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老人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将会危机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为了保障自己及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可以使用暴力阻止老人的违法行为,由此导致老人受伤也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一名老人不知何故竟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突然失控,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遭受严峻威胁。眼看着公交车就要发生交通事故了,一名乘客在求生欲的支撑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前去打了老人,意图阻止他继续危害行车安全。谁知道这一拳打下去,竟然就把老人给打死了。当然,公交司机也力挽狂澜,及时稳住了行车安全。那么,打人乘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最近几年频频发生暴躁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从而危及公交车行车安全的恶性案件。正是这些案件及其犯罪分子被判刑罚,起到了绝无仅有的普法作用,让大家都知道了这种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公家车的方向盘,会导致公交车不能正常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危害公交车上不特定多数的乘客的生命安全,甚至危及道路上其他车辆的上的人身安全,因此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当其他乘客为了保护自己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使用暴力阻止他的危害行为的,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因此,该打人男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ℜ≏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失手,这个失手是要经过判决的。
一个老人抢夺方向盘,是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是犯罪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别人是无权处决的。很显然故意致老人死亡即使符合民意是不行的。按正常故意杀人论罪。
但失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力过猛,一种是正常用力但老人本身有病。第一种情况致老人死亡是不负全责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无过错意识行为可以很大程度降低惩罚。但绝不会以杀认罪论处。这需要自己和所有的乘客来证明。但罪肯定是有的。第二种情况相对来说轻一些,本身是无过错意识行为,又不知道老人具体身体情况,为保障所有人生命安全,这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进行思想改造即可。
即使一些可能涉及到法律,但我们还是要杜绝一些危害公众的行为发生,不能坐视不理,毕竟涉及到自身的安全与利益。
ℚ✈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乘客不需要负责,这样的乘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首先,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老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有什么理由,在高速行驶的汽车中妨碍交通安全,这都是一种犯罪。对于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
其次,看到这样的情况,其他乘客及时制止。乘客的这种行为,完全是为了公共或者他人利益而行使的一种正当防卫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时候,造成不法侵害者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又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再次,该乘客是失手打死老人,这说明老人之死不是乘客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而是有一种过失。对于这种过失造成的损害,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所应有的界限。所以该乘客也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老人的家属可能以此为要挟了,虽然过错责任完全在老人。但是车辆的所有者或者是公交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而对于乘客的行为,因为是见义勇为,不但不应当负责任,而且还应当大力嘉奖。
不知道你是否认同?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谢邀,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一名老人不知何故竟上前抢夺方向盘,会直接导致车辆突然失控,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遭受严峻威胁,乘客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
老人的行为应该怎么评价?
根据《刑法》第114条、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老人在一个载满乘客的汽车上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正好属于法条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随时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最高是可以判处死刑。
乘客对老人进行制止造成老人死亡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时候,造成不法侵害者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乘客的这种行为,属于为公共或者他人利益而实施的正当防卫,虽然失手打死了老人,相比较全车人以及周边人员的死亡来说损害利益<造成结果损失,因此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且乘客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但不应当负责任,而且还应当大力嘉奖。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看到这个问题就想到前不久发生在重庆万州区的“公交车坠江”事件,很多网友就提出设想:如果当时有人出来拦住那位女乘客,是不是悲剧就不会发生?有时候,面对这样的现象,很多人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但是很可能不阻止的话就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为了整车人的安全去阻止他,结果失手把他打死了,乘客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先说结论,个人认为乘客构成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老人抢夺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的第二编的第二章。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老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就属于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的【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根据《刑法》的规定,个人认为,乘客失手将抢夺方向盘的老人打死,属于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如果要负刑事责任,法官也应该考虑到老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请文明乘车,家中有老人的朋友们,也应当时常叮嘱他们,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并且这样的行为还会让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有不同的看法的,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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