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另一个人有罪吗?
▍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另一个人有罪吗?
看所在国的文明程度,程度低会判有罪
▍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另一个人有罪吗?
曾经有一对连体人的哥哥犯了罪要坐牢,但是由于弟弟是无辜的,最后哥哥也免于处罚。
这个案例发生在菲律宾,这一对连体人也比较特殊,他们是臀部相连的,在连体人当中算是条件不错的,因为他们有独立的上半身以及胳膊,自己想干的事情完全可以干,下半身也有独立的腿,只不过并没有正常人的腿那么好用,而且由于臀部是相连的,所以行动起来也需要兄弟两个人非常的默契才可以,不过这相对于那些头部相连或者上半身相连的连体人来说,已经算是很幸福了。
这对连体兄弟虽然行动受限,但是也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甚至他们两个人还娶了一对双胞胎,每个人都有了妻子,住在一起也算比较快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因为本身他们的臀部相连在一起,所以腿部并不是特别好用,后来有一次他们出行,哥哥开车,结果出了车祸,按照菲律宾当地的法律,这次车祸应该是哥哥全责的,而且由于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因为这次车祸还挺严重,一般来说是需要判刑的。
但是到了审判阶段,法官们却遇到了个很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因为他们是连体,如果判罚哥哥有罪,那么哥哥就应该去监狱里服刑,但是这样一来,由于他们两个人必须一起行动,那么弟弟也要去监狱里服刑,而弟弟在这个事件当中完全是无辜的,因为开车的是哥哥,弟弟完全没有操作,所以说如果让弟弟也去服刑的话,对弟弟来说就太不公平了,最后法院本着无辜者原则,虽然定了哥哥的罪,但是免于处罚。
这个哥哥就以连体人的优势,逃脱了法律的处罚,所以从这个案例上来说,连体人当中如果一个犯罪,那么另一个人很有可能就会免于处罚。我们不妨换个思路,用连体人这个概念实在是有些抽象,不如用孕妇来做个例子,孕妇和连体人在本质上其实是差不多的,因为孕妇体内有婴儿,也可以算是共生关系。一般来说,孕妇犯罪,即便是犯了杀人的重罪,但是由于处于怀孕期,肚子里有孩子,一旦枪毙孕妇,孩子必然也无法生存,所以这个时候一般孕妇都是会被免除死刑的。
这个例子其实也就是,当存在共生关系的两人终有一人犯罪的时候,为了防止另一人被无辜牵连,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对其进行处罚,这大概就是连提人的一个优势,但是这里要看清条件,那就是防止另一人被无辜牵连,如果另一个人不是无辜的话,那么从道理上来讲,也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
另一人无罪的情况
当连体人其中的一个犯罪,而另一个人完全属于无辜状态,那么连提人当中的另一个人就应当是无罪的。而且有时候如果处罚犯罪者会影响到无辜的连体人,那么甚至连犯罪的连体人也会被免于处罚。就像上面那个例子那样,连体人的哥哥开车犯了肇事罪,而开车是完全由哥哥主导的,完全由哥哥操控的,弟弟从头到尾并没有任何参与,因此发生交通事故与弟弟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个时候弟弟就是完全无辜状态,因此也就不会被判有罪了。
另一人有罪的情况
连体人其中一个人犯罪,另一个人也是完全可能会有罪的,那就是另一个人并不是无辜状态,简而言之就是另一个人有参与到罪行当中。举个例子,一对连体人中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打架斗殴,本来是1对1打架,结果连体人的另一个人也参与到了斗殴当中,于是变成了两个打一个,4只手4只脚打对面两只手两只脚,结果把对方给打伤惨了,这种情况下另一人也就是有罪的。因为虽然最开始引起争端的并不是他,但是最后他实际上参与了犯罪行为,因此这种情况下他也是有罪的。
连体人一人杀人,另一人是否有罪
上面我们分析了连体人其中一个人犯罪,另一个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两种情况,所以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人,那一人是否有罪,也是要根据这两种情况来分析的。
一是同罪的情况。这种情况其实非常简单就可以判断出来,那就是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人,而另一个人是同谋,两个人共同谋划的杀人计划,然后由连体人其中一个人负责实施,这样虽然人并不是另一个人杀的,但是事实上这个人完全参与了杀人计划,应该按同等的杀人罪论处,甚至如果主谋是另一个人,就应该付更高的责任。
二是有罪的情况。有罪的情况就比较多了,咱们可以参照现行的法律进行一个筛选,也就是说另一个人有犯罪的事实,但是并不是主谋者,可能判不了死刑,但是也需要判刑。比如连体人其中的一个人杀了人,另一个人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们两个人需要保持一致的行动,但是另一个人却沉默了,选择了包庇他的兄弟,这样就构成了包庇罪,虽然算不上和杀人有同等责任,但是也肯定是犯罪的。
另外如果联系人的其中一个人早早就开始谋划杀人的计划,并且开始准备相应的材料,这个时候作为他的连体兄弟,他应该是已经知道计划的,但是却没有积极的检举揭发,这样也是构成相应的犯罪,也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其实连体人还是很容易发生这样的犯罪的,因为毕竟是共生关系,感情也更加深厚,很容易就产生了包庇的想法。
三是无罪的情况。简而言之,就是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而另一个人是完全无辜的状态,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事实上也完全存在这种情况,那就是激情犯罪的情况。比如连体人其中的一个和另一个人产生了口角,但是另一个人没有参与,还是在不停的劝说,但是没有用,最终连体人的其中一个人突然拿起刀就把对面的人给捅死了,而另一个人完全没有反应的空间和时间,这就属于完全的激情杀人,就是其中一个人的全部责任,另一个人就完全处于无辜状态,所以这个时候,连体人的另一人就是无罪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究竟应该怎么处罚,还真是个问题,如果把杀了人的那个连体人兄弟判处死刑,那就相当于把连体人的另一个人也判处了死刑,而且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出现这样的例子,所以最终该如何处罚,也确实很难说。但是如果可以把两个人分离,那可能更好处罚,但是就目前来看,还是很难的。
