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可以说:基本没有任何额外的后果!这是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现实的问题。很多员工觉得,在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时,把单位告到劳动局,单位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其实并非如此,现实状况是,单位不但耗费了你的时间和精力,最终要承担的,仅仅是本该属于你的劳动权益,很少会承担额外的责任。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单位侵害员工的权益有哪些?看看就明白了!
侵害要侵害劳动者的权益,涉及到的无外乎就是降薪、克扣工资、调岗、未依法缴纳社保、辞退这些事项。
除了辞退外,工资、岗位、社保,本来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而对于辞退,如果公司是合法辞退那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违法辞退,就存在赔偿金,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二、员工因此将单位告到劳动局,要付出哪些成本?
这里说的告到劳动局,实际上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是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
这里的关键就是耗费的时间精力。
劳动仲裁阶段,前前后后最快怎么也得两个月吧,如果遇到办事拖拉的3-4个月也是正常的。
然后公司在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6个月就没了。
总共加起来,少则8个月,多则一年。
这只是时间成本
在这期间,员工还有经济成本,最关键的精神压力这些都是无法估计的。
三、单位因此有哪些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胜诉了,那么既不用支付赔偿,还浪费了员工的时间精力。如果单位败诉了,也仅仅是支付本该属于员工的权益而已,最关键的还浪费员工那么多时间精力。
对于这些所谓的后果,单位会害怕吗?根本不会!
有人会说,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不是会被罚款吗?只能说你想多了!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有多小?
超时加班普遍都是,有几个单位因此被处罚?
这些行为都是,员工不投诉,基本也不会主动追究和处罚单位的。
即便员工去投诉了,也是充满坎坷障碍,最终也是和稀泥了事。
员工最终还是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而单位几乎不会因此受到额外的处罚。
总而言之,目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员工是处于劣势的,而单位对于违法劳动法的行为,很少得倒额外的惩罚,所以这就是一个难以接受的现实状况。
ˇ$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这真的是一个好问题,而且是有深度的问题。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情况估计会有很多种,简略分析一下以供参考。
丨首先更正一下正确的说法。确切的说,劳动者遇到侵权,要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前是劳动局,现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丨第一种情况。接到劳动者投诉后,应该是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然后开始走流程,通知单位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劳动者利益诉求得到合理解决。
丨第二种情况。劳动监察大队调节无效,劳动者只能走劳动仲裁程序,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掌握充足的证据,经过仲裁庭开庭后,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单位会受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罚;但是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掌握和提供充足证据非常困难,这就会产生分歧,甚至单位有可能利用各种手段制造假证据或者毁灭对劳动者有利的证据,那样的话维权的路就会很难。就会出现第三种情况。
丨第三种情况。劳动者证据不充分,无法理由有效的证据佐证自己的诉求,而单位此时会假惺惺的提出让步,经仲裁庭调节后,让劳动者的部分利益得到满足。
丨第四种情况。劳动者不服仲裁庭的调节,起诉至法院,最后由法院判决。
这里边最重要的是证据,劳动者一般情况下会产生证据不足的情况。
所以劳动者遇到自身权益受到单位侵害时,最重要的是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包括工作照、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记录等,越多越好,越全越好。
然后再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必须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不管什么样的企业和单位,只要你证据充足,一定要坚持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让自己的诉求得到正确的解决。
这个过程很可能是漫长的,会耗费很多精力,因为毕竟是一个个体和一个集体的矛盾,所以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回答一下,因为这个问题刚好就是我现在经历的问题。
首先来说说我的情况,本人是18年6月去的一个单位。单位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工资走的银行。于今年2月期间工作时候发生了工伤,工伤期间公司没发一分钱工资,也没有给我做工伤鉴定。工伤好了以后公司就直接给我说不用来上班了。
不上班就不上班吧无所谓,找公司要工资未果,我就先在往上查了一些资料。查完资料心里大概有个数就打市长热线反应情况[建议直接打市长热线让上级部门直接找主管单位,一个电话比你自己亲自去跑十次效果还要好]
打完电话第二天上午就有劳动仲裁联系我问我昨天是不是打了市长热线,由于没有工牌没有合同没有社保就连工资条都没有。然后我就去银行打了流水,将流水直接送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理以后就会先确认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以后就会先和单位负责人沟通。沟通中老板第一次和仲裁员说先给我做工伤鉴定,嘴里这么说挂完电话以后继续对我不理不睬。
中途仲裁和市长热线都会打电话回访问你问题得到解决没有,如实相告老板的不理不睬。市长热线就会继续给仲裁施压,仲裁就会去施压老板,老板这次的态度是我们公司有法律顾问,我愿意走程序愿意打官司,有本事就告。听了老板的话这次连仲裁的人都火了。二话不说直接立案准备开庭,一个电话告知单位开庭时间[书面通知稍后送达],老板这个时候就慌了。
