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一方出轨,另一方如何搜集合法证据?
▍◌婚姻内一方出轨,另一方如何搜集合法证据?
1.想办法拿到配偶手机,破解密码,对TA与小三的短信及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拍照、录屏,对配偶的手机相册里面的两人暧昧亲密相片进行拍照、录屏,查找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留意520、1314等暧昧转账记录并拍照、录屏。
2.可以跟踪配偶的行踪,对配偶与第三者在公开场合的亲密动作进行拍照和录像,比如拥抱、亲吻、牵手等。另外,有条件的,可以拍摄配偶与小三出入酒店开房的相片、视频。
3.如果发现配偶和第三者在酒店开房或者在外同居,可以选择报警,在警察执法时,对他们开房或者同居的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和录像。
4.收集其他证据。比如配偶亲口承认出轨、同居、重婚的聊天记录、录音或者保证书、悔过书等。
注意了,如果对方不是一次、两次的出轨,已经与小三同居,甚至涉嫌重婚,那问题可就没那么简单了。私信我,我来教你如何取证,让出轨方为过错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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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婚内出轨,还有必要找证据吗?马上离婚,
✴✵婚姻内一方出轨,另一方如何搜集合法证据?
干嘛搞得那么复杂?假如不信任对方还结婚干嘛?
夫妻不仅仅是两个人睡在一起,而应该是最坚实的伙伴,就算别人说她或者他出轨,也不能信。两人一体,干嘛任别人评说?
收集合法证据,难道要离婚吗?假如真的到了要离婚的时刻,要那些证据还有意思吗?给自己徒增烦恼?多给对方加一条罪证?
人生是追求幸福快乐,不是吹毛求疵的找毛病。尤其夫妻两人,给对方信任和支持,换来更大的幸福。人无完人,要挑剔,谁都逃不掉的。水至清则无鱼。
婚姻是要经营的,挑来挑去,把原本可以的幸福挑没了,再换一个人继续挑,挑到老,原来第一个比较好,假如当初……一生已经过去了。
幸福跟自己总是擦身而过。
✐✎婚姻内一方出轨,另一方如何搜集合法证据?
这的确是一个让人尴尬的话题,因为婚内出轨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为人不齿,遭人唾弃,作为被出轨的对象,的确非常悲催,在出轨日益“普遍”的情况下,如何搜集出轨的证据就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坦白的说,出轨一般都是偷偷摸摸的“地下”工作,想要搜集出轨的证据谈何容易。笔者认为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因为出轨者既然偷偷摸摸就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必然会采取各种规避措施,不会让对方察觉蛛丝马迹,所以很多证据实际上都是在不经意间被发现或者获取的。
笔者举两个自己身边的真实事件,也许对这个问题会有所启示:
(一)阿丙是一个包工头,有了钱就喜欢沾花惹草,招花引蝶,在外面包养女人,甚至借口外出谈生意夜不归宿。妻子阿媚当然不是傻子,但是阿丙极为谨慎,做的滴水不漏,还将自己手机设置成为指纹解锁,阿媚根本没有办法。
虽然阿媚也哭过、闹过,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一次阿媚跟踪阿丙被其发现,当场被阿丙一番嘲讽、谩骂,并叫嚣自己在外累死累活,还被怀疑,怒斥阿媚无事生非、无理取闹。阿媚没有证据,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阿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阿丙坚决不同意,又没有证据,法院未能支持阿媚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是,有心插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一次阿丙喝的酩酊大醉回到家,沉睡不醒,手机也从口袋滑落,阿媚灵机一动,拿起阿丙的手指将手机解锁,发现了手机内阿丙与被包养女子的微信记录、合影照片等,阿媚将这些内容都截屏发送至自己手机,完成了一次完美的“绝地反击”。
不用多说,证据在手,阿媚很快如愿以偿,人民法院支持了阿媚的离婚诉讼请求,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倾向于阿媚的判决。
(二)阿呆常年在外打工,妻子阿芳在家带孩子,闲来无事经常在晚上去街道跳广场舞,一来二去就与同样跳广场舞的阿呆产生了感情,二人多次幽会,并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二人的亲密关系自然引起了众人的怀疑,很快风言风语就传到阿呆耳朵里,面对阿呆的质问,阿芳矢口否认,阿呆心情郁闷,苦于没有证据,只能暗自隐忍。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次阿芳竟然将一个极为露骨暧昧的短信误发到阿呆的手机上,再想撤回已经来不及了,当然这个短信就成为阿芳出轨的有利证据。
阿呆被戴了绿帽子,当然无法容忍,最后阿呆与阿芳协议离婚,阿芳自知理亏,被迫同意净身出户,实属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上述两个事件都是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从情节上看纯属巧合,但是仔细想想,冥冥之中又是上天的“安排”,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坏事干多了总会露出马脚,所以洁身自好,保持做人的本色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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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话记录是不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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