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是什么原因?
▍误诊是什么原因?
【联系本人从业经历谈误诊问题】本人医疗从业四十余载,自己手上发生过误诊,也见多不少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误诊,总结原因大致如下:一,陷入思维误区,盲目自信。二,存在知识盲区,经验缺乏。三,医疗作风漂浮,疏忽失责。五,设备条件不足,逞强勉强。
误诊会导致误治,轻者延误病情重者造成医源性损害,患者忧医者怕,但却无法杜绝,各级别医院都有误诊,中外概莫能外。根本原因在于人体疾病这种自然现象有其复杂性,诊断作为疾病本质总是隐藏在各种症状现象之后,有时还以假象表现出来,不能做到一目了然一眼看穿。有专家专门研究过这个问题,记得有文献报道西医误诊率平均达30%以上。大多数误诊在临床观察复诊,不同级别医院转诊,治疗效果验证系列过程中得到纠正,防止了医疗损害的出现。也有误诊误治一条道走到黑造成不良后果的。
减少误诊需要医患双方都具有防范意识,医者时刻谦虚谨慎,话不说(写)满。患者对自己身体负责,既要信任医生还要保持必要存疑,主动复诊,感觉不对及时转诊。总之,对疾病的诊断就是对事物本质探究的过程,是在问诊(获取线索)——臆断(初步诊断)——检查检验(求证)——治疗用药(验证)反复进行过程中逐步把握本质(明确诊断)解决问题(治愈疾病)的。
▍误诊是什么原因?
我身边有两个误诊的朋友。
20年前,我表姐发烧不退,到了北京最权威,中国最有名的医院去看病,医生说她感冒了,开了药。
两个月以来她都没换医院,可是,吃了药后就是不退烧。一直低烧。
后来她换了家医院,医生让她去拍片子,拍出来一看是乳腺癌。
随后做了手术,化疗。
两年后,她还是走了。当时刚退休,50出头。
我们科有个同事,老是有点咳嗽,去医院看看,说是肺结核,这就不能上班了,住院,疗养好几年。科里同事去打预防针,生怕传染。
起码3年后,他才确诊,并没有结核,就是气管炎。
当时我都震惊了,告他们去!
几年的工资奖金都没了,过度的治疗不知有没有后遗症。
误诊,可能是医生没有经验,也可能是没有责任心,病人也过度相信了医院,造成了不能挽救的后果。
耽误了,耽误了……我那表姐夫就会说这句话。
误诊了,误诊了……我那同事也这么说。
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如果多去几家医院看看,也许结局不是这样。
▍误诊是什么原因?
医术不精,应回校再实习3-5年。
▍误诊是什么原因?
1.疾病的复杂性;2.医生知识的有限性;3.医生临床经验积累的不足。
1.疾病的复杂超乎我们的认知,遇到一些疑难杂症,有些医生也不一定能都确诊;
2.医师知识的有限性在于医学的分科,内外妇儿各有专攻,非专科的医师看其他科的疾病,虽然有基础知识打底,但仍是不足的;
3.往往高年资的医生临床经验会更丰富一些,因为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都是在不断积累、不断更新的过程。
因此建议,怀疑疾病误诊时,可以多咨询几个医生。但是当医生强调确实是危及生命必须尽快做决定的一些急症,比如心梗,就别犹豫不决。
▍误诊是什么原因?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如果简单地理解,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或者是诊断的错误。
例如将明明无病,诊断成有病;将有明明病,诊断成无病;将明明是甲病,诊断为是乙病,这些都属于误诊的范畴。
误诊的后果,可大可小,小到无大碍的毛病,最后被自愈;大到性命攸关,当场死亡。
那么,误诊是什么原因呢?今天我就和大家伙儿一起,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仅供参考。
误诊自古有之,难以避免、杜绝
世上自有医者以来,应当就有了误诊;也就是说,误诊是临床不可避免,更不可杜绝的医疗过失行为。
哪怕是临床经验再丰富的著名医学专家,也不敢说自己从医以来,从未有过误诊,只是误诊结果的严重性,大小不同而已。
所以,我国对于误诊以及误诊责任的认定标准,既不能光凭患者及其家属说了算;又不能以医生及其医院说了算。
而应当由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的第三方,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说了算。
此外,即使最后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判定为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对患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反过来,当医院向具体责任医生追责时,还要参考误诊疾病的临床误诊率的问题。
因为临床每一种疾病都有误诊率,但有高低不同,误诊率的高低,反映了该疾病本身的复杂性和诊断的难度。
所以,即使临床医生发生了误诊,造成了医疗事故,导致了医院对患者进行赔偿;但是并不能一棍子打死,就认定误诊医生应该受到追责。
临床发生误诊的原因有哪些呢?
属于医疗过错的误诊原因,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责任性误诊;另一类是技术性误诊。
无论是责任性误诊,还是技术性误诊,其性质都属于医疗过失,构成侵权责任,不影响对患者进行侵权赔偿。
所谓的责任性误诊,首先,应当是指临床医生,未能遵照《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医疗行为。
其次,还指医生职业操守不够,缺乏责任心,不负责任而导致的误诊,具体可以有以下8种常见情形。
(1)医生不认真询问病史;
(2)医生不详细进行体格检查;(3)医生不认真分析病情;
(4)医生不根据病情,完整进行项目检查;
(5)医生过于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
(6)医生疏忽大意;
(7)医生主观臆断,不按流程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
(8)接诊的疑难杂症、危重病情,不按流程及时会诊、转诊。
所谓的技术性误诊,是指医生不钻研业务,技术水平低下,与其技术职称不相称,应当可以确诊的疾病而被误诊。
总结:误诊的原因有很多,既有限于当时的医疗技术条件和医生对疾病认知而导致的误诊;又有因医生的责任性和技术性过错,导致的误诊。
其中,因医生的责任性和技术性过错而导致的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应当对患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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