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书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对判决书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对判决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一个公正公平的案件,首先要做到“赢的有理,输的心服”。所以,假如一方(输方)对判决有顾虑,审判长(裁判者)是有义务说明白这个案件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准确性的,同时有责任帮助当事人解除疑惑,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样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咨询审判长案件的问题,审判长是应该回复的。(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对判决书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这是判后答疑工作。
有的法官可能比较忙,根本就不会去管这个事情。有的法官更简单,直接告诉当事人有异议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判后答疑工作其实非常有必要。我们不是每个当事人都是理性的,都能理性看待判决结果。特别是判决结果不利的情况下,有的当事人情绪反映非常之大。我们法院通过判后答疑工作可以解决当事人存在的疑虑,化解纠纷和矛盾。
其实很多法院都有判后答疑的工作细则。我之前看到有的法院还专门设立判后答疑处。当事人对于法院作出判决有异议的,可以前去咨询解惑。我们判后答疑工作主要还是针对判决书中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理由、裁判结果、审理程序等进行阐明和解释。当然,判后答疑并不影响当事人维权。如果当事人经过判后答疑后仍然不服,那可以按照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审判决的,可以选择上诉。二审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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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讲,审判长确实没有必要必须回答这一问题,但是从现在的司法为民理念,一般的法官还是会回答当事人这些问题的。
不管是从服务当事人的角度,还是出于防止当事人上访闹访的目的,我相信是一般的审判长都多少会回答两句。更多的时候遇到的情况是是审判长回答后当事人不接受,一再要求审判长说明;或者当事人以质问的语气要求审判长再次单独对其进行证据分析。这时审判长很可能使不再做答。
很多法官都反映过同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说当事人想听的话=没说话”。说白了就是当事人权利意识觉醒了,法制意识并没有跟上,永远是有利于自己的才是法律,不利于自己的根本不能接受,不接受法院裁决的终局性效力,判决后还要不断的上访闹访。
回到题主所问的问题,这条法律是民法中最基本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还原法律事实,在法律意义上不能支持他的诉求。其实法律事实和普通民众认定的客观事实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例如有人认为有一张借条就一定能够要回借款,但是拿着借条去起诉,最终没有被支持诉讼请求的判决比比皆是。如果对于自己的证据存在一定的疑问,但是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可以在起诉前找到专业的律师或者法援机构进行法律咨询,了解证据条件是否充分,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防止在审判阶段进入举证不能的困境。
✄◂对判决书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对判决书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双方当事人因民事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立案后,将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件。被告签收后,人民法院按照“开庭传票”规定的时间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原告与被告对案件争议的焦点予以举证和质证,或是证人出庭作证。审判长最后对双方的证据予以“认证“与“不予认证“。其间,诸多双方不太明白的问题通过审判长的提问以及相关的互答皆已非常清晰明了。双方的对错(胜败)显易而见!
败诉一方虽说口头上不服,其实心知肚明矣!一般的民事纠纷即使不使用法律来判决,双方胜负已是一清二楚。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或是一方不服判决可以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对《民事判决书》不甚明白或是不能理解而咨询审判长,审判长自然可以耐心讲解。终归“人民司法为人民”,审判长这点觉悟肯定是有的!至于你不服《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你可以上诉。法律为此已设计了“救济途径“。审判长避而不答少之又少矣(法律并无规定)!
其实,《民事判决书》叙述或是阐述很是清楚,即使文化程度不高,看明白判决内容已属当然!假若仍不明白,看《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如下“即可。
Ⓝ≅对判决书不明白,咨询审判长,审判长可以不回复吗?
一个公平正义的案件判决,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赢得合情合理,输的明明白白,作为审判长有责任有理有据的,回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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