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可以娶妻生子吗?
┻⇈周朝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可以娶妻生子吗?
我们都知道秦朝之前的社会,夏朝、商朝、周朝是奴隶制社会,那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是奴隶制社会吗?
这是因为在夏朝、商朝、周朝时期,占据社会劳动力的主力是没有人身自由,而且是归属于贵族之下的奴隶,社会上的绝大多数物产生产都是由奴隶完成的,那个时代奴隶的数量超过了平民的数量,而贵族则是不参与劳动的。
奴隶的特点表现在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是归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他们没有任何权力,虽然是活着的人,但其实跟物品没有两样,他们的一切都是主人决定的,包括干活、战争、生死、婚姻,那么奴隶是怎么来的呢?
种地的奴隶
奴隶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战争中的俘虏。
夏朝、商朝、周朝都是分封制之下的部落国家联盟,共同尊一个宗主国,诸侯之间经常会发生战争,战争中会产生大量的俘虏,而战胜一方通常把战争中的俘虏用来当成奴隶奖励给有战功的贵族或者领主,这些奴隶可以帮主人种地、干活、打仗、拼命,甚至也能当成物品在市场自由买卖,奴隶就成为主人的财产。
2、违反法律被罚做奴隶。
夏、商、周时期已经有国家的概念,有国家就有法律,到周朝时期,法律已经很健全了,当时是贵族社会,贵族犯法一般不会有大问题,而平民因为犯了法不够死刑而被罚做奴隶的,在当时非常多,这些被罚做奴隶的人就成为贵族或者诸侯的奴隶。
奴隶
3、花钱买来的。
在当时,奴隶严格来说只是活着的物品,被当成主人的财产,是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的,有些主人会花钱去市场上买奴隶,给自己干活或者打仗,而市场上的奴隶来源有可能是战争俘虏,有可能是犯法的平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他不法手段抢来的。
举几个古代奴隶的例子,第一个例子就是伊尹,他是夏朝末年商朝初年著名的政治家,与霍光一起被后世称为左右政权的重臣,伊尹的父亲是也是奴隶,主要给主人当厨师,还会屠宰,他的母亲是个养蚕采桑的奴隶,因为父母都是奴隶,所以伊尹一生下也是奴隶,这是阶级注定的,父母的身份直接决定了子女的身份,当时是严格的世袭制。
贵族的后代一直是贵族,奴隶的后代同样一直是奴隶,伊尹就是如此,与众不同的是,伊尹从小聪明能干,不仅掌握了父亲的屠宰和烹饪能力,而且还学习了治国之道,并且研究了三皇五帝的治国之道,所以得到了求贤若渴的商汤重视,成为商汤的重臣,协助商汤灭亡了夏朝,同时辅佐商汤之后的四任君主,成为后世贤臣的代表,可他的出身就是奴隶。
伊尹
商朝时期也有一个著名的奴隶叫傅说(yuè),他的出身就是奴隶,虞国和虢国两国交界处一个叫傅岩的地方当苦役,傅说很有治国才能,被当时的商王武丁发现并请来当相,辅佐武丁完成了商朝中兴,历史上称为武丁中兴,商王武丁之所以能中兴,就是因为傅说的辅佐,而傅说在被武丁重用前,无名无姓,是商王武丁赐给他这个名字的,傅说也是商朝的一代名相。
第三个例子就是东周春秋时期的百里奚,百里奚出身贫寒,并非贵族,因为才能突出,后来成为虞国大夫,晋国灭亡了虞国后,百里奚成为晋国的奴隶,他这种形式就是战争中被俘虏成为奴隶,之后晋国与秦国联姻,百里奚因为是奴隶被当成晋国的嫁妆一起送到秦国,百里奚因为不愿意受辱,所以逃到了楚国南阳。
秦穆公听说百里奚很有才能之后,不动声色,以追捕奴隶为名,以五张羊皮的价格从楚国赎回了百里奚,在当时一个奴隶的价格差不多就是五张羊皮的价格,所以百里奚也算是从市场买来的,但因为他很有才能,而被秦穆公拜为大夫,协助秦穆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五张羊皮换百里奚
从上面的三个例子中,可以看到,奴隶是可以娶妻生子的,但这一定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否则是不行的,但不是所有的主人都会同意,这也要看人的和现实情况的,比如伊尹的父母都是奴隶,就能生下伊尹这个奴隶,但是伊尹靠自己的才能摆脱了奴隶身份,成为一代名臣,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明君商汤。
