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打家劫舍,陷害吃人肉。这部书给人的启示意义是什么?
▍❆《水浒传》打家劫舍,陷害吃人肉。这部书给人的启示意义是什么?
启示就是别个嗯黑社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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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宣扬打家劫舍、陷害、吃人肉。这部书给我们的启示意义是这些与人民大众为敌的人,纠合在一起,没什么好下场。作品偏离了历史上宋江起义的方向。
一、《水浒传》里,“好汉”们打家劫舍,是站在人民大众的对立面,追求自身享乐。
无论是清风山的燕顺、王英、郑天寿,桃花山的周通、李忠,少华山的朱武、陈达、杨春,还是二龙山的鲁智深、杨志、武松,占山为王,所打的旗号都是“打家劫舍,杀富济贫”。
“各路好汉”聚集在梁山泊,跟各自为王并无区别。无非宋江在梁山上树了个“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但宋江心目中的“天”,是皇帝,说穿了,就是替皇帝、替朝廷欺压百姓而已!
但水泊梁山也好,合并前的其他山头也好,“打家劫舍”有之,“杀富”有之,“济贫”二字则是说说而已,甚至连说也懒得说。
梁山“好汉“们打家劫舍抢夺来的财物,是用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抢夺得多了,便“论秤分金银”。以满足自身的享乐罢了!
梁山泊周边的祝家庄百姓,其实就是不堪其苦,奋起自卫。结果牵连扈家庄、李家庄都被梁山泊“烧成一片白地”。
梁山泊一百八将的存在,是周边百姓的噩梦!
二、以陷害的手段,赚他人落草,从而扩充势力,于事无补。
陷害他人,是宋江惯用的手法。
早在清风山,宋江就伙同花荣等人假装秦明,把青州城外烧成一片瓦砾场,百姓死伤无算。
青州知府杀了秦明的妻子,把人头挂在城头上示众。弄得秦明无路可走,只好投降了宋江。
秦明是青州兵马总管兼指挥司统制,有体制内较高的军衔。不是出于无奈,他是不可能落草为寇的。他也不可能真心做卑猥小吏宋江的走狗,任凭宋江驱使。他支持宋江的招安决策,正是寄希望于重回朝廷体制。
宋江在打祝家庄前,就说要赚李家庄李应上山。为的是看中了李应的家财。
宋江三打祝家庄过程中,虽然李应与祝家庄交恶,但他却毫不犹豫地拒绝落草梁山。
宋江打下祝家庄后,李应更是对宋江邀请入伙不予理睬,避而不见。
宋江、吴用商定了派人假冒郓州知府,以李应私通梁山贼寇的罪名,把李应、杜兴绑缚州府。梁山泊人马中途把二人劫上梁山。并把李家庄一把火夷为平地。李应无处容身,只得上了梁山。
李应上梁山,无疑也是因为宋江的构陷。
李应不仅不愿落草,对投降朝廷“封妻荫子光耀门楣”也没什么兴趣。平定江南以后,他“推称风瘫,纳还官诰”,依旧回乡做了平民。
假如宋江不搞招安,与朝廷分庭抗礼,李应好端端的团团富家翁,也对做反贼没什么兴趣。
卢俊义是宋江指使吴用以藏头反诗逼上梁山的一个呆瓜。
但卢俊义富甲天下,再呆也不至于呆到泼天的家财不要,到仅一洼之水的梁山泊当什么副寨主。
卢俊义“躲避血光之灾”,经过梁山泊时,他在太平车上插上旗帜,上书:“慷慨北京卢俊义,远驮货物离乡地。一心只要捉强人,那时方表男儿志!”
卢俊义的“男儿志”是要捉住梁山泊这伙“强人”,而不是入伙梁山泊。
富绝、俊绝、武功高绝的卢俊义,充其量只能做宋江的一个牵线木偶,无论如何做不到不与宋江集团离心离德。
朱仝私放雷横,刺配沧州牢城。但并未受一日牢狱之灾,沧州知府把自己爱惜得“如金似玉”,四岁的小衙内,让朱仝陪伴玩耍。
为逼迫朱仝上梁山,李逵得“宋公明哥哥将令分付”,把沧州知府年方四岁的小衙内,一斧头劈成两半。手段之毒辣令人发指!
《水浒传》中,朱仝说:“若有黑旋风时,我死也不上山去!” 黑旋风李逵,其实无非是宋江手里的一把刀而已。斧劈四岁小儿,全是宋江主意!
义气深重的朱仝,静夜思之,他对得起沧州知府么?特别是对得起沧州知府四岁的小衙内么? 他亲口所说的“(宋江)忒毒些个!”几个字将会陪伴他一生!
…… ……
以构陷的手段逼人落草,形同逼良为娼。不可能真正征服人心,秦明等人屈从于宋江,但同床异梦,貌合神离。若有风吹草动,同室操戈的情况难免不会发生,集团内部分崩离析也不无可能!
