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强收新住户的物业费、电梯费、装修垃圾费、建筑垃圾费、装修保证金等合规吗?
≋╏物业公司强收新住户的物业费、电梯费、装修垃圾费、建筑垃圾费、装修保证金等合规吗?
我们小区物管一开始就涨价(电梯涨了3角,多层涨了1角,我说了一句:你们是菜市吗?见机涨价。他们恨了我一眼,等我办完手续,拿到钥匙装修时,天天找我的岔,还关我的电(物管一位管理员的老婆对我吼道:你找了谁,你日子难过。后来我就不信那个邪,找到售楼部反映了情况,通了电。又不准我安装能伸出50一60公分的防护栏,只准安装推拉式,47平米的公摊建筑面积房不准伸出50一60公分出去,放不了一些杂货,可想是多么的残忍?我刚装修完,隔壁邻居装防护栏就允许伸出去了,我问邻居,邻居说是给了钱的,这一下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老婆给我警告是要我送一笔钱。而且还要我找他们带进来的师傅装修,等我搞清楚时,就只有防护栏没有安装了,于是我赶紧找物业的关系户安装,后来漏水发霉,让他们补了两次都未解决问题。最后是我花2400元请防水师傅才补好。装修垃圾清运费收了,让我们自己拉出去倒到旁边空地里,装修楼梯维修维护费快5年了,还没有维修维护,也不退还我们。其他的业主都是这样…我们小区的物管费,安置户每平方3角;外来的6角。多层的由0.9涨到1.2元,1至顶楼,都是1.2元,垃圾清运费,业主还得另外算。而且是泡沫板围墙,刮风下雨都得倒,也没消防设施,纯碎就是关起门来收取物业费为目的。关系户还不交费。即然是拆迁安置房不管是谁都应该一个价,为什么不统一价?而且安置户交了一年后就统一不交了,我问物业,物业说道,不敢收,因为他们是当地的,都是大家族,惹不起。我们不交就采取各种错施逼迫你交,地面停车费不交就把电动门关上强收,收了又从不记账私吞。化粪池5年了没掏,经常造成单元主水管堵塞,并且全由业主负责,化粪池把水管淹得很深,要用抽水泵抽减水位花几个小时时间才见得到水管进行排查输通,二级服务的物业公司没有工程部,没有工具,都是我们到外面花钱请外面的管道师傅来干此事,师傅还不想干,还苦苦殃求师傅发发慈悲加钱才得到解决。清洁卫生脏乱差(有图片为证),这样及不作为的物业公司实在难找,但是,小区业主又不团结,无人承头,业主委员会又成立不起来,就任物业在小区内嚣张气焰。所以,坚决要求取缔物业!!我也准备好,停止不交一分物业费,自己打扫楼道清洁,垃圾自己丢到大门外垃圾桶里,说到做到!我都做有录像和图片作证据保存,等他们告我,然后我去应诉,因为业主个人要告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物业或取消物业是比登天还难,只有等他们起诉我,然后我拿出真凭实据去跟他们对抗到底,宁肯坐牢也不屈服!
►┅物业公司强收新住户的物业费、电梯费、装修垃圾费、建筑垃圾费、装修保证金等合规吗?
应费除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能私人承包,这会造成黑恶势力掌控,社区治安越来越不安全,
❁┾物业公司强收新住户的物业费、电梯费、装修垃圾费、建筑垃圾费、装修保证金等合规吗?
不合规,尤其是装修保证金,装修、建筑垃圾费就是不合规,一些物业现在比较强势,有了业主给予的一些权力,就开始膨胀,甚至不把业主放在眼,巧立名目强制收费,谋取私利,是寄生在业主体内生存,却站业主头上撒屎拉尿,极为可恶。
∱❖物业公司强收新住户的物业费、电梯费、装修垃圾费、建筑垃圾费、装修保证金等合规吗?
