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将另一个砍伤,伤者还在医院,砍人者不到一天就被保释了,合理合法吗?
▍┭一方将另一个砍伤,伤者还在医院,砍人者不到一天就被保释了,合理合法吗?
一方将另一方砍伤,伤者在医院,砍人的不到一天就保释了,是否合理,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首先,纠正你一个错误用语,现在没有保释这种说法,这个可能是西方司法制度的产物,我们没有保释这种说法,只有取保候审或者保外就医等等。
一方把另一方砍伤了,这个情节确实恶劣,但是否是犯罪行为,还要看伤者的情况,另外再结合违法行为的故意,才能确定未遂或者中止,否则只能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罚。
无论如何,有关部门都要立案,要么是刑事案件,要么是治安案件,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调解的问题。就像你说的住院了,施暴者也抓到了,首先要确定伤者的情况,看能否认定轻伤二级以上,再征求伤者意见,是验伤还是和解,这个时候行为人一般都会被拘留的。
如果想和解,钱到位,放人,你还继续治疗。如果不想和解,那就得按照法定程序走,先鉴定,轻伤二级以上立刑事案件,否则治安案件,治安处罚,罚款拘留,赔偿问题走民事诉讼。仅此而已。
至于你说的,你还在住院,对方就放了,这个有点不正常,你还要盯紧办案人员,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如果对方已经赔偿到位了,放了也正常。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一方将另一个砍伤,伤者还在医院,砍人者不到一天就被保释了,合理合法吗?
估计你说的这个保释是取保候审吧,那就没什么
不要误解成保释,貌似就和这个事情彻底脱离了关系,就为所欲为,想怎么就怎么,并不是这样的。
而是首先我国询问扣留本来就有一个时间限制,通俗来说就是为了维护大家的权益,避免你被警方一直扣着,然后到法院判决那天,这个时间会更长,毕竟准备材料,鉴定伤情需要时间,法院每天很多案件,也需要根据顺序。
因此,对于一些情况不是很严重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的,就取保候审。
顾名思义就是,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判,最终依据判决结果,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再说回本案,本案被砍伤,但是砍人的人最终会被定罪成什么样的处罚,除了情节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伤情鉴定,比如如果是轻伤以上,就是故意伤害,如果不是,可能就仅仅只能治安拘留处罚。
而如果在调查中发现,随意砍人还有其他情节那么可能又会是寻衅滋事罪。
而伤情鉴定这些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什么没有关押而允许取保候审,我前面也说过,这不过是正常的规定而已。
那么作为伤者家属应该怎么办呢?
保留好就医的各种单据,然后可以询问相关办案警方,该事情的处理进度,比如最终是不是刑案等。
然后可以根据情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自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的赔偿。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的确是无故被对方砍伤,对方至少都会被行政拘留,并且是绝对的会面临民事赔偿的。
所以好好养病,准备好证据吧。
▍❑一方将另一个砍伤,伤者还在医院,砍人者不到一天就被保释了,合理合法吗?
这问题简单。有权有后台的警方可以放了,理由是等待伤情鉴定后再做处理。没钱没势的就安心在看守所等处理结果吧。总之,警方说了算,没鉴定结果前放与不放都不违规。
▍♘一方将另一个砍伤,伤者还在医院,砍人者不到一天就被保释了,合理合法吗?
这不是保释!
此类问题常常引来民众对办案民警的不理解,甚至会产生“人家有关系”之类的胡乱猜测,这是误解,误解,误解!
殴打他人(砍伤他人),对加害者的处罚必须依靠“伤情鉴定”的结论予以处罚。当然,如果受害者的伤情明显构成轻伤以上,也可以对加害者先行刑事拘留。
关键是,出具伤情鉴定往往要考虑器官功能伤情,而器官功能伤需要结合治疗后的恢复情况才能得出。
在法医对伤情拿捏不准时,特别是在“轻微伤”和“轻伤”之间无法马上鉴定时,就需要等待一定时间(伤情恢复)方能得出结论,这符合司法鉴定程序。
这个等待有时七天,有时三个月甚至更长。这期间,民警对加害人询问后只能放人,否则无法作出处理。
因为,如果按照轻微伤处罚,就只能作出行政处理,那万一将来伤情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怎么办?而构成轻伤二级以上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了。对同一违法、犯罪行为,又不允许二次处罚,反之亦然。
▍┠一方将另一个砍伤,伤者还在医院,砍人者不到一天就被保释了,合理合法吗?
一方奖励一个人砍伤者还在医院里住着看人的人却大摇大摆的被放了。在我们的这个问题中说的是保释。我觉得现在哪有保释的这一说法,我觉得应该砍得这个伤者不是太严重吧,如果说就是两个人打架,后果也不太严重,我想检查也是想把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先让那个打人的人回到家里。然后警察会在这个打人和被打者两者之间进行协调,也就是进行调节。这种方式我还觉得是挺好的一种,因为受害者必定是受到了伤害,承受着伤痛带来的痛苦。
那么,警察就有必要要求砍人的那个承担人家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切费用。如果说这个砍人的被抓进拘留所以后,就是那种死猪不怕开水烫,认判不认赔的人,可能对受伤的人也不是一个什么好的结果。因此还是协商解决调节比较好。因为双方和解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警察能够把砍人的那个放回到家里,这也是给砍人的那个行凶者提供了一个向受害者赔偿,赔礼道歉的机会。
如果得到受害一方的谅解书,警察也会根据受伤的情节不严重进行调节。这种方式真的非常好,所以说受害者不要质疑警察的办案方式。应该冷静下来跟伤人的考虑一下怎样的赔偿就好。警察这样做,我觉得也是根据伤者的情况不严重,才敢这样做的,不然构成伤害是谁也不敢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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