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上班第一天就被劝退,领导说我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
➮‱休完产假上班第一天就被劝退,领导说我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第一次看到有企业等产假结束才劝退员工的。想不明白,既然占大头的产假都休完了,为何还要劝退?生完小孩以后工作不是更稳定了吗?而且目前你处于哺乳期,也就是小孩出生后1年内,每天只有1小时的哺乳假,基本对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知道你们领导是怎么想的!
你现在处于哺乳期,领导让你最离职有2月基本工资,劝退只有1个月工资,不知道你领导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说出这样的话!
女职工三期受保护,这个大家都知道
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个期间,除非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下,公司才能合法辞退,否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硬要辞退那就是违法辞退,得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如果按你领导说的,自己离职或被劝退,你能得到哪些?失去了什么?
一、自己离职:多发2个月的没有绩效的基本工资,然后走人!
二、被领导劝退:只有1个月没有绩效的基本工资,然后走人!
三、你失去了什么?哺乳期一年正常出勤的工资,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这一年的社保,生育津贴应该还没报销!
不能自己离职,应该这样应对!
一、如果你不离职,你可以享受这些。
哺乳期的工资、社保、哺乳假,看看产假期间公司的工资发的是否足额,如未足额,还可以要求公司补齐。
二、如果公司劝退,你必须让公司出具书面的通知书给你。然后你就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看下产假期间,公司有没有足额支付你产假工资,如果没有,可以一并要求公司补足。因为你要拿哺乳期的工资、社保等等,只要你不同意,公司就没有理由强行让你走。此时坚决不要提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除非公司支付你一年哺乳假的工资、社保、双倍的赔偿金。
三、等哺乳期结束,如果公司还想辞退你,那么继续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这个时候就可以拿着赔偿金真正的走人了。
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期间凡是公司辞退你的情况,必须要公司出具书面的通知书,千万不要相信口头的说法,小心公司玩套路以你连续旷工为由合法辞退。
哺乳期仲裁时,不要轻易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意味少交一年社保对自己很麻烦的。而且哺乳期结束,公司要想辞退你,一样要合法的理由,如果没有,还是会属于违法辞退。
按照你们公司的做法,产假期间工资,公司基本上没有足额发放给你,这个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补足!
产假期间相关的报销和生育津贴等等,也要注意下。
总而言之,这个时候不要轻易的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要轻易的签字离职、或事签什么协议!防止自己被动,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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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主动离职或被动离职的事情,一堆杠精就上来了,总是说什么N+1,N+2的,要各种补偿,说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他不补偿你,跟公司打官司,打到死,肯定你赢。
有意义吗?你要生活,你要工作,你要继续,你个人,怎么跟公司耗。而且,纵观实际职场生活,只有极其少数人,闹到仲裁和打官司的地步,而大多数,都选择了相对妥协,一走了之,重新找新的工作。
这份工作,都闹成这样了,你还留着干吗?过年吗!?
一份工作,现在能够干五六年,真的算是忠诚了。
所以,离职时,能拿两个月补偿,真的很可以,够意思了。
如果非常正规的企业,主动辞退你,肯定是N+1,但现实中,这种正规的,不多,只是少数。
遇到这种情况,据理力争,为自己争取尽可能多的利益,是对的。
但切忌,不能死缠烂打,闹到打漫长官司,见好就收,就行了。
否则,不用长远来看,很快,你就会明白,你错了。
℃≠休完产假上班第一天就被劝退,领导说我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
不要主动离职,不要主动离职,不要主动离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个事情,主动权在你,由你决定要留还是走,如果你要留在公司,公司不能把你辞退;如果你要离开公司,所得到的赔付金额也不止两个月工资。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有两个关键的节点:公司是否能辞退三期女员工?经济补偿如何赔付?
