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22人被抓,你还这样做税收筹划吗?
▍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22人被抓,你还这样做税收筹划吗?
税收筹划,是指对于某些税,可以提前规划,合理合法地规避。
比如,房产税,国内已有城市在试点施行,规避房产税,可以把用于出租的房子卖掉,把钱用来做资产理财,目前在郑州,100万买一套房子,月租金在2000元左右,年收益在2.4万左右。
如果把100万,做个理财规划,可以锁定3.5%的年复利利率。每年收益3.5万。保险理财的收益是免税的。
房子20年,30年,以后就是旧房子了,租金能是多少,不确定。
锁定3.5%的利率,20年以后就是200万左右,30年以后就是300万左右,时间越长,增长越快,就像滚雪球一样。
还可以免税,保险身故受益人,所得的身故金,是可以免税的。
遗产继承确实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我国还没有遗产税。
在有遗产税的国家,保险就是规避遗产税的最好的工具之一。
▍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22人被抓,你还这样做税收筹划吗?
首先明确一点,你说的这种情况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税漏税!
我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14年了,接触过的企业至少有1000多家了,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我碰到得太多了,下面给大家举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在县城开发了一个楼盘,该楼盘的开发商和总包单位的老板为同一人,楼盘销售完毕,总包单位还有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没有开给房地产公司。该企业的财务总监是个“能人”,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告诉老板:如果由总包单位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给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需要缴纳各项税收1500多万元,我现在一个“税收筹划”方案,那就是通过自然人去税收洼地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给房地产公司,只需要缴纳各项税收200多万元。老板的生意虽然做得很大,但是对税法一窍不通,一听可以省税,就同意了财务总监的方案。就这样,财务总监拿着几十人的身份证去某税收洼地代开了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第二年年税务稽查,别的问题都没提呢,首先针对这6000万元的发票重点核查,结果可想而知,虚开发票、纳税调整、补缴税款、税收滞纳金、罚款,并且财务总监进监狱服刑一年半。
案例2:我们这里的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2019年1月1日前实行按照收入的2%核定征收政策,所以,大多数建筑公司都不注重取得成本发票。但是,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的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一律实行查账征收,很多建筑公司一时难以适应,造成成本发票严重缺失,需要缴纳大量的企业所得税。
有一家建筑公司就是这种情况,当年需要缴纳45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老板听别人说,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税点低,于是通过各种途径,费了好大劲开来了9000万元的发票。2019年没问题,2020年也没问题,2021年的5月份被税务稽查,补缴了几千万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对应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不过没有被判刑。
在实务中,自然人代开发票,特别是大额的发票,是税务检查的重点,可以说风险巨大,那么,既然自然人代开风险巨大,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干呢?答案只有1个,那就是利益驱使!
就拿上面的案例1,咱们来比较一下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和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的差异: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
1、增值税。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额=6000/(1+9%)*9%=495.41万元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营改增过后,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足的,为了方便比较,假设进项税额为零,那么应交增值税为495.41万元;
2、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三项附加税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县城适用的税率分别为5%、3%和2%;
应交附加税合计=495.41*(5%+3%+2%)=49.54万元;
3、印花税。
建筑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应交印花税=6000*0.03%=1.8万元;
4、企业所得税。
这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6000/(1+9%)-49.54=5455.05万元;
前面提到了,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大多数建筑公司严重缺乏成本发票,同样为了方便比较,假设该建筑公司没有抵减项目,应交企业所得税=5455.05*25%=1363.76万元。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极端情况下,需要缴纳各项税收合计=495.41+49.54+1.8+1363.76=1910.51万元。
二、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
首先说明一下,这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肯定不是某一个自然人代开的,很可能是利用几十人甚至更多人的身份证信息申请代开的。那么,应交的各项税收如下:
1、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适用3%的征收率,为了方便比较,这里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规定,统一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交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6000/(1+3%)*3%=174.76万元;
2、附加税。
应交附加税合计=174.76*(5%+3%+2%)=17.48万元;
3、印花税。
应交印花税=6000*0.03%=1.8万元;
请注意,在很多税收洼地,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免征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自然人代开工程款发票,应当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实务中,大多数地方的办税服务厅按照开票金额的1%-3%征收个人所得税,咱们按中间数1.5%计算。
应交个人所得税=6000/(1+3%)*1.5%=87.38万元。
综上所述,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应交各项税收合计=174.76+17.48+1.8+87.38=281.42万元。
通过上述比较,一般纳税人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比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多交税收=1910.51-281.42=1629.09万元,如果你是老板,你不心动吗?
代开发票最原始的目的是为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但是在实务中,不可否认自然人代开发票已经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灾区!
很多人特别是一些中介机构把自然人代开发票吹嘘成“税收筹划”的手段,这是完全错误的!税收筹划是合理、合法地利用税收政策,从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源头上进行规划布局,合理、合法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红利;如果仅仅是为了少交、不交税款而采取的手段,那就成了滥用税收政策进行偷税漏税,这二者有天壤之别!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未发生真实业务,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发票都是虚开发票行为,如果真的缺少进项发票,需要从经营模式、业务流程以及经营理念上规范起来,切不可走偷税漏税的道路,金税系统可以说是天网,没有空子给你钻的!
▍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22人被抓,你还这样做税收筹划吗?
首先,税收筹划是民间说法,合理避税也是中间的一种说法。很多所谓筹划,实际上是讲授隐蔽的逃税方法。文中22人案件我看过,就是虚开票逃税案。
▍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22人被抓,你还这样做税收筹划吗?
目前,金税四期上线,大数据执法,火眼金睛,企业遇到税务稽查案件越来越多
▍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22人被抓,你还这样做税收筹划吗?
利用自然人开票涉案的22人,所做的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税。真正的税收筹划,是在国家税法政策下从业入手,各个方面去做筹划。从去年的金税三期以票控税,到今年的金税四期上线以资金流控税,国家在税务上的管控越来越严格,企业只有在合理合法的去做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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