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被判死刑后可以找“宰白鸭”顶包,为何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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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白鸭”是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在死刑案件中雇人顶包的一种现象。这里所说的白鸭,并非人们经常食用的鸭子,而是借喻案件中代替犯人顶包的人。
宰白鹅现象,古代早已有之,晚清尤其严重。当时福建的漳州与泉州,是宰白鸭现象最为严重的地方,顶凶案之多反映了清晚期雇人代死的狱政腐败情况。
宰白鸭现象出现的原因并不复杂,一是古代封建社会官场腐败所致;二是参与其中的各方形成环环相扣的利益链,三是社会上有许多难以活命的待宰“白鸭”。
传说,康熙曾在茶楼目睹过一起宰白鸭现象,茶楼老板向他解释说,如今的大户犯了死罪,又不想去世,就花钱买个穷的没法活下去的替身,这叫宰白鸭。
这些当白鸭的人,有些本身就有死罪,以一人死而换得家小有人赡养,有些则是家中出了大事,急等用钱而拿命去换。这种现象的核心因素就是利用需求。
下面我们来看几起案件,可以直观的了解一下宰白鸭现象。清代有一起凶杀案,陈官员从尸检得知,案件并非一人所为,但令他奇怪的抓获的人仅有16岁。
在提审过程中,这位少年对答如流,与案卷所书分毫不差。最后经陈官员耐心劝导,他才哭喊冤枉,于是案件被发回重审,等再提审少年时,他死不翻供。
无奈的陈官在衙门私问少年为何要这样,少年哭着说,他父母把卖他的钱早已花光,如果他翻供,父母就会丢了性命。无力回天的陈官员,只好辞官回乡。
康熙年间,王姓兄弟以把持公仓罪,被判处死刑。一位胥吏对他们说,你们每人如能拿出五百两黄金,我便可让你们活命。兄弟两目瞪口呆的问如何办到?
胥吏便告诉他们如何来找人顶替,一旁的同僚提醒胥吏这是杀头之罪,胥吏说如果此事暴露,我们固然要死,但难辞其咎的审官不会为此毁了自己的前程。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那位胥吏是深谙此道,对当时的绝大多数官员而言,保住权力犹如保命。官场利用环环相扣,没人为两个“白鸭”性命而弄丢乌纱帽。
宰白鸭并非牢不可破,光绪年间就有一起案件中的“白鸭”被救下。据文献记载,光绪年间有个大盗名叫胡体安,此人胆大妄为,竟然敢偷盗当地的首富。
案件很快报到省里,河南巡抚涂宗瀛下令抓捕胡体安。胡体安平日里与一帮胥吏相交甚好,他们商量后准备让胡的家童王树汶来做“白鸭”,替自己入狱。
王树汶当时只有十五岁,在胥吏们的严刑拷打与许诺不死后,他被迫同意顶替来做“白鸭”。胡体安上下打点之后,县令闭着眼将羸弱的王树汶草草定案。
这一案件的原则是“从快从重”,在王树汶被押赴市曹斩首之时,他才知道胥吏的许诺是假的,于是大喊冤枉,结果被不明就里的围观群众打的满脸是血。
群众的疯狂行为,引得拉囚车的骡子受惊而狂奔,这一幕正好被巡抚涂宗瀛看见。他被喊冤的王树汶所吸引,在了解案情后,涂宗瀛下令让所司复审此案。
同时,涂宗瀛发函给邓州知府朱光第,命他将王树汶的父亲王季福找到送来。但在寻找王季福的过程中,一些得到胡体安好处的官员开始出来人为设置障碍。
他们让朱光第不要去找王季福,并且警告他,如果翻案可能会牵连整个官场,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但朱光第对此并未理睬,他只说了一句话,民命重于天。
王季福被找到后,在公堂上马上认出了跪在地上的儿子王树汶,父子两嚎啕大哭。而此案并未结束,官场利益链犹如食物链,不能有一环出现断裂的现象。
新上任的河南巡抚李鹤年立即进行干预,他指示属下衙门立即杀王树汶灭口。但案件已经传至全国,一时间舆论哗然,朝廷于是派河督梅启照再次复审此案。
这个梅启照为了官官相护,同样要将王树汶斩立决。梅启照的荒唐行为,引起了御史们弹劾,慈禧下令再审,最终才判决王树汶无罪释放,此案到此才结束。