但是,在奴隶社会,像伊尹、傅说、百里奚这样的奴隶身份成为一代名臣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简直是百万分之一的机率都不到,奴隶依靠自身才能摆脱奴隶身份的,更是少之又少,寥寥无几,大多数的奴隶生活过得很悲惨,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报酬,没有休息,只有不停地为主人干活或者卖命,他们根本就被当成人看待,只是奴隶主的财产而已,而大多数的奴隶主对待奴隶是非常苛刻的。
男奴隶在当时大多是干粗活和参与战争,女奴隶有很多是被当成性奴隶的,她们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悲惨,不断受到主人的迫害,大多数奴隶都只能逆来顺受地忍受主人的盘剥,最终失去了自己的性命,但由于奴隶也是主人的财产,主人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舍弃自己的财产,除非确实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奴隶的生活是非常悲惨的。
傅说
秦汉之后,虽然社会不再是奴隶社会,但是仍然存在奴隶,比如秦朝末年,天下起义军反秦,陈胜手下的周文也率领数十万军队杀进函谷关,这个时候秦朝政府派章邯率领骊山囚徒以及奴产子组成的军队攻打周文,这里的奴产子就是指奴隶的儿子,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奴隶是可以娶妻生子,而且这种情况很普遍。
但是奴隶生下的儿子也是奴隶,同样归属奴隶主,这凭空给主人增加了劳动力和财产,一般奴隶主都会同意奴隶娶妻生子的,即使到了汉朝,仍然是有奴隶的,不过数量就少了很多,比如汉朝著名的大将军卫青,生前就是平阳公主家里的骑奴。
所谓的骑奴就是骑马的奴隶,因为卫青的母亲本来就是平阳公主家里的奴隶,而卫青的父亲则是到平阳公主家办事的县吏郑季,郑季是与卫青的母亲私通生下卫青的,所以卫青的身份还是奴隶,不过他算是有一半自身的奴隶,至少卫青可以选择在平阳公主生活还是回到父亲郑季家生活。
奴隶皇帝石勒
后世的五胡十六国时期,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奴隶皇帝,他就是石勒,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从奴隶身份成为皇帝的人,石勒是匈奴人后裔,因为是胡人,所以被当时西晋的东嬴公司马腾手下的将军抓住并卖给了师欢做奴隶,后来因为长相奇异,被师欢免除了奴隶身份。
石勒后来制造了刘渊,协助刘渊建立了汉赵(前赵)政权,后来石勒与汉赵政权皇帝刘曜反目,于是自立为王,建立后赵政权,于是石勒就成为历史上第一个以奴隶身份当上皇帝的人,五千年仅此一人而已,可见奴隶翻身的机会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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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那些用欧洲标准,说中国式的人的话。
全地球上只有欧洲完成了彻底的奴隶化社会,略微带一点中亚和西亚地区。其他地方没有完成,也没有进行奴隶化,仍然按照民族内的各个氏族同居一处的生存方式,存在与生存的。
这就是部落聚落的行为方式。
秦始皇打破了氏族部落的形式,这就是用商鞅变法以一对夫妻的家庭为生产单位方式。
具体的就是秦始皇以前,所谓的每一户人家,都是以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六世同堂等等为单位的。
所以这户人家所有的收益,由族长统一接收和统一分配。现在播的大宅门电视剧,就表现了这种家庭方式。只不过没有大宅门里面的所雇佣的老妈子.丫头.长短工罢了。
秦始皇以后就是一对夫妻组建的家庭,为一个生产单位。如果土地多了,雇用的长短工就成了欧洲人的所谓的奴隶。
所以天仙配电影里面,董永卖身葬父,沦为了奴隶。而卖身葬父是给了钱的。支付了劳动报酬,怎么是奴隶了呢?
