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否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领导?
▍公务员可否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领导?
对于公务员是否能够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问题,我想从不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和办理人事关系调动这两个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不办理人事关系调动的情况
在不办理人事关系调动的情况下,谈这个问题,就不能绕开公务员兼任职务这个问题,根据公务员兼职得有关规定,公务员这个问题会有两个方面:
1、公务员是否可以不兼任行政单位职务,仅保留行政编制的前提下,直接出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目前岗位管理的政策,这种情况不被允许。作为一名公务员不在行政单位担任职务,而只是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其岗位应认定为事业单位岗位,也就是说其可以纳入原行政单位的管理对象,但必须占用所担任领导职务的事业单位编制,而不能占用行政单位的公务员编制(行政编制)。所以,此路不通。
2、公务员是否可以在行政单位任职的同时,兼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这种情况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公务员在行政单位所任职务级别等于或高于其在事业单位所任职务级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根据上一级职务兼任下一级职务的有关规定,公务员是可以保留行政编制而直接出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比如,县委组织部分工常务工作的副部长(行政正科级)兼任县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事业正科级),或兼任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事业副科级),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是可以在行政单位任职,保留行政编制的同时,兼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
二是公务员在行政单位所任职务级别低于其在事业单位所任职务级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根据兼任职务的有关规定,是无法保留行政编制的同时,而直接出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比如,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副科级)兼任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正科级),类似的这种兼职,是无法保留行政编,而出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如果非要保留行政编制,那就只能享受行政副科待遇,而无法享受事业正科待遇。
二、办理人事关系调动的情况
这种情况理解起来比较简单,假如一名公务员通过人事关系调动进入事业单位,其公务员身份为随之变为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所以,其直接出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没有问题,但保留原行政编制是不可能的了。
综上所述,公务员能够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情况,只有在公务员行政职务级别等于或高于所任事业单位职务级别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公务员可否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领导?
据我所知,政策不允许,也就是不能。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政策,但须组织决定。只要组织研究通过则可。
▍公务员可否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领导?
是可以的。
单位常有这种情况。保留行政编制,在事业单位挂职。也不占用现单位的编制,履行管理职能。
▍公务员可否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领导?
可以,但必须是兼任。比如,你是县医院的副院长,可以兼任卫健委的党委委员,这样,就可以保留行政编制,还可以任职事业单位。再比如,你是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可以任县高中的校长,这样既可以保留行政编制又可以保留事业领导。
上面所说的兼任行政领导还同时担任事业领导,相对难度较大,通俗一点讲,用群众的话说,既想当官(行政),还想发财(事业职称工资高)。
一般情况下,现在担任事业领导,可以把编制放在行政单位,这样可以保留行政编制,以方便下次提拔调整。比如,你是住建局副局长,提拔到规划局(有的地方为规划中心),这个时候,只要住建局有编制,你可以把编制保留到住建局,反正到哪里都是领工资,单位人也不会有意见。
如果你担任事业单位领导,没有兼任行政领导,也没有把编制保留在行政单位,那就要变成事业编制了,如果你有职称,变成事业身份还是好事,因为现在事业职称工资高,行政只是比事业多车补,单单从工资来说,事业编制工资要相对高一点。
如果你不是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建议你不要放弃行政编制,因为现在从行政调整到事业编制很容易,但是从事业编制调整到行政编制很难的,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是考公务员,二是提拔,任职实职领导两年以上。
▍公务员可否保留行政编制直接任职事业单位的领导?
你好,公务员可以保留身份到事业单位任职,但前提只能是兼职。如果办理了调动手续、成为专职领导,就会变成事业编制。
首先,介绍一下兼职的情况。
这种现象其实是非常普遍的,以公立的重点高中为例,作为一家事业单位,经常出现一把手由当地教育局副局长兼任的情况,有些还会由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兼任。
此时,校长的档案、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原先的机关之中,仍然还是公务员领导干部,仍然还是行政编制,也要兼顾原先的工作。
这种兼职方式其实体现的是组织对该事业单位的重视,是为了方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争取到更多的资源。
当然,作为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主要精力肯定放在事业单位之中,要肩负总责、带好队伍、统揽全局、做好决策。
特别要提醒的是,公务员兼任事业单位领导时只能领取一份工资,不可能享受双重待遇。
其次,介绍一下专职的情况。
如果公务员办理了调动手续、成为事业单位的专职领导,其档案、人事关系就要转移到所在的事业单位中。
而编制的种类是根据单位的类型决定的,例如,党政机关只能设置行政编制、不能设置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只能设置事业编制、不能设置行政编制。
所以,只要人事关系转移到事业单位,该名干部的编制就会从行政编制变成事业编制。
另外,如果调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也是如此。
举个例子,编办的干部调到党校担任副校长后,编办要填写上报一份《公务员退出汇总表》,党校要填写上报一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汇总表》,该名干部要重新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档案之中。
此时,该名干部就从公务员变成了参公管理人员,行政编制自动转变成事业编制。
不过,如果不是处级以上干部,不建议办理调动手续到事业单位任职。
原因很简单,从机关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很容易的,只要你愿意放弃行政编制就可以了;但是,从事业单位调回机关是很难的,需要办理调任手续,要组织考察、党委(党组)开会决定、上报市级以上公务员批准。
现实情况往往是很残酷的,大部分科级及以下干部调到事业单位任职后,都会终老于事业单位之中,“有去无回”。
但对于处级以上干部来说,编制带来的影响逐渐减弱,如果能够提一级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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