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是可以撤销的
《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形的刑事案件立案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1.过失犯罪,刑法明确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的过失不负刑事责任。已经刑事案件立案的,应当撤销。
2.既不是故意犯罪,又不是过失犯罪,是客观意外事件。已按刑事案件立案的,应当撤销。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8类严重犯罪以外犯罪,已刑事案件立案的,比如盗窃罪或者其他犯罪应当撤销。
4.对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严重,情节恶劣,报最高检察院核准的以外其他犯罪,已刑事案件立案的,比如强奸罪,强奸妇女或者强奸幼女应当撤销。
5.对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所犯的罪,经法定程序确定确实是精神病发作的,已刑事案件立案的,应当撤销。
6.对正当防卫的人,已按刑事案件立案的,应当撤销。
7.对紧急避险的人,已按刑事案件立案的,应当撤销。
8.犯罪超过期限不再追诉的。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检公三机关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9.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
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比如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虐待家庭成员的。没能力告诉的除外。
侵占罪,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12.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立案要走哪些程序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三、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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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可以,因为公安也有抓错人的可能,撤案就是一个纠错的方式。
一、在侦查阶段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撤销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审理阶段发现不构成犯罪的,法院作出无罪判决。至于撤案的难度,越到后面的阶段越难,因为越到后面证据越充足。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做无罪判决前,一般会与检察机关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法院建议检察机关做撤诉处理,撤诉后,检察机关则退回侦查机关做撤案处理。
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本人亲自办理过的黄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成功争取到公安撤销刑事案件,改为行政处罚。
四、本人亲自办理的史某涉嫌非法购买枪支案,成功争取到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免除刑事处罚,依法不予起诉。
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批准,不予立案。
六、综上,能否撤销案件,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的,复杂案件还需要内部开会讨论,最后由负责人批准。一般撤案的都是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或者证据不足、达不到犯罪构成的要件,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就需要律师为你辩护了,辩护工作从你被抓时就可以开展,而不是等到法院开庭才开展。如果案件情节严重、证据确实充分的,一般不会撤案,但可以请律师帮你争取轻判轻罚,这个就要看案件具体情况了。现在是法治社会,遇到事情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少走弯路。
▍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首先,刑事案件立案后肯定还能撤销案件,为什么?相对于刑事拘留、逮捕、起诉以至于审判,立案的标准很低,就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本单位管辖。
第二,现在公安部要求有案必立,对于一些传统刑事犯罪,比如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好判断,但对于其它刑事犯罪有没有犯罪事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受害人来报案,只要稍有嫌疑,就予以立案,因此立案标准的降低导致撤案空间增大。
第三,关于撤案的情形,刑事诉讼法以前是十五条,现在是十六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在刑事实务中,撤案较多的一是故意伤害案件,经过再次鉴定,伤情不属于轻伤以上,自然不构成刑事案件。二是交通肇事,事故再次认定,不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三是危险驾驶再次鉴定,血醇浓度80以下。四是经济案件,最终认定属于经济纠纷。五是熟人之间的强奸案件,经过检察院和法院认定不熟悉强奸。大体就是这几类。
总之,案件立起来符合条件就可以撤案,立案条件虽然低,也要严格把关,既要打击犯罪也不能冤枉好人,更不能借立案插手经济纠纷。
▍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你好,这个问题我们从两个层面来解答。
从当事人层面来看
除了少数一部分自诉案件以外,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报案人一旦报了案,司法机关如果已经立为刑事案件,就属于国家公权主导的范畴,报案人即使撤回报案或者控诉,也并不能起到撤销案件的效果。
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当事人报了案,司法机关立了刑事案件,把对方当事人抓获了,然后嫌疑人迫于压力委托亲属与对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了和解。
此时,一些当事人往往会误认为,只要双方没有意见了,报案一方去撤回报案或者控诉,就可以把人放出来结案了。
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国家公权力,不是作为一方用来在谈判中给对方施压的筹码,也不是可以用来作交易的,如果确实触犯了刑律,即使当事人和解了,法律该制裁的还是要依法制裁。
只是,如果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这一个情节,可能会在量刑中给予酌情考虑。
因此,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和解或者撤回控诉,一般不发生撤销案件的效果。
从司法机关的层面来看
对于符合条件的一些案件,司法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是有可能的,司法实践中也是存在的。
比如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发现案件尚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者发现证据不足等,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的时候,如果发现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或者证据不足等不批捕,一般也会作为撤销案件处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者认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时候检察院已经起诉到法院,在开庭前或者开庭以后尚未判决前,也有可能会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撤回起诉等等,这些都会起到撤销案件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人没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
在人民法院判决前撤销案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属于无罪之身。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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