三、司空见惯的吃人肉的情况,让《水浒传》坠入了魔道。“英雄好汉”们与妖怪无异。
吃人肉,在《水浒传》里比比皆是。
梁山泊元老朱贵,开个招揽“好汉”的酒店。“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用蒙汗药麻翻,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
羓子,就是腊肉。也就是把人肉做成腊肉。
宋江路过清风山,被占山为王的燕顺、王英、郑天寿的喽啰捉住。小喽啰商量:“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报。等大王酒醒时,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
看来山贼们把人肉心肝做醒酒汤,吃新鲜人肉,如同我们当代人用鱼和嫩豆腐解酒,吃新鲜猪肉、羊肉一样稀松平常,不足为怪。
十字坡张青、孙二娘夫妇开店卖人肉馒头。过往客人们说:“大树十字坡,客人从此过,肥的做馒头,瘦的去填河。” 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武松和押送的差人,对火工说:“那两个做水牛肉卖,这个肥的做黄牛肉卖!” 人肉就是牛肉!
揭阳岭李立,与李俊结成一党,为害一方。李立的主业和张青、孙二娘一样,杀人害命做人肉馒头。宋江就险些做了李立案板上的肉。
…… ……
《水浒传》开宗明义,第一回《洪太尉误走妖魔》:“一声响亮过处,只见一道黑气,从穴里滚将起来,掀塌了半个殿角。那道黑气直冲上半天里,空中散作百十道金光,望四面八方去了。”
想来,一百零八将的确是吃人肉喝人血的妖魔鬼怪转世!
四、《水浒传》偏离了历史上宋江起义的方向。没什么好下场。
历史上的宋江起义,是北宋末年朝政腐败,对外献币乞和,对内恣意搜刮,农民苦于繁重赋税盘剥,致流离失所。宋朝廷为解决财政困难,宣布将整个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为“公有”,规定百姓凡入湖捕鱼、采藕、割蒲,都要依船只大小课以重税。对违规犯禁者,以盗贼论处,
贫苦的农民与渔民交不起重税,铤而走险,揭竿起义,杀官造反,劫富济贫,矛头直指宋朝廷。
一句话,历史上的宋江起义是为灾难深重的穷苦百姓谋出路!虽然最后起义失败,但打击了宋末黑暗统治,是为穷苦百姓呐喊!
虽然《水浒传》扩大了宋江起义的规模,有血有肉地刻画了人物形象,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戏剧性场面。
但归根结底,《水浒传》是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打家劫舍,追求享乐;插圈弄套,造谋布穽,逼人入伙,不惜杀戮无辜百姓,草菅人命,收罗党羽扩充势力。从而构建了一个吃人肉喝人血的鬼蜮世界!
从宋江伙同一群吃人肉喝人血的恶魔,与人民为敌,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逼人入伙做贼。归纳起来,比如把青州城外数百户人家烧成一片瓦砾,把扈家庄、李家庄烧成一片白地,把四岁孩童劈成两半,把秦明、卢俊义等人弄得家破人亡,有家难回,有国难投…… 宋江比之奸臣高俅、蔡京更令人不齿!穷凶极恶!
朝廷招安后,宋江被毒死,罪有应得,死有余辜!假如梁山泊没有被朝廷招安,宋江、吴用为首的恶魔也必然没有好下场!同室操戈,分崩离析之时,就是他们恶贯满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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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人在上世纪70年代早已作了回答,去读一读吧,他老人家比谁讲的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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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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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庵在创作《水浒传》时,面临着很多社会和伦理问题。这部书的主角毕竟是一群梁山匪寇,你不能把他们写得太好,写得太好太善良了,就会与我们的主流价值观相冲突,就会引发不满:
如果他们都是好人,而这些人却又纷纷落草,那朝廷又算什么呢?
更何况,这也与现实情况不符。事实上,那些落草为寇的好汉们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人。
既如此,那么施耐庵就必定要将这批人写得“坏”一些;既然要“坏”,那么“一般坏”与“很坏”之间的差别就不是那么大,所以书中诸如“打家劫舍、陷害吃人肉”,灭门之类的事情便时有发生了
——其实,施耐庵对于好汉们“坏”的程度,进行了一定控制,比如书中对于女性的伤害是“有杀无辱”,从来都是让她们痛痛快快地去死,不会说是先辱再杀;凌辱女性的场面则几乎没有;针对孩子,也仅有李逵杀小衙内一例。
施耐庵创作这么一部作品,绝非突显坏人们的恶,而更多的是在展现普通大众生活中的无奈、辛酸、“被逼上梁山”……及至梁山“招安”,事实上都是在劝人重回正常社会,正如金圣叹品评时所说,“切莫为作者骗过”。
具体启示意义有很多,笔者暂列如下四端:
一、人到中年不如狗,切记戒急用忍,莫把好人往死里逼!
