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她是“傻白甜”吗?
▍劳荣枝二审,她是“傻白甜”吗?
好搞笑,提问的人才是“傻白甜”,劳荣枝这种话还值得去质疑?
▍劳荣枝二审,她是“傻白甜”吗?
当然不是傻白甜,她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在推卸责任,毕竟同案犯已经伏法,死无对证。法子英留下的口供也是一直再为劳荣枝开脱,我国法律讲究的是疑罪从无,或者是轻判,感觉死刑的概率很小,判个死缓限制减刑可能性很大[灵光一闪]
▍劳荣枝二审,她是“傻白甜”吗?
我赞成劳荣枝二审她就是“傻白甜”的说法,理由是什么?
在8月18日的下午庭审结束以后,极目新闻记者见到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时,劳声桥对极目记者说,劳荣枝滿脸憔悴,脸色并不好,她精神压力很大。
看起来劳荣枝的家属,给劳荣枝二审聘请的全国大名鼎鼎的刑事案大律师,以前确实是为被判的犯罪死刑嫌疑人挽回来过生命,这次他也会向一审已经判处死刑的劳荣枝,和劳荣枝的所有家属,会胸有成竹的许下大愿,会挽回劳荣枝的性命。
可是作为劳荣枝的二审辨护律师,和她的所有家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劳荣枝二审家属聘请的全国大名鼎鼎的大律师提出来的疑问,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不随心愿,你说劳荣枝的脸色会好看吗?劳荣枝二审不是"傻白甜”是什么?
作为杀人魔头劳荣枝身背七条鲜活的人命,难到还不够格判处死刑吗?
▍劳荣枝二审,她是“傻白甜”吗?
劳荣枝是"女魔头",并非"傻白甜"
很多网友认为,判处劳荣枝死刑需要完整的证据链——
事实上,法子英与劳荣枝杀人案证据齐全,已成铁证,不需要重新审理。法子英已被枪毙,劳荣枝脱逃,一直没有接受审判与惩罚。
劳荣枝案焦点:是共犯还是被胁迫
一审,劳荣枝也供述参与了这些案件,因此司法机关认定劳荣枝属于共犯。
目前的焦点是——
一审时劳荣枝承认参与抢劫和绑架,但否认故意杀人,并称自己是遭到了法子英的胁迫,罪不至死。
控方认为劳荣枝在犯罪过程中,比如参与的绑架案中,将被害人主动骗至犯罪地点,其行为自主性较强,已符合胁从犯作为主犯的工具属性,属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劳荣枝到底是被胁迫,而是同案同谋
先看整个案情——
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情人法子英共谋并分工,由劳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
分析:劳荣枝没有被控制人身自由,如果被法子英胁迫,完全可以在娱乐场所脱逃、报案。
细节一
1999年7月22日,殷建华受劳荣枝邀请前往其出租屋,进入后,被躲在屋内的法子英绑架,并关进了事先准备好的铁笼中。为威胁殷某华,法子英以修窗户为由将“小木匠”陆某明骗至出租屋内,当着殷某华的面将其杀害并藏尸劳荣枝事先购买的冰柜中。
分析:劳荣枝事先购买冰柜,目的很明显,就是藏尸。可见,从谋划到行动,劳荣枝全程参与,两人分工明确,怎么能说是无辜呢?
细节二
证人刘某依然健在。劳荣枝将刘某四肢牢牢捆绑在靠背椅上,时隔二十多年,刘某肩部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留下的伤痕。刘某说我听到坐台小姐(劳荣枝)对持刀男子(法子英)说:"我去找他老婆拿钱,如果一个小时以后我没回来,你就把他杀掉,你自己跑。"持刀男子说了一句:"好。"
分析:劳荣枝老谋深算,一旦事败,就企图杀人灭口,毁尸灭迹!从指挥若定的行为看,也有一种可能是劳荣枝主谋,指使法子英犯下一系列命案。
这是"傻白甜",还是"女魔头",还需要赘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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