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是否构成强奸罪?
➫▻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答疑:如果能够查证男子确实是“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则男子属于“过失强奸”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典型的故意犯罪,过失则不能成立犯罪。因此,只要行为人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因为误判或者过失“错误的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但是,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因为按常理,发生性关系意味着要和他人发生亲密接触,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还能搞错对象?
所以,对于这种推脱搞错了,把别人当成自己女友的说词,警方往往是不信的,不排除男子进错房间是真,但是将醉酒女子当成自己的女友发生性关系就是“将错就错”了。
为什么说这个理由非常牵强呢?首先,女子喝醉了不省人事,男子呢?男子是什么状态?如果是喝醉了不省人事,则不可能有可能和他人发生性行为。如果有能力发生性关系,证明意识还是清醒的。
其次,喝醉的女子的体型和男子的女友是否高度相似呢?如果男子的女友160斤,喝醉女子只有90斤,说认错了,应该不会有人信吧?
最后,男子女友的房间和醉酒女子的房间是否相邻,是否存在误会的客观条件?男子女友能否证实男子有喝醉酒后和其发生性关系的习惯?(其实大多数时候,男性喝多了都只会呼呼大睡,没有心思和女友发生性行为的)。
综上所述,男子可以这样辩解,但是公检法是否采信则是另一个问题了。只有认定男子确实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醉酒女子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男子才会被认定为无罪。否则,男子依然构成强奸罪。
❐‡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是否构成强奸罪?
它种情况下,看陌生女人表现,如果甘心情愿接受刺激,会不动声色完事,如果是个烈性子女人,男人醉酒误入房间想动手,她会大声呼叫唱斥滚蛋,如果醉汉不听,女人会把他推翻在床,男人平时再有劲,酒精麻醉后东倒西歪,绝对不是女人对手。
假如醉酒后误入女人房间,把陌生女人当女友强奸,事发后不会构成强奸罪,醉酒后神志不清麻木不仁,有情可原,误认为女友强奸别的女人和专门违背女人意愿强奸有区别,更何况是醉酒后所为,就是报警处罚也会量刑从轻,最多严加教育,向受害人陪礼或者是付点精神损伤费,有时候也会私了就完事。
酒助英雄胆,醉酒后想不到的奇迹再现,女人倒街卧巷衣着不整,男人骂街打群架,都是酒精麻醉发作,只有醒酒后打自己脸。
≂▧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是否构成强奸罪?
不一定。
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在于此行为是否违背妇女的意愿。
很关键的一点是,跟男子是否醉酒无关。
如果你以为,男子醉酒的情况下,意识不清醒,那么所做的事情是可以不负责的,就好像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一样。这么理解和类比是错误的。
精神病人是由于病理原因,自身从始至终无法辨认是非、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对其侵害他人的行为不予追究,但其造成的伤害,应由其监护人进行赔偿,必要时,会对精神病人进行强行治疗和管控。
而醉酒则不一样,虽然我们都知道,喝醉了的状态有时候是意识不清、行事往往荒唐而糊涂,但这并非可以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因为我们作为成年人,对于酒醉的状态和后果是可以预知的,同时也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可以做到少喝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也可以做到做好后续安排而尽情的喝,但唯独不能任由自己喝醉且借着酒兴肆意妄为,就好比喝醉了开车,不能说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为由为自己开脱,而喝醉了同样把醉酒的女子当作女友发生性行为,即便当晚女子可能由于酒醉模糊而未作抵抗,但如果女子第二天清醒后把醉酒男子告了,醉酒男子依然是强奸罪。
➤↠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是否构成强奸罪?
那要看醉酒女子当时是不是自愿的,如果该女子不是自愿的,那就是违背妇女意愿,构成了强奸罪,和男子醉酒没有任何关系。男子可以尽情狡辩自己是醉酒犯糊涂,意识不清醒,进错房间了,搞错了,不是故意的。那种辩解是苍白无力的,无效的,不会被采信。既然你明知自己酒量不行,醉酒会意识不清,你清醒的时候为什么决定喝酒呢?还是故意的吧。你酒后能开车吗?你酒后能打人吗?你酒后能吸毒吗?酒后犯罪一样是犯罪,而且一点都不会从宽、从轻。
男子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胁迫,但他用了其他手段,那就是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无法反抗,违背了妇女意愿。即便当晚女子烂醉如泥无法抵抗,但如果女子第二天清醒后把醉酒男子告了,醉酒男子依然是强奸罪。电视上常有男女醉酒,第二天双双从床上醒来,各自大吃一惊,后来还发展成爱情的剧情。那是因为女子没有报警。
┪◎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子当成女友,是否构成强奸罪?
《刑法》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男子进错房间误把醉酒女当成女友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这样的桥段似乎只有电视剧才敢这样构思,现实生活中要发生这样的情节需要很多的“巧合”,当然理解为诡辩更能让人理解和相信,在事实面前都是站不住脚的,也不能作为犯罪的理由和借口。
醉酒,也是有一个度的,不是说饮酒就是醉酒,醉酒是指失去意识、判断能力。误,也是一种巧合,不仅男方要“巧”,女方更要“巧”,最终是误打误撞发生各种离奇的故事。当然,上述“醉酒”、“误”都是在特定环境下的说辞、借口,是禁不住推敲的。同时,也不是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只要符合强奸罪的条件,还是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负责的。
法律中,只要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都认定为强奸。因此,醉酒状态的行为与醉酒本身没有多大的关系,关系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得到女方的谅解才是关键。当然,假如在行为过程中有暴力、胁迫行为,即使是在女方谅解的情况下也是会被认定为强奸罪的。
酒是一个好东西,一醉解千愁,也是尽兴娱乐的顶峰、高潮。但是,不同的人的酒量是不同的,有的一二两酒,有的六七两酒,也有的可喝两三斤,要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适可而止,尽兴即可,不能过量,更不要醉酒。醉酒状态下出糗是小事,犯罪就得不偿失了。身边有不少的人在醉酒的状态下出糗的笑话,胡言乱语,没喝酒我是地球地喝了酒地球是我的。
题主问题中涉及的情况更多的应当属于自我辩护行为而非事实本身,“醉酒乱性”也只是一种借口,只要有定力,守住自己的下半身也是可以做到的。没有守住自己的下半身,与自己平时拈花惹草的本性是离不开的。女人更应该控制自身的行为,尤其是不要在不合适的场合过度饮酒,将自身置于不安全的场景下是很危险的,失身是小事,丢命是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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