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补偿被抢的人?有何依据?
▍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补偿被抢的人?有何依据?
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太好了,这个和被诈骗了一样,人抓住了没用,钱没了,根本没法补!!
▍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补偿被抢的人?有何依据?
感谢邀请。
抢劫罪,不仅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人身损害也可能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因此抢劫罪是具有双重犯罪属性的暴力犯罪,对双重属性造成的损失应该分别进行处理。被害人因在抢劫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对该损害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犯罪嫌疑人将抢劫到的财物挥霍一空,因该财物已被犯罪嫌疑人占有或非法处置,因此只能请公安机关追缴,追缴以后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是否足额追缴发还,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部分时,应当进行考量。即没有足额返还被害人,刑事处罚会从重处理。目前暂时没有相关法律对尚未足额返还被害人财产由谁进行赔偿,只是作为被告人的量刑情节进行处理。
参考法条:《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补偿被抢的人?有何依据?
您好,谢谢邀请,陈群律师为您解答。
您的问题是:
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补偿被抢的人?有何依据?如果抢劫的人没有能力还钱呢?
您的这个问题提得很尖锐,现实中确实是的,抢劫犯罪者把钱抢来并且花光还坐牢了,这样的情况下他基本上是既没钱也没财物,可能连家庭都没有。
也就是说,被抢的人的财产损失的赔偿路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在刑法中,抢劫罪是在分则的第5章,归于侵犯财产罪。
但其实抢劫罪除了侵犯财产,还让受犯罪侵犯的人惊恐,甚至于受伤或死亡,所以法律对抢劫犯罪的惩处是比较重的。
但法律主要是考虑对抢劫者的惩处,没怎么去考虑被抢人的补偿和救济。
抢劫犯没有能力还钱,这其实不是一个问题,他之所以抢劫往往就是本来就没钱,才铤而走险。
所以,抢劫后,还钱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那么谁去补偿被抢的人?
就看这个抢劫犯罪者本人有没有自有财产、可自由支配的财产,能变现的财产?
如果他现在没有,那他将来出狱以后,可以用他的劳动所得,来补偿被抢的人,这是唯一的,最正当的,最可操作的方法。
当然了,如果犯罪者的家属愿意出钱,愿意为取得受害人对自己亲人的谅解而出钱,是一个可取的办法。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可能性虽有,但比例极低。
一是家属可能并不愿意出钱,因为可能家属对犯罪者的犯罪行为很痛恨,不愿帮他;
二是家属极可能也没钱。
附相关法律条款:
1、《刑法》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6〕2号“七、关于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原则 要妥善处理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工作。审理抢劫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主动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但是,对于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或者被害方生活、医疗陷入困境,被告人与被害方自行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的,民事赔偿情况可作为评价被告人悔罪态度的依据之一,在量刑上酌情予以考虑。”
▍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补偿被抢的人?有何依据?
抢劫是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双重犯罪,既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也可能造成被害人的金钱损失。从公正角度说,不论是人身伤害还是物质上的损失,犯罪人员均应该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但现实中,犯罪分子尤其是暴力犯罪,大多没有能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这个现象也造成了很多被害人人体伤痛和生活困难。
相信我国的法律法规将会进一步完善这方面规定,设想:如果犯罪分子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那么他的劳动能力还在,他在监狱中从事劳动是否可以给与劳动报酬并优先赔偿给被害人?这只是个人观点,相信国家制度层面也会给出解决方案。
另外,有的犯罪行为如扰乱社会秩序扰乱金融秩序等的犯罪行为是没有具体的被害人的,而犯罪分子本身可能也有抚养儿女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些义务并不能因为犯罪而免除,如果他们可以通过劳动拥有一定报酬,履行抚养或者赡养义务,对社会的稳定也有利,而且他出狱后也更能迅速融入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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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途径偿还
抢劫的人把抢来的钱花光后,被警方抓获并坐牢,谁去偿还被抢的人?
在法院刑事判决时,被抢人向法院提起刑事带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后:
第一条途径,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抢劫的人一人犯罪一人担当,不能珠连妻子。也就是抢劫的补偿,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会承认是共同债务。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所说夫妻共同债务,1,共同签名的债务,2,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3,以个人名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4,债权人能够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个人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个人违法犯罪欠下的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抢劫者可从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一半,偿还被抢人的损失。偿还以抢劫者拥有一半财产为限,超过部分,妻自愿用自己的财严给予被抢者偿还,不受限制。
第二条,待抢劫者服刑期满,自食其力,用自己的劳动所得,除留下日常生活之外,做出计划,按月偿还,直至偿还完毕。依据是巜刑法》第二条"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抢劫人把抢来的钱挥霍花光,既不能退赔又不能及时返还。只能用出狱后的劳动所得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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