贪腐的官员中,只有一个县令和知府被革职戍边,其余人毫发未损,而真正的人犯胡体安却逍遥法外。为民请命的邓州知府朱光第,却被罢官,终穷困而死。
在封建社会里,一个人的生死,与他有没有罪毫无关系,决定其命运的,只是与官僚体制的稳定性有关。这些“白鸭”宰或不宰,只看既得利益者饿与不饿。
综上,宰白鸭现象是封建社会的特有顽疾,是专制统治下民不聊生的一种体现,也是黑暗官场腐败的一种映射。在这种背景下,难以活命或者有利益交换的一些人,就甘愿成为待宰“白鸭”,任人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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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白鸭”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中最为恶毒的一枚毒瘤,当时有钱有势的人在犯下死罪后完全不慌,都会选择花上一定的金钱来找人顶替自己的罪状,官员之间官官相护对此也是见怪不怪,这种情况便是“宰白鸭”。
“宰白鸭”的这种毫无人性的行径,在晚清的时候最严重,特别是福建省的漳州和泉州最突出,甚至有案件直接惊动了高高在上的慈禧太后。
据说在康熙时期就有这种恶劣的情况发生,在康熙微服私访的时候就偶然间遇到了这种事情,在经过询问过后才明白什么叫“宰白鸭”。
那个人告诉康熙,原本这个大户人家因为犯了死罪是应该被逮捕入狱的,但谁又愿意就这么死去,于是就联合当地的官员,花下重金买一个死囚来顶替他。
当然也不仅限于死囚,有时候还被强行勒索一些穷人,一旦这些人不配合,那么就威胁他的家人,穷人无钱无势所以只好答应,事成之后这些富人还会象征性的给些钱财。
对此康熙自然是大为生气,但要说全面禁止的话恐怕还是做不到,因为有需求就有买卖,明面上不行就在私底下进行,而康熙又不是天天微服私访,这事确实没办法。
不过这件事的真实性有待考究,只能说明在康熙时期就有这种情况发生,但估计当时性质并没有后面那么的恶劣。
到了清朝后期这种现象才算是达到了高峰期,甚至有时候都不是在私底下进行,而是直接摆在了明白了,更可怕的是被选中的那些人根本没有选择,甚至还有自愿的,这才是最令人难以置信的。
在清朝曾经发生一起命案,官府工作人员检查了尸体后,明白这起命案不止一个参与了,另有隐情,可是他们抓捕到的只有一个16岁的青年。
审问青年时,可以知道青年对案情的了如指掌,回答的时候也行云流水,跟记录在案书上的一模一样。
但这少年明显是受人所迫,就凭他一人很难犯下如此罪状,于是官员便日日夜夜的进行审问,最终这个少年还是松了口。
他告诉这些官员,那个案件他确实没有参与,但却有人以他家人而胁迫他认罪,不然的话就要杀害他的家人,随后又告诉这些官员请他们快快定罪,这样他的家人还能得到一笔钱财,可见当时的社会法制败坏到了何等地步。
当然宰白鸭也不是破不了案的,曾有一个“白鸭”就被解救了,根据历史书上的记载来说,事情是发生在光绪年间。
有一个名为胡体安的大盗,这个大盗胆大包天,偷偷潜进当时的第一富人家中行窃。此件行窃很快就被发现了,于是政府下令去抓拿胡体安归案。
胡体安时常跟一些胥吏来往,所以胡体安就找他们来讨论找人来顶事,于是讨论下来后选定了一个叫做王树汶的家童当白鸭,来代胡体安受罪。
当初的王树汶还是一个15岁的少年,可在胥史们的诱惑和威迫欺打下,被迫答应为胡体安做白鸭。
王树汶在被押往市朝斩首的时间里,王树汶突然发现胥吏们骗了他,就立马大喊冤枉,这结局被一群不知道情况的围观观众打的遍体鳞伤。
而这一情景刚好吸引巡抚涂宗瀛看过来,因此他就去解围了王树汶,在他审查案件后,涂宗瀛发令重审王树汶案件,并且发文给邓州知府,叫他找到王树汶的父亲,并且把王树汶的父亲带到他这里来。
可是跟此案件有牵连的人听到这件事,就给在找王树汶的父亲过程里设置阻力。
他们叫邓州知县不要去找王树汶的父亲,并且恐吓邓州知县,案件假如真相大白的话会得罪很多人,不过邓州知县没有理会他们的话。