林冲原本生活得很幸福,人到中年的他,有一个好工作(“八十万禁军教头”),有 一个好妻子张氏。林冲既爱自己的工作,更爱自己的妻子,并且愿意为此而忍耐,这便是他之所以在“误入白虎堂”被高俅陷害后,仍愿意蒙冤刺配沧州的原因所在。
有人说林冲窝囊,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中年人,有哪个不是他这个样子的呢?他能去刺杀高俅吗?显然,如此一来便是刺杀朝廷命官,必是死路一条。自己今天刺配沧州,忍耐一下,未来赶上朝廷赦免,还是可以安然回来,夫妻团聚的。
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林冲为了自己的小家,为了妻子张氏而选择了忍耐,这其实是非常有情有意的。
林冲委屈求全,怎奈高俅一方将他往死里逼!先是在野猪林安排押送公人董超、薛霸结果他性命,又是火烧大军草料场,欲置其死地。常言道:“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林冲也只得发狠,结果了差拨、陆虞候、富安三人性命,自己也因而上到梁山之上……
林冲上了梁山,而高衙内却并未因此而捡到任何便宜,张氏没睡到,却逼到其上吊自杀,彻底断了念想,而自己也染上了“相思病”而未愈。真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回头看,又何必把林冲往死里逼呢?
林冲是被男人逼,而宋江则是被女人欺负。
宋江是个大善人,在担任郓城县押司期间就乐善好施,做过不少好事,比如他救助了在此逃难的阎婆母女。出于报恩,阎婆将女儿阎婆惜许与他为妻。此时的宋江三十多岁,而婆惜才一十八岁,正是一个女人欲求十分强烈的时候。
而宋江“是个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又无法在生理上满足婆惜的欲求,“因此不中婆惜的意”,以致其出轨了“后司贴书”张文远。就此,宋江表示理解,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想着以后顺水推舟成全他两人得了。
谁料想,出了变故!阎婆惜拿到了晁盖给的“招文袋”后,以此要挟宋江——“招文袋”里有封书信,其上记载有宋晁二人的交往信息,很容易成为“宋江勾结梁山贼寇”的罪证。故,对宋江来说,这是牵涉到身家性命的东东。
于是阎婆惜要宋江答应三件事:一是任由其改嫁张文远;二是自己的用度虽都是宋江供应的,却不许他日后来讨;三是“将晁盖给的一百两金子”给她。这三件事宋江都答应了,只是这一百两金子,手上没现成的,筹到以后才能给她。
未成想,阎婆惜竟在金子上不依不饶起来,硬要宋江马上给钱才肯归还“招文袋”。宋江被逼到不行,盛怒之下,拿刀捅死了她……
事后想来,阎婆惜出轨本就错在前面,现在竟借此相挟,真真是逼到宋江过份了。没把宋江逼死,反倒是丢了自己的性命,真的就不值了。
二、无论法律多么不公,都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高俅身为“三公”之一,位高权重,要把林冲往死里治,还不是小菜一碟?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林冲必死无疑时,却冒出一个孔目孙定,“只要救人性命”,一力与开封府维持,救下了林冲性命;
武松为张都监陷害而入大牢,本以为是死局,却冒出来一个叶孔目,一力救下武松性命……诸多梁山好汉遭遇官司时,偏偏有人站出来维护公平正义。施耐庵如此写,就是要你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而不致对社会失去信心。这也是比较积极的一面。
三、“色字头上一把刀”,特别是女性,不要轻易尝试出轨的滋味。
水浒中四大出轨女,均无好下场:阎婆惜被丈夫宋江刺死;潘金莲出轨西门庆,结果被小叔子武松杀害;潘巧云出轨感恩寺小和尚裴如海,结果被丈夫杨雄杀害;贾氏出轨李固,结果被丈夫卢俊义杀害。
出轨本身就会对家庭的另一半造成伤害,而其间又夹杂着重重阴谋诡计,是很难有善果的。
就此,可能有朋友会说,这里怎么只要求女性,男性呢?事实上,这四大出轨女的丈夫多是本份之人(比如潘金莲之夫武大郎、潘巧云之夫杨雄),并没有在外边乱搞男女关系。
是以,这种要求并不过分。
四、男人们之间的相处之道,要讲一个“义”字。
纵观梁山好汉们之间的相处之道,无非一个“义”字,比如鲁智深为保林冲周全,千里护送其至沧州;比如尽管很多人不满宋江的招安方案,但义字当先,竟没有一个兄弟背弃梁山而去的,甚至于为完成兄弟之义,李逵被宋江毒死而无怨,吴用、花荣甘愿自缢在宋江坟前,死后也要追随哥哥。
那你说这种义利观正不正确呢?
笔者觉得,问题不大,我们现代社会人的交往,不也应以“义”为主吗?而若是都以“利”为主,则会导致很多社会乱象。
总之,水浒并非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部完完全全的“黑书”,而是有他积极的社会启示意义存在的,并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
大家以为然否?
参考:《水浒传》
(网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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