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是真实存在的事实吗?如果是,那么一定有案件记录,也一定有判决。
以司法机构的判决为准。
在这里白费口舌,毫无意义,而且在网上公开出银行的洋相,不是正经行为。
▍❤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银行有责任。。是这样的如果柜台没跟你说请点验请收好这句话,银行就算是没有尽到提醒责任。何况你没有碰到钱。不过你需要走司法程序,因为规章里出了高柜柜台窗口的钱就不属于银行了,这件事属于民事赔偿就算是银行想赔付也必须经历这一步,柜员个人掏腰包除外。
你可以这么理解在银行营业室被抢劫,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不经历司法程序钱是出不来的。所以你要做的首先是报警立案,而不是第一时间去找银行理论。放心银行会很积极的配合警察调查的,否则分管行长别想干了。这里有一个例外,如果你取得钱不多可以尝试跟营业厅网点经理反应,少量的钱柜员会自掏腰包的(说实话银行一线员工不好干,现在不管什么事只要和顾客有冲突基本上都会算员工的错,就算错在银行的制度,柜员不得不这样做但是该怎么处罚是不会变的)。钱数比较多的话就配合警察侦查立案吧,如警察无法追回直接走司法程序,这种事情银行会配合你的。
最后,柜员给了你钱并提醒你请收好之后记得千万先清点并装好,大额现金你也可以要求保安人员送你到车上,你能大额提现肯定也是vip客户了这点小事不会有问题的。别去尝试直接这样做,因为某种意义上你也有自己保护资金的义务,扯皮对谁都不好。
▍☢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是银行的责任了。
先看看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般来讲,银行的营业场所都配有专职保安,柜员也有一些类似狼牙棒辣椒水一类的防卫武器。银行有责任确保到银行取款的客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果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说明银行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当然了,将来歹徒抓住,银行可以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相关损失。
▍❏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如今科技发达,监控无所不在,银行安保措施比较强,又有便捷的110报警系统,发生这类风险案件的情况的概率非常低。
假如发生了,是银行的责任么?
先表明我的态度:银行有责任!
银行本身属于高风险的行业之一,经营货币为主,犯罪风险性高。但是在我看来,无论客户去银行办理什么样的业务,只要走进银行的营业场所,就与银行之间建立了契约。
所以银行本身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必须为客户提供安全舒适的业务办理环境。
虽然我们在银行取钱,银行遵循先记账后付款的方式,钱递出柜台,这笔钱已经被银行计入系统,已经支付给客户。银行虽然操作合规,但是提供的营业场所未能为客户提供安全的业务环境,更别说是“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走”。
其实自客户走进银行那一刻就与银行间建立了合同,只要未走出银行,与银行间的合同还没结束。银行有义务为客户提供安全的业务环境。如果在银行营业场所内客户现金被抢劫,银行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承担相应的过失。
实际在银行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比如客户在银行内跌倒,甚至被抢劫,法院判决银行都需要为客户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司法还会把偶然关系当成法律上的原因关系。其实法律更多的是保护我们弱势群体的权益,无论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银行都站在了真实“弱势”的一方,银行所谓的“离柜概不负责”无法作为银行规避客户在其营业场所发生风险的理由,所以银行必须为客户损失负责。
其实大部分情况下,银行在为客户办理完业务以后,尤其是取款业务后,都会提醒客户注意点清现金,如果数额较大的,有些银行会为客户提供送款上门服务,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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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取款,钱刚递出来自己还没拿就被抢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银行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依交付判断。货币是特殊的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的转移,交付之前的风险由银行承担。钱还有拿,说明没有完成交付,判断动产的交付以验收完毕为标准,因此,以交付判断,银行承担货币被抢的风险。依场所判断。银行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其有保障客户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即使完成了货币的交付,只要取款人还在银行的取款场所,银行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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