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要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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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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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需要支付工资的公司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需要缴纳营业税、个税、城建税等及其他地方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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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劳务报酬要交哪些税?
我的回答如下:
个人提供劳务报酬,到底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增值税交不交?当然要交,《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而这里的个人,指的就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可以理解为非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
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征收率就是3%。
那有没有免税政策呢?我们都知道,现在对小微企业增值税都有很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那自然人是否享受呢?按照目前实践情况来看,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是没法比照小微享受免税的。其他个人,一般都是指的按次(日)纳税的非固定业户。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实践中,基本各地税务局都是取500每次来判断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缴纳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超过500,那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未超过,就不需要缴纳。
比如,这张发票,含税价格6000,实际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6000/(1+3%)*3%=174.76元。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是并入综合所得交税。所谓综合所得,就是指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是和工资薪金适用一个税率表,合并一起算个税所得税的。
比如小李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24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每月为2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
那么小李2019一共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0000×12+(6000/1.03)×(1-20%)=124660.19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24660.19-60000-(2240×12)-(2000×12)=13780.19元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3780.19×3%=413.41元
当然,上述都是按年度算出来小李应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这并不是年底一次性交,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工资薪金我们都很清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比如本案例中,小李的工资薪金平时累计就预扣了273.6元。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累计预扣税额=9120*3%=273.6
但是劳务报酬如何扣个税,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之前,一般自然人在代开发票时候,税务局会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个人所得税。
但是,其实按照规定,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本质是应该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公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目前基本各地税务局在代开发票时候,属于劳务报酬的都不会在扣个人所得税了,在发票备注栏会统一备注:由支付方预扣预缴)
那么支付方应该在个税申报系统按照劳务报酬数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算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6000/1.03)×(1-20%)=4660.19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660.19×20%=932.04元
所以,小李个税所得税汇算时候还需要退税
=413.41-(273.6+932.04)=792.23
由于劳务报酬的预扣由于还是平移的原来的20%-40%的税率表,所以势必导致年末汇算时候预缴的比汇算的多而形成退税,所以取得劳务报酬的个人一定要注意这点。
三、城建税
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小李取得了6000的劳务报酬,实际缴纳增值税6000/(1+3%)*3%=174.76元。
那么城建税就应该是174.76*0.07=12.23元。
但是按照财税〔2019〕13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然人是天然小规模纳税人,也能享受此政策,而目前各省出台的政策都是按50%最高幅度减免。
所以小李实际缴纳城建税=12.23/2=6.12
四、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
按照财税[2016]12号,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正常情况,教育费附加=174.76*3%,地方教育费附加=174.76*2%,目前也有多地执行的财税2016年12号文,对于满足条件免征。
五、印花税
印花税按照相应的税目计征即可,如果不属于印花税税目范围的行为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企业支付劳务报酬,并非取得发票就万事大吉了
看完上面内容,就有朋友疑问了:支付方代扣代缴到底怎么做呢?自己从来没有代扣过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如何操作?
这个也不奇怪,为什么不清楚?
一方面是现实中很多纳税人没做过这块申报,自然不是很清楚,还有一方面就是因为在我们很多人的意识里面,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就是工资薪金,我们日常做的最多的也就是按照工资薪金代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根本没想过还要分情况按劳务报酬代扣。
其实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里面还有很多知识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一共有九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我们一对比,可以发现,只有经营所得不属于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除申报的范围。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候,如果属于实行全员全额扣除范围的所得,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那什么是全员全额呢?
全员全额申报,也就是说,不管支付金额大小,扣缴义务人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所以,这也就回答了有些读者问的,我支付了不到800的劳务费,我需要申报吗?是需要的。只要你支付了,就应该履行申报义务。哪怕实际算下来没有个人所得税,也应该把信息申报进去。
我们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可以看到两个大的申报版块。
一个就是综合所得税申报,我们知道,新个人所得税法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
所以,你可以看到,劳务报酬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其实有代扣代缴入口的。
那么需要全员全额申报个税的其他所得在那里申报呢?就是在分类所得里面。
所以,从实操角度看,需要代扣代缴的个税税目,也是没有经营所得的。而综合所得里面的劳务报酬支付方是应该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并不是取得了发票就万事大吉了。
2、目前很多地方税务局已经明确规定了这点,税务局在代开自然人劳务报酬发票的时候不再预扣个税,全部由支付方自行代扣。
安徽税务局2019年第4号公告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
湖北税务2019年第4号公告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公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其他没具体出台文件的基本实践中也是按照代开发票不预征方式来执行。
那么我们支付方就一定要注意了,支付劳务报酬一定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如果扣缴义务人向自然人支付上述所得时,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具体我们怎么申报
首先进行人员信息采集
这里需要采集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信息,同时要特别注意,任职受雇选项不能选择雇员,如果选择雇员,那就不能按照劳务报酬申报,受雇的人默认就是工资薪金。
添加好人员之后,我们就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其他劳务)
进入后,点击添加,增加需要代扣的详细信息。
详细信息这里有基础信息,这个就是我们维护好了的人员信息,然后在本期收入里面填写具体的收入信息,这里的数据我们用之前的文章的数据来填写。
小李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24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每月为2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
如何算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收入=(6000/1.03)=5825.24,超过4000。
收入额=5825.24×(1-20%)=4660.19元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660.19×20%=932.04元
我们把相应的数据填写到扣缴客服端
填写好后,系统就自动算出了应纳税额,这个和我们自己手工算的一致。
最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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