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死后,信用卡的巨额欠款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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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好!这是目前很多人特别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人欠了银行一屁股债,又担心会牵扯到家人!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信用卡欠款”属于什么?信用卡是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个人”的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向申请人核发的,有使用限额的卡片,简单的说就是“银行给申请人提供的可循环使用的信用借款”!所以,“信用卡欠款”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接着,我们来谈论一下持卡人死亡后,信用卡“巨额”欠款如何处理。
死亡的持卡人无非两种身份,一种是未婚,一种就是已婚。
先谈“未婚”的。该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属于其个人名下的负债,若其有足以覆盖该债务的遗产,则应先偿还债务,再由继承人继承剩余部分遗产。若遗产不足以覆盖债务,则不足部分由银行做坏帐处理,不得向其家人追索,因为其家人并不是债务“担保人”!
再来谈“已婚”的。虽然,信用卡是针对个人核发的,也没有要其配偶做“担保人”,但是,这属于婚内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银行可以向其配偶追索欠款!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婚内夫妻共同债务”特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如果欠款金额巨大,或者是其配偶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欠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则该欠款会被视为持卡人个人债务,无需由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银行无权向其配偶追索!只能在其遗产份额内主张了!
还有一点,我要特别说明一下:若持卡人生前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赔付的“死亡赔偿金”是银行也不能主张的!前提条件就是“保险合同中身故受益人不能填“法定”,必须明确到具体的人!”
比如说,我已婚有一孩,因为自营的公司需要而透支了信用卡80万,然后出了意外嗝屁了。生前我买了100万的保险,保险合同中约定“身故受益人”是我的配偶。另外我和配偶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目前价值120万。此后会发生什么呢?
银行会向我的配偶追索欠款,保险公司会向我的配偶支付“死亡赔偿金”100万(当然,是在保险公司不拒赔的情况下)。那么银行会拿回多少钱呢?
如果假设我是为了给孩子上私立学校,上补习班,给家人治病等家庭开支而欠下80万巨额债务呢?(其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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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来讲,随着持卡人的意外死亡,信用卡的欠款基本在银行来说,属于不良资产了,银行每年大量的不良债务,很多都是账务无法追债,追债而追不回来的,上述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几个方面来阐述。
1、持卡人意外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持卡人意外死亡后债务一般有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持卡人的配偶拒绝履行,银行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起诉持卡人配偶,如果持卡人配偶对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那么法院可以当场驳回或者变更被告。
2、持卡人意外死亡,如果持卡人的名下遗产由子女继承,那么银行有权追债持卡人子女来承担遗产而负有偿还欠款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偿还债务义务,银行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起诉持卡人子女,如果持卡人子女放弃继承持卡人的遗产,那么银行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拍卖持卡人的遗产作为还款依据。
总结下,一般情况下,即使债务人死亡,债权也不会消灭,只是债权可能因为死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导致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得以全部实现,如果是死者的个人债务,且死者没有任何遗产,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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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巨额欠款?
如果对银行信用卡发卡规则有所了解的话,你就会知道,银行核发的信用卡,90%以上的信用额度都在10万元以下,所以说信用卡巨额欠款其实并不多见,而且大部分银行信用卡都是有一个高额限制的,绝大部分人的优质客户都突破不了这个限额,比如我们行信用卡额度最高就是200万元,一般人根本突破不了(要突破必须特批),我们分行租赁的办公大厦的业主,个人资产最少数十亿,仅办公大楼价值就可以达到几亿元,其在我行的信用卡额度也就是200万元,所以信用卡很少会形成巨额的欠款。
信用卡欠款谁来还?
