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发现公司漏缴了2年的公积金还有几个月的社保,hr态度恶劣让员工去诉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员工离职后发现公司漏缴了2年的公积金还有几个月的社保,hr态度恶劣让员工去诉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是做人力资源出身的,对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我很了解,这种情况下其实很好办。
所谓漏缴2年公积金和几个月的社保,这种说法不可信!有可能只是故意为之,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已。
更何况是员工离职后发现的,以为可以糊弄过去。
想想看,人家HR有这个权利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吗?遇到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他会害怕并想方设法给你补救,还敢这么理直气壮让你去仲裁?要么是活的不耐烦,不想在那干;要么一定是后面有人给他撑腰!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赶紧联系公司老板,把实际情况告诉他,了解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思?然后把你的补缴诉求告知对方,说明HR不给办还恶语相向。
如果对方不为所动,那么你也不用多啰嗦,直接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如果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那么你可以联系其他员工一起投诉。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方面要向社保局联系投诉,公积金方面向公积金中心联系投诉。不用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因为这不属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范畴。
不过除了以上处理方法,要想达到处理效果,我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这是在哪个地方发生的?
法律规定是必须要交社会保险的,只是在具体执行的时候,每个城市和地方严格程度不同。
在一线城市,一般执行都比较严格。在三四线城市,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同,那就不好说了。
第二、你愿不愿意花时间和成本去讨要回来?
很多时候,员工放弃仲裁、放弃投诉,并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基于经济压力以及成本考虑,不想花那么多时间跟公司产生纠纷或诉讼,因为有这时间早就在新公司新岗位上工作了,从投入产出角度感觉不划算,还嫌麻烦!
恰恰一些无良公司正是抓住了这一点,跟员工进行单个博弈。其实只要员工不退缩,坚持投诉和仲裁,十有八九是要胜诉的。
第三、离职后多长时间发现漏缴的?
如果离职一年后发现的,追讨、补缴起来比较麻烦,有可能过了时效性,对方正是拿捏住了这一点,才敢对你态度恶劣,有持无恐!
当然,针对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人争一口气,建议你去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一般是能够达到目的的。
喻派职言,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
智联招聘HR公会、linkdin(领英)、《CHO首席人才官》(杂志书)、三茅人力资源网、第一资源等多家媒体专栏作者,文章曾被300多家公众号转载,曾在传统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数十篇,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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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权威回答你,法院不会受理未缴纳公积金和社保的诉讼,这并不是劳动合同纠纷,但客观上对员工造成了损失,正确的操作是向hr强硬交涉,明确告诉hr不交就投诉,这种纠纷的救济渠道是社保向社保局投诉,公积金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这两个部门会向企业下限期补缴的通知书,企业不交可能会面临罚款,如果故意少缴有可能不是针对一人,而是批量的,严查的话后果也比较严重,企业这个时候会怂的,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你个人应当缴纳部分也需要你去补齐,至于少缴了多久金额多少,他们会根据证据调查后确定,不是单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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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怎么办?正哥给你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第一,收集好相关有效证据。证据是最基础的工作。
一是要收集好你这个阶段在公司工作的有效凭证,比如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签名册等,证明漏缴公积金和社保期间你在公司工作,这是最重要的证据,是其他证据的基础。
二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三是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保缴费清单,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把这些证据材料多复印几份备用。
第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理有据。
建议您学习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将其中单位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弄清楚,然后结合自己的实际,弄清楚单位未按规定给自己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条款,采用什么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是自己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
第三,采取相应的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有了以上第一步、第二步的基础,第三步就进入劳动争议具体处理阶段。
我国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一调一裁两审”,就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走“一调一裁两审”程序。题主已经与单位协商了,到没有解决问题。所以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单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问题就解决了。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后,单位又不履行,可以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因社会保险、福利问题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法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必须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限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上述一年申请时效的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决定后,单位不服或者仍然不执行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了,就具有法律的强制力来保证执行,再不执行单位或单位的责任人将受到法律制裁。