王树汶的父亲被带来公堂后,立马大哭,认出了自己的儿子,随后王树汶也大哭,而此事并没有那么快真相大白。
新任的巡抚李鹤年因为受到其他官员的贿赂,所以在面对王树汶这件事上并没有决定明察秋毫,而是对王树汶进行严刑拷打试图屈打成招。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次案件恐怕就会在李鹤年的包庇下就此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但因为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所以李鹤年的举动就遭到了朝中大臣的弹劾。
面对这愈演愈烈的情况,慈禧当即让梅启照做钦差大臣来全权负责此案,但因为梅启照任用的手下都是李鹤年的人,所以最终判决王树汶确实有罪。
眼看王树汶必死无疑,转机再次出现,初上任的刑部尚书张之万也非常关注这个案件,在他的坚持审断下,最终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作为受害人的王树汶被直接释放,在这个案件中互相包庇的官员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而作为始作俑者的胡体安却在外逍遥法外,实在是令人唏嘘。
虽说这次“宰白鸭”案被成功破解,但我们不难看出这个过程何其之难,如果不是惊动了慈禧太后,或许一桩冤案就这么诞生了,也正是因为难以判决,所以这也是“宰白鸭”能够盛行的原因。
其实晚清时期出现大批量“宰白鸭”的案件并不算例外,自康乾盛世后由于后世的皇帝无作为,这就导致各地政府大多消极怠工,从而让这种事情频繁发生。
除了底层的“宰白鸭”外,在乾隆时期还有比较高级的“议罪银”,这是由大贪官和珅提出的一道建议,随后得到乾隆皇帝的允许。
当时纵然是官员也在所难免有犯错的时候,再加上当时因为乾隆多次高额消费,所以导致国库空虚。
于是为了讨好乾隆皇帝并顺便捞一笔,和珅就想出了议罪银这个办法,凡是犯错的官员,皆可以通过一定的银两来顶罪,如果给的钱足够多,那么就可以极大的减小刑罚。
就单按原理来讲的话,议罪银和宰白鸭并无太多不同之处,无非是一个是针对高层官员,另一个则是针对中低层官员以及有权势的人。
在乾隆时期就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并且得到乾隆皇帝许可的议罪银出现,由此可见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多么的恶劣,所以出现宰白鸭这种恶劣情况的,也实在是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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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白鸭“说白了就是如果有人犯了死罪,本来是要被问斩的,但是如果被斩的人家里有钱,愿意出钱为这个人免除死罪,就可以在社会上去找一个愿意代替他去死的人,也就是用这个人冒名顶替囚犯去坐牢,然后等到秋后问斩,也就是代替死刑犯去死。
这种现象的出现,需要有这样几个条件:一是罪犯家里有钱,愿意出这个钱,并且能够开出一个让别人愿意为他去死的价钱,这点来说在任何社会都会存在出得起这样的钱的人;二是有人愿意代替罪犯去死,在“宰白鸭“现象中是为了钱,当然顶替死刑犯的人是用不到这个钱了,他通常是留给自己家人用的。这种情况在任何社会也会发生,但是如果是一个发展的好的社会,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如果是一种常见现象,那么只能说明这个社会民众生活普遍贫苦,食不果腹,才会有很多人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三是需要官府人员的配合,让官府的人认定这个顶替的人就是罪犯本人。所以真正的犯人还需要贿赂买通这些人,“宰白鸭“才能实施成功,不然如果冒名顶替的人官府不认,最后犯人还是要抓回来的。