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并不是随意乱发的,银行对于信用卡的核发比网贷的额度严格多了,要审核你的个人资质(学历、工作、收入、资产、信用等等),综合核定是否给你额度以及给予额度的高低,既然持有人发卡了,证明持有人是有相应能力的还款的人,而不是一无所有之人,特别是额度越高的,往往综合实力越强。
在古代,我们有人死账消这个说辞,但是现代社会则没有这个说法,信用卡持卡人死亡之后,其信用卡的欠款金额并不会一笔勾销,而是会从其留存的遗产里去抵扣,如果持卡人之前有绑定自动还款,且其自动还款的卡内有足够的余额,那么银行会直接自动扣款,如果没有绑定自动还款或者卡内余额不足的,那么银行在逾期后会进行清收。
由于银行信用卡欠款的钱一般比较小,五万以内的为主,所以银行很少直接起诉,大部分会找过世之人的继承人催讨(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会自动继承债务),因为金额较小,不出意外,基本都能完成清收,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承担,则银行会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拍卖持有人名下的资产,用拍卖的资金来偿还信用卡的欠款;如果拍卖了一切之后,还无法覆盖全部欠款的,那么这部分账务银行只能自认倒霉,核销掉。
总结
无论是信用卡的欠款还是其他欠款,都不会因为欠款人的过世而账销,债权人依然可以保持追偿的权利,所以人死账销已经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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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但如果继承人放弃财产继承则无需偿还债务。
二、实际操作
个人建议可以先排查死亡人名下的财产,如果名下的无财产或财产价值低于其所欠债务,则建议不要继承财产;如果名下财产较多,则可以继承财产。在此需注意,必须是登记在死亡人名下的,如果不在其名下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可以不算;如果死亡人名下较少且财产处理可以不通过法定程序处理的,建议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其他方法变现,这样可以合理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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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法典》新规定:这几种情况下,无论持卡人死前借了多少钱,妻儿都不用替持卡人还一分钱。很多人就是利用这一点钻了法律空子,让银行愁得苦不堪言。
以前人们消费都是跟工资挂钩的,当月工资发下来后才敢出门消费,要是当月工资太少,消费也是畏手畏脚的,而当信用卡、贷款、分期等形式的超前消费模式出现后,无疑是对我国保守的消费观念造成了强有力的冲击。
特别是对于年轻群体来说,超前消费已经成为了一种热潮,“月光族”甚至成为了年轻上班族的专有名词,据《东方财富网》的报道,2019年1月份,广发银行联合用户体验公司ETU,发布了一项关于“95后信用卡消费”的报告,报告中显示:95后的“剁手”消费程度已经远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群体,并且95后人群的“超前消费”意识更强,每月的信用卡消费支出要占月收入的20%-60%。
可以说,信用卡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生活中很多商家也会和各大银行合作,比如使用信用卡消费,看电影有折扣、逛超市有优惠、住酒店宾馆有折扣等,这些优惠福利不仅能满足广大消费者超前消费的目的,还能迎合消费者们“薅羊毛”的心理,于是办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
对于银行来说,办理信用卡的用户是越多越好,一是争抢了市场份额,二是增加了银行的收入,毕竟银行就是靠用户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各种费用而盈利的。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数据显示:全国发放的信用卡达到了7.90亿张,也就是说,平均每人持卡0.56张,这意味着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在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对于自制力非常好的人来说,信用卡能解生活中很多燃眉之急,但是对于那种花钱如流水,毫不节制的人来说,信用卡成了他们奢侈消费的工具,为了能满足消费,他们不惜“以卡养卡”,拆东墙补西墙,以保证自己每天都有足够的资金去花销。
殊不知这种不良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旦资金链断裂,那么多张信用卡就会同时产生逾期,不仅产生的利息如雪球般越滚越大,而且还会影响到个人的征信记录,最后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中无法自拔。
对于不按时还信用卡的用户,银行会有专门的催收人员打电话催账,而对于那些欠了很久欠款却迟迟不还款的“老赖用户”,银行也会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上门催债,这些老赖用户更是想出各种办法来逃避还款,甚至不惜“装死”。
例如湖南一女子为了赖掉300万债务,全家上演“假死”大戏。
2017年5月18日,在湖南省永州市某村,邓姓村民家年仅25岁的独女邓某突然跳河自杀,其父母连夜从城里接回她的遗体后,直接葬在了老家后山。
在葬礼当天,邓某母亲几次哭到晕厥,邻里们还帮着邓家摆宴招待前来吊唁的宾客。但是没过多久,村里开始陆陆续续有人来邓家打听邓某的下落,甚至连警察都亲自找上了门。
三个月后,跳河自杀的邓某突然在某酒店被警察抓获,经警方调查,原来邓某在外欠了300万的巨款债务,为了躲债,邓某想到了用假死的方法来逃避债务,所谓做戏做全套,为了能瞒天过海,邓某跟父母一起合伙演戏,给自己举办了一场假死葬礼。
法网恢恢,邓某假死的招术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邓某因涉嫌诈骗且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十年,而她的父母也因包庇罪和窝藏罪被逮捕判刑。
要知道在农村举办一场葬礼也得几万元,邓某全家为了能逃避债务,不惜花几万元去布置葬礼,之所以如此下血本假死,就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
因为新出台的《民法典》对于欠债还钱有了新的规定,以前民间常说的“父债子还”和“夫债妻还”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合法的。
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话题来跟大家简单科普下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日常生活中使用信用卡不小心踩雷。
一、信用卡逾期多久,银行会给家属打电话?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固然爽快,但账单出来后就必须把钱还给银行,一旦没有按时还款,不仅会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且还会产生逾期记录。
那么信用卡逾期多久,银行会打电话给家属催债呢?
