利害关系者与草根作者之间的博弈与协商、着作权使用规则的适应,文化资源的规划与共享逐渐成为主流。 在现实情况下,一些美国电影公司逐渐调整着作权开发战略,开始适应不断出现的互联网混炼艺术浪潮,国内大规模混合视频内容的生产还没有开始,但随着个人创作者在网络空间中积累了巨大的粉丝,发言权也随之增加
三混合剪辑的变革
3.1政策驱动下的变革契机
国内混合录像变革的主导动力,首先来自政府强有力的规制,这是混合突破着作权侵权困境的契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8年3月16日发表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指出“坚决禁止非法捕捉、剪辑视听节目的行为”、“导游问题、着作权问题、有内容问题的剪辑视听节目中不存在传播 [16]《通知》的精神本质不是社会猜测的“禁止改编收视节目”,而是规范市场混乱,鼓励和支持合法合规性创新,政策法规信号有利于优胜的短视频内容生产和生态系统传播,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推动混合视频开拓创造性空间,创造社会价值
混音构思的核心是“混音”字,如何“混音”什么素材,创造什么样的艺术效果,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创作者的意图在其中占主导地位,决定混音在网络语境中具有极其鲜明的作者色彩 要制作兼具艺术价值、思想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混合视频,作者必须完成由“粉丝”向“作者”的角色转变,确立以作者为中心的创作思想,在不断变化的着作权使用规则中拓展混合艺术界限,创作出更具创意性的优质作品。 这意味着创作者突破了以现在常见的单一电影作品为母本的低水平创作,超越了以粉丝圈为中心的符号系统,有必要以更广泛的主流文化系统进行内容制作。
3.2国内混剪创造空间重构路径
在此基础上,本文在具体实践层面提出了三条变革路径
3.2.1非盈利是基本前提
混音是“借”艺术,是网络视频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者必须在不干扰母本着作权的前提下进行二次创作。 在国内现有着作权制度下,普遍存在着作权所有者不允许的二次创造性意味着混合必须在合理使用原则下寻求生存空间,非营利是其制作和传播的基本前提。 在实际操作中,创作者不能掌握素材的使用量和比例,明确素材的来源,通过短视频的制作和传播而获得收益。 此外,作者应尊重《着作权法》,保护原创精神,尊重原创作品的创作宗旨和文化内涵,不得随意篡改意图,玩乐而死。
3.2.2专业化是主导方向
专业化意味着混合视频连接低级镜头,告别低级粉丝创作,在专业视听质量和多样创作手段下提高创造空间。 专业化不仅有利于混剪向职业化和半职业化发展,而且有利于作者获得与版权所有者的对话空间,以语义互文、流量共赢、利益共享的方式二次创造性开发电影IP
3.2.3多元化价值表现是根本路径
混合是网络视频创意类型中最具活力的类型,随着网络虚拟空间向现实空间扩展,混合作为情感传播和集体动员视觉媒体参与社会价值秩序的构建,多元价值表现成为混合发挥社会效益的根本途径。 从小就面向大众,从亚文化圈层向公共空间扩展的过程中,混剪创作者不能为了提高社会责任感、在价值表现方面进行自我审查、追求播放量和传播量而牺牲作品的思想价值,不能忍受观众的重新审视和时代验证,努力创作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精品。
❅⊿影视解说以及二次混剪和盘点类视频如何避免版权问题?
首先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同时作为二次剪辑方向的创作者针对您提出的两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解答
这个说法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是对作者著作权的保护,避免作者的付出让他人非法谋利,你发表的作品相信也是不容许他人随意转载的,接下来就针对二次剪辑来说,如果你看了一部电影,你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社会是有言论自由的,你可以通过视频的形式,将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当原素材被用来说明解释某个观点的时候这个不存在任何问题,视频画面一定要体现出剪辑痕迹,可以用多个影视素材来服务你的内容,把重点放在内容上你可以放开手去做影视创作。
至于背景音乐的利用和避免影视素材的侵权问题,背景音乐可以通过很多无版权网站去下载你可以放心使用,影视作品超过50年版权会被解禁,当你不确定是否能用的时候,还是把握一个原则,不要原封不动的去大量引用,用心做你的内容即可
本着感恩的心去引用创作者的辛劳成果,我们不可以挑战法律,但社会也是个人情的社会,另一个角度来看你还在为对方去做了一次免费宣传。用心继续创作就是了,一定要把重心放在内容上,高度的影视作品解说无疑也是一部好作品,这条路一定会走得通
祝你在创作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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