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是否属于其他劳动关系?
▍兼职是否属于其他劳动关系?
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不会有免费的午餐。兼职,从法律上讲,应该属于其它劳动关系的确立。但现实社会中的兼职,除极个别真正靠技术吃饭的,才与兼职单位签订劳动关系而外,其它都不(没有)签订劳动关系,但享受的福利待遇、“劳务工资”却远远远超签订了劳动关系的人千万倍。内涵世人都懂的。
▍兼职是否属于其他劳动关系?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叫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其实就是用人单位通过招聘劳动者成为本单位的成员,劳动者在其中劳动,并且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以工资的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且还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及安全的生产条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劳动关系,说白了就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遵守规章制度则履行了自已的义务,此时用人单位便享有了权利;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办理参保缴费则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劳动者便享受到相应的权利。
那么兼职呢?则是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并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某个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准确地讲,兼职人员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之一。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双方之间肯定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也就不属于其他劳动关系了。
朋友,你说是不是这么一回事?欢迎交流。
▍兼职是否属于其他劳动关系?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好直接给你回答。现实中兼职普遍就被认定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而非全日制也是劳动关系。但是,需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兼职属于劳务关系。
▍兼职是否属于其他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法》项下并无所谓“兼职”的概念。通常所说的兼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下的“兼职”可能是指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即平均每天不超 4 四小时,每周不超过 24 小时的管理模式,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用工形式。另一种情况下,若员工与公司建立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由于当前我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因此此种情况下的“兼职”是指在非上班时间提供有偿服务。一方面,休息时间继续工作可能影响员工的工作状态;
另一方面,同时为他人工作可能导致公司的保密信息泄露,因此部分公司会在内部规章制度中对此加以明确规定。若公司明确禁止员工从事此类行为,则此时可以视为违反规章制度并对该员工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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