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流失的宝物被人发现收藏或在网上变卖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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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战乱时期流入民间的宝物,原则上说是属于持有人的私有财物是有权进行买卖的,并不会违法,只要你拿得出证据证明确实是从民国时期就流传下来的,而不是非法所得,国家是没有权利干涉你的买卖,就算是要征收,那也要在你在经过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并且要给出持有人满意的条件,如果持有人不同意,是不能强行征收的。
比如现在的很多档次很高的文物都是可以在拍卖会上出现的,也是可以在市场拍卖的,古玩市场自由交易的,但是青铜重器,高古玉等有研究价值的文物,是禁止公开出售的。因为目前国家对于青铜器的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除了青铜镜,所有的青铜器和高古玉是禁止在公开进行拍卖的,当然私下交易没有人管,除非来路不正被人举报,但只要不是涉案文物,或者是你挖出来的,说的清来路,那国家也是不会没收的。
目前国家对于古玩市场的开放是持积极的态度的,所以这些年来有很多很重要的文物,在古玩市场里被收藏家收藏,像鬼谷子下山青花大罐,鸡缸杯、大清金币、唐伯虎的书画、青铜重器西甲盘等价值极高的产品都是公开在一线大牌上出现的,并且高价成交。这都说明合法的交易来路正规的文物是法律允许的,并不触犯法律,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和收藏。
总之一句话,也就是你的东西,只要是不是偷来的抢来的,或者是去挖坟掘墓来的,是 通过正规的手段,得到的那么目前的市场开放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君不见古玩市场上这些所谓的国宝大摇大摆的摊开了卖,在一些平台上也都是可以随便挂图卖。现在古玩市场到处都是那种国宝级的东西,也没有人去管他们,所以你就算是真的好东西,你放在古玩市场里卖,那也只会把它当成你是卖工艺品的,除非是遇到识货的人
何况在这些年市场筛选机制下,流落在民间的宝贝基本上已经被层层筛选,不是被集中在少数有实力的人手里,就是被国家征集,当初因战乱流落在民间的能称得上宝贝的东西几乎已经被收集一空,没必要去为这种事瞎操心。
≕✦全国各地流失的宝物被人发现收藏或在网上变卖违法吗?
所谓流失在民间的“宝物”可以是古玩,也可以是文物。古玩顾名思义就是古时候玩赏的东西,大部分古玩都是可以流通买卖;文物是历代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物件,许多珍贵文物国家是不允许流通买卖。
文物分为历史文物、革命文物、传世文物。历史文物如古代建筑、遗迹、碑刻、纪祭用品等;革命文物如会议遗址、纪念碑、革命文书、旗帜、武器等;传世文物如历代书画、瓷器、陶器、金银铜器等。
《文物保护法》对私人收藏文物的流通作了明确的规定:除国有文物,非国有馆藏正规文物以及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等,只要是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收藏的文物都可以依法流通。但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继承或接受赠予,可以从文物商店购买,可以从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购买,允许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依法转让。
同时,国家限制1795年至1949年间著名书画作品不准出境。如徐悲鸿、李可染、潘天寿、左宗棠、康有为、章炳麟、王文治、华冠等人的书画作品禁止出境。
收藏,就是让今天成为历史,让历史在今天再现。今日头条@藏海拾贝
(网络配图)
➙✠全国各地流失的宝物被人发现收藏或在网上变卖违法吗?
只要不违法,流失的宝物是可以收藏的,现在国家大力提倡藏宝于民,你不收藏就会流失海外!
看像这样的宝贝如果发现流落街头不收藏,就会流向海外,给民间文物造成重大损失,也愧对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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