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这是一个附条件的遗赠赡养协议。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其中问题之一是:该房产是否办理了产权变更豋记?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豋记,附条件民事行为中的赠予行为应该是不能撤销,那就只有等待死者的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发生争议时再依具体情况而处理纠纷。如果没有变更产权豋记,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
其中问题之二是:(假定已经办理产权变更豋记)。死者继承人是否愿意代死者履历赡养义务?如果死者的儿子表示愿意代父亲赡养祖父母,这一附条件的遗赠赡养协议就可以继续履行下去。
可能的麻烦是:赠予房产已经办理变更豋记,而受遗赠人的继承人又不愿意代父履行赡养义务,这其中的麻烦只有在争议发生后针对争议的焦点问题予以酌情处理。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这协议有没有生效,还要看这门市归属权在谁的手里?
父母将门市给哥哥,是不是已经过户到了哥哥的名字里。如果,过户手续已经齐全。现在的门市,也就属于你哥哥的了。
哥哥如果有子女有配偶,他们也是有权继承哥哥的门市。
而你作为哥哥的兄弟姐妹是没有权力去继承哥哥的门市。
父母给哥哥的门市,是想着哥哥给他们养老的。没想到哥哥英年早逝!你作为哥哥的兄弟姐妹,心中就想着哥哥去世了,以后父母赡养问题就靠着你了!
你能问父母这份协议能不能还生效?说明,你哥哥是有老婆有孩子的。如果,你哥哥没有老婆没有孩子。父母给他的门市,自然也是回到父母的手里。
父母是他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哥哥如果没有孩子和老婆!父母给他的门市不管有没有过户给他!哥哥过世了,父母都是他合法的继承人。
门市又回到父母手里!你自然也不会如此提问!如果,你哥哥过世了。你的父母又只有你一个孩子。以后,父母的门市当然也是你的了。
你能如此提问!按照正常的推理,就是你哥哥有老婆有孩子!你怕父母给哥哥的门市落到哥哥的老婆和他孩子的手中。所以,你希望父母给哥哥的门市,由于哥哥的去世,变成一份无效协议。
门市已经过户了,就不能变成无效协议了。只有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更改协议的内容。
父母如果不更改协议,协议内容仍然有效。不会随着你哥哥的过世,就作废。
父母虽然有协议指定有哥哥一人赡养他们。但是,这不是其他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其他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你父母给哥哥的门市,能不能变成无效的,只有你父母有权决定!这是他们自己的财产,他们有自主支配权。
哥哥过世了!还有老婆还有孩子,你也就不要跟你的嫂子和侄子争门市了。孤儿寡母生活也不易,你作为哥哥的兄弟姐妹能帮忙就帮点忙。不帮忙,也不要趁火打劫!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这个提问中有个问题:为了取得房产,继承人能订立协议,让一个应该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即使依社会习俗可能有合理之处,但是这并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违法的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这不是说哥哥不能依照协议取得该门市的所有权,而是本提问中的“我”也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至于哥哥逝世后,该门市该怎么处理确实应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如果该门市确实已登记在哥哥名下,只能说应对该门市份额按遗产重新分配。由父母和哥哥的子女`妻子按继承人数平分。如果仍在父母名下,父母有权撤销该赠与协议。无论哪种处理结果,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哪个子女的义务。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您好!先要确认协议是什么协议,房子是否已经过户。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那么基本上协议就失效了,哥哥及其他人均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房子也无法追回了。
如果房子还没有过户,那么要根据协议类型分别判断:
1、如果是附条件赠与协议,只要哥哥生前履行了赡养义务,协议就不再生效了,也不需要门市过户给哥哥的继承人。
2、如果是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协议失效了,建议父母重新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3、如果是附条件的遗嘱,遗嘱中关于哥哥的部分无效了;除非在遗嘱中设立了后续继承人,再根据遗嘱具体情况执行。
第一,如果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协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如果父母与哥哥签订了附条件的赠与协议,也就是说父母要求哥哥对老人进行赡养,并以此为条件将门店给到哥哥。根据协议签订条件和房产是否过户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判定结果:
1、协议没有公证,那么房产没有实际过户前,父母可以随时撤销协议,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父母。
2、协议没有公证,且房屋已经过户;或协议已经公证:如果哥哥在其生前履行了赡养义务,则房产不能在要回来,协议终止;如果哥哥在其生前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房产在一年内(以哥哥不赡养为时间点开始计算)是可以要回来的。
第二,如果协议是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题主事情中,就是父母将赡养的义务教给哥哥,当哥哥履行义务以后,在父母身后,会以获得财产作为回报。所以判断是否是遗赠抚养的标志是“门店还没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哥哥先于父母离世,那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可以解除协议或另行安排。
第三,如果附条件的遗嘱,
同样这种情况也有判断标志就是“房产还未过户”。
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涉及去世继承人的部分就自动失效了(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除非,遗嘱中明确指明了“后续继承人”及其负有义务,也就是说,例如,如果遗嘱中规定了,哥哥早于父母去世的话,哥哥原本应该继承的房产由他的儿子继承,并且同样必须要履行他父亲应该履行的义务。这样就按照遗嘱执行。
第四,其他提醒
即使哥哥现在还在世,并且与父母签订了类似“唯一赡养人”协议,也不能豁免其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1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子女对父母无条件地、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这个义务不以父母是否给遗产、是否认定其他子女是唯一赡养人为条件。所以不管哥哥是否与父母签订“唯一赡养人”的协议,哥哥都必须赡养父母;无论这个协议是否有效,题主也都应该对父母进行赡养。否则,父母是有权要求题主付赡养费。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题主问大家这个问题,说明你对这个事很纠结,父母把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但是哥哥去世,在家庭中这个协议应该有效,你做为弟弟,我认为也有责任赡养老人,只是前面提到的协议,可能以前都是哥哥赡养,你可能不负担老人的生活费用,门面房是老人的一部分,但是需要经营才有效益,等于是你哥哥经营,收益来赡养老人的,如今没有哥哥了,做为亲兄弟理应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和嫂商义共同把老人的赡养做好,协议是家庭成员自定,自行遵守,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自定协议需要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律。
------------------
推荐阅读: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你怎么理解这句带人生哲理的句子?
上一篇:如何区别一个男人好与坏,是否渣?
下一篇: 担任过国家副总理的开国将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