结语
本来成为连体人,就已经非常不幸,如果再去犯罪的话,那就是不幸中又增加了不幸,关键是害的不是自己,还害了自己的灵体兄弟,所以无论自己的身体是否健康,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当中,还是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向前生活,这样才能走得更远。
▍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另一个人有罪吗?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连体人,也要看身体连接部分吧。
犯了极刑,另一半不知情的情况几乎不太可能,除非是激情犯罪,过失犯罪。如其中一人给别人喂饭,不小心叉子弄死了别人,积极认罪认罚,那连体人中的未参与方属于无辜方,无过失者,不担责。
但因为连体人的身体结构特殊型,加之刑法的处罚条例,比方说连体人中的另一人要执行死刑,那就用手术把罪犯身体能锯开的部分锯开,然后处以死刑,但在锯开的过程中可能另一方就已经死亡了,而未有过错方,因为分离手术必然身体也会牵连,行刑的过程造成了对第三方的伤害,这会存在舆论批评指责,还会涉及赔偿。
如果让连体人中的罪犯枪毙,不分开身体,那么另一半就要与遗体一起生活,想想蛮可怕的。
连体人和孕妇不一样,如果孕妇必须处死刑,那待分娩哺乳后也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死刑可以改为死缓。
连体人本就是一种畸形的存在,得到社会和法律更多的关爱,就不应该钻法律空子,而应该好好生活,遵纪守法。创造生命的价值,创造出人类的奇迹来。
▍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另一个人有罪吗?
在现代社会,法律约束人类的行为,一旦超出法律边界则受到法律制裁,重者死刑,轻者免于处罚但往往有一种特殊群体,他们就是连体人。
连体人,共用一个身体但同时有着两种独立人格,一旦其中一人实施犯罪,另一个人必然无辜受到牵连,因此法律对于关于连体人处罚并没有详细规定,但并不代表着法律不作为。
既然犯罪必然受到惩罚,则这是考验道德而绝非刑法,若是以刑法制裁必然有饽于剥夺他人生命健康权,那可能从道德来判决,
我个人认为共用一个身体从医学认定应属于于一人而不是作为两个人,虽然连体人是作为法律极限,法律对于连体人也并未做出回应,因此不排除很多人对于连体人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尚有分歧。
很多人可能认为当今医学发达是否采取分离,但分离技术成功率几乎微茫,若出生率连体生命微弱且不适合分离从医学上应视为一个人,若具备分离条件才视为两个人。
因此连体人若是排除智力欠缺,精神病人且智力健全能够辨认自己行为能力是属于正常的行为人,若是以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精神行为能力人,需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对于正常发育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犯罪更应当考虑处罚,减轻,免除来综合考虑,虽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在某方面还存在欠缺行为,因此不便试用,当然若是其中一人明知道对方实施犯罪而故意隐瞒,包庇犯罪来试图逃脱法律中责任,则应当以共同犯罪处置。
▍连体人其中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另一个人有罪吗?
这问题真复杂!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另外一个如果没共同犯罪,那就是没有罪的!
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另外一个要是没参与,那就是没有罪的,但要惩罚犯罪的那个连体人,也要考虑到另外一个无辜的连体人,假如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那也得需要经过调查,因为连体人是长在一起的,其中一个杀了人,另外一个有没有参与合谋,这都是需要调查清楚的。
这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另外一个不可能不知道,最起码会目睹,目睹杀人现场后,那没杀人的另外一个,是什么反应,是要马上报警,还是要包庇罪犯,这确实是挺复杂,最主要是界定二个连体人,是不是共同犯罪,如果二个连体人,不是共同犯罪,那另外一个就是无辜的。
要惩罚那个杀人的连体人,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惩罚杀人的那个,是不能搞诛连的,那个无辜的连体人,不应该受到牵涉,因为连体人是长在一起的,惩罚其中一个,得经过评估,会不会对另外一个造成影响,如果对那个杀人的执行死刑,却又会不可避免的影响到另外一个无辜的,那这种情况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为了不牵涉无辜的那个,就没有办法执行死刑。
如果要惩罚连体人其中杀人的那个,那就需要把另外一个无辜的分开,连体人身体结构特殊,有的连体人根本不具备分开的条件,要是分开了,会造成连体人死亡,那就没办法了,那个其中杀人的连体人,很可能会逃避惩罚,因为那个没犯法的连体人,那也有生存的权利。
这只是个假设的问题,这连体人由于身体结构特殊,连行走都不太容易,连体人属于特殊群体,这种情况下连体人,怎么可能会有杀人的概率,一个正常人,也不会被连体人杀了,就算是跑,连体人也不可能会跑过正常人,连体人在生活中都是需要照顾的。
假设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另外一个要真是无辜的话,那连体人没有办法单独分离的情况下,那也没办法对杀人的那个连体人,进行处罚,除非是把其中一个杀人的连体人处罚了,能确保另外一个健康的活着,才会对连体人其中杀人的那个进行处罚,杀人是重罪,如果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了人,要是有预谋和故意杀人,罪名一旦成立,那很可能会死刑。
如果连体人其中一个杀人,执行死刑,而不影响另外一个连体人生存的情况下,那连体人其中杀人的那一个,会被执行死刑,连体人会被分开,保住无辜的那个连体人,这只是个假设问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