清代有个文学家叫方苞,曾经因为文字狱,进了监狱走了一趟。出狱后写了一篇《狱中杂记》。在方苞的《狱中杂记》中,他详细记录了他在清朝监狱的所见所闻。当时他所在的监狱有300多平方米,却关押着200多个犯人,吃喝拉撒睡全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很多人因此染上了疾病,即便是死在了监狱里也无人问起,任其自生自灭。
监狱可以说是非常腐败的,比如凌迟处死的人,如果你愿意出钱打点,那么到时候就直接一刀插进你的心脏,让你痛快地死去,少去了千刀万剐的受罪。而那些没钱打点的人就只能被一刀一刀地割,直到咽气了才结束了痛苦。
进了当时的监狱之后,200多人挤在狭小的空间里让人很难受,但是如果你愿意出钱打点,也可以把你转到条件好的地方去,给你住单间,好吃好喝,就跟住宾馆一样。
至于“宰白鸭“的情况也是司空见惯,只要愿意出钱,就可以找人给你冒名顶替,让顶替犯人的人去代犯人受死。
有一次一位清廉的官员在审案子的时候就遇到了“宰白鸭“的事情,明明犯人是一个成年人,而上来的却是一个瘦小的少年,经过官员的开导,少年承认了自己“宰白鸭“的事实。但是过了段时间后,少年还是回来受死。官员忙问为何如此?少年则说道,回家以后父母因为收了别人的钱,压力极大,如果自己不真的去代人受死,他自家人也会打死他。当时他家的环境来说,参与这个事件的一干人等也会处心积虑地弄死他,他实在没办法只能回来受死。
所以很多时候即便“宰白鸭“事件中冒名顶替的人不想去死,他也不得不死,因为“宰白鸭“在当时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从事这个事情的人在当时的社会上都是属于有势力的人物才能承包下这样的业务。一旦收了钱,如果不愿意去代人受死,他们也有的是办法让你去受死,如果你真的敢跑,他们也会把你抓回来直接打死。
追根溯源,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穷,虽然清朝有康乾盛世,但是在古代社会所谓的盛世也只是老百姓能温饱而已,即便是一个温饱社会,也有大量的贫困地区,当时很多人愿意去从事“宰白鸭“,也只能说明他们已经穷困到活不下去的地步了,既然活不下去了,可能迟早会饿死、困死,还不如去“宰白鸭“,还能死的有所“价值“,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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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宰白鸭,有时候叫宰白鹅,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就是某个有钱的家伙,犯了死罪啥的,这不要掉脑袋了吗?
他就用钱买通官吏,用另一个人顶替他,拉菜市口剁脑袋,从而让自己苟延残喘一把,相当于给自己续了命。
说道这里估计有小伙伴要问了:“这被宰的他也愿意?这可是命啊!”
哎!命这东西确实金贵,但这得看主人怎么看。
也许这被宰的呢,本身就是个死刑犯,或者重型犯蹲在监狱里头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这宰了还能捞一笔,至少给家里头弄点实惠,也许阎王老爷给你个十八年,再活一次还不错,谁知道呢?
也许呢?这家里头有困难,一时半会撑不过去了,需要一些个钱顶过去,顶不过去就家破人亡了,哎!还能咋样呢?
有些呢?干脆就是被骗的,就说事主人家不想呆在监狱里头,会花钱把事摆平,死不了,撑死了判个十来年的,抗抗也就过去了,结果呢?啥十来年,直接拉菜市口给砍了。
这拉菜市口的时候,嘴巴里头塞了麻核桃,也就是一麻绳浸点麻药啥的,知道被骗了,还能咋样?伸头缩头都是一刀。
其实这些个被宰的,能拿到手里头也不多,大头都被那些个官吏拿走了。
这种事,其实历朝历代都是有的,只是在清朝的时候尤其严重。
说道这里估计有小伙伴要问了:“为嘛呀?”
为嘛?大环境呗!
