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犯罪并接受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别人有歧视他的权利吗?
|Ⓓ如果一个人犯罪并接受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别人有歧视他的权利吗?
有,不歧视,哪来的遗臭万年。
†✽如果一个人犯罪并接受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别人有歧视他的权利吗?
当然没有。
现代文明的一大体现就是法治社会,什么是法治社会,就是一切有关影响个人权利的行为,只能由国家予以施行。
个人情绪发泄似的“歧视”,其实质上,跟原始时代,野蛮人靠无法无天的“私刑”解决社会问题方式并无原则性的区别。
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团伙,都不能对另一个具体的人或者团伙,施以任何超越你自己权利以外的动作。
无论这种行动对于被施加者,是人身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哪怕就是你给他做好事,只要人家不愿意,你执意为之也是违法。
“歧视”,本身就是一个根本无视他人基本权益,自私自利的极端自我主义者陋习。
不管你要“歧视”的人是多么十恶不赦,只要有那么一批特定的人群,“理直气壮”的对于被歧视者施加了超过法律以外的压力,这就是不守法和不讲道理。
因为,一切脱离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所谓“民间审判”,到最后,无不蜕变成为:谁能折腾谁赢,谁嗓门高谁有理,谁粉丝多谁对!
法律由国家制定、执行,终极目标就是为那些不懂“闹”、说话声小、没人关注的“弱者”,提供起码的社会生活性保护,仅仅一些人图“一时之快”,肆意为之,那么很快,法律就会连一个“弱小的人”都保护不了!
讲一个最基本的道理,罪犯也是人,哪怕他的“行为”再不是“人”,在他被执行了法律上的惩罚后,他也有成为“弱者”的权利,他也有自己应该被“保护”的权利。
今天,你的坏情绪改变了他人;
明天,任何一个人的坏情绪,也可能让你“万劫不复”!
‡⊙如果一个人犯罪并接受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别人有歧视他的权利吗?
有些错误,你接受了惩罚,是可以得到谅解的!
但是还有一些错误,你就算接受了应有的惩罚,也不会得到原谅的!哪怕是被判处了极刑,也去不掉你那罪恶的标签!
远的不说,就最近的“唐山烧烤”事件,那几个恶魔这辈子也洗不掉他们罪恶的标签!
大众其实是善良的,也是有容人之量的,所以很多改造归来的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容纳,甚至都能得到社会的帮助!
现在的社会,讲究的是诚信,你犯错了,你接受了惩罚,你改邪归正了,你也是在重新建立你的诚信!
而对于有些人,或者不能称之为“人”,在他犯下罪孽的同时,就已经失去了为人的资格!对于这种非“人”的畜牲,善待它们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就是置大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唯一的就是让它们回炉重造,遗臭万年,警醒后世不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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