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的政委到底是什么职务?司令员和政委,哪个实权更大?
▍解放战争时期的政委到底是什么职务?司令员和政委,哪个实权更大?
平津战役总前委的书记是谁?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林彪,而野战军政委罗荣桓只是常委之一;那么淮海战役总前委书记又是谁?中原野战军政委邓公,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也只是常委之一,是不是发现情况不一样?
了解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弄清楚林司令员和邓政委的全部职务:林彪是“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东北野战军司令员”。其中所有职务中排在最前面的,一定是“东北局书记”之职,因为那是党内职务。
邓公则是“中原局书记、中原军区政委兼中原野战军政委”,最重要的职务仍然是“中原局书记”。换句话说,林彪和邓公之所以能够成为重大战役的“总前委书记”,拥有重大战役的最后决定权,是因为他们都是战略区的“党内一把手”。
因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军队事务和作战相关的最后决定权(或者说实权),都要归属于各级“前委”或者“党委”。
因此各中央局书记、前委书记和党委书记,才是第一权力和责任人,而与司令员和政委的职务无关,注意我们讨论的不是日常的“作战指挥权”。
这种权力格局的变化是有个过程的,为了贯彻“党指挥枪”的原则,人民军队实行的是军政双主官制度,红军时期是“政委拥有最后决定权”,所以西路军的责任不能由徐帅来负,真正有拍板权力的是昌浩政委,方面军以下的军、师、团各级建制单位,也是如此。
不过到了抗日战争时期,情况有了变化,起因是1942年的“雪村事件”,由于冀中八分区政委不懂军事,在日寇重兵合围的危急情况下选择错误,酿成了八路军的重大损失,延安方面吸取经验教训,取消了“政委最终决定权”。
这一时期基本上是军事主官主要负责作战,政治主官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干部工作和协助军事主官工作,就像《亮剑》里面那样,李云龙管打仗,赵刚“管生活”。如果军政主官配合比较默契,对一支部队的发展壮大是大有裨益的。
到了解放战争时期,情况又有所变化,因为战争规模越打越大,很多战役的实施不仅有战术问题,还涉及到全国一盘棋的战略问题,各野战军能够坚决执行军委的指示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军没有敌人那个条件,最高指挥官可以飞来飞去地督战,因此军委在指挥各大军区、各野战军作战时,全凭电报往来,这就要求各军区、各野战军首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令。
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军委的战略意图、如何坚决地执行军委的命令,如何周密地策划和实施大型战役,各大军区、各野战军的军政首长终究要有一个“最后下决心者”,而这个人选未必是司令员、也未必是政委,是要看党内职务排名的。
第一个层级是各个战略区的“中央局”,比如东北局的首任书记是彭真同志(兼部队第一政委),林彪只是东北局的委员兼“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的总司令,那么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林必须服从于彭,这是没有含糊的。
所以在四平保卫战前后,在军事问题上,东北局内部的争论非常厉害,因为这一时期东北我军的第一政委彭真有最后决定权,而司令员林彪与其意见不一致,只能向延安方面反应情况,造成部队思想也出现混乱。
最终的结果,是1946年6月,林彪正式出任东北局书记,东北我军的战略方针才确定下来,军事形势也逐渐好转,直至辽沈大决战。
所以说,东北我军在解放战争初期,是政委说了算,在战争中后期是司令员兼政委拍板,因为东北局书记的人选期间出现了变动。
在中原战场上,邓公则一直是晋冀鲁豫中央局和中原中央局的书记,当然拥有最后决定权,而他的军队职务又一直是军区政委、野战军政委,所以中原野战军的核心人物自然是邓公。尽管刘司令员负责日常的作战指挥,但是我们讨论的是重大决策权和最后决定权。
第二层则是各野战军、兵团、以及各重大战役的“前敌委员会”,简称为“前委”。这个传统从1927年南昌起义就有了,当时的起义总指挥是贺龙,主要军事领导是叶挺、朱德等名将,但是前委书记却是周公,而前委书记才是“最后下决心者”。
我们不妨看一下解放战争时期,四大野战军的前委名单:
第一野战军前委:前委书记彭德怀,委员名单为:彭德怀、张宗逊、王震、甘泗淇、刘景范、张德生、赵寿山、阎揆要、廖汉生、许光达、王世泰、徐立清共12人.
第二野战军前委:前委书记邓小平,委员名单为: 邓小平 、刘伯承、张际春 、陈赓 、李达共5人。
第三野战军前委:前委书记陈毅,委员名单为:陈毅、粟裕、谭震林、唐亮、 刘瑞龙共5人。
第四野战军前委:前委书记林彪,委员名单为:林彪、罗荣桓、谭政、萧克、陶铸、萧劲光、程子华、刘亚楼共8人。
看懂了吧?无论职务是司令员还是政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前委书记”是谁,如果司令员是前委书记,那就是司令员有最后决定权;如果政委是前委书记,则政委拥有最后决定权。
再比如淮海战役总前委的组成,为什么华野司令员兼政委陈毅,不能成为总前委书记呢?华东野战军的兵力和战力,都要超过中原野战军吧?但是不行,这与之前所说的层级有关,陈毅只是“华东局”的副书记,党内政委级别低于邓公。
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军委高度信任的将领,可以是前委书记、司令员和政委“一肩挑”,比如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彭老总、二野第四兵团司令员兼政委陈赓,这都是党内职务“前委书记”和军事主官、政治主官同时兼任。
第三个层级是“党委”,也就是在兵团以下的建制中,会建立同级的党委,部队党委对重大事宜要进行讨论和表决,那么最后下决心者一定是党委书记。而至于党委书记究竟是由军事主官(比如纵队司令员、师长)还是政治主官担任,那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
现在结论清晰了吧?解放战争中,部队中无论是司令员还是政委,都未必拥有最后决定权,而是要具体研究,在党的前委和党委之中,到底是司令员还是政委担任书记,这才是“党指挥枪”的具体体现。
粟裕只是以华野副司令员的身份,临时出任代司令员兼代政委,为什么能够统率华野全军发起淮海战役,因为他的党内职务是:华东野战军“代理前委书记”。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