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牛被车撞死保险公司赔了农户2万但要求拉走尸体,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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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农户说的有道理,保险公司保的是牛的生命,牛既然已经被撞死,生命就已经不存在了,此刻农户索赔,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赔付完毕,而死牛应该还归农户所有,因为死牛和活着的牛本身就不同。这和人身保险同理,保的是生命,人死了保险公司赔付完总不能把尸体拉回公司处理,还是得由家属处理。不能因为死牛有剩余价值而另眼看待,当然了,如果保险合同提前有约定,那就得按当初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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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来回答农户的疑问:①如果车撞死的是人,那么赔偿款中就有一笔丧葬费,这笔费用是专门用来处理死者遗体的,钱都给了,按常规就该由家属去处理了,保险公司还拉什么呢?
②如果撞死的乞丐流浪汉之类,一时间又找不到家属的,那么赔偿款就由民政局代领和保管,然后发出通告(通过媒体等)通知家属去领,这其中也有一笔丧葬费,所以死者遗体也由民政局去处理,而不用保险公司去处理。
③假设(这种假设一般不会发生)死者家属和民政局都不愿处理死者遗体的话,那么遗体就由保险公司拉去火化埋葬,但赔偿款中就没有丧葬费了!
现在说牛的事,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40条之规定,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和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这里的折价赔偿是指按市场价格折价赔偿。
②根据《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物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因此根据此案实情处理如下:
①保险公司已按市场价格(活牛的价格)全额赔偿了农户20000元(市场上一头牛就这价),那么死牛依法归保险公司所有,任由保险公司处置,与农户无关。
②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同农户商量,将残值(死牛)折价,然后从20000元中扣除死牛折价金额,将剩余赔偿款支付给农户,死牛归农户所有。
③如果协商不成,保险公司全额支付给农户赔偿金20000元,将死牛拉走!
如此解决,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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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把人生命权与物权(财产权)混淆。既然保险公司已按保险合同赔付了牛的市场价,相当于保险公司买走了你的牛,你觉得还有权处分之后牛的相关事项吗?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保险赔付郁是补偿性的,也就是说你不可能从保险事故中赚钱。牛市场价就2万多,再让你卖牛肉牛皮牛骨卖1万多,合理吗??若如此操作,会不会出现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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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个司机开车时不小心撞到农户养的一头羊,他当即赔偿了农户1800元。但他想要将羊带走时却遭到了农户的阻拦,最后交警部门的处理方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在2019年7月的一天,谭某驾驶机动车出去办事,其中有一段路是靠山的公路。由于公路靠山,路上没什么车,谭某驾车在公路上比较放松。一个不注意他撞到了当地农户家养的一头羊,他当时开车车速较快,羊被撞后当即就死亡了。
谭某知道是他开车不注意,才导致了农户造成了羊的死亡。经过询问他才知道一头羊可以卖到1800-2000元,经过和农户的交涉,他从包里拿出1800元现金交给农户。
农户拿了钱准备放谭某离开,可是就当谭某准备将羊放到后备箱带走时却收到了农户的阻拦,双方又产生了争议。
司机谭某认为他该将羊带走。
见农户阻拦自己拿羊,谭某当即和农户理论起来。
谭某认为,他已经赔偿了等于这只羊价值的1800元,所以这只羊理当应该由他带走。相当于自己花了1800元将羊买了下来。
农户对司机的理由却持反对意见。
农户认为,他的羊被谭某撞死,是一起交通意外。所以谭某给他的1800元是属于对自己从意外中的赔偿,并不是羊就是卖给了谭某,所以谭某不能将羊给带走。
双方各执一词,没有办法,司机只能拨通了当地交管部门的电话。
经过交管部门的现场勘查,谭某也对事故发生和自己已经赔偿这件事没有异议。谭某坚持认为自己赔了钱,那一这只羊就该归自己所有。
最终交管部门给出了这起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司机将车开走,不得阻碍交通。
2.由谭某赔偿等同于羊价值的1800元。
3.由农户处理这只被撞死的羊。
对于这个处理办法谭某显然是无法接受的,因为他已经赔偿了农户1800元。而且自己的车辆也有受损,如果没有得到羊那他是陷入了一个双亏的局面。
出于对处理方案的不满,谭某当即就咨询了律师,可是律师却让他不要羊,赶紧开车离开。
他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害赔偿及商业购买的异同点。
1.相同点在于一方都要另外一方金钱,不同点在于金钱的给付是否是货物拥有方主观上要出售。如果是主观上要出售就属于商业购买的一方给钱拿货,另外一方收钱,付东西。
2.在损害没有主观出售意图的货物时的赔偿就叫损害赔偿。而且不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只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者法院诉讼中判定的价格为依据。
而他撞死了农户的羊就显然不符合第二条,拥有货物的一方主观上没有要将货物出售。所以就只能适用损害没有主观上要出售货物的赔偿就属于损害赔偿。
根据这一条例,谭某是不能将羊给带走的,而且他还要自己去修他自己的车。
律师让他赶紧走就是因为:损害赔偿不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只以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定的价格为依据。如果谭某依旧不依不饶要将羊带走,可能会引起农户的反悔,将已赔偿的1800元退回,从而走司法途径。这样谭某会更加麻烦,也有可能需要赔偿更多。
一头牛被撞死保险公司赔了2万,但要拉走牛的尸体,合理吗?
在这个问题中,双方的赔偿只是由个人转到了保险公司。而这个事件中牛的主人也是没有主观上要将牛出售的,所以这2万元,也只是作为司机损害牛的赔偿。
按照民法典条例看,保险公司要拉走牛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写在最后:不管是撞到的物品是什么,只要物品不是物主主观上要出售,那么想要在赔偿后将物品拉走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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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没见过此事例,一头牛被车撞死保险公司赔了农户2万但要求拉走尸体,我认为不合理;出了车祸,撞死了人,保险公司理赔后拉走尸体了吗?没有哦!同理人和牛都是尸体,也不应该拉走牛的尸体,保险公司只是盯着牛肉可以卖钱,想捡点便宜!话说回来,如果保险条款确实有规定,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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