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有用吗?
┇┃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有用吗?
只要你同你所在的单位或者企业有劳动事实产生,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都非常有用。更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和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且企业和单位面临严重的处罚。
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来说,都是靠付出我们的劳动技能和努力去挣的一份薪酬,然后维持自己的生活,进行家庭生活的负担。这一份工作和薪酬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各种不公平待遇或者剥削劳动者的行为是企业的本性之所在,就是企业的本来面目。他们会钻劳动法的各种空子,从而在工作中不断克扣和压迫劳动者,他自己的。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是作为劳动者,对最基本的劳动法的条款细则,应该有所了解和认知。一旦当自己忍无可忍,需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地位和劳动权益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应对!
企业在同你发生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当然有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只要你同你所在的企业和单位发生劳动事实,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都是表明您在这家企业和单位工作过,付出了努力和才能,法律是认可的。
这一点无需质疑。你去劳动局去投诉和检举,是完全有必要。不要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心里没底,觉得这样的投诉和检举是没有作用的。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2、企业同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极其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去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检举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一定是会支持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要面临高昂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更为劳动者要进行赔偿金,这是必然的。
但是,劳动者去投诉和检举的时候,一定要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劳动证据或者劳动事实。例如你在该单位工作时的工资条、薪酬记录、工作服、工作记录的,以及其他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或者单位工作的正确。
清楚了这些,你就直接可以去投诉。
总得来说,
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非常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其他的如给员工没有缴纳社保、克扣工资或者恶意欠薪等这样的行为,只要劳动者去劳动大队或者劳动局投诉和举报企业和单位,就一定可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不仅企业会面临整改、罚款,甚至涉及民事行为的责任。劳动者个人而言,不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金,也可以维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
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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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有用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肯定是有用的,在这里我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否认你和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要能够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那劳动局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给予解决和处理。
因此要想自己到劳动局告公司取得成功,必须要做好以下内容。
【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
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
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
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
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以及自己在工作中与领导往来的一些电子邮件,都应该妥善的保存好。
一旦只要劳动局来介入调查此事,劳动者就可以提供这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此时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劳动局都将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处理,而且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
这对于一个聪明的老板来说,是绝不愿意陷入到没有劳动合同的劳资纠纷之中,这会对公司带来很不利的影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只要劳动者掌握了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自然便会妥协,还可能会积极主动来协商处理。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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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有用吗?
您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工作十余年,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到底有没有用?我们要分两个方面去分析,一个是有没有用,怎么告才有用?另外一个是有没有这个必要去告,能得到什么?
一、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有没有用?要怎么告才有用?
(一)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去劳动局告相对难度就大一点。那么关键我们就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以下证据,也能证明劳动关系。
1、考勤打卡记录、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比如银行工资转账流水、考勤记录等,也能证明劳动关系。
2、社保缴费记录。如果公司有给你缴纳社保,那这个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不过一般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也不会缴纳社保。
3、个税申报记录。无论你的工资多高,即便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都要给你申报个税,零申报。公司一般在税务这块还是不敢造次的,所以这个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之一。
4、厂牌、工作服等。这些需要有公司的标识,最好厂牌上能有公司的章。
5、日常工作相关记录、审批流程、通知通告。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要填写一个记录表格,上面有自己签名和公司领导的签名;其次就是请假单这种,有自己签名和领导签名的;最后就是公司该有公章的通知通告,比如调岗、处罚等,涉及到个人信息资料的。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二)有了这个除了劳动合同之外的证据,我们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了,而且肯定有用。但关键的是我们去告是为了什么,这才是核心。我们看下一条。
二、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到底有没有必要?能得到什么?
我们计算去申请劳动仲裁,得有一个目标,要看我们能得到什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个需要你入职两年以内提出,才可以。如果超过两年以上,那就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如果为了这个去告,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入职在两年之内,那可以去尝试,可以拿到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仅仅是为了签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入职满12个月起,视为公司已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只要有其他有效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那么去告也没有意义。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但不能证明工作年限,安全起见,那么可以去告一下。
(三)如果公司还有其他违法的行为,比如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等,那么也可以一起去告,这样才值得。
(四)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其他去告的必要了!
总而言之,如果你打算去劳动局告,代表你已经做好不在这家公司继续做下去的准备了,那么我们一定要考虑周全,把自己的诉求明确后再进行, 不要仅仅为了一口气去告,没有任何好处,还费时费力。因此,我们一定要评估好得与失再去做。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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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确立的根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证明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事实存在的证据。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在劳动仲裁受理处领取);
2、申请书,一式两份。
陈述申请理由和要求;
3、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就业单位工商信息资料或者用人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单位详细地址等;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这里关键点是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比如:
1、入职登记表;
2、试用期满,考核表;
3、出勤打卡记录;
4、加班记录;
5、工资发放条(很多单位没有),带有本人名字的银行卡及工资发放流水账(到银行可以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
6、用人单位或者班组早会或者晚会签到记录;
7、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记录等。
理论上好讲,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证据材料很难收集。
题外话:
有一些劳动者,从入职就开始写工作日记,各种培训记录等,不一定是为了走劳动仲裁之路。只是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有用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有用吗?当然是有用的。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这个部门,应该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当地区县的人社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是比较靠谱的。
但是我不太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动不动就去告单位,因为如果这样的后果自己就只能面临失业,因为既然都把用人单位告上了政府部门,你想单位还有你的立足之地吗?那么该怎样处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的纠纷呢?
首先最好的办法是和用人单位人力资资源部门进行协商。目前只要稍微有点规模的公司,都会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即使没有人力资源部门的公司,在综合办等部门也有专门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同事,可以通过这些部门的同事了解公司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只有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大家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公司就有问题,需要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
二是职工在公司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虽然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按月支付了员工的工资,按月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等。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签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公司履行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员工的依法享受相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去告公司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这个规定,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满一年就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是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合法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如果公司既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员工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甚至克扣员工工资,随意体罚员工,强行缴纳各种风险抵押金、限制员工人生自由等违法行为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才是比较实际的。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况,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才有打赢劳动官司的合理诉求。如果仅仅是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去告用人单位,最大的好处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的工资,但是自己拿了二倍的工资以后,可能就会面临失业的风险。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去告,官司是肯定会赢的,而且会得到二倍的工资;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去告单位,可能会面临失业的风险,和单位协商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如果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都得到了保障,我不主张用告状的办法,因为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自己的权益可以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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