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和复员有什么不同?
▍军人退伍和复员有什么不同?
大家好,我是鲁北胖洋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复员军人与退伍军人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入伍时间不同: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2、军队不同:
复员军人是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退伍军人是参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3、意思不同: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4、条件不同:
复员条件为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劳动部、国防部、内务部《关于家居城市在职参军的退伍、复员军人仍应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安置的通知》。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这都是以前的叫法,按现行的政策,服役2.5.8.12.16年退出现役的.服役12.16年不以需要安置工作方式而退出现役的,离开部队的,称之为退伍,35周岁之前的还需要服预备役,授予退出现役时军衔的高一级军衔,而转业,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役满12年及以上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有一种行业转到另一种行业。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本人当兵12年,熟悉部队情况,如有新老兵问题,可以关注私信,一定回复。
▍军人退伍和复员有什么不同?
兔哥回答;这个问本来不复杂,但上网一查,麻烦了,按照网上的解释复员的属于军官,士官等等。这一点也许是新的规定吧!不过兔哥的理解并非有所不同,因为我当兵时是八十年代初期,那时,各地对于军人退出现役的通常有三种习惯性的叫法,首先对应军官的叫转业,这是由政府负责按置工作的,志愿兵通常也称为专业,因为志愿兵也是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则称为复原,退伍,那个时候还真是很少有人称退役的,这是现在的称呼。
当时部队专门解释过复原,退伍,转业的含义,现在把这些统称为退役。下面兔哥说说个人的理解。(一)复员军人,有两个概念,一个是1954年实行兵役制以前的都叫复员军人。我国兵役法规定,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也就是说军人退出现役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当然,随后又有了可以落户到家属的家乡,后来又有了可以异地安置等措施,复员就是这个意思,复员军人并不是单指军官,这个绝对不是,过去是士兵退出现役的代名词。复员是指完成了国家规定的服役期限,或是超期服役,并退出现役的军人,这是复员军人的概念。另一个就是社会上的习惯性的叫法,凡是退出现役的军人都叫复原军人。
(二)退伍军人;退伍军人的概念比较广义,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没有服役期限的限制,例如,因故没有服满兵役而退出现役的军人,这里面包含其它的意思(略……)。这是退伍军人的本义。需要说明白一点,对于退伍,和复员在民间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按照习惯性的称呼为主,例如,我们这里通常对士兵退出现役的,统称为复员军人,而其它的地方又统称为退伍军人,但都泛指士兵退出现役的,对于军官退出现役的普遍的称为转业。
其实以上也是一种习惯性的称呼,因为军官回来有事做,而且都是干部待遇,因此,只是换了一个工作性质,所以才被称呼为转业。而士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是需要在回到家乡,所以就叫复员了,有“复原”的意思。退伍则是把退出现役的士兵的一个习惯性统称,“复员兵”,“退伍兵”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最起码社会上是这样理解的。但两者还真不同,区别就在于退伍的方式上。现在把这些都整合了,统称为退役军人,但在民间依然如故。
以上是兔哥个人的观点,大家谈谈个自的看法,相互学习,欢迎关注兔哥。图片来源网络。
▍军人退伍和复员有什么不同?
复员是复员,退伍是退伍,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特别打着时代的印痕,至今不能混淆。复员是指军队干部和志愿兵(包括1988年实行士官制度后可以享受安置的士官),经过上级批复同意,回乡从事工作和生产劳动的人员; 退伍则特指现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退出了部队战斗序列。根据复员工作规定、《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和《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凡享受退役安置条件的部队干部、士官(志愿兵),退出现役称为复员,主要指的是可以享受一定待遇的部队人员。退伍士兵,则本着哪里来,加哪里去的原则,部队把人员和档案交由地方人武部,即完成了工作交接。
想得脑仁疼
仅从字面上扣,如果不熟悉部队复员和退伍工作的基本历史,往往就望文生义,发生理解上的歧义。按1954年的复员决定,没有了战争,部队开始大幅精裁,根据他们在部队贡献大小,考虑个人职务、年龄和文化等原因,给予不同的安置条件,复员二字就是从此开始的,以后再经过干部转业和志愿兵安置的沿续称谓,即固化了此一概念,成为特指。退伍也从而成为义务兵退役的特指。二者基本在专业之士那里不会混淆。部队从此把干部转业和士兵退伍,合在一起,称为复退工作,等于说,是两项工作。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士官(志愿兵)的复员工作,是和义务兵退伍一并进行的。
理解很简单
干部退役称复员,士兵退役称退伍,只不过,复员者包括以前的志愿兵,现在称为士官。可以统称为退役,这样就比较简单了。汉字有特定之意,前者意在一个复字,得到批准和批复以后,才能退役的人员;后者指的是队伍中的一员,在军队,横排为队,纵排为伍,合称队伍,称为部队专有名词,现在加以沿续,称谓我们可爱的士兵,不也挺形象的吗?
▍军人退伍和复员有什么不同?
退伍,也称退役。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收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了定期征兵,退役制度。
复员,是指战争结束后,国家的武装力量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由战时状态转入平时状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志愿兵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到参军的地方参加生产或工作,这些退出现役的军人统称复员军人。
那么,退伍和复员的不同和区别在于:军人从部队退伍回到地方,可以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自主择业。而复员回到地方后,当地政府根据其本人意愿,给予妥善安置。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全民国防观念的不断增强,人民对子弟兵的无限拥戴。现在的士兵退伍回到当地,本地的各级党委,政府都很重视,对他们在回到地方后的继续学习,生活,工作等等方面,都有一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相信我们许多的退伍士兵,回到地方后都能保持在部队的优良传统,做到退伍不退色。
▍军人退伍和复员有什么不同?
看到对此问题的回答多种多样,结合自己掌握的相关资料,谈谈个人的理解。笼统地说,二者区别在于,国家实施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部队工作退役或持复员证件到地方工作的人员,统称为复员;而实施义务兵役制后退役的士兵称为退伍。
详细的,请听我慢慢道来。
国家政策规定,1954年12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也就是说,从革命战争年代到义务兵役制试行前,只有志愿兵一种兵,从入伍参军开始,一直战斗到新中国成立。这些人员在建国后要离开部队到地方上工作和生活,复员是对他们的专业称谓。从某种意义上说,复员也已经成为历史名词。
义务兵役制实施以后,退伍和转业统称为退役(退出兵役的意思),其中士兵退役叫退伍,而军官包括后来的技术士兵、志愿兵和士官退役叫转业。退伍和转业的区别在于,退伍后国家只发退伍费不安排工作,而转业后国家除给予一定的转业费用外还给予安排工作。近来还试行了干部转业可选择自主择业,国家给予一次性费用贴补和政策支撑。
以上就是本人对复员和退伍概念区别的理解和认识,有不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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