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检察院批捕,并且下一步将会公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这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至于有受害人的谅解书,只能说明你积极赔偿,得到了受害人谅解,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轻判,但是不能因为受害人的谅解就对你免于刑事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处罚。所以你目前要做的就是积极赔偿,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冲动是魔鬼,动手之前一定要考虑一下后果。当然,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就另当别论了。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其实题主所提到的“轻伤二级+取得谅解”只是部分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一般情况下,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的轻刑案件如果仅仅是轻伤,又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经核实后当然可以以“无逮捕必要性”作出不捕决定。(即认定其行为涉嫌犯罪,但经考察认为社会危险性不大,不羁押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办理的,可以不收押在看守所,但流程还得往前走)
2.之所以出现题主所说的情况,估计是在案件范围和特殊情况两个方面有不利的因素:
(1)正如之前的回答所说到的,虽然造成的后果是轻伤二级,但其行为不一定就是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也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甚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罪,这种情况下案件性质就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了;
(2)再者,即使符合刑事和解范围,但如果不羁押存在影响刑事诉讼推进的因素(比如曾经自杀,干扰证人等,或者还有关键证据尚未固定),检察机关也会认为对嫌疑人有羁押必要性而作出逮捕决定;
(3)还有一种情形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无论经过多少年,后又犯罪的(有证据证实),是“应当”作出逮捕。(注:是应当,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
3.当然,题主所说的把谅解书退回给侦查机关值得商榷。因为即使作出逮捕决定,但该谅解书也是体现认罪悔罪和社会影响的从轻情节的重要证据。
以上分析不一定完全正确,大家有更好的见解欢迎关注、评论。谢谢!
➺Θ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轻伤二级批捕有理
虽然情况没介绍详细,这是个殴打他人案件。把人打成轻伤二级,轻伤就是刑事案件,就该追究刑事责任。尽管受害人写了谅解书,那是你拿钱赔偿,买他的嘴或把他的嘴堵上。现谅解书退回派出所,这个谅解书不顶事。该批捕的,检察院还是依法照常批捕的。
为什么批捕?可能不是民间纠纷的互殴打人事件。那个批评教育,顶多拘留几天罚一下款就完事。有可能是参加1~20人的群殴事件。在我们国家搞平安建设,社会安宁。但有些人屁大的小事,寻衅滋事,会勾来几十人打群架。发生在领导机关附近,火车站等交通要道,繁华的商业区,旅游景点,几十人殴斗,有的拿棍弄棒,砖头瓦片横飞,一会把人胳膊腿打伤,或头破血流,衣服扯破,群殴现场一片狼籍。影响数条公交车停运,逼停上百辆车,造成交通拥堵,数百路人无法正常行走。给文明城市抹黑,造成恶劣影响。尤其是当前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种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称王称霸,为非作歹,不正是专项斗争所打击的黑恶势力吗,你说该不该批捕?
你说怎么办?公安机关对你刑事拘留时,对你的讯问,你要如实交待故意伤人的事实。在民警办案搜集证据时,你看无出入签名画押。在检察机关对你审查准备起诉时,不要翻供。到了审判机关开庭审理时,你有权辩护,也可请律师为你辩护。轻伤二级,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年轻人要走正道,遵守国家法律。在服刑期间认真改造,脱胎换骨的改造。出狱后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人。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轻伤二级已经是刑事案件了,对方当事人谅解仅仅是民事层面,民事谅解不等于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轻伤二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构成轻伤二级的行为有很多,由于你没有说清楚怎么造成的,我个人认为应该会是故意伤害致人受伤,我这里就以故意伤害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已经属于故意伤害无疑,是需要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279条的规定,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我们通过看法条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而不是应当从宽处理。这也是你所说的,有谅解书检察院还是批捕了的原因。
将谅解书退回公安机关有待考证
你所说的检察院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是有问题的,谅解书是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量刑的依据的,是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是不能退回公安机关的。
我认为应当是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是不能够证明某人犯罪,是无法向法院进行起诉,所以退回给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进行补充侦查,在侦查结束后重新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以上是我的回答,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我是@法律咨询乔也 ,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在轻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为何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呢?出现这样的疑问,主要是对刑事和解制度的不了解。(此回答只针对故意伤害罪中的轻伤案来讲)
一、轻伤案件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公断”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中的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报警经过司法机关解决。究竟采取哪种方式解决,决定权在当事人双方,法律对此并不强求。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二、报警后,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在现实生活,往往会出现这些的情况,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去公安机关报案,打人一方害怕追究刑事责任私下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被害人得到赔偿后也不想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跑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公安却说不能撤案,这样为什么呢?因为被害人一旦报案,轻伤案件就成了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否撤案,是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的,而不是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撤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只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即便不能撤案,犯罪嫌疑人也会得到从宽处理,一般情况下是可处缓刑的。
三、发生轻伤案件,最好私下协商解决
取得被害人谅解,即便从宽处罚,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是会判刑的。判刑之后,打人者就有了犯罪记录,有的案底,这对当事人的今后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不但不能从事律师、医生、教师等一些特定的职业,就连开人网约车也受影响。所以,发生轻伤案件后,打人者应当积极主动的向被害人进行赔偿道歉,争取私下解决,不要“公断”!
四、允许私下解决的只能是故意伤害罪的轻伤案件
上述解释只是针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罪中轻伤案件,如果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引起的轻伤案件则不适用。故意伤害罪的主要侵害对象是被害人的身体,为了让被害人得到有效的赔偿,法律赋予这种被害人一定的权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不但侵犯被害人的身体,更主要是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所以个人之间是不能私下解决的。
------------------
推荐阅读:
上一篇:香港留学申请要准备哪些?
下一篇: 金陵十二钗正册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