但是在中国古籍书中,凡是不为自己家劳动生产的活动,都归入奴隶或者是奴才范畴。
因此皇帝下的宰相,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见到皇帝以后自称自己是皇帝的奴才。也就是皇帝的奴隶。
所以不能用中国的奴隶与欧洲人的奴隶相划等号。
欧洲大航海运动完成以后,就是向全世界普及奴隶制,所以他们到处抓别的国家的人作为奴隶去贩卖。这就是著名的贩奴运动。这种奴隶是主人的会说话的工具,或者是会说话的牛和马。可以买卖,可以任意杀戮的。奴隶之间是可以结婚的,因为生出的孩子仍然是奴隶,仍然是奴隶主的财富。就如同多了几匹马,几头牛一样。
这种奴隶由主人的心情决定生活的状态,主人心情好了就让他吃住的好一点,主人心情不好了,就让他睡在冰天雪地里,饿死都没有事的。但是不能逃跑,逃跑抓到以后被杀掉。并且其他奴隶主不能藏匿别人的奴隶,否则犯法,不仅要赔偿,还要蹲监狱。
而中国的所谓的奴才就是给别人打工了。一切得听雇主的话,否则不用。打工是有工钱的,不能是欧洲式的奴隶。人生是自由的,不想打工了可以回家,可以到别的地方去打工。
中国秦始皇的功劳就是,立了军功,直接划拨到夫妻家庭里,不再通过族长收获军功的赏赐物质土地,分配给每一个族群成员了。
这种制度实际上就如同没有结婚的孩子打了工,挣了钱交给父母一样。父母负责家庭成员的吃穿用问题。改成了孩子挣钱,孩子拿着自己花用,不与别人共同享用了。只不过孩子如果孝心大,可以把自己挣的钱给父母一部分。但是孩子不给父母也没有干涉的权利。
秦始皇以后就是坚决执行一夫妻的家庭,自己过生活,得到什么都归自己家庭。与其他人无关,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在内。
中国地盘上有广袤的黄土土地,而不像欧洲那样贫瘠的,很少有土地。
所以欧洲人没有脱离畜牧业,种植业是一个副业。所以他们吃食的制作方法是烧烤。以肉食为主。
中国的土地多,人口少。当一家一户人口众多以后可以分户,到别的地方开荒种地去。
清朝的末年,中国人口达到了4亿多。而明朝的时候只有1亿多人。再往以前就更少。
因此中国历朝历代,都是多子多孙为有福。
特别是中国人,不像欧洲人那样闭塞的,待在一处不动。这就是欧洲各国国土面积很小以及排外的原因。
中国人则不是,春秋战国以前,历朝历代的贵族人群,不执政,以后向西南迁。
秦始皇打通通往四川和福建的道路以后,不执政的人开始迁向东南。
这就是从黄帝炎帝开始,由西北北东北,向南迁的趋势。这就是北人南下,南人更南下的现象。甚至下到海里面到达海南岛以及印度尼西亚群岛。
因此以武汉画一条东西方向的直线,那么以北地区的人们都是过去的曾经胡人,以南地区的人们才是真正的当时中原人。
而到现在的西伯利亚地区的黄种人生活居落去看看,广袤的大地上,几百公里有二三户人家就不错了,靠的是驯养动物为生。这样的人群能产生奴隶吗?
实际上中原地区的人群跟北方游牧民族打斗的时候,被抓的中原人在北方是被当做上等人看待的,可以在他们人群当中当很大的官儿的。但是称呼仍然是奴才。苏武牧羊的故事,就是当奴才的现象的揭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虐待。而是给了一部分羊,让他自己养自己吃用。就是不准他返回汉地就是了。
日本隔着海,仍然有黄种人居住,是怎么去的呢?
这一切必须要通过黄帝这个名字,去认识。也就是黄帝为什么叫黄帝,而不叫皇帝,搞清楚了再说话。
实际上黄帝就是黄种人的大帝。所以不能用某个民族执政的皇帝,用于黄帝的称谓上。
研究历史应该从,怎么形成的黑种人居于非洲,白种人居于欧洲,红种人居于海岛上,黄种人居于亚洲北冰洋南北美洲上。
不把这种,每个人种居不同的大洲上搞清楚,而谈论世界历史是无稽之谈,是荒谬的。
欧洲人为了掩盖这样的历史,而不提。因为提及这样的历史就是侵略。因此按照欧洲标准进行历史研究能研究的好吗?
非洲是一个很富饶的地区。那里的人们不必生产制造,也不必耕种驯养动物。渴了到河里边取水就可以了,所以有个陶罐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天气没有太冷的时候,所以不必穿衣服,饿了到森林里摘点果子,到草地里撸点种子就解决食材问题,想吃肉蛋奶了就去打打猎。这一切是取之不尽的,随时采随时有的。
所以非洲人可以做到足而不取,因为吃用什么采猎够吃够用一天的量就可以了。不必储存的。因为再需要了可以再去采点,有的是用不完的。这样的人群能形成奴隶吗?
北美洲,据欧洲人自己说,他们到达的时候有几千万头野牛,那里的人吃喝也不愁。打一头牛够吃10天8天的,这样的人群能产生努力吗?