题主已经从公司离职,应该有离职手续,应当从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制度规定,劳动争议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所以,题主要维权,就要抓紧时间了。
我是正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欢迎大家关注我,相信会给您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
✼☮员工离职后发现公司漏缴了2年的公积金还有几个月的社保,hr态度恶劣让员工去诉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针对楼主这件事我说一个我身边朋友的真实案例,这个案例被我誉为“教科书”式维权,非常具有学习参考价值。
2017年下半年朋友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任设计师职位,一直正常工作正常发工资,但到了2017年年底公司HR和每个员工单独沟通,希望可以办理离职入职另一家公司,新的公司也是这个老板注册的,但是法人不是同一人,经过据理力争最终没有拧过公司,大家全部办理了离职再入职,入职新公司后,从2018年4月份开始,工资开始无故拖欠,直到6月底公司共拖欠了3个月工资,这期间有部分员工选择离职,但仍有很多员工希望发了工资后再离职,毕竟提前离职的话工资更是渺茫,从6月份开始公司HR单独找每一位员工沟通希望主动辞职,后期会把工资补上,有几个员工离职,但仍有继续坚持的员工,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发现还有几个员工每月如期发工资完全不受任何影响,大家推断公司拖欠工资的目的还是逼员工主动离职,有一部分员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逐到了劳动局申请了仲裁,公司老板那边马上就接到仲裁的电话,然后HR给每个仲裁的人单独做工作,乞求撤销仲裁并承诺当天下午就发工资,有几个员工提前撤销了仲裁,没想到撤销后HR再也没主动联系他们,但有一位员工不管HR怎么说他都是不撤销,不见到工资到账就不撤销仲裁,直到临近开庭,公司老板迫于压力最终把他的工资给齐,他才撤销了仲裁,但是其它人至今还没有发工资。
这件事楼主可以借鉴一下,肯定会事半功倍。
➦▲员工离职后发现公司漏缴了2年的公积金还有几个月的社保,hr态度恶劣让员工去诉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别听HR的,他就是个法盲。我们真的堵着口气,去法院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种事情,社保找税务局的社保征收部门,或者找社保局,公积金找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企业就可了。这两个部门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要其补齐社保与公积金。
下面我来为大家理清一下,追讨社保、公积金的思路,避免大家被无知的HR忽悠。
一、公司必须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和社保吗?
公司必须要依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社保,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也就是说,作为用人单位与在岗职工,必须依法缴纳公积金与社保,企业缴纳企业部分,职工缴纳个人部分。
二、公司要我们签署放弃公积金和社保的承诺书,离职后我们可以维权吗?
这个问题很多网友曾在我各种文章中问过,回答一定是“可以维权”!这个事情的逻辑是这样的,公司制度或者私人行为,都不能凌驾国家法律之上。法律规定要缴纳,个人私下约定不缴纳这种行为既不被法律所保护,这样的约定,只有道德上的禁锢,无法律效力。
所以签了放弃公积金和社保的承诺书,离职后我们仍可对此进行维权。
三、发现企业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我们要怎么办?
出现这种事情,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真的HR忘记给我们上公积金和社保了,但是这种情况不可能忘记几个月甚至2年,一般一个月就能发现,因为企业每个月会从我们工资里扣除个人缴纳部分,财务马上会核对出口,这边有扣款,那边没有支出,问题就会发现。这时,只要补缴就可以了。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故意不给员工交社保和公积金,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员工要求企业给我们缴纳,其实是很无力的。如果是我,我会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公积金找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找社保局,现在社保归税务征收,还可以找税务局社保征收部门。一般打电话举报,相关部门就会受理。
四、举报企业后,企业会有什么后果?
只能说,后果很严重。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故意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肯定是全公司,或者大部分不缴纳。人数达到一定数量,行政处罚起来,会很恐怖。另外现在社保归到税务部门征收,企业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引发税务稽查。话说现在又有多少企业经得起税务稽查呢?
所以我一般建议先和企业沟通好,企业如果态度还是强硬,再走举报这一步。
五、追回社保、公积金有时效要求吗?
如果是劳动纠纷,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时效为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害起一年内。到时企业没有交公积金、社保,不属于劳动纠纷。一般来说,没有时效限制。唯一的,企业补缴了企业部分后,我们个人要补缴个人部分。
如果个人部分已经在平时的工资里被扣过去了,这个时候一定要追回来。这属于劳动纠纷,可能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六、追回社保、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证据很简单,只需要证明这个时期内我们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劳动合同、发工资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等都可以证明。
总结
遇到企业没有缴纳公积金、社保不要慌,企业要我们签署放弃公积金、社保的承诺也不要慌。作为中国公民,作为劳动者,我们受中国法律保护。只要我们依法维权,我们的权力都会得到保障。
公积金没缴纳,找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社保找社保局投诉,还可以找税务局社保征收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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