01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同三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提问者的领导说,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劝退只有一个月的工资。不管是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都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同三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❶ 劳动合同期内
什么是“劝退”呢?《劳动合同法》上没有这种说法,如果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四种方式:
合意解除,即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
过失性解除,指员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非过失解除,指员工没有过失情况下。
裁员
简单点说,公司要劝退你,如果你同意,那么属于合意解除,双方和和气气把劳动合同解除了;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属于非过失性解除,对于非过失解除,也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程序处理。
以上是针对一般员工的,对于三期女员工(三期指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法》另有规定,公司不得按照非过失性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那么当公司要劝退你,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也无法辞退你。若公司硬要辞退你,那么公司的辞退属于违法解除。
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主动权在你,你要留在公司,公司不得辞退你;你要走,公司就要向你支付二倍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补偿金。
❷ 劳动合同期满
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期满了,公司也无法终止与三期女用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至少要等到你的哺乳期结束,公司才可以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
对于哺乳期,指女员工从生育到婴儿满一周岁的期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有详细规定。
不管是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都不能辞退你,决定权在你身上。
02
怎么赔付?不是公司说了算,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提问者的领导说,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劝退只有一个月的工资。这位领导估计是个法盲,或者是假装不知道劳动法,看似给你了“好的”选择,但其实收益最大的是公司,省了一大笔钱。
上面提到如果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四种方式,分别是合意解除、过失性解除、非过失解除、裁员,除了过失性解除,公司都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规定补偿金标准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着重说一下“月工资”,也就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操作,但不单单指基本工资。
如果公司劝退你,你同意了,双方合意解除,补偿金的赔付标准是月平均工资*司龄;你不同意,公司强制辞退处于三期中的你,那么属于违法解除,补偿金的赔付标准是月平均工资*司龄*2倍,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从提问者描述看,你休完了产假回到公司,我想你在公司的年限就不止一年了。你算笔账,无论哪种方式,你都可以赔付到更多的补偿金,而不是简单的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两个月基本工资。
03
留还是走,主动权在你
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了,不管是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都不能辞退你;公司赔付的标准也不是由公司说了算,所有的主动权都在你身上,由你决定留还是走?
❶ 第一种解法方法:留下来
如果你觉得公司薪资、发展前景都不错,想留下来,《劳动合同法》赋予你这个权利,公司无法强制辞退你。
你打算留下来的话,心理上要做好相关准备,因为公司本意就想劝退你,这个时候你留下来,会面临很多困难,如公司上层的刁难、同事们的“冷暴力”等。
有些公司还会采取一些做法逼迫你辞职,如换岗等,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蜗居》里面,海清扮演的女主角怀孕了,公司就把她的办公桌搬到一个狭窄的通道上去,各种手段逼迫、冷落她。
❷ 第二种解法方法:走,离开公司
我比较倾向的是第二种解决方法即离开公司,既然公司本意就要辞退你,“强扭的瓜不甜”。离开公司有两种情况: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走上仲裁之路。
情形一:协商解除
最好的解法方法当然是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好我好大家好,“和气生财”。赔付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月平均工资*司龄或者双方各退一步,取个折中的数。
你可以试着和公司领导敞开来说,一方面将心比心,另外一方面摆事实,搬出《劳动合同法》。
如果公司不同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付标准,你也可以和对方协商各退一步。
谈下来的话,对你来说,赔付金额也要比两个月工资多,也能免去仲裁的各种麻烦;公司也能避免法律制裁,对双方都是共赢的事情。
情形二:仲裁
最坏的情形是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赔付,坚定原先的方案: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劝退只有一个月的工资。
那么你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记得照常上班打卡,否则给了公司“可乘之机”,以旷工为理由辞退你。
仲裁是最后走的路,为什么呢?因为仲裁时间比较长,程序比较麻烦,如果碰上专业的HR,会采取拖延战术,比如对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你也能得到赔付的钱,但是时间线拖得比较长,影响你的心情,所以由你决定。
结语
这件事情,公司无法辞退你,主动权在你这里,由你决定是留还是走。
留,做好心理准备;走,最好是协商解除,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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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上班第一天就被劝退,领导说我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
