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农民的土地最终会去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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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农民的土地还是会继续维持现在这种经营方式,相对于现在来说可能会多一些种粮大户。但是按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来看,耕地的经营方式还可以由村集体统一进行。以我所在的东北农村为例理由如下。
一、种地农民的年龄逐渐增大,不再能够承受较大体力消耗的田间劳作。
现在农村种地的主要人群是60后和70后,以及少部分80后,年龄增大体力不支,很难做好田间的有效管理工作。有一部分现在年龄在60岁左右的农民选择将土地承包给本村的种粮大户或者一些农业合作社,依靠地租和国家的一些补贴来获得收益。
二、种粮大户及小规模合作社承担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较弱
对于遭遇台风三连击的东北,今年主要粮食作物倒伏严重,给秋收增加了很大困难,尽管政府对收割机的改装进行了补贴,但实际收获效果与往年比较相差很多。对于一些种粮大户而言,只能无奈选择使用收割机进行收获,导致在收获阶段的粮食损失较大。对于土地经营规模较小的一些家庭单位,选择传统的人工进行收获,但费时费力且收获时间较正常收获时间提前半个月左右,玉米籽粒成熟度不够造成一部分减产。
三、普通家庭及种粮大户的抗风险能力较弱
由于自然灾害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的不可逆的粮食减产甚至绝收,会影响农民的一年收益和种粮大户对于土地流转经营的积极性。
综上,对于年龄大不能进行田间作业和进城工作的农民来说,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进行管理,定时给农民发放收益。这样既能增加农民收益获得的稳定性,也能过增强土地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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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农民土地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继续延长3O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在2027年承包到期后,再继续按照愿来的办法进行承包。所以承包权还是农民手里,这个不应怀疑,但是经营权就不好说了,这要看自己的选择,现在农村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六七十岁的人在耕种,如果是在过十年,可能这些人大部分人就不能耕种了,所以说现在农村土地已经开始存在耕种的问题了,十年后更加突显,这是当务之急的主要问题。
如何稳妥的处理这个问题?现在各地都在探索和试点,各地情况不同,探索和试点的侧重点也不相同,有些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在承包制不变的情况下正在搞集体规模经营管理,利用引进农业高科技,高技能人才,来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增加集体收入。还有一部分是租给了种田大户,这种方法比较普遍,但是有于农产品价格偏低,种田大户租地的积极性不高,如果农产品价格没有一个正常的增长趋势,农民的土地很难租出去,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增收。
总之农村土地改革势在必行,以后农民在一家一户再种那几亩地,想过上富裕生活,可以说很难。在各地试点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后,就会按照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推广,我们拭目以待!
➪Ⓜ未来10年,农民的土地最终会去向哪里?
首先,土地是国家的,无论是谁只有承包的权力,在农村,分田单干已经四十年了,农村的政策需要改变了,第一条,应该把全国的产粮食的省,市,地区,的土地收回改成农场集中种植,全部改为机械化种植,新型农民应该和工人一样的工作待遇,而老年农民,在六十五周岁后也要有退休了,力确保中国人自己的粮食安全,必须严抓保护土地,种好粮食,第二,粮食的价格应该上调一下,让年青人知道浪费粮食,是不行的,第三,对于,山区等不能动用大型机械化种植的地区,可以分包给个人,把种植户的农产品,利用网络消变全国各地,只要有好产品,都可以在网上买卖,把剩下的劳动力,配养成技术工人,在农村必须改变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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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土地承包期,延期到20520,现在在南方,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不能在稻田种果树,挖鱼塘,不准抛荒,只准种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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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今后农村到底由谁来种地、怎么样才能把地种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已从顶层设计上,安排部署了一系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项,目的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想弄清楚未来10年,甚至更长时间,农民的土地最终去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首先,从中国的土地所有制上看。我国目前的土地所有制在世界上独一无二,既所有城市的土地全部属于国有,农村的土地除了国有农场外,其他全部属于农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区别,西方国家土地实行的是私有制,我国土地是两种公有制并存,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体现。
从安徽小岗村分田到户开始,全国范围内绝大多数地方都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了家家都有地,户户都种田的局面,但农民对分到的耕地只有承包经营权,对占有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其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所有,并非家庭农户或个人所有。
其次,从当前推进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看。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在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农民手中现有的承包地实行“三权分置”,既把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设。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三句话:“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如何稳定农户的承包权,现采取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方式,把农民承包的土地,通过专业测绘手段,把每个地块的四至地边的坐标固定下来,并把相关数据上传到确切登记信息化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发放登记证书,为下一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打下基础。
另外,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一般在2028年左右,中央已经明确宣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再延长30年,大概到2057年左右,目的是让农民对土地承包权有个稳定预期,也让农民吃上一颗定心丸。土地承包期稳下来了,怎么样才能放活土地经营权,可采取土地流转、经营权入股等形式进行盘活。
具体来说,对于一些农民不愿种地或者家里没人种地,可以把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今后承包经营权证书在农民手里,自己不种让别人种,谁给租金让谁种,或者把土地经营权入股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使不愿种地的农民,今后一样也可以从土地经营权上获得收入。
第三,从农村宅基地改革情况看。目前,农村一户多宅、废弃宅基地和空心院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为用好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现对农村宅基地也实行“三权分置”,新增一个资格权,并把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分设,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
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成家分户后,就有权利分到一处宅基地,换句话说,可以有资格使用宅基地。怎么样才能落实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现在采取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现有房屋和宅基地进行登记,并颁发房地一体化证书。
今后,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要进行盘活。如果农户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不在农村居住,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流转给别人,目的是把宅基地的使用权搞活。比如浙江莫干山的洋农家乐就是典型例证。
当地农民把老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长期(30--40年)租给一些外国人,由老外投资装修后搞民宿,原房屋和宅基地所有权性质不变,但使用权盘活了。农民一次性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租金,到县城买一套商品房,新房子也住上了,老宅基地的使用权也盘活了。
当然,这种模式能否大面积复制,还要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但毕竟探索出了一条路子。
第四,从未来农村土地创新经营的走向上来看。今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发展趋势可能还要走规模化道路,这种规模化经营,并不是又回到原来的大集体模式,可能会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方式,农民把自己手中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交给愿意种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去种,自己获得租金收入。
另一种方式,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户把土地经营权以入股形式,集中到村集体,村集体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向农民发股权证,统一开展经营。今后的发展趋势有可能以村为单位,甚至以乡为单位,土地集中进行耕种,但前提是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不吃大锅饭。目前,上海松江的家庭农场、四川崇州的共赢制就是采取的这种办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上仅是个人的分析和看法,大家可以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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