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发出《关于开放楼顶征求意见》,除顶层业主之外,其它业主均同意,有何应对方法?
❂➼小区发出《关于开放楼顶征求意见》,除顶层业主之外,其它业主均同意,有何应对方法?
这是典型的滥用少数服从多数。楼顶是大家的没错,但不是文体场所,也不是哂衣场所,楼顶上经带去人会损害楼层防渗水,受损的是顶搂住户。而人多影响顶楼住户休息。多数人受益一人受损。建议用妥善方式解决。如受益人给损害人补偿,楼顶住户也可以给积极倡导人无偿交换同单元同向同面积的住宅。
▭㉿小区发出《关于开放楼顶征求意见》,除顶层业主之外,其它业主均同意,有何应对方法?
对于楼顶面属于本幢业主共有的公共面积这点我认为不妥。众所周知,多层结构楼层房子由脚下一层(地面层),头顶一层(楼顶层)上下两层组成的紧邻业主的共同组成的私有空间。这个空间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排他性的私有空间,不可以他人侵犯侵占使用。以任意一层为例子,暂以二楼与三楼为例,二楼的地面层则是底楼的楼顶,但又是二楼业主出钱购买的私有空间,该房业主以外的人来经本人允许不得侵占进入。但是头顶那一层即二楼的楼顶又属于三楼业主的私有空间,跟二楼享有一样的权力。,这样一来,每一层房子的头顶那一层都不具备有共有性质。那为何楼房最高一层的楼顶又具有共有的性质呢?况且,顶楼业主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就是为了防止屋顶漏水,采取一定措施阻漏包括不允许他人随意使用楼顶我认为是合理且合法的。如果顶楼户的楼顶面是共有的话,那所有楼层户之头顶那层也应该是共有的。
➺↓小区发出《关于开放楼顶征求意见》,除顶层业主之外,其它业主均同意,有何应对方法?
如果是在售楼时就明确说明了顶楼的公共用途,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若是在之后想改变用途,这是一种损人利己行为,是公然侵犯顶层住户的权利,最典型的以小群体利益实施的民主暴力。社会的进步是每个人都能互相尊重和彼此理解。人家买顶楼的业主可能就是图个顶楼的安静,因此,楼下的业主是不是换位思考一下呢?
♛Ü小区发出《关于开放楼顶征求意见》,除顶层业主之外,其它业主均同意,有何应对方法?
这个方案是不可行的,另外每个小区绿化及活动区域还是预留的,为什么要跑到房顶上去呐,这样的化,首先开发商售买顶层本来不好卖,就更没人买了。另外住在顶层用户生活肯定受到干扰和影响,年久人多採踏肯定出现漏水等问题。所以我认为这个方案决对不行,弊多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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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有这个权力。但是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意:高层住宅楼屋顶不允许开放。多层楼屋顶未做隔音、防水加强层、保护层改造之前也不能上人。最好咨询规划、住建部门,看是不是有禁止性规定。
二,就屋顶改造方案和预算以及费用分摊方式、后期管理制度,征求全栋楼业主们意见,做到顶层业主的全部知情并发表意见。
三,然后按民法典278条进行投票表决,参加者不少于双2/3,其中同意票不少于双3/4,即可形成决定。然后提出申请去规划局、住建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批。
四,获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之后开始施工。
五,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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