叫单位负责人打电话给我说愿意谈,去了以后单位负责人继续威逼利诱我,说了各种什么打官司对我不利的话吓唬我。我一一回怼过去,在说到老板有钱有势什么的,我就直接怼到老板有钱有势那是他的事,你和我都是打工的而已,现在法制社会,不签合同不交社保工伤也不闻不问你还觉得蛮有理是不是,信不信我马上把公司大门堵了,然后打电话把电视台找来,既然你口口声声说老板有钱有势的那就往大了闹,没有谁怕谁,现在的自媒体多的是,抖音,今日头条什么的,全国各地现在都在打黑除恶,我不但要闹还要闹的风风雨雨,让老板公司和你都成网红,但愿你和公司都能经得起查。[说这些话的时候要有鉴定的眼神,让他知道你说这些不是在开玩笑,真的会说到做到]这些话一说我负责人一下就低下头了一声不吭。接下来的谈判就顺理成章,自己的各种诉求也都得到了满足,综合算下来比走程序的赔偿肯定是会少一些但是时间也缩短了很多。
以上就是我前两天才处理完的真实经历但愿能帮到各位和你。发生劳动纠纷千万不要以为没有合同就没法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了。市长热线是每个城市都有的,有问题直接打市长热线如实反应情况以后让市长热线去联系负责单位给他施压,然后就是要善于利用媒体的力量,现在是信息时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有哪个单位敢经得起折腾。只要公司怕了你的诉求也就得到解决了。
┋↑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可能主要会面临三点后果:可能对企业的诚信度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会对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责任;企业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一、诚信度员工既然去劳动局投诉,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相关劳资争议纠纷闹到劳动局去时,可能会给企业诚信度和形象带来一定影响。二、法律成本与法律责任当相关劳资纠纷闹到劳动局去以后,企业就必须委托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员工或者律师进行处理,那么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如果企业在相关劳资争议纠纷中有过错,那么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行政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在劳资争议纠纷中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时,可以对企业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就是三种:一是改正错误,比如欠薪企业照发;二是企业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三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处罚,一般是罚款。
☉▬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
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方式不同,员工依法维权的途径也会有差异,单位承担的后果也会不一样。
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有的单位在试用员工期间,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要等转正后才为员工办理社保;有的单位让员工写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让员工以个人的名义去缴纳。
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只要员工到单位所属地人社局社保中心进行投诉,社保中心就会责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缴或补足社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则社保中心可对其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这方面,有的用人单位不服,诉至人民法院,最后都以败诉而结束。也就是说,如果有单位想在社保方面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肯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即既要补缴又可能被罚款。
单位擅自加班,克扣加班费
有些私人私业,实行计件工资,企图把延长员工劳动时间的违法行为,美化成员工的一种自愿行为。更有甚者,如果员工不参与加班内卷,还要被罚款。
当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应该到所属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那么,用人单位付出的代价就会相当大。
1.劳动监察大队会通知用人单位提交加班记录和加班费发放明细。你想如果用人单位有200名员工,你投诉的情况是6个月时间,用人单位要把6个月的加班记录和加班费结算和发放明细补全,得有多大的工作量啊。
2.劳动监察大队还会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约谈用人单位,逐一核对。当掌握证据后,首先会责令用人单位向员工补足加班费。
3.当然,劳动监察大队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用人单位认识错误的态度,作出教育、罚款,甚至停工整顿的行政处罚。
所以,很多用人单位都有不怕员工仲裁,就怕员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体会。
变相逼员工辞职,以避免经济补偿
有些单位既想辞退员工,又不想依法补偿,于是不给员工打工、不安排工作、私自调岗、降低工作等恶劣手段层出不穷。
对此,用人单位的底线十分清楚,即使员工去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自己最多是把本该属于员工的经济补偿给员工;而员工因为怕时间耗不起,或者是不知道去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或者是请律师要花钱等因素而放弃仲裁,那就相当于赚了。
所以,我们建议员工能充分利用碎片时间学习《劳动法》,在遇到单位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时,及时搜集证据链,坐实单位违法的实锤,然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在这方面,有的单位之所以肆无忌惮,一是违法成本太低,二是认为员工在自己的法律顾问面前是弱者,好欺负。
学习劳动法,增加自己依法维权的意识;宣传劳动法,营造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用人单位树立不想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意识,才是消除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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