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20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怎么办?
❃↙临时工20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怎么办?
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来的临时工,一定要帮临时工招好社保的,没有交,必须由招工方进行补交,九六年以前也应该作为视同交费年限的,任何人都要按国家政策一视同行。
≑⊿临时工20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用工一年以上,没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就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临时工20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怎么办?
回答。你这个事情很简单。搜索寻找一下你这20年的临时工在这家单位工作的一切证明你曾在这里工作过的任何证据自存。然后找这家单位主管领导协商一下你的养老问题,如果他给你顺利解决啦,还好。要是不解决的话。你仔细斟酌一下,这家单位是否是你地区?知名企业。或者国家有背景的企业。如果是“否定的话”你准备好材料?到你所在地区人社局主导的仲裁机构寻求调解。调解不成走第二步。到你所在辖区法院起诉要求补交社保。就按这个程序一级一级的向上法院寻求解决。最好是花钱找律师。只要你用心。这个官司一定会赢的,不要找免费的法律援助。免费的,是没有能力给你打赢这场官司的。此方法已经全盘给你啦!望斟酌。
t➺临时工20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怎么办?
在一家公司没合同、没社保,还能做20年,那说明这家公司必然有特别的优点。当然,以前很多公司和员工都不在乎劳动合同,觉得只要工资正常发就行;也不会在乎缴纳社保,觉得拿到手里的钱才是实实在在的。
但现如今,社保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越是年龄大的人越重视,反而是年轻人无所谓。那么做了20年,想要公司补缴社保,要怎么处理呢?要通过什么样的步骤和证据才能补缴上社保?
一、别再有临时工的概念,现在你和公司就是劳动关系
也许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对于临时工的概念还比较模糊。但这之后,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有编制的岗位外,就只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不再有所谓的临时工的说法。因此,你和公司之间早就是劳动关系了,而且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二、是否能完全补缴这20年的社保,得看这些内容
1、要看所在城市
大部分城市都支持补缴整个在职期间的社保,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
但有个别城市只支持补缴最近2年的社保,并且个别城市只支持追溯到1999年。
之所以有这些情况,是因为一些历史因素造成的,所以你工作所在城市的政策也很重要。
2、要看劳动关系证据
因为你工作了20年,那么很早之前,特别是2008年之前的劳动关系,很可能比较难证明。
当然,如果公司给你开过诸如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能体现你入职日期的文件,那么就比较简答的,否则就要想办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比如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记录,考勤打卡记录,工作证,工作服,日常工作记录,公司涉及到你信息的通知等等。一般证明后面一段时间的劳动关系比较容易,但要证明之前的,可能会难,因为以前的工资发现金,打卡记录也不可能保存下来。
3、要看工资的证据
要补缴社保,必然就要能证明自己的金额。同样的道理,最近几年的工资好证明,以前的难证明。如果无法证明工资,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那么补缴社保的基数,就会根据当地的一些官方数据来确定,比如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来补缴。
三、要如何操作才能补缴到社保呢?
毫无疑问,最佳的方式就是能和公司协商好解决,公司拖也不怕,你多催一催。如果真的没办法协商出结果,那可以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先要考虑你还想不想在公司继续做下去,这样应对方式是不同的。不过只要你去投诉补缴社保,基本上后面也很难安稳地做下去了。
-如果想继续工作下去,那就不要主动涉及解除劳动合同。
1、此时你直接去社保部门投诉补缴,可能还不行。因为你手里没有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据。
2、因此我们先要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记住,只认定劳动关系,不要扯什么补偿金等等。
3、等拿到认定劳动关系的裁决书后,再去社保部门投诉补缴社保。
-如果不想继续做下去,那可以走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
1、因为公司没有缴纳社保,我们就能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2、此时一定要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好再进行,因为开弓没有回头箭。
3、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公司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4、等送达后,带上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5、此时仲裁请求一样要认定劳动关系,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6、拿上仲裁裁决结果去社保部门投诉补缴社保。
总而言之,这种情况肯定能补缴上社保,但至于能补缴多久时间,能按什么基数补缴,还得看你手里的证据和当地的政策。
≂↢临时工20年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怎么办?
你在单位已经工作20年了,虽然单位一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在给你发放工资,你已经不是“临时工”而是与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首先,得明确你的身份,你已经不是临时工了。
临时工是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的用工。如果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足一年,或是只是在单位临时性额帮忙,那你是临时工。但你在单位已经工作20年,已经不是临时工了,而是与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其次,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单位与你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如你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按照你的工作年限,单位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由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你补缴纳社保。
虽然你与单位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你与单位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是单位的员工。为单位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强制义务。所以,单位应该为你补缴社保。
最后,如果单位不为你补缴社保,你该怎么办?
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是向税务部门举报。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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