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亲手杀过人吗?
▍劳荣枝亲手杀过人吗?
绝对杀过!
被关在笼子里的殷某就是劳荣枝杀的。因为法子英在刚被抓时说过,他当时拿着殷某写给妻子的纸条去拿赎金,如果到了约定时间他没有回来,就让劳把殷某解决掉逃命。
当警察找到殷某时,他已经在前一天死亡了,经鉴定是被勒死的。
据劳和法两人的供词,没有第三人参与,那么只能是劳杀死了殷。
就像法子英还曾经问过律师,一共杀了几个人,虽然最后他都一人揽下了罪名,但还是说明他不知道具体死了多少人,说明人不是他自己杀的。
不管如何,在法作案时,劳肯定都是有参与的,那就是共同作案。
劳一直说自己是无辜被胁迫的,如果她真是被胁迫的,那么在劳被抓后,她为何不自首?
只能说劳就是披着羊皮的恶魔,害死这么多人还不知悔改,一味狡辩推责,简直是蛇蝎心肠。
这样的人一定要严惩,给所有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让受害者得到安息。
▍劳荣枝亲手杀过人吗?
最后一个案子,一个关在笼子里的人是她杀的,法子英作案走之前交代说:“如果到时间我没有回来就杀了他”。两个人共同犯案四年了,一直都是协同作案,没有第三人知晓和参与,屋子里就剩下笼子里的人和她。预定的时间到了,她知道法子英可能被抓,为了不暴露自己,女魔头凶残地杀人灭口,勒死毫无反抗能力的笼中人,从此隐姓埋名大逃亡。
想想她在法庭上的卖惨和杀人时的快速和凶狠,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双面人,不知道她哥哥姐姐哪里来的底气,不停地为她呼吁,你妹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就不是命,什么逻辑!
。
▍劳荣枝亲手杀过人吗?
肯定亲手杀过
现在来看,这个女的求生欲太强了。
而且胆子也太大了。
20多岁的时候就和法子英一起。
咱先不说她杀没杀人,至少她参与了这个杀人的行动。
而且还一个人伴着尸体睡了一夜,只能说是天生的魔鬼。
而且她家一直在求情开脱,不说一句道歉的话,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觉得这家人都是极端冷血自私的人。
而且如果和她本人关系不大的话,那那个男的被抓住的时候,她为啥不立刻去自首呢?
她也知道自己不清白?
一般来讲,作为一个正常守法公民,如果你自身是清白的,为啥要害怕呢,为啥要跑呢?害怕屈打成招?
我看网上说那个男的把所有罪都揽下来了,这个男的对一个人质还这么好?
隔了十几年被抓住了,啥证据都没有了,再来个网红律师,大家一起翻供?
所以上诉也罢,甚至是上诉失败后的申诉也罢,那女人不过是在法律程序里拖时间罢了。
她还能折腾出个啥?她在法官面前的从容神态,压根儿没表露出对他人生命的怜悯和同情。这样冷血残忍的人,还有什么资格活在世上?
再折腾几个回合,都免不了一命归西的结局。
因为老天不容,法律不容。
▍劳荣枝亲手杀过人吗?
绝对杀过!
被害人七个,其中:
熊某,两女人,这三个人排除她,她也许不在现场。
熊某妻女,小木匠,这三人死时,她都在现场,不能排除她没有协助法子英共同实施杀人,但没有证据,按照疑罪从无,算她没杀。
关健是殷某,绝对是劳杀!法刚被抓时交待,他拿着殷写给妻子的字条去拿钱,走时叮嘱劳,如果他在规定时间内没回,就要劳勒死殷赶紧逃,结果法走后就被抓,再没回来。警方找到殷和小木匠,两人均已死亡,法医鉴定殷死于法被抓以后第二天,系被铁丝勒死。劳自己也在一审时说,殷不是法杀就是她杀,没有第三人。这不就说明了,殷是劳所杀的吗?虽然是推理,但结合两人的口供和法医的鉴定互相印证,而且具有排他性,就可以作为确凿证据定性:殷系劳所杀!
当然了,有人说法伏法时,已经包揽了一切罪责,说人都是他杀的,那是因为他得知了劳没有归案,想保护她,反正杀六个和杀七个一样都是个死,也不在乎多殷一个,法才翻供,说他杀了殷以后才去他家拿钱的。两套说词,法庭肯定会采信第一套,因为第一套更符合常情:哪个绑匪也不会没拿到钱先杀人质,而且第一套说词也与法医鉴定殷某死亡时间一致,也与他们之前作的几起案子一致:拿到钱后,撕票——跑路。
综上所述,劳一定杀了人!定性她犯杀人罪,一点也没冤枉她!
▍劳荣枝亲手杀过人吗?
亲手杀人是犯罪,合同他人杀人也是犯罪,不要认为没亲自动手杀人就等于没有杀人,参与(协同、配合)也应是间接性杀性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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