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法官越懂法律,越需要律师的存在。
就举个比较浅显易懂的例子。
《民法总则》出台后,诉讼时效由由两年延长至三年,这可能大多数人都知道,但是非法律人士可能不明白何时诉讼时效如何起算,什么情况下中断、中止,当然,对于这类问题,法官必然很清楚,因为法官是案件的审判者,但是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法官是不会向诉讼的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问题作任何说明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说白了,假如你作为一个案件的被告,实际原告就某项权利追索的诉讼时效已过,但是只要你不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就不会主动向你释明,也不会主动适用于诉讼时效相关的法律、法规,当然你就很有可能丧失了诉讼中的优势。
举这个例子,只想说明,虽然法官很懂法律,但是也需要律师的存在,目的在于在法律范围内还原某个事件的真相,当然律师的作用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就不一一赘述,最后还是想说,虽然法官越懂法律,但是越需要律师的存在。找个靠谱的律师很重要。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法官是在大堂之上,律师是游走事态人伦之间。法官拿的是奉银旱涝无碍,律师拿的是跑腿的钱。法官用的是天平,律师只为一方,缺一不可。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我初到法院的时候,法院案件并不太多,但案件处理起来却不太容易。一方面,法院要调解率,一方面,还要执行率。
对于基层法庭,立案、审理、执行,都是法庭的事。
而且当时,法院实行的是职权主义。以法官为主。当事人一份诉状,剩下就是法官的事了,到处去调查取证,就比如,离婚案,立案后,首先要去当事人家里清点财产,召集左邻右舍听取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去学校询问孩子的抚养意见。
开庭时,多是出具法庭的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一个案件事实就基本清楚了。
然后就是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调解,直至调解成功为止。只有少数案件,在审理到期前,未能调解的才会判决。
后来,法院进行司法改革,由职权主义,法官的大包大揽,变为当事人主义。
当事人主义的重点就在于,谁主张谁举证。除非有些自己能力范围无法举证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外,其余都是自己提供证据,法院只是作为居中裁判者,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认证其真假性。
鉴于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会或不当举证,会影响案件的事实,律师的作用就显现出来。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可以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律师出庭参加诉讼,以自己精通法律的长处代当事人行使诉讼行为,在庭审中也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法官判案子是根据法律事实,因为法官并不是纠纷的当事人,案件的真实情况法官不知道,只能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判断,也就是还原出来法律上的事实情况,法律事实并不等于客观事实,也许你确实说的都是真的,但没有证据支持,法官也不可能判你胜诉。所以,当事人的举证很重要,哪些证据需要提交,哪些证据证明力大,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都需要一个法律经验丰富的人来操作,所以需要律师。
再者,有些案件比较复杂,法律的适用比较有争议,需要法官自由裁量,这样,一个水平高的律师,可以提出有利于己方的论点,影响法官说服法官,使法官支持自己的观点,如果普通的当事人,可能就提不出这样的法律观点,天平可能就倾斜到对方那里了。这就有点像作战,诉讼是需要技巧的,这也就是律师存在的理由吧。
➛█既然法官很懂法律,那律师有哪些存在的必要?
哈哈好天真的问题,这就跟只要有好药就不用医生了一个道理。我见到好多次开庭法官因为对面当事人没有律师都气的不行了。有个场景多少年了我一直记得,有个女法官气呼呼的说 不懂去花钱找律师去,别把我当免费的使。
没律师,第一会加大法官的工作量,当事人很多不懂的要法官一遍遍解释,第二会减轻法官压力,有些法律法官说的确实没错但是当事人总是怀疑法官收了对面好处,有个律师给解释下会好很多。第三,律师法律上会钻空子,但是事实很少会主动说谎,一个案子判决最要命的不是适用法律选择错误,而是把猫认定成了狗这种事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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