一般来说信用卡欠款银行会直接找持卡人催收,但如果联系不上持卡人,银行会联系当初办理信用卡时登记的紧急联系人电话进行催收。
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逾期后银行会给持卡人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缓冲,这段时间银行一般都会通过短信来提醒持卡人还款,但如果持卡人逾期时间超过了7天以上,且持卡人逾期的金额特别大,那么银行就会以电话的形式来向持卡人催收,一般不会去骚扰持卡人的家人和家属。
但如果持卡人刻意躲避不还款,不接银行的电话,或者通过更换住址和手机号等方式来躲避催收,银行要是联系不上持卡人会给紧急联系人打电话,通过紧急联系人来寻找持卡人的下落,通知持卡人尽快还款。
二、持卡人死后,信用卡的巨额欠款谁来还?
通常人们会觉得:如果夫妻双方产生了债务,其中一方去世了,那么债务就会由剩下的一方偿还;如果是未婚的,去世后这笔钱就会由父母代为偿还。换句话,要是父母欠了巨款,死后则由子女来偿还。
而且无论是生活中还是一些影视作品中都有类似的桥段:丈夫在外面欠了一屁股赌债逃跑了,催债的上门要账,找不到丈夫,只能待着丈夫的老婆孩子出气,逼迫她们还款。
这种认知是不对的,在法律上也是不合法的,一方去世并不意味着留下的债务就该归另一方,如果持卡人生前欠了信用卡巨款,死后该由谁来还,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夫妻一方欠了信用卡巨款,死后该由谁来还款?
首先我们要看所欠的这笔信用卡巨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中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夫妻间共同债务有哪些呢?
第一种:夫妻两人购买的共同生活日用品所负债务,比如夫妻其中一方用信用卡买了一些大型的家电、家具、生活日用品。
第二种:夫妻两人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其中一方用信用卡给子女买房子、用信用卡来装修房子。
第三种: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其中一方用信用卡来支付手术费、医疗费、用信用卡去药店买药。
第四种: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其中一方用信用卡给子女报了补习班、辅导班。
第五种: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比如婚前老公买房用信用卡付了10万元的首付,那么婚后房子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这当初用信用卡消费的10万元就属于共同债务。
第六种:夫妻两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比如夫妻双方想要开一家饭店,后期店铺装修、店铺进货等所有的费用都是用信用卡消费的,一共消费了15万,那么这笔钱也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了巨额信用卡债务,且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当夫妻其中一人死亡后,剩下没有还清的信用卡欠款则有另一方代为偿还。
其次,我们还要看夫妻一方死亡后,是否留下了遗产。
当持卡人去世后,要是欠的信用卡金额非常多,比如几十万,甚至几百万,那么银行在催收前,也会看看持卡人是否留有遗产。
根据我国遗产法的规定,当被继承人去世后,他所遗留下的遗产将按照排名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案说法:案例一
2010年10月,张某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金卡,2015年3月7日时,张某用这张信用卡在4S店买了一辆车,付了首万9万5千元。
2015年4月3日张某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意外,张某因车祸去世,之后信用卡账单到期后没有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发短信、打电话都联系不上张某,而当时张某办理信用卡填写的紧急联系人打电话也显示是空号,填写的家庭住址和单位住址均不准确,于是银行讲张某的妻子李某、张某的父母及张某的儿子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张某父母和儿子直接表示对于张某的遗产放弃继承。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妻子李某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起案例中,虽然信用卡消费属于持卡者个人行为,欠款应该从遗产中支付,但是案例中张某用信用卡买车所欠下了的9万5千元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而张某的父母和儿子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在法庭上他们都自愿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张某妻子作为继承人就需要偿还欠款。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要在承担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也就不对其进行债务的继承。
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关于【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中提到: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后留下了遗产,并且遗产被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那么法定继承人也顺带的继承了“债务”,法定继承人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生前的债务,剩下的部分才能继承。
例如:老李欠了20万的信用卡债务,做了分期刚还了一期就去世了,剩下还有十几万没有还完,根据继承法规定,老李的侄子小李成为了法定继承人,老李死后留下了50万的遗产,小李需要先拿这50万遗产去还清所欠的十几万信用卡债务,还清后,才能继承剩下的三十几万遗产。
2、如果是父母一方欠了信用卡巨款,死后是否要由子女来代为还款?
