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原本就不应该出现的庞氏骗局,为什么会出现?
▍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红岭创投、团贷网、投之家、投融家、爱投资、银谷在线、向上金服、草根投资、轻易贷、小牛在线、小微金融、温商贷、积木盒子等平台没跑路和跑路的有什么区别?P2P破产和跑路性质差不多,破产了也还不起投资者的钱,跑路了更不会还投资者的钱了,所以P2P还不起钱兑付不了投资款就统称为暴雷。玖富、人人贷、凤凰金融可以称为耍赖,因为它们还得起但要投资者打折亏本金30以上退出。
红岭创投开始说的是停业清退,投资者的钱三年还清,并承诺每一年还多少,因为之前这家平台的口碑不错,所以不少投资者选择了相信它们,然而第一年的承诺都没有实现,投资者才发现只是他们的缓兵之计,结果四年过去了连15%都没兑付到,现在平台被起诉,钱的窟窿太大了,兑付已无能为力。如果P2P可以申请破产,很多平台可能就这样做了。因为破产责任小多了。
投之家和团贷网都是暴雷较早的平台,老板想跑路已经来不及了,它们当时不少业务就是自融,平台每天的资金流水都是上亿,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卷款潜逃。银豆网、爱投资、投融家、永利宝、利民网等当时的知名平台就是在大家认为不会出事的时候,老板携款跑路了,无论破产还是跑路他们都是想摆脱责任。最后国家为了投资者不再上当受骗,所以全部清退,还金融市场一片祥和。
▍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的确,有不少p2p公司,发展到资不抵债、一地鸡毛,他们不是走正常的申请破产,而是纷纷跑路。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道理非常简单,这些p2p,多数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
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些人往往涉案金额几十亿、上百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几十亿上百亿的财产到哪里去了?
一部分是被他们非法放贷,造成无法收回。由于这些公司本身都是草台班子,本身没有搞金融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不懂得如何控制风险,所以多数高息放出的贷款都无法收回;
一部分被他们挥霍了。例如e租宝总裁张敏,实控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仅仅这一个人,就侵吞了至少六七亿的财产。另外他们不惜花费巨资做广告造势,买飞机、买游船,买各种奢侈品,把自己装扮成不差钱的形象,以骗取更多的财产。
还有一部分被他们转移到境外。当然了,国家对于金融出境控制很严,他们为了转移财产,不惜付给洗钱公司20%甚至更多的费用,将一部分财产转到境外。
所以,这帮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合法经营,一旦风声不对,立马脚底抹油溜掉了,剩下的是无法填补的烂账窟窿。
▍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从2010年左右开始,我国P2P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各地方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大大小小的P2P平台最高峰时期曾经达到6000多家。
不过从2016年左右开始,P2P平台陆续出现一些问题,很多平台都出现投资资金无法正常兑付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不同平台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有的平台选择继续扛下去,有的平台直接选择关门歇业,还有的直接跑路失踪。
看到这很多网友都不明白,既然这些P2P平台运营不下去了,为什么不申请破产呢?
大家都知道,对于正常的一个企业,假如企业资不抵债了,企业是可以正常申请破产的,申请破产之后企业以现有的资产偿还债务,如果拍卖企业所有资产之后仍然不足以偿还债务的,那债权人就只能吃闷亏了,这样可以让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免受困扰。
那为什么这些P2P平台不选择破产而是选择跑路呢?其实这里面主要跟P2P平台特殊的性质有很大的关系。
第一、这些P2P平台以轻资产为主,破产了也无济于事。
前几年P2P平台发展非常混乱,当时很多P2P平台都是野蛮生长,没有正规的手续,没有正规的资质,很多企业都是买了一个软件平台过来之后就开始开展业务了,这跟普通的小企业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P2P平台把软件买过来之后,再招一批业务员到处打电话,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拉来投资人,然后再虚拟一些项目就搞起来了,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资产,所以即便破产了,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拍卖的,顶多是一些日常办公所用的电脑,但这些资产根本不值什么钱。
第二、很多P2P平台的资金都落入了实控人的口袋,就算破产了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从一些跑路的P2P平台实际情况来看,他们之所以选择跑路,最根本的原因是在P2P平台构成了非法融资罪。
P2P本身的初衷是一种金融中介,也就是在投资人和融资人之间搭建一个平台,然后从中收取一个手续费。
刚开始的时候,一些头部P2P平台都是比较正规的,投资人的钱都是1对1的流向有资金需求的客户,而且平台对融资项目的审核也非常严,这些项目都是真实的项目,而且投融资人的资质各方面也都符合相关要求。
但是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入P2P行业,导致僧多粥少,于是很多人开始玩起了自导自演的戏法。
表面看投资人确实在平台上看到了很多项目,而且这些项目非常优质,平台会把这些项目包装成好像没有任何风险一样,而且这些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很高,动不动就是年化收益率10%以上,个别项目甚至达到15%以上。
而且很多p2p平台也把自己包装成很有实力的样子,还会请一些名人站台,通过一些权威媒体去宣传,所以得到了投资人的认可,于是让投资人放下警惕,根本没有认真去核实这些项目的真实性。
但其实很多P2P平台的项目都是虚假的,这些项目很多都是P2P平台相关责任人名下的关联公司,然后他们通过虚拟一些融资项目,把它放到自己的平台上面骗取投资人的钱。
最终这些钱并没有拿去做实实在在的项目,而是流入到这些p2p平台相关责任人的账户当中,然后他们拿去消费拿去发高昂的的工资。
比如e租宝吸收投资人的钱超过500亿,这里面有部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还有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员工和高管高昂的工资。
比如对于e租宝总裁张敏,实控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另外整个钰城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其中丁宁的弟弟丁甸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
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P2P平台都存在这种现象,也就是很多资金都落入了实控人以及高管的手中,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犯罪,构成了非法集资罪。
对于这些P2P平台的实控人,一旦被抓了重刑伺候肯定是少不了的,轻的十年以上,重的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所以这些P2P平台的实控人也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在骗了投资人巨额资金之后,他们就开始着手把钱转到境外,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就选择跑路。
这些人在从事P2P业务开始,其实他们早就为自己铺好了后路,而且随时准备跑路,一旦问题暴露了,他们就会消无声息地从人间蒸发。
第三、 P2P平台想要破产,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实际上很多P2P平台都存在非法集资以及自设资金池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很多资金都被他们拿去挥霍了,所以导致投资人的钱没法正常收回。
而一个背负巨额债务的企业,是否破产并不是由企业自己说了算,最终是由债权人说了算,假如债权人不同意,就算这些P2P平台想破产也破不成。
从全国方面来看,很多P2P平台至今为止仍有大量的资金为兑付,投资人仍然在想尽各种办法拿回自己的钱,很多平台都有债权委员会,只要这些人的钱拿不回来,他们肯定不允许P2P平台破产的。
所以综合各种因素之后,并不是这些P2P平台不想破产,而是他们根本没有破产的机会,或者不符合破产的要求。
▍为什么有些p2p不申请破产而选择跑路?
因为国内很多先例,警方可能会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有很多平台,资金使用确实无法做到按实使用,挪作他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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