别的不说,整个清朝打康熙开始就缺钱,为嘛那么着急平三藩呢?康熙养不起了,天下每年收入的一半都让这三个家伙啃没了,他只能拿一半钱粮来治理天下。
后来为嘛要选雍正做皇帝呢?就是雍正这人抠门。
雍正扣扣索索的这才让清朝的钱库有点赢余了,结果架不住乾隆把钱都糟蹋了,天天的拿自己和康熙比。
说道这里估计有小伙伴要问了:“人家宰白鸭,和你这清朝没钱有嘛关系?”
关系大发了,前头不说了吗?大环境!您听俺把这事弄清楚了,你就明白了!
清朝本身没有钱,所以他首先是卖官,过去叫捐官,也就是说整个清朝其实走的是两条官路子,一条是科举正儿八经的出生,一种就是家里钱多,用钱怼。
当年李卫就是捐官出身,大字不识一个,但人品不错,成了雍正的宠臣。
这卖着卖着发现还不够,于是打乾隆手里头啥都开始卖,什么单眼花翎,双眼花翎,这相当于军功章的东西也卖,广开财路吗?
最后乾隆开始搞啥议罪银。
啥意思呢?你比方说俺,呸!换一个——狗剩。
狗剩在乾隆的手底下做官,他手脚不干净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啊,这要是没事还好,这要有事呢?不得抄家吗?白忙乎了。
哎!这狗剩如果给乾隆交了议罪银,抄家?莫得说笑了,莫得说笑了,这要是交的多了,指不定官帽子还在。
也就是用钱来抵罪。那么这主意是谁出的呢?和珅!为嘛要出这个主意呢?原因是乾隆没钱了,尤其是他的内务府亏损的太厉害,需要补补皮裤。
你还别说,就这议罪银一出,就八个月,好吧!内务府扭亏为盈了。
后来乾隆下江南,一路上足足三十个行宫,八十岁还整了一场大典啥的。
国库一分银子都没有动,全是内务府出的,这议罪银就是大头,后来乾隆死了,这钱还没花完。
瞅见没,皇帝都这么干,下边能好了吗?上边一个针眼的窟窿,到了下边有样学样,那就是脑袋大的窟窿。
所以清朝宰白鹅现象及其严重,根子上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而已。
您要是没有啥体会,咱举个例子,这例子就是宰白鹅的事发了,压不住了。
话说,光绪的时候,有一个叫胡体安的家伙,他本身就是一大盗,天天的不是打劫这个,就是偷那个的,犯了事,和官吏们沆瀣一气啥事没有。
结果这货胆被养的太肥了,动了人家首富的头上了。这首富人家也不是个善茬,就知道这胡体安,你就算是在当地告了也没事。
于是人家背地里头收集证据,直接越过当地,跑到省城里告去了。
这好,案子定了,这就要拿人。
胡体安啥阵仗没见过,就让家童顶缸去了。
“你去坐牢,撑死了十来年,给你几十两,莫得事!”
家童信了,很快案子下来了,人家首富就是冲着剁脑袋去的,还莫得事!直接拉菜市口去了。
这家童慌了,一路上喊冤枉。得嘞,正巧赶上了有巡抚路过,把这事接了,要重新审查,案子发给邓州知府朱光弟来审。
你都不知道就这巡抚刚把案子发下去,他就被调走了,巧合?谁信!
这朱光弟到是个好官,要查下去,当然阻碍重重,毕竟这事可不是一个人俩人就能办了,一牵扯就一大窝的事,所以上演了一出官官相护的真人表演。
后来这官官相护弄的挺大的,朝堂上的清流御史们知道了,开始弹,这弹的起了效果,慈禧派人下来调查。
嗯!调查,这人就没当回事,调查结果是,家童必须死。
俺了个去,御史们疯了,又开始弹,好吧换人,好好瞅瞅。
家童无罪释放,胡体安?嗯!找不到了,鬼知道跑哪里去了。
说道这里,大家伙应该感觉到这绝对是一个窝案,可你不知道的是,这事最后就一个县令和一个知府官帽子丢了,跑到边疆喝西北风了,其他人莫得事!