那么,如果持卡者是父母其中一方,且这笔信用卡巨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作为子女是否需要替父母来偿还?
毕竟生活中“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有些老人生前不合理使用信用卡,欠下了债务后,一些催款机构都会去找老人子女索要还款。
其实,这种作为也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父债子还的要债方式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我国法律规定,欠款人死后如果没有任何遗产留给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欠款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不需要继承人来偿还债务的。
银行向子女索要信用卡欠款,也需要分情况。
第一种:如果父母其中一方信用卡消费了10万元,因信用卡办理无需担保人,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子女们都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这笔10万元欠款,子女们就不需要还;但如果子女资源帮助父母来还钱,这种就属于义务偿还。
第二种:如果子女继承的遗产价值小于债务的价值,那就是能还多少是多少,还不完的钱就无需还了。比如父母其中一方生前欠下了100万的信用卡债务,但是只留下了20万的遗产给子女,子女继承遗产后,只能用这20万来进行偿还债务,还完后还剩80万债务没还,那这80万子女没有偿还义务,无需履行剩余欠款偿还。
第三种:如果父母双方是用信用卡消费来改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钱就不能算是父母个人的债务,即使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产,也需要家庭所有的成员共同偿还。
第四种:除此之外,如果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迫使父母没有办法生活,只能去刷信用卡来生活,没办法欠下了债务,那么父母去世后,这笔债务需要子女来偿还。
三、2022年新婚姻法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丈夫所欠的债务,与妻子无关。
1、因为赌博欠下了巨款。
现实生活里,很多人之所以欠下了巨款债务,就是因为家中有一个赌徒,这种人把赌博当作家常便饭,为了赌博不惜到处借钱,欠下了高额债务,害人又害己,让家庭逐渐走向破碎。
2022年《民法典》婚姻法中规定:如果丈夫是因为赌博而欠下了巨款,妻子不用替他还款。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骗取夫妻共同财产。
有些人结婚根本不是奔着爱情去的,可能抱有不单纯的目的,有的男的结婚就是为了能找一个富婆,结婚都是为了钱。
如果丈夫是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能骗取更多夫妻共同财产,故意与债主合谋,伪造了夫妻的共同债务,试图让妻子来还款,达到妻子财产“左手倒右手”的目的。
或者是故意虚构债务,导致妻子在离婚时分不到应有的财产,造成妻子利益受损,只要妻子能找出丈夫伪造虚假债务的证据,就能不用偿还债务。
3、夫妻之间有财产独立的约定。
现在很多年轻夫妻都流行“AA制婚姻”,婚后财产各自保管,互不干涉,各自赚钱各自花,谁也不干涉谁的财务。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约定了财产独立,但是又发生了债务关系,妻子只要拿出证据证明夫妻间的这种约定,那么就可以不用承担债务责任。
4、妻子放弃了继承权。
如果丈夫去世后遗留了遗产同时也留了债务,如果妻子放弃了第一继承人的身份,放弃继承丈夫的遗产,那么自然也就不需要来偿还债务。
写到最后。
一般来说,普通人申请信用卡的额度不会太高,基本上都是2000-50000元左右,如果是有一些固定资产的人群可能银行会给一些比较大的额度,基本上也都是在10-50万左右,像几百万的信用卡额度几乎很少。
所以如果是5万元以内的欠款,银行很少会去起诉持卡人,如果持卡人去世,基本上也都是找继承人催讨欠款,这些金额一般比较小,催收的成功率较高,不出意外的话基本能银行都能顺利把钱要回来。
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承担还款责任,那么银行就会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拍卖持卡人名下所有资产,用拍卖来的资产来偿还信用卡欠款。
要是拍卖来的资产根本不足以还清信用卡欠款,那么这部分欠款银行也只能自认倒霉,变成银行的呆账、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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