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过去存在的地区行署都撤销了?
⇈▒为什么过去存在的地区行署都撤销了?
我国
实行撤地设市的行政区划管理改革已经有三十多年了。当时决定撤销地区行署,设立地级市党政及立法机构,完善地市级管理职能,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完善行政层级设置,加强社会治理的需要。过去地区行署一级,是属于省政府派出机构,在国家行政管理中没有法定权限,没有人大常委会权力机关,也没有政治协商机构,不能有效的对所属县市进行行政管理,仅能进行工作指导。撤消地区设市后,市级建立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公检法司法机构,由虚变实,完善了行政管理职能,成为了一级完整的政权机构,有利于进行切实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
二是适应生产关系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使社会经济得到健康有序发展,必须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撤消地区行署,设立地级市,是我国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后,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的必要调整,使行政区划设置,行政管理职能更加适应并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是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为了适应和促进城市化进程,把原来的地区一级建没成本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中心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更多农村居民进城,迫切需要撤地设市。这样,就可以使市级党政机构把更多精力放到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上,以市带县,以城带乡,以工带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总之,撤地设市是必要的符合实际的科学决策。近年来的实践也证明,撤地没市后,地级市的经济社会及城市建设都有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一大批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规模较大,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风貌美观的大中型地级城市,多数进入了国家四线三线二线现代化城市的行列。这说明撤地设市,是在行政区划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和正确决策。
≝◤为什么过去存在的地区行署都撤销了?
中国省管县,无法操作,以山东省为例,山东自古一百单八县,一个省长管108个县长不可能的事,认都认不过来,马路上相遇都叫不上名字,所以民国时期,就有专区,管理专区的是专员,机构叫专员公署,解放区也一样,戏曲《刘巧儿》就有马专员,这个人马青天,解放后当了最高法副院长。
专员公署制度是个人负责,类似于香港总督,到60年代就改成地区,有了地区党委,成立了革命委员会,集体领导,成了实权单位,再以后革命委员会变成市政府。
从大趋势上看,市管镇,取消县,是方向。现在县区已经没有实权,万事都是全市一盘棋,各乡镇都是由市政府直接指挥,比如防疫,每个小区、村委会,都执行市防疫指挥部的规定,县区完全插不上嘴。
☥▇为什么过去存在的地区行署都撤销了?
当前始终存在行政区划不规范问题。
宪法明确规定,行政区划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县—乡这三个级别,但历史与文化传统却造成了省与县(县级旗等)之间必须有一个管理机构作为过渡。
这就是明清的州府,民国时的行政督查区也是这意思,及后面出现的省辖市。
显然,一个省少则七八十个县,多则一百多个,省政府根本不可能有效管理。所以市与地区就承担了这个责任。
解放初期,省辖市很少,大多是专区或者地区这两种形式,由省级机构派遣人员组成地区行政公署,地委,人大,政协这四套班子,对辖区进行管理。
然而,正因为是派遣机构,名不正也言不顺,四大班子对各县管理存在有心无力的局面,很多事会遭遇县的抵触情绪。
此外,地区的行署、法院、检察院是省级机构派遣,无法接受本地选举产生的人大政协机构监督。
最后,地级市有自我管理与发展、市政规划权力,行署显然就没有。这不利于地方经济建设。
所以,全国300多个二级城市已经改为市州盟。地区似乎只剩三四个。
✾▅为什么过去存在的地区行署都撤销了?
这是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结果,原来是省,县,公社三级管理体制,但全国的情况千差万别,比如平原地区比较集中,比较便于管理,但边远山区就比较麻烦,比较分散,当时交通通讯落后。所以,一些省就霸屏县划片管理,派出机构代表省政府管理,但它不是一级政府,这就是地区行署。县政府也把公社划片集中管理,派出机构就是区公所,它同地区行署一样,也不是一级政府。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又逐步进行了改革,撤销公社,恢复乡镇,进而撤区并乡。撤销地区行署建市。前今年开始就有一些声音呼吁,为了增强县级活力,省政府直接管理县,实行扁平化管理,避免市管县造成的被束缚和揩油。个人觉得觉得四川省的乡镇太小太多,应该大刀阔斧撤并,可以把当年的区公所辖区改为乡镇,实行资源整合集中,形成规模效应,也实现了小政府大服务。
*ℙ为什么过去存在的地区行署都撤销了?
过去的“地区”不是行政区域实体,应当消亡。省和县之间必须要有一个阶梯实体,这就是州市盟。因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方式是人民代表大会,故州市盟必然得有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州市盟人大再选举产生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人大再领导下级人大,州市盟人大再服从省自治区人大。州市盟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委会和本级总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政协参照人大。这样,关系就顺了。不过,我始终认为,行政公署还是需要的。中央人民政府应当设三级行政公署,州市盟行政公署叫分署,下面的市县区旗行政公署叫支署,行使中央政府职权,管理处理相关事务,作为央府和国务院行营流动摊驿站。同样省自治区政府也应当设两级行政公署,县区市旗公署叫办事处(公所),代表省政府,是省政府省政务院的分部流动办公站点连锁店面。公署与当地人大政府政协相互制约协作。中央行署和省设行署相互制约合作。具体细节细则这里不展开讲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