休完产假上班第一天被劝退,这肯定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精神的,所以这种劝退是完全不合法的,不过自己千万不能自己离职,要离职可以,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能按照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刚休完产假,还属于哺乳期,这是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非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给予双倍的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谓的标准工资是指自己离职前12个月本人工资的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当然也包含了绩效工资在内的。比如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每月6000元,年终奖金为5000元,那么这5000元年终奖平均每月为467元,实际上本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就是6467元,这个就是补偿金的标准。
如果你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管是采取劝退的方式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都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金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按照前面所举的例子,假如你每月的标准工资是6467元,那么每工作一年的赔偿金就是12934元。当然这就要看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时间有多长,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时间只有一年,那么拿两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也还算合算,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两年以上,那拿两个的补偿金肯定是不合算的,至少要拿四个月的工资才算是赔偿金。
其实劝退也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在劝退过程中最好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你和公司人员谈话的录音等,只要录音显示属于公司的意思,而非本人意愿,这也是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是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二倍的赔偿金这是完全有依据的。除了赔偿金以外,其实比较重要的还涉及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问题。如果你就这样拿着两个月的补偿金离开,是无法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保险金属于我们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以后应该享受的待遇,但是如果你按照公司的方式离职,是无法办理失业保险金的。
综上所述,由于你刚生完孩子,休完产假还属于哺乳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同时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休完产假上班第一天就被劝退,领导说我自己离职可以领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
题主所提此问题具有很强的职场普遍性,几乎所有职场女性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当自己休完产假回到原单位准备继续工作时,发现自己的岗位没有了,而这时领导还会有意无意的暗示自己,希望自己能够主动提出离职。
至于休完产假后回公司上班,发现自己的岗位不保,其实我是比较能够理解的。毕竟休产假都是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还不排除产假前后所需要的各种耽搁等,因此我建议题主不要太在意这件事情,毕竟大家都存在难处。
我原来公司也出现过员工请休产假的事情,因期间存在不可预估的因素太多,有休完产假后按时回来上班的,也有休完产假后直接离职走人的现象。所以我们事先都会与休产假的同事进行沟通协商并取得认同,产假期间会直接采用招人的方法进行人员补充,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的产妇,都是先做调岗处理,待后期出现与其原工作相关联的岗位时,再调回即可原岗位即可。
因为我们都不会直接通过劝退的方式让休产假的员工离职,而事实却反方向发展,很多休产假回来的同事,反而多数都会提出离职。因为她们认为调岗已经偏离了他们的职业规划,会阻碍自己后期的发展,因此从来没有出现过题主所述的问题。
回归题主问题,首先对题主领导的做法而不耻,原因是:
题主休完产假第一天上班,领导就来离职的事情,感情上多少让人感觉厌恶,感觉工作期间再好的同事感情,都抵不过时间的冲刷与流失。
也对题主在这样的工作单位感到惋惜,对刚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的女同事,居然采用这么简单并粗爆的方式进行处理。
那题主应该如何办呢?
01.初步确认劝退与离职自己的权益损失。
首先:虽说都是离开公司,但离开公司的方式绝对不是劝退或被迫离职,意义是不一样的。如果一开始公司友好协商,而题主自己在权益上没有损失,那我认为可以协调解决。
其次:题主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时间,计算一下如果公司辞退按2N+1的方式赔偿自己,与公司支付的两月基本工资相比,差异多大。
再次:赔偿月标准需要明确,领导告诉题主赔偿标准中的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作,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在计算赔偿工资而取用的工资标准,是题主之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月工资的赔偿标准。
02.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接受劝退或提出离职。
最后题主计算出来的结果应该比公司说出来的赔偿标准多太多,所以题主不用客气,不用主动离职,也不要接受公司的劝退,而等着公司开除自己。
如果公司因此开除自己,那公司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需要按2N+1的标准对题主进行赔偿。
如果公司提前一月告诉题主,公司准备一月后解除合同,那公司的赔偿费用为2N。
(其中的N,就是题主之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
03.公司最后将题主放回原来工作岗位。
如果题主没有受到领导的劝退,也没有离职,而是把题主放回了原工作岗位,那题主就一边工作一边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后,尽快离职这样的公司。
综上所述:题主千万不要因领导的劝退就同意或者主动提出离职,那这样题主就太傻了。题主应该不接受劝退也不主动提出离职,而是等着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我想题主能够得到的赔偿应该会更多。当然如果最后没有没有再劝退自己,而是把题主放回原来的工作岗位上时,即题主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寻找更满意的工作单位,然后尽快离开这样的公司吧!
作者介绍:荷在职场---专注职场领域,发表职场观点,请大家【关注】我吧,我将持续提供职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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