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户口本上的关系标为养子女,个人认为不妥,大家说呢?
➛々收养小孩,户口本上的关系标为养子女,个人认为不妥,大家说呢?
认为不妥,可以商量一下看能否变动,再者如果养父母真心对待孩子,户口本上的标注也没大的影响!
╌┾收养小孩,户口本上的关系标为养子女,个人认为不妥,大家说呢?
户口本上不应显示,收养证上有标注。户籍管理部门应该不注明!换味思考
◉➸收养小孩,户口本上的关系标为养子女,个人认为不妥,大家说呢?
谢邀!
个人认为户籍科不光是这个不妥,还有好多诟病的地方。
我老公表嫂是二婚原来有孩子,嫁给他表哥迁户口的时候要原来的离婚证还有离婚协议,她表嫂是同省其他城市的,难道是怕骗婚啊?现在又有了孩子,去户籍科给孩子上户口,还要原来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大家说说这是不是有点隔应?
难道人家要一直被提醒以前离过婚?难道要一直活在过去吗?
工作人员说是怕重户口或者跟以前还有什么纠纷,我就很不理解,不管人结婚也好,离婚也好,都是经过民政局核实身份以后,法律承认允许的,如果当时条件不符合,法律是不会允许结婚的,如果有什么财产纠纷或者户籍问题,离婚也是离不了的,再婚登基更是办不了的,既然离婚又再婚了,说明和以前已经两清了,和以前没有关系了,这一而再再而三的要这要那,真的很不人道。
现在人家有结婚证又允许生育,可到了给孩子上户口了,又是离婚证又是离婚协议的,这孩子难道跟前任还有关系?
题主说的户口本上体现养子的问题,个人感觉也是不妥,除了怕拐卖儿童,其他形式收养都是合法的,让孩子也有了一个完整的家,有了亲人,过去的就过去了,得让孩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是户籍体现养子总是会给人一种很憋屈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明显的有着跟常人不平等的对待,人生就跟放电影一样,序幕不好,内容肯定受影响。
所以建议户籍办能改善一下,把该做的做好,比如拐卖儿童,如果户籍办把工作做到疏而不漏,人贩子会有机可乘吗?除非拐卖来吃肉(谁敢吃?),不然没有市场,还有机会可乘,谁还买卖?至于那些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条条框框就不要再提醒了……
我深爱着我的祖国,希望你越来越好,爱之深责之切,不要总是提醒人民活在过去,如果真的想更强大,就应该把下一代都培养好,比如像游泳、散打、擒拿、消防之类的课程应该纳入义务教育中做门复课,多展望未来,比起历史,未来更重要,让人们了解在未来可能要发生的事情,比如战争如何防御,战争中如何避免伤害,世界不可能一直和平,做好这些,人民才会真的安心……
❈♀收养小孩,户口本上的关系标为养子女,个人认为不妥,大家说呢?
有个朋友因为疾病无法生育,就是收养的女孩。女孩教育得很好,很乖很听话,和他们也很亲。至于是否知道非亲生,就不清楚了。
按题主所说,户口本上居然有标记。怎么说那,尊重事实也没什么不对。
至于题主所说的那些情况,说白了不过就是教育出了问题,和是否亲生没什么直接关系。养出熊孩子的亲生父母也不是个例。
对于不会教育孩子的人,或本身就是个垃圾的人。无论是否亲生,都只会养出一个垃圾。
ℝⓅ收养小孩,户口本上的关系标为养子女,个人认为不妥,大家说呢?
认为不妥的人只有一种想法,害怕孩子知道自己是领养的,长大后想方设法的去找生父生母。孩子小的时候更是打不得,骂不得。叛逆期更会反骂到,又不是你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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