这种事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走到前面,给广大民众一个担当,给社会一个公道,制止或者避免这些侵害广大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物业公司强收新住户的物业费、电梯费、装修垃圾费、建筑垃圾费、装修保证金等合规吗?
!关于取消全国小区物业,物业费改为物业税,小区统一由当地社区进行〖小区综合服务大厅〗模式管理的建议思考!
近日福建梦龙看到一则帖子(附文底部),大意就是:建议全国取消住宅物业,全国小区交由当地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内的相关事务可以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直接管理,比如:卫生有环卫负责、违章违建有城管、治安有公安派出所、绿化有园林、房子有住建局、燃气水电有燃气公司、水务和电力局,收费有税务部门……完全可以逐一对应管理和服务。而且物业费改为物业税后,国家财政也增加收入!
这件事,福建梦龙持赞同态度[赞][赞][赞]理由和补充建议如下:
一是:费改税,是法治需求,也是社会发展进步必然。既茁壮国家财税收入,也完善国家财税的进一步改革深化。同时在征管上也符合国家法治要求,利国利民;
二是、物业服务短板明显,弊端积重难除。物业作为服务公司,缺乏执法权限,小区内许多违规违章违法事项物业束手无策或听之任之。即便在服务提供上,也因为与业委会的合同契约关系,做得好或不好都非常难以撤换,流程烦琐,业委会尤其业主往往无可奈何!如果碰上业委会吃里扒外狼狈为奸或软弱无能,物业更是另业主苦不堪言……!
三是、物业、业主矛盾根深蒂固,很难达成利益共同体。物业往往希望通过最小的代价做最全面的事,业主则刚好相反,希望用最小的付出做最高效的事。两个不再同一条线与方向上的“人”,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是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
鉴此福建梦龙建议如下:
1是社区在小区成立〖小区综合服务厅〗人员架构可以:主任――副主任――警长(可流动管理数个小区)、协警员――城管员(同警长性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员(若干)――房管员(同警长性质);综合服务大厅内设:水务――燃气――电力――税务等收费服务员,专司相关税费收缴和业主相关问题咨询办理等。实现主任负责制,所有人员在工作上接受综合服务大厅主任的统一垂直管理!在人事编制上仍然归属各自单位。至于工资则给予补贴+全额模式(正式职工发给补贴、临时工发全额工资)
2是小区业委会作为群众组织参与小区综合服务厅的工作监督、协助及建议并参与综合服务厅的工作会议并享有表决权!原则上小区业委会主任为综合服务大厅自然副主任。
3是小区物业费改税后,财政对这块收益,核心用于全国小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和人员招聘及工资福利补贴与其他必要性支出。
4是政府现在在全力打造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介入小区物业等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为人民服务”内涵与宗旨!更好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追求!同时,政府的管理体系进入小区,也能最大程度改变原物业与业主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从根源解决问题!变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同时通过在小区构建党组织、妇联分会等模式进一步协助小区的建设发展!
福建梦龙如上意见建议,您以为如何?欢迎您的真知灼见与集思广益[鼓掌][鼓掌][鼓掌][心][心][心]
附:建议原文:
“建议全国取消住宅物业,全国小区交由当地社区统一管理,居民有居委会,卫生有环卫,违――建有城管,安全有公安,绿化有园林,物管有物管局,房子有房产局,收费有税务局,水费有自来水公司,天然气有燃气公司,电费有电力公司等等国家机关, 将物业费改为物业税与将来的房产税合并由税务部门统一收取,根据地段,小区环境,按居住面积收,杜绝物业纠纷,物业脱管,不交物业费,管理混乱局面,真正做到谁收费谁管理,谁收费谁负责,谁交税谁享受,税收于民用之于民,既保证了房产税物业税的合理性,也为国家增加了一项长期稳定的税收,又合理的解决了刚需住房与大量住房保有者的社会平衡,毕竟人家房子多税也交的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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