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婚不离家,法律上有没有这一条,是不是证明婚姻还有救?
╉✎为什么离婚不离家,法律上有没有这一条,是不是证明婚姻还有救?
夫妻离婚,大多是因为感情破裂,不想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人是感性动物,
有些家庭之中除了夫妻感情外,还有家庭责任,包括老人小孩,因此有些夫妻离了婚却不想分家。
那么这种离婚不离家的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呢?
首先,夫妻关系一旦解除,那么男女双方之间就不再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如果继续一起居住共同生活,则会形成法律上的同居关系,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我从三个方面为大家分析。
一、男女关系方面
彼此不再负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又长期居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一些冲突和矛盾,严重时甚至引发暴力冲突,例如故意伤害、强奸等。
二、财产方面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很难厘清,
以及是否存在个人债务或者共同债务也容易产生矛盾,
长时间同居难免出现争议无法协议还需要诉至法院的情况。
三、子女方面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父母双方仍需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如果双方离婚时,确定由一方承担抚养义务,
那么“离婚不离家”的状态,就可能会出现因为同居而导致抚养费难以主张等问题。
可见啊,离婚不离家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建议您提前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为什么离婚不离家,法律上有没有这一条,是不是证明婚姻还有救?
离婚不离家,一般指女方仍在婆家。这是自古就有的事。出现这情况,一般是男方有错,又有孩子,或公婆不舍得媳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去婚姻礼教的妇女从一而终。现在不离家,大都是指夫妻离婚后,应离开的一方无处可去,相互协商暂住,或有孩子需相伴成长。这种情况,也说明相互间是有牵拌的,再在一起的可能极大。
ℑ➦为什么离婚不离家,法律上有没有这一条,是不是证明婚姻还有救?
离婚不离家,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离婚必须离家或不离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婚姻还有救,很多这种情况只是权宜之计,或者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为什么离婚不离家?这里面肯定有双方的一种默契与无奈,双方的默契就是彼此已经达成共识,可以离婚不离家,原因可能很多种,包括为了孩子心灵不受创伤,或者另一方因条件所限暂无合适住所等等,当然只有极个别赖着不走现象出现。
法律上并没有任何明文规定离婚必须离家,更没有规定离婚之后不离家,如果只是为了孩子考虑可以理解,或者该离开一方因条件所限暂无适合居住场所,都出于一种无奈中的委屈求全,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行为并不代表整个婚姻有救。
正常情况下,既然离婚就必须离家,不然就别离婚,还要离婚干嘛?离婚的意义何在?但凡离婚不离家者,真正为了孩子只是极少数,剩下的都是借口或赖着不走,这种现象弊大于利,对双方未来都没有任何好处,但是与婚姻是否有救无关。
◈⇉为什么离婚不离家,法律上有没有这一条,是不是证明婚姻还有救?
离婚不离家,是否证明婚姻还有救?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糸,是由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相关法律调整。离婚后是否离家那是公民居住权,属于公民的另一类民事法律行为。离婚后住在什么地方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任何组识和个人不得干涉。至于离婚后婚姻是不是还有救,与当事人住在那里没有直接关系。离婚当事人离婚后能否复婚,主要是当事人自己有无复婚的真实意愿决定的。
▌↹为什么离婚不离家,法律上有没有这一条,是不是证明婚姻还有救?
只要是领了离婚证就已经不是合法夫妻了,即使两个人还住在一起,充其量也是同居关系。同居的时候发生的一些问题,已经脱离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在法律上是不承认这一条的。如果两个人还有感情,那就还有复婚的可能性,要是经过旷日持久的争吵,基本上没有希望了。所以有这种想法的朋友,千万要想清楚,要不要这么做。
采取离婚不离家的原因有很多,各有各的苦衷。第一种情况是假离婚,有的夫妻为了多买一套房子,就回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方式,去达成自己的目的。殊不知这样的夫妻已经不是合法夫妻,也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如果其中一方假戏真做不愿意复婚,那另一方后悔也来不及了。
第二种是夫妻已经离婚了,房子判给其中的一方,另一方暂时没有别的住处。这个时候也可以看在夫妻的情分上,暂时寄居在这里。像这种情况也属于离婚不离家,已经不是夫妻的两个人也不能再睡一张床了。
第三种情况是夫妻已经离婚了,其中一方赖着不肯离去,甚至会继续纠缠不休。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骚扰,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强制执行。
第四种情况就是夫妻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但是为了孩子的成长,选择暂时隐瞒已经离婚的事实。比如孩子处在高考的期间,为了避免影响孩子的心情,导致发挥不好考不出一个好成绩选择这种做法的夫妻也大有人在。
离婚不离家的婚姻是没有效的,法律上没有这一条,如果是已经离婚的夫妻两个人商量出的结果,决定这么做倒也是无所谓。所谓的离婚不离家指的是,没有房子的一方暂时住在有房子的一方家里。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居住期限: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离婚不离家表面上看着还不错,实际上也暗藏着很多隐患。既然已经离婚了,两个人的经济收入也属于各人的了,不可能再像婚内的时候,两个人的钱放在一块儿花。在一起生活产生的花销,很容易因为其中一方付出较少发生纠纷。
夫妻离婚了就意味着感情已经破裂,应该尽早地分开生活,要不然会承担很多风险。对于自己而言尽早结束一段没有感情不适合自己的婚姻,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如果确定暂时还不能彻底分开,最好双方商定生活中产生的费用应该怎么分摊(包括子女的抚养费),免得到时候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争执不下还要走法律程序才能解决。
茫茫人海中两个不相干的人,够走到一起也不容易,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属于自己的这一段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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