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这肯定要按法律法规程序办的!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你说的是逮捕和判决两个问题
1.关于逮捕的问题。
逮捕之前有个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公交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说的是拘留,拘留时一般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何况逮捕了。
再说一下逮捕。
公交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这里请注意,是通知,是当面口头通知,还是送达书面通知,电话微信通知,反正是通知。
而不是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可能要逮捕证也不一定给。
2.谈一下判决书的问题。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从以上法律规定上看,家属管公安局,检察院要判决书要不着。
因为判决书是法院审判作出的。
而不是检察院作出的,更不是公安局作出的。
管法院要会给吗?
也不一定给。
判决书发给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了。家属可以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判决书看。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通知家属,送达逮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
逮捕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事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重大人身利益,因此,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进行执行的时候,必须要通知犯罪嫌疑人本人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这个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分为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家属签字后附卷,第二联送达嫌疑人家属。这东西是不需要家属主动要的,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送达家属。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公安机关没有送达的,嫌疑人家属当然可以向公安机关索要,公安机关也应当给。
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长啥样?看下图:
第二、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判决后,应当将判决书及时送达给被告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家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领取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提供。
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被告人系外国人,且在境内有居住地的,应当送达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对于法院的判决书,应当送达给被告人、辩护人等,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律的规定是非常严谨的,“可以”送达,就意味着也可以不送达,主要由法官来自主决定。
但,既然法律规定了判决书可以送达家属,这就意味着判决书对被告人家属不保密,同时也意味着如果法官没有送达家属的话,家属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给的。
这里的“家属”,确切地讲,应该叫“近亲属”。刑法中近亲属主要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不是近亲属,当然不可以向法院要判决书,要了法院也不会给。
法院的“判决书”长啥样?看下图:
第三、检察院没有向家属送达逮捕文书和判决书的义务。
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只送达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不送达嫌疑人家属;而判决书是法院做出的,跟检察院没关系,检察院不是文书的送达主体。因此,不要向检察院索要上述文书,检察院是不会给的。
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长啥样?看下图: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这个提问的逻辑性就有问题!真不懂基本的法律程序?还是为提问受关注而故意装糊涂?
首先,一个人如果做了违法犯罪的事而且被查获抓获了,身份是普通人,那么基本是公安机关上手的。嫌疑人被公安抓走送进看守所,一般也会按照法定程序,通知他的直系亲属。当然,为避免影响案件的继续侦查,有时候也会采取异地关押审讯犯罪嫌疑人,或者由异地公安机关来侦破案件的方式,这个时候一般不通知嫌疑人亲属。但是到了案件大致已确定嫌疑人的刑事犯罪证据,办案机关就会向检查机关申请批捕嫌疑人。到了这个时间,按照法律规定也到了可以和必须通知嫌疑人亲属的时候了。嫌疑人亲属此时可以想方设法出谋划策为嫌疑人减轻罪责和未来的法律惩戒,比如请律师,找受害人协商取得谅解,以及给嫌疑人送钱、送允许的物品等。
到犯罪嫌疑人被起诉的时候,检查机关也会通知被起诉人的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看起诉书从而进行辩护。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多数时候也会通知犯罪嫌疑人亲属、以及允许其朋友同事、甚至群众旁听,当然不公开审理例外。
如果法官当庭宣判,那么包括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当庭就可以看到尚未生效的判决文书,据此商量是否上诉。普通的不涉及隐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亲属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参与辩护、旁听等,拿到最终生效的判决文书,更是水到渠成的事,基本不存在法官判决了却不出示判决文书的情况,否则就是违反法律程序或者法律规定了。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也有可能是看到过个别案例,就是办案机关违反法律程序或者规定,不予出具逮捕证,甚至连判决文书也不给。上述情况以前有,现在大概率没有哪个公安干警、法官如此这般操作了。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刑事)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将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证》后,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同时,将《逮捕证》交付犯罪嫌疑人以及家属。随后,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后,判决被告人相应刑事处罚并制作《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将向被告人送达《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收到《刑事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日内,可以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依照法律规定,《逮捕证》和《刑事判决书》将会送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无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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