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无人照看怎么办?
▍精神病人无人照看怎么办?
交给政府!
▍精神病人无人照看怎么办?
感谢邀请。父母不在了,又无兄弟姐妹,精神病人此时无人照顾该怎办?
直接回答题主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患者属于“三无人员”,应该向残联求助,有残联出费用,将患者安置在民政系统的康复机构,住院期间几乎是不需要患者自己花钱的。
政府重视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对于社会上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以及“三无”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国家规定, 按属地管理原则, 由县 (市、区) 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
相信各地区已经建立或正在完善此政策,由综治办牵头, 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协同,确保流浪在社会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助。
同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成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地区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 包括入户排查、建档、报告、危重情况处置。
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各类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病人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精神病人的管理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管理体系。而且,对于题主所说的情况,也的确是“有门可循”。
作为患病家庭的亲人们,大家应该做什么
虽然国家政策给予患病家庭用一定的扶持,但作为家属,大家更需要做到细心、周到。
首先,从自身做起,做好对精神疾病的宣传工作,呼吁大众患病后尽早就医,而且防止近亲结婚,尤其双方均未患病高发的家庭。这样做可以使人们注重精神卫生, 是提高心理卫生水平, 减少精神障碍发生的一个重要方法。
其次,监督病人按时服药, 这样做可以防止精神疾病给病人带来的工作、生活能力的减退或丧失, 防止或减少精神疾病的复发。
第三,定期与医生联系, 提高对精神疾病的认识,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精神病人, 以帮助他们及时恢复, 减少严重结局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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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无人照看怎么办?
如果是普通人父母不在了,又无兄弟姐妹,也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正常的生活下去。但精神病人往往存在很多生活能力上的受损表现,而且我们的社会对于精神病人真的不太友好,很多时候人们都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能离多远就离多远。所以,单独依靠一名精神疾病患者很多时候是没办法独立生活的。
如果因为精神疾病,患者存在社会功能受损的表现,需要有人监护,而其又没有父母和兄弟姐妹,那么可以求助基层政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区或者村委会。社区政府是有义务照看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的,如果患者存在生活上的困难,基层政府也可以提供一定的救助,或者帮助患者联系相关的部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患者不单单是生活上存在困难,更是长时间处于发病期,需要人长期监护,不然可能会对周围人产生危险。那基层政府一般有专项的救助资金,将其送入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如果治疗效果始终不理想,起码无法保证患者有独自生活的能力,那么一般基层政府会联系民政部门,为患者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后,将其送入民政下属的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
还有一种可能,如果有人愿意当患者新的监护人,即使不是患者的直系亲属,经过基层政府的评估,也可以将监护权移交给这个新的监护人。当然这个新监护人的担子可不轻,需要担负患者的治疗,看护,安全,健康等等责任,如果患者在外面出现肇事肇祸行为,监护人也是需要负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
所以实际上这样做的人很少,但如果有人愿意当患者新监护人,对于患者一定是个好消息,起码患者还有正常生活的机会,不需要进入自己无法决定出院的民政精神病院。之前我们医院有一名患者要被送入民众精神病院,但患者实际上并未处于发病期,只是因为基层政府不想承担过多的责任,想要一劳永逸,所以联系民政部门打算将其移交民政部门。当时这名患者的主治医生打算承担患者的临时监护权,因为患者自身有低保,还有个房产出租,每个月的收入基本可以负担自己的住院费和伙食费,但最终社区还是没有同意,因为患者并非没有亲人,只是亲人都放弃了监护权,社区担心这方面有纠纷。所以患者明明才30多岁,还是被社区送入了民政精神病院长期疗养。
如果可以,对身边的精神病人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吧,她们才是真的苦命人,没办法左右自己的人生。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起码打个电话报个警,联系个救助站,不要让她们居无定所。
▍精神病人无人照看怎么办?
社会该有一个新建机构,收纳精神病人的,现在随着社会进步的压力,精神病人越来越年轻化,给家人也带来了很多麻烦,往往把一个家拖垮,建这个机构他即是医院,也是个养老院,把一些病人分类,在社会没有敢用这类人群,有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这个机构挣钱贴补家用,这样可以减少对社会对家庭的负担,关注一下这类弱势群体,有这样一个机构可以帮助很多家庭。
▍精神病人无人照看怎么办?
对于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精神病人的收治跟去留有国家给兜底的,他们去精神病医院住院全部都免费。
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知道这个政策的。两年前,有一个远方亲戚他的精神病发作了。这个人是属于那种狂躁型的精神病,不但骂人而且打人。他老婆护理不了他,于是打电话跟我们求助。我们帮她联系了当地的残联,残联的负责人说,只要他是低保户,住精神病医院是全部免费治疗,一分钱都不用花的。
这个人既然无父母兄弟姐妹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说实话,比低保户更可怜,低保户说不定还有兄弟姐妹呢!他这种情况只要反应到社区,相关的工作人员就会给他办好低保证,给他送精神病医院去,那是他们的工作。
我觉得国家的这个政策真的非常人道,非常好。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体现得非常具体,对精神病人都做了非常好的安置,所以你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个精神病人的生活,你只需跟当地的残联跟社区的干部联系就行。我还听我家一个当警察的亲戚说,大街上如果有流浪的精神病,只要有人报警,他们出警如果找不到患者的家属,直接就用警车把他送精神病医院去。而且,精神病医院不得拒收。可能他的家人送去精神病医院没有床位还住不上院,但是警车送过去他们是必须要给解决的。因为精神病人在外不定干出什么事来,谁也负不起这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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