中国宋朝以前有无限的土地可供开荒。受气了,逃离家园,自己到别的地方开荒去。这样的人群能产生奴隶吗?
这个时间段内,人类的每个地区的人口也就是几万。最多也就是10来万。
人口少,有没有必要用石头砌房子?搞石头雕刻。有必要抓奴隶吗?
欧洲人砌石头房子搞石头雕刻,才需要奴隶的。
所以欧洲人说古埃及金字塔也是奴隶建造的。但是现在考古发现,金字塔建造者是专门供养工匠进行建造的。
所以世界范围内,只有欧洲人进入了奴隶化社会。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进行奴隶化。
特别是中国人,自从有中国人以来,都是一个人群与几个可通婚的人群共同居住在一起。并且共同迁徙的。这种亲情关系的人群可以产生奴隶吗?
现在中国的农村,如果某个单姓村庄,本村庄内的人是不可以通婚的,这个村庄的男人和女人结婚必须跟外村的人结婚。所以这个村庄周边的村庄都是他们的通婚人。这种亲戚关系能出现奴隶吗?
特别是西南方向的少数民族,如果是在国境线上的人群,那么国境线那一边的人就是自己的亲戚。对于他们来说没有国境线这一说的。
所以中国人不排外,反而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呈现的是窝里斗。这同欧洲人有排外情绪,能相依并论吗?
悟空问答看后咱也在上面留上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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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肯定是可以结婚生子的。那个时候生产力低下,一切全靠人力,奴隶主需要更多的奴隶去耕作、去打仗。奴隶主虽然有三妻四妾,但毕竟是少数人。人口的繁殖主要还是靠奴隶。不过那个时候想自由恋爱可能不行吧。
↜▓周朝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可以娶妻生子吗?
题目讲了两件事——周朝是奴隶制社会;那么,周朝的奴隶可不可以娶妻生子。
先说第一件事。
的确,之前曾有把中国的夏商周判定为奴隶制社会的阶段。
这是受到了前苏联政治经济学理论影响的缘故——生搬“五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发展阶段”学说,硬套到中国的历史的实际发展阶段上。
即便在当时,也有不少很著名的学者,不赞同“周朝是奴隶制社会”的观点。
范文澜先生在他所著的《中国通史》第一册中说:周代“整个社会组织贯彻着封建精神,而最真实的经济基础自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翦伯赞先生在其《中国史纲要》第一册中说:“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封建领主所有制”。
赵光贤先生在《周代社会辨析》中说:“(周代)形成了一种等级性的土地所有制”,“所以建筑在它上面的一切典章制度和意识形态无不打上浓厚的等级色彩,无不打上鲜明的封建性的烙印”。
实际上,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周朝属于封建社会已在学界逐渐形成基本共识。
有代表性的,是晁福林先生的观点。他认为——
所谓“五种生产方式”是所有国家的“社会发展阶段”,是对马恩经典作家观点的一种曲解;照此理论判定中国古代历史的实际发展过程,属于“生搬硬套”。
他认为,中国古代历史,没有经历过“奴隶制社会”,而是从氏族社会直接进入了“封建社会”。
具体来说,夏商均属于“氏族封建制社会”,殷商时期的“封建制”有所发展;西周属于“宗法封建制”,东周开始由“宗法封建制”向“地主封建制”过渡。
晁福林先生上述观点,是建立在详细论证之上的,因而在史学界有重要影响。
据此,本题目所说的“周朝是奴隶社会”,就不太能成立了。
再说第二件事。
周朝是封建社会,那么,有没有“奴隶”存在呢,如果有他们可否结婚生子呢?