而主持这件事的朱光弟官也没了,穷困而死!
就这么一件宰白鹅,您自己吧嗒吧嗒味,整个清朝那有什么公允,有的只是一堆蛀虫而已!
这种事,只会多而不会少,所以不严重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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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被判死刑后可以找“宰白鸭”顶包,为何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现?
宰白鸭的陋习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在一些沿海地带时有发生。所谓的“宰白鸭”就是一些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有人犯罪时,用钱财收买贫苦人家的子弟来顶替真正的凶手,代之去认罪的作法。
据说当时仅福建漳州、泉州两地每年因“宰白鸭”枉死的人就不下百十起。
据《清史录》记载,道光皇帝曾因得知有这样的陋习而大为恼火,令人严查严办。
可是这种事情往往是官官相护,查案之人或受人钱财,或屈于权势,几乎无能为力,只要顶替者认罪,几乎只有受死一条路可走,而真正犯罪之人大多逍遥法外。
这些甘愿替他人顶罪的多是穷的揭不开锅的人,有的为了家人能活下去,甘愿受死。有的是被家人逼着替人顶罪,只为了其他亲人能活下去,总归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没人愿意去替人顶罪。
在此讲两个有关“宰白鸭”的真实案例
一、清朝有个叫陈鳌的官吏,在一起凶杀案里抓了一个“犯人”,是个才16岁的少年。但在审案的过程中发现此案有多处疑点,死者不可能是这个瘦弱的少年所杀。
于是对少年百般规劝,最后少年才说出实情,原来是被父母逼迫来替人顶罪。陈鳌便将此案打回,可没过多久,该案又被提审上来,犯人仍是原来的少年。
原来案件被发回县里以后,县官对少年用了酷刑,使他生不如死。少年的父母也来骂他,说之前卖他的钱财已经用尽,如今他来翻供,让他们怎么办,只能一起去死吗?
少年不得已,只能承认先前的供词,最后此案还是以少年的供词为准结案,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就此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此案听来令人唏嘘不已。既叹息如何会有这样狠心的父母,又叹息那世道的不公。
二、晚清年间,有个叫胡体安的人横行霸道,他本是位捕快,却知法犯法,常常带着同伙为非作歹,一旦事情败露,他便找人来顶替他的罪行。
那些查案之人要么和他是一伙,要么受了他的贿赂,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人敢管,这使得胡体安愈加猖狂,百姓们也是敢怒不敢言。
但有一次这胡体安抢了个布商,这布商是个有头脑的,知道报官是没用的,便自己带人查找胡体安的罪证,证据详实之后便直接报到了省里。
所有证据都证明胡体安有罪,待要捉拿他的时侯,这胡体安又用老办法,找了一个15岁的王树汶来替代自己。
他许给王树汶银两,只说不会要他性命,这王树汶家里是个穷的,以为拿了钱坐几天牢就可以出来了,可没想到胡体安的罪行越揭越多,最后竟判了个死刑。
这下王树汶不干了,他年龄虽小,却也懂得生命的可贵,为了几十两银子搭上性命,他肯定是不干的。因此在法场上,王树汶大喊冤枉,监斩官一看此案有蹊跷,便下令停止行刑,此案又得以重亲审理。
可是重审的过程中许多官员都为胡体安打掩护,这其中虽有一些正义的官员依法办事,怎耐清朝的腐败已经深入骨髓,就算最后惊动了慈禧太后,依然不了了之。
王树汶虽得以保全了性命,可胡体安也没有被法办,因着胡体安一个人,清朝上上下下的官员们可谓是丑态百出,可最后他依然逍遥法外,甚至还换了个名字,跑到别的地方继续当官去了。
由此可见清朝的“宰白鸭”之风正是整个朝廷的腐败造成的,即使有个别清正的官员想要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也无法扭转当时的社会风气,那时的清朝的根已经烂了,清廷上下已经无力回天,最终只能被新的社会形态取代,这也正符合了社会更迭的规律吧。(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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