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
⇖;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
你好:谢谢友的提问,很乐意回答你的问题,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首先肯定根据婚姻法中就没有这样的法规说插足别人家庭是犯法!为此插足别人家庭不能算犯法!不过算是违背道德,其次别人怎样插足家庭,还是要看你家庭夫妻的情感基础,假如家庭夫妻和谐坚固,感情好的,怎样插足都是枉费心机,不会成功的,俗话说一个巴掌打不响,假如家庭夫妻本来就感情不好,三天吵四天打,或者夫妻生活质量有问题,或者某一方人在曹营心在汉,夜不归宿,不务正业,好赌成性,就算没有插足家庭,也无法维持完整婚姻!所以请好好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婚姻!彼此宽容大度!别让第三者有插足的机会!本文只代表我个人观点,如回答不合您意!请多包涵!
≘❈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
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的小三明知他人有家庭,结果还插足别人的家庭,如果是偷偷摸摸的,不要求对方结婚的,抱着玩一玩,然后再分手的目的,这样的小三就不犯法。但很不道德,容易使他人家庭遭受伤害,有人为了和小三一起,看自己的家庭成员不顺眼,打老婆,不管孩子,所以,小三很不地道。
有一种小三犯法。明知道他人就家庭,还要插足,而且公开和对方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或者与有家庭者生了孩子,那这就是重婚罪了,小三和有家庭者都要判刑,刑期是3年以内。
无论咋说,都不要当不道德、违法的小三,当你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尤其是被原配打骂时,没人会向着你。
同时,也告诫那些出轨的男女,背叛家庭,背叛爱人,伤害配偶和孩子,终究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惩罚,有的去勾引人家小姑娘,终究使人家受到伤害,真是坏良心,从容易引火烧身。
ℤ↕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
如果当小三是犯法的,那估计很多小三不会轻易亮出爪牙了,我也希望这个当小三能够受法律的约束,有太多的的家庭因为小三妻离子散,钱财散尽,子女受灾。
▂✌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
第三者插足引起严重后果可以入刑。如造成对方(妻子)留下遗嘱后自殺身亡。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向法院起诉一方犯重婚罪。造成家庭破裂离婚,男方用家暴施压女方离婚,施暴造成女方致殘,被害女方可向法院提告破坏家庭罪和故意伤害罪,小三可作共犯一起上告。第三方插足己成社会问题,造成刑事案也不少,也造成离婚案上升。这需加强对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外,目前在法律上对小三还没有明确处罚条例,但应订处罚条例,使这类事少发生。
≆♠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这样算不算犯法,有何依据?
这样是破坏别人的家庭,是犯法的,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也就是常说的“可耻的第三者”,明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了,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心甘情愿当小三。对于这种行为不仅是有违道德,而且有违法律。
有些人说当小三不犯法,只是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这种说法是片面的。当小三并不是只能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而且还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男人是做生意的大老板,非常有钱。有一个大龄剩女看上这位老板了,她千方百计接近这名老板。怎奈这名老板已经结婚了,他们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很好,于是老板对于大龄剩女不为所动。
但是这名大龄剩女也是够有心计的,时常买一些礼物送给老板,并且对老板经常关心,让人看出这名女子不是看上老板的钱,而是真心地喜欢老板。这名老板很受感动,就答应与大龄剩女交往。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大龄剩女不要老板的钱财,也不提老板的家庭问题。好像什么都不懂,那样子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只是一心一意对老板好。
这样就更令老板感动了,老板就问大龄剩女:“你这么对我,不但不要我的钱,反而为了我花那么多的钱,到底是图什么呀?”
大龄剩女回答:“我什么都不图,钱财如粪土,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我看上的是你的人。”
老板又问:“我是有家室的人,你还是一个大闺女,我不会给你名分的,你这样做何苦呢?”
大龄剩女回答:“我不要什么名分,我只要你对我好就够了。”
碰到这样的知音,老板真是太感动了,从此对于这名大龄剩女关爱有加,两个人不知不觉在一起同居了。再发展到后来,两个人有了小孩,并且在一旁租房子居住,俨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可自从有了小孩后,该女子三天两头以小孩生活费的名义向老板要钱,老板也不敢不给。但后来该女子要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要钱的数额越来越大,老板承受不起了,生意也受到了影响。最后老板没有办法,只得提出与该女子解除同居关系。该女子张口就说要100万元,否则就把老板的事情抖露出去。该老板哪有一百万元钱呀,无法满足该女子的胃口,于是该女子就以子女抚养问题起诉老板,要求老板支付抚养费、生活费,并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等共100万元。
老板为此与该女子大吵大闹,事情闹到了老板的老婆那里。老板的老婆一怒之下将他们两个人以重婚罪为由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两个人重婚罪事实成立,各判刑一年,缓刑两年。
插足他人家庭,犯法的情况
从这个案例中就可以看出,明知对方有家室,还去插足别人的家庭,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这是犯法的。
所谓的法律依据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这里就包括两种人:第1种是自己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第2种是自己没有结婚,但是却与已经结过婚的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所以,对这两个人的行为都是构成了重婚罪,也即是本案中的老板和第三者大龄剩女都构成了重婚罪。所以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责任也是正确的。
插足他人家庭,不算犯法的情况
明知道他人有家室而且插足他人的家庭,如果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就构成了重婚罪。但是如果插足他人的家庭没有与对方结婚,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而是采取一种偷偷摸摸的行为。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公开,虽然偶尔同居,但都是背着人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
所以对于这种行为不是构成重婚罪,法律是奈何不了他们的,只能用舆论谴责他们。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对于这种行为虽然不犯法,但是违反了道德,作为小三,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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