首先,周朝还真有“奴隶”。
《说文·宀部》云:“宰,辠人在屋下执事者。从宀,从辛。辛,辠也。”
“辠”,是“罪”之本字,秦始皇时因其与“皇”字相近,遂改写为“罪”。
“宰”,后来是大官,但最初是在王侯贵族家中管事的“奴隶头”。
《韩非子·说难》曰:“伊尹为宰”,“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
这是说,协助商汤成大事的伊尹,原来只是个“奴隶头”,在被役使之中才展现才华的,虽然他的出身很卑贱。
伊尹是商代人物,但也是“千古名相”的首屈代表——宰相的原型,是“奴隶头”。
记录周朝王室官职的《周官》中,“天官冢宰”所辖的“膳夫”“庖人(丁)”“内饔”“外饔”“寺人”“阉人”“内竖”等等,都是“奴隶”。
“臣”字训“牵”,本为牵牛的“奴隶”。
《周易·遁》说“畜臣妾吉。”《尚书·费释》记“臣妾逋逃,无敢越逐。”《左传》云“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可知,“臣”和“妾”本来都是“奴隶”。
《左传·昭公七年》:“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儓(tai)。”
这是周朝人的十个“等级”,一级管一级;也可证明“奴隶”亦分等级,至少有“隶”“僚”“仆”“儓”四等。
周代与商相同,“奴隶”之来源,主要是战俘和罪犯。
《小盂鼎》载,康王伐鬼方一次就“孚(俘)人万三七八十一人”。
《虢季子白盘》记夷王伐猃狁,一战即“执讯五十”。《敔簋》则记夷王与南淮夷作战,一次“执讯四十”。
这是战俘成为“奴隶”,另一种就是“入罪”。
《周礼》曰:“入于辠隶”。
《左传·昭公六年》楚弃疾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君子不再属于君子,原为平民的小人则降为奴隶。
“奴隶”,可以随赠、转送。
商代的伊尹,本就是奴隶的后代,又作为“媵”陪送到王室,先做“庖人”,即厨师,后来才发迹。
周代《井侯簋》《叔德簋》《令鼎》《麦尊》《大克鼎》等彝器铭文中,皆有赠送“臣妾”等“奴隶”的记载。
“媵”和“妾”,后来都成为王侯“旁妻”的另称。
可见,女奴隶是有可能因被王侯所娶而发生身份变化的。
《诗经·大雅·既醉》云:“其仆维何,厘尔女士。厘尔女士,从以孙子。”
这是说,“仆”和“女士”这些被赠送的“奴隶”,可以婚配,他们的后代继续服侍王侯的子孙。
不过,虽然周朝有“奴隶”存在,但从社会形态来说,不属于奴隶制社会是可信的。
┳♜周朝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可以娶妻生子吗?
一般认为,周朝是第三个华夏族奴隶制王朝。这第一、第二自然是夏朝和周朝。这句话就是说,在周朝时,奴隶制已经存续了很长的时间。
周朝之后一直到魏晋南北朝,奴隶制才逐步消亡。从时间上来看,周朝的奴隶制发展是比较成熟的,学界则直接认定为古代奴隶制度社会的鼎盛王朝。
奴隶制,顾名思义就是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
这奴隶可不是凭空来的。一场战争下来,被俘虏的战俘,被占领地区的原住民,都有可能成为奴隶。当然,如果你欠债过多,或者犯罪入狱,也有可能成为奴隶。
与奴隶相对应的就是奴隶主,一般是贵族阶级。法律认定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
奴隶是私有财产,能不能结婚生子呢?从逻辑上来看是可以的,毕竟奴隶主是要追求奴隶数量的增多和资产的增值。具体怎么增值,结婚生子,繁衍后代无疑是最为现实的选择。
所以,奴隶能不能通婚,完全要看奴隶主的心情。在西周,奴隶一旦获得部分权利和自由,奴隶主就无法干预奴隶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国家。
周朝有专门管理婚姻嫁娶的媒官府和官员,发挥着婚姻介绍所的功能。当时的婚姻,男男女女大都服从“父母之命”,经过“媒妁之言”,并遵循“同姓不婚”等原则。有点扯远了,我们回归正题。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奴隶制社会,奴隶要想结婚生子,除了经过奴隶主同意之外,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获得自由,完成阶层转化。
这样的例子就比较多了。
殷商高宗武丁时期的大臣傅说从政之前就是奴隶。傅说在虞、虢两地交界之处的傅岩做苦役,主要靠从事版筑维持生计。
后来,武定做梦,梦得圣人,名曰说,求于野。这样傅说就被发掘出来了。傅说发迹后,得到重用,一度做到了辅相。
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百里奚也有做奴隶的经历。
百里奚出身贫寒,早年流落到宋国,陷入了困境,被宋人蹇叔收留。数年后,百里奚回家做了虞国大夫。
晋国灭亡了虞国后,虞公和百里奚都成了俘虏。当时,秦晋修好,百里奚作为嫁妆一起被送到了秦国。进入秦国后,秦穆公发掘重用了百里奚,用心辅佐自己,成就了一番霸业。
跳出奴隶身份的傅说和百里奚不要说娶妻生子了,就是三妻四妾也都有可能的。所以,在奴隶制社会,奴隶结婚生子不是障碍,关键看奴隶主的意思,还要